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合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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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合同(中文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结论日期:11月7日,2009
结论的地方:中信数码大厦,北京,中国
买方:伟大的世界,纽约,美国商店
电话号码:01188745608002
卖方:国美家电公司,北京,中国
电话号码:86-010-********
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根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如下:
(1)商品名称:海尔冰箱
产品描述:
(一)型号:bcd - 226 stv
(b) 的夕卜部appreance:
总容积(升):226
功耗(千瓦小时/ 24 h):0.6
有效面积的冰箱:58
有效面积变量温室:43
有效面积的存储室:125
dimentions(L * W * H):580 * 560 * 1786 mm
(c) 的函数:
新鲜的保存,自动恒温器;
过热报警;led显示屏;
个人关机。
单价:680美元(680美元)每集
数量:1000套
⑵合同金额:680000美元(六百八十美元)
(3) 原产国:中国
(4) 装运港:中国大连
(5) 目的口岸:纽约,Ameirica
(6) 交货时间:11月12日,2009年
⑺包装:货物必须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确保
货物不被损坏的原因,所以好以上安全抵达。由于包装不当引起的任何损失由卖方应出生。
(8) 标志:卖方必须使用不褪色的颜料印刷每箱数量、尺寸、毛重、净重、悬挂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和其他单词。
(9) 保险:保险应由卖方按照术语的CIF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
(10) 付款条件:信用证。
买方应在装运前30天开立不可撤销信用证包含买方作为付款人,卖方为受益人通过美国银行。中国银行应提交信贷后得到他和verificated下列文件。
(1) 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做成以伟大的世界存储和空白背书注明运费收集;
(b) 商业指出口发票所列数量;
(c) 质量检验证书签发的中国CCIC;
(d) 原产地证书;
(e) 装船通知。
(11) 装运条件:
(一)卖方必须通知买方的名字预订船和itstransportation航线航行前40天,买方确认。
(2) 卖方必须通知买方预计交货时间,合同号码,发票金额、数量和货物的重量和尺寸的每件20 天前装运。
(C)卖方必须通知买方货物、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离开的日期,由电报/电传装船后48小时内。
(d) 如果任何一件货物以满足或超过10吨的重量,15米长,10米宽,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详细的包装图,显示详细的尺寸和重量,以便买方可以安排内陆运输。
(e) 转运和分批装运都是不允许的。
(12) 检验:
(一)卖方必须测试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完全和准确,并出具质量证书证明交付符合合同的
有关规定,但这个证书不是最终的toprove基础的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卖方应将书
面报告包含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测试质量手册。
(b) 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买方必须适用于美国商品检验局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并出具检验证明书。如果你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一致,除了是由保险公司或船负责,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并要求卖方后7日内,到达目的港。
(c) 如果检验证书不能定居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一些不可预见的原因,买方应电话卖方延长检验周期为3天。
(13) 索赔:
(一)3天内自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如果质量、规格、数量和包装的货物被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买方应给予卖方的索赔通知上述期限内,有权提出索赔。
(b)考虑结果的缺陷货物,买方有权将赔偿他们的损失向卖方。卖方应负责赔偿的索赔,除了那insurrance公司应该承担的义务。
(14) 力根据:
(一)如果任何缔约方均无法履行合同的不可抗力,阻力的期限应相应延长合规。
(b)受阻一方该电报上的其他不可抗力和终止,以及deliever签发的证书是由主管机构事故的
另一个用于识别以挂号航空邮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
(C)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120天以上,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发送注册航空邮件,询问当事人解除合同,通知来立即生效。
(15) 法律应用程序:
(一)它将受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签署或货物而发生的纠纷是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或被诉人是中国法人,否则它是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国际销售合同货物。
(b)合同规定的条款是根据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国际商会。
(16) 仲裁:
(一)所有与此合同相关的纠纷或执行应当是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b) 如果达不成协议,则提交受理案件进行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照程序暂行
规定仲裁委员会颁布。
(c) 仲裁地点在北京,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寻求求助于一个法院或其他当局呼吁修订的决定。
(d) 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7) 附加条款:
本合同应当来效应自双方签字(盖章)。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的代表:潘米
代表买家:乔治沙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