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起中毒窒息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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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起中毒窒息死亡事故案例分析事故过程
2005年,济南市连续发生了几起地下管井作业场所中毒事故,造成多人死亡;
2005年7月11日,济南市信泰德装饰有限公司的两名工人,在车站街为济南铁路会议中心清理下水道时,先后在3m深的污水沟里窒息死亡;
2005年7月22日,济南市长清区某施工队职工在清理长城炼油厂的污水池时,两人在污水池内中毒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这几起事故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第一名工人中毒晕倒后,其他人员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救援,
前赴后继,造成群死群伤。

上述事故发生后,济南市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分析,认定几起事故均属
于责任事故。

事故原因主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对职工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职工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施工单
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

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了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在全市进行了通报。

但遗憾的是,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致使同类事故一再发生。

因此,有必要对事故中致人死亡的有害气体做进一步
分析,让居民和职工了解其性质和危害,以便更好地加以防范。

2003年,长清化粪池伤亡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委托山东省科学院对事故现场的气体取样进行了化验。

化验分
析报告显示,化粪池内有害气体的主要成分是硫化氢、一氧化碳、沼气等。

这里仅以硫化氢为例,对其性质
和危害加以分析。

硫化氢为无色,具有臭鸡蛋味,属二级毒物,是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明显的刺激作用。

低浓度时,对
呼吸道及眼的刺激作用明显。

浓度越高,全身性作用越明显,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窒息症状。

硫化氢
的局部刺激作用,是由于接触湿润粘膜与钠离子形成的硫化钠引起的。

硫化氢的全身作用是通过与细胞色素
氧化酶中三价铁及二硫键起作用,使酶失去活性,影响细胞氧化过程,造成细胞组织缺氧。

由于中枢神经系
统对缺氧最为敏感,因此首先受害。

高浓度时,则引起颈