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馆会员章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会员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会所名称为XX瑜伽私教会所(以下简称本会所)。

第二条:本会所由XX瑜伽健身私教工作室投资并经营管理。

第三条:本会所成立之宗旨是为增进瑜伽的规范经营,以及瑜伽XX舞蹈培训等研究活动。

第四条:本会所位于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及义务

第五条:本会所会员之权利

1、享有使用本会所的各项健身设施和各种集体课程服务;

2、享有本会所提供的训练计划和体侧服务;

3、享有本会所会员章程、服务进行监督、建议的权利;

4、享有本会所提供的各项专业服务和优惠政策的权利;

5、在争取到会员同意的情况下,本会所可向会员的地址、电邮、手机、传真等发放讯息。

第六条:本会所会员之义务

1、遵守本会所之管理规则及工作室之相关决议事项;

2、提供会员准确的个人资料,配合本会所会员档案管理;

3、按规定及时缴纳会籍费、私教训练费;

4、不得无故损坏本会所名誉、财产与设施,并自觉维护本会所名誉。

第三章锻炼须知

第七条:会员进入本会所时必须先于前台出示有效的会员卡以验明身份,并作登记,方可入场。

第八条:会员须自觉遵守本守则,仪表言行文明,爱惜本会所的一切设施,会员之间应当相互尊重,避免大声喧哗或骚扰其他会员或做出令其他会员感到不满的言行。

第九条:本会所内严禁吸烟,谢绝酒后运动。

第十条:本会所为成人会所,为了维护会员的权益以及全体会员的安全,谢绝在非少儿课程时段带未满14周岁以下儿童进入本会所运动洗浴等,及未经本会所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带陌生人进入本会所,请会员予以理解。

第十一条:会员运动时依据课程性质须穿着合适的运动服装,严禁穿皮鞋和带饮

品进入地暖瑜伽房,否则本会所服务人员均可基于文明与安全的理由,立即阻止该会

员使用本会所的一切设施。

第十二条:风险保证:会员已知悉在使用本会所任何设施时,由于会员或其他人

的原因可能导致会员本人或会员之来宾受伤,会员已了解并自愿接受此风险并同意本

会所的主管或员工可针对任何之伤害享有免责权,包括但不限于会员本身、会员的配

偶、会员邀请的来宾,会员的胎儿或亲属因任何一位代表本会所或设施使用者之疏忽

所造成的人身或精神伤害、经济损失或其它伤害。再者,会员明了本会所仅为健身器

材及其它设备的承购与承租者而非健身器材的制造商,且明了本会所仅提供运动休闲

服务,故毋庸对有瑕疵的器材设备而产生的伤害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会员健康告知:会员声明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不存在疾病,身体缺陷

或残疾等导致会员不能享用本会所全部服务的情况。会员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之

中或之后,本会所均没有也无法就会员的身体状况使用设施及接受教练课程的能力给

予任何医疗方面的意见。倘若会员有任何健康或医疗方面的问题,应该在练习瑜伽等

健身课程服务前自行向医生咨询。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使用本会所各项配套设施和参加各类课程的权利,部分课程

为预约制(详见课程表)。本会所可根据会员人数的多少有未经事先通知随时调整或修

改课时和项目的权利。

第十五条:会所管理规定

1、本会所每日开放时间为11:00—21:30(法定休假日除外,作息时间将另行通知),会员同意本会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服务时间进行更改,届时将事先在会所内张贴公

告通知会员。

2、基于安全原由,会员请勿随意动电源插座,如私自动用出现危险,后果自负。

3、请勿将贵重物品带入本会所或存储于本会所的公共储物柜内,会员需保管好随

身携带的一切物品并须自行承担任何遗失或被窃的全部风险和责任,如需保管请交与

前台工作人员。

4、本会所浴室提供公用防滑鞋具,请会员们注意防滑,防止受伤;因个人原因造

成人员损伤或致本会所内设施发生损坏,会员应承担全部的风险和责任。

5、会员使用以下服务须按本会所相关规定按次计费:

私人健身教练、小班特色课程、购买运动用品及营养品等等,以上收费项目均为

自愿消费项目,请会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本会所予以配合(详见会所内公告)。

第四章会籍管理

第十六条:会员卡一经售出,因非本会所原因造成的退会和会员违反约定,本会

所有权力取消其会员资格,其已支付费用不予退回,并无需作任何赔偿;

第是七条:会员的会籍不得私自转让和暂停,如会员要求暂停的话,必须申请暂停会籍。会籍暂停时间段以月为周期,一年卡及一年卡以上会员每年可免费享有最长三个月的会籍暂停待遇,暂停时间相应顺延。会员如需转卡须遵循以下条款:

1、转让之对象须事先书面提出申请,经本会所审查同意,并须办理转让登记;

2、须缴纳人民币300元之转让费用;

3、会员卡在有效卡期内,转让不得超过两次。

第十八条:会员的会籍属于私人记名卡会籍,会员不得将自己的会籍卡外借他人使用。

第十九条:如会员卡丢失或损坏,必须重新办理方可继续训练,会员需向本会所缴纳30元的补卡费。

第二十条:本会所欢迎每位会员利用贵宾体验劵邀请亲友(访客)感受本会所的各项服务设施,唯会员邀请的亲友须遵守本会所的访客接待程序和守则(每位会员亲友只可体验壹次)。

第五章附则

1、本会所有根据需要在不侵犯会员权益的情况下,封闭或调整本会所内的全部或部分设施进行改建、市场推广或其他活动。

2、本会所正式营运后,如因政府法律变更、战乱等不可抗力致无法经营时,会员费用不予退还。

3、本章程在会籍协议签署后生效,最终解释权归XX瑜伽专业会所所有。

会员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