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议标招标文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议标招标文件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

1.2上述工程按照《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补充资料。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件

第三章合同协议条款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二卷技术规范

第五章技术规范

第三卷投标文件

第六章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第八章辅助资料表

第四卷图纸

第九章图纸

4.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格式、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拒绝。

5.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6.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6.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6.4补充通知须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

三、投标报价说明

7.投标价格

7.1投标价格

7.1.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7.1.2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7.2投标价格采用方式

7.2.1如果采用7.2.2价格固定,则删除7.2.3价格调整;反之,采用7.2.3价格调整,则删除7.2.2价格固定。

7.2.2价格固定(备选条款a)

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7.2.3价格调整(备选条款b)

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可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7.3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书

.投标书附录

.投标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辅助资料表

.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9.2投标单位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提供的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可以选择。

10.投标有效期

10.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第4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

10.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招标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1条的规定仍然适用。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5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1.2根据投标单位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也可以是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格式,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28天。

11.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11.4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的14天。

11.5中标单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后,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

11.6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1.6.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1.6.2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1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2.1投标单位按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6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