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作息时间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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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

作息时间制度

为使工程指挥部现场管理人员养成守时出勤的良好习惯,保证工程指挥部现场管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班时间:(从2016年12月10日起执行)

上午:9:00——12:00

中餐、午休:12:00——13:30

下午:13:30——17:30(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考勤要求:

1、早晨上班要求比规定时间提前15钟到岗位,打扫和清洁办公室卫生。

2、现场管理人员因事外出必须向工程指挥部现场管理负责人请假:30分钟至3小时以内的以口头形式请假;3小时以上的(一上午或一下午)要以手机短信或假条形式批准。

三、考勤内容:

1、迟到:上班时间未到或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1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没以任何形式请假)按旷工处理。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提前15分钟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5分钟按旷工处理(没以任何形式请假)。

3、旷工:未经请假或假期已满未续假擅自不到岗者,即为旷工;委托他人代假者均视为旷工。

4、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擅离职守30分钟内可视同迟到,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处理。

5、事假:现场管理人员确有工作之外的特殊事情要办,必须向工程指挥部现场管理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但每个人员一个月请事假不得超过三天。

6、工程指挥部现场管理人员每个月有四天休息假日,但必须实行轮休制度。休假时须向现场管理负责人请示,并办理好交接班的一切工作后,方可轮休。休假时间到期后必须按时返岗,超期3小时以上的将按旷工处理。

7、处罚办法:迟到或早退二次以上后按每次罚款50元;旷工一天按当事人每月平均每天工资标准进行处理罚款。处罚的款项从本月的工资中由财务直接扣除。

以上制度从2016年12月10日起执行,望各位现场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执行。

******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6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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