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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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基本准则主要对政府会计 目标、会计主体、会计信 息质量要求、会计核算基 础,以及会计要素定义、 确认和计量原则、列报要 求等做出规定。
具体准则主要规定政府发生 的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 理原则,具体规定经济业务 或事项引起的会计要素变动 的确认、计量和报告。
体系
政府会计制度主要规定政府会 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会计报 表格式及其编制说明等,便于 会计人员进行日常核算。 应用指南主要对具体准则的 实际应用作出操作性规定。
一、政府会计准则的修改背景
不足之一wenku.baidu.com
不能如实反映政府 “家底”,不利于
不足之二
不能客观反映政府
运行成本,不利于 科学评价政府的运
不足之三
缺乏统一、规范的 政府会计标准体系, 不能提供信息准确 完整的政府财务报 告。
政府加强资产负债
管理;
营绩效;
一、政府会计准则的修改背景
目标
建立能够真实反映政府“家底”、绩效及预 算执行情况的政府会计体系。
四、未来改革延伸
政府会计未来改革
(一)建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 架体系。
(二)编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三)编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一)建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 1.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 2.健全完善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科目设置要实现预算会计
第一章 总 则
1--7 7条
第二章 政府会 计信息 质量要 求 8--12 5条
第三章 政府预 算会计 要素 13--18 6条
第四章 政府财 务会计 要素19--59 31条
第五章 政府决 算报告 和财务 报告 60--64 5条
第六章 附则
65 1条
二、政府会计准则的关键要点
适用部门: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间接发生预算拨款
(三)编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1.清查核实财政直接管理的资产负债。财政部门要清查核实代表政府
持有的相关国际组织和企业的出资人权益;代表政府发行的国债、地 方政府债券,举借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其他政府债务以 及或有债务。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负债统一按规定进行核算和反映。
2.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合并各部门和其他纳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一、政府会计准则的修改背景 二、政府会计准则的内容 三、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体系 四、未来改革的延伸
一、政府会计准则的修改背景
不足
多年来,我国在政府会计领域实行的是以收付实现制 为核算基础的预算会计标准体系, 主要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等。
应用指南
应用指南主 要对具体准 则的实际应 用作出操作 性规定。
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制度 主要规定政府 会计科目及其 使用说明、会 计报表格式及 其编制说明等, 便于会计人员 进行日常核算。
一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本理论
背景知识
及现 会行 计预 制算 度会 框计 架体 系 基本体系及现行制度的基本框架
各级政府的预算会计
保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完善政府预算体
系、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 金、实施国库现金管理、横向转移支付、财政专户 管理、财政借款管理、政府股权投资。
三、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体系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政府财务报告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某一特定日期的财 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 的文件。
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 其他单位(按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管理的除外)。 政府会计的组成:预算会计(现收现付制)和财务会计(权 责发生制) 具体产出: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决算报告的目标是向决算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预算执行情 况有关的信息,综合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 结果,有助于决算报告使用者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为编制后 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 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的财务状况、 运行情况(含运行成本)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反映政府 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 出决策或者进行监督和管理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各级各类行政单位的会计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补充规定
政 府 会 计
各类事业单位的会计(主要规范公立的)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通用) 》+有关补充规 定
非 营 利 组 织 会 计
新理 归论 类界 与对 名预 称算 的会 更计 换的 重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二)编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1.清查核实资产负债。 2.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各单位应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
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内,按时编制以资产负债表、收 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财务报告。各部门应合并 本部门所属单位的财务报表,编制部门财务报告。 3.开展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 4.报送并公开政府部门财务报告。部门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 告应报送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5.加强部门财务分析。各部门应充分利用财务报告反映的信 息,加强对资产状况、债务风险、成本费用、预算执行情况 的分析,促进预算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和绩效管理有机衔接。
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政府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基本准则主要对 政府会计目标、 会计主体、会计 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核算基础, 以及会计要素定 义、确认和计量 原则、列报要求 等做出规定。
具体准则
具体准则主 要规定政府 发生的经济 业务或事项 的会计处理 原则,具体 规定经济业 务或事项引 起的会计要 素变动的确 认、计量和 报告。
净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额。
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
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
费用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减少的、
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出。
附:总预算会计制度
一是重新定位总会计核算目标,不仅要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也要反映资产负债等 财务状况; 二是改进会计核算方法,参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做法,广泛采用“双分录” 会计核算方法,在核算预算收支的同时,也核算反映与预算收支变动密切相关的 资产负债情况; 三是完善资产核算内容,增设用于核算反映政府财政持有的债权、股权等资产的 会计科目,如借出款项、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股权投资等; 四是完善负债核算内容,增设用于核算反映不同类型政府财政负债的会计科目, 如应付长期政府债券、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付政策性负债、应付代管资 金等; 五是完善净资产核算内容,增设“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科目,分别反 映因资产、负债的增减变动对净资产的产生的影响。同时,修改部分净资产类会 计科目名称; 六是完善财政收支核算内容,对部分收支类科目名称和核算内容作了调整; 七是完善会计报表体系和报表格式,改进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结构和项目。
