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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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帮扶
一.国家、省市的就业帮扶政策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双困生是有经济上的困难和心理上的困难的学生.从而我校为“双困生”建立专业的拓展训练体系,建立拓展训练基地。
我院通过校园网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对“自强自立”学生的就业援助政策,加大对“自强自立”就业能力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根据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计划及时发布培训信息。为学生提供耐心细致的政策解读服务,真正做到培训计划“为生所知,为生所用”。
为使学生培训保持良好的心态,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为参加培训的每一名学生进行心里筛查,不留死角。依据筛查结果对学生提出能否参加培训的界定。通过心里筛查,对有严重心理问题如:有严重的敌对心理、严重的神经症及有自杀倾向的学生,暂取消培训资格,并敦促各学院给予关注。对有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如人际关系敏感、轻微抑郁的学生准予培训,但在培训的过程中应给予密切关注。
为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切实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难题,吉林化工学院加强就业扶持政策宣传力度,认真核查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能及时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
在各领导的带领下从以下方面入手开展工作:一是积极挖掘和开发岗位资源,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二是通过一对一
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应聘能力,同时转变就业思路,使其更具有竞争力。三是对有创业思路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创业培训指导等政策上的帮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四是通过张贴和发放宣传资料、入户走访、电话谈心、设立政策宣传台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就业活动宣传。
目前活动已经取得初步的成效,在辖区单位、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之间搭起就业供需平台,解决民生问题的同时,也得到社区居民的一致认可。
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少数民族、残疾人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举措及成效。
1、建立困难毕业生档案。各院系及时做好就业困难学生的摸底、调查工作,对困难毕业生建立档案,进行分类指导,建立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困难毕业生的就业状况。
2、实施个性化就业指导。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一对一”帮扶、优先推荐岗位、重点组织培训、加强创业意识和能力培训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教育,帮助他们了解自己,掌握就业政策,调整就业期望,提高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
3、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QQ群、飞信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困难毕业生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优先推荐、个别推荐等措施,积极为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
4、加强思想教育与心理辅导。切实做好困难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采取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就业辅导、电话约谈等形式,帮助困难毕业生分析就业困难的原因,建立摸底排查机制和动态信息预警机制,特别在注意防范招聘陷阱、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帮扶机制。
5、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在重大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给予适当倾斜。积极帮助困难毕业生利用国家及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为其提供政策引导。在“三支一扶”、“湖北省资教生选派工作”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中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参加,并在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服务外包企业吸纳毕业生以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等项目时优先推荐。
6、经济援助。对困难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减轻其经济压力,促成其顺利就业。对离校后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主动关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工作,使他们离校后能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