政府财务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
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 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 服务潜力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利用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 履行政府职能的潜在能力。经济利益流入表现为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的流入,或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出的减少。 政府会计主体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 产。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耗用或者可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 等。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 资产、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和自然资源资产等。 资产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一般采用)、重置成本、 现值、公允价值和名义金额。
负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预
期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 来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 应当确认为负债(救助性责任未发生)。 政府会计主体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 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包括应付 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款项等。非流动负债是指 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包括长期应付款、应付政府债券和政 府依法担保形成的债务等。 负债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一般原则)、现值和公 允价值。
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层次关系
基本准则
财政部
第一层次
具体准则 准则指南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财政部和行 业主管部门
制度
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 1.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015年10月23日第78号令,2017年1月1日实施 六章62条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基本框架图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6章62条
和财务会计双重功能。条件成熟时,推行政府成本会计,规定 政府运行成本归集和分摊方法等,反映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 务支出和机关运行成本等财务信息。
3.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 4.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制度。政府财务报告审计
制度应当对审计的主体、对象、内容、权限、程序、法律责任 等作出规定。政府财务报告公开制度应当对政府财务报告公开 的主体、对象、内容、形式、程序、时间要求、法律责任等作 出规定。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
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质量要求:真实、全面、连续、及时、简洁、可比。 政府预算会计要素: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与预算结 余 预算收入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取得 的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实际收入原则。 预算支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发生 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出。实际支出原则。 预算结余是年度资金余额和历年滚存的资金余额。 预算结余包括结余和结转资金。
一、政府会计准则的修改背景
18届3中全会
《决定》提出了 “建立权责发生制
预算法
新《预算法》也对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 按年度编制以权责 发生制为基础的政 府综合财务报告提 出了明确要求。
改革方案
2014年12月,国务院批 转了财政部制定的《权 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 报告制度改革方案》 (国发[2014]63号), 确立了政府会计改革的
为考核地方政府绩效、分析政府财务状况、开展地方政府信用评级、 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以及制定财政中长期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 的重要依据。
四、未来改革延伸
2016—2017年工作 2018—2020年工作
1.制定发布政府会计相关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基 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1.制定发布政府会计相关具体 准则及应用指南。 2.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 3.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情况进行评估,适 时修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 2.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 4.全面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入合并范围主体的财务报表,编制以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 报表为主要内容的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要 合并汇总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下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本行 政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3.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 4.报送并公开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5.应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信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的相关信息可作
的政府综合财务报
告制度”的重要战 略部署
指导思想和整体推进框
架。
二、政府会计准则的内容
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根据《改革方案》,我国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由政府 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 度组成。 《基本准则》作为政府会计的“概念框架”,统驭政 府会计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制定,并为政府会 计实务问题提供处理原则,为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提供 基础标准。
三、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体系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资产负债表
收入支出表
现金流量表
三、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体系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指由政府财政部门编制的,反 映各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 可持续性的报告。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 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 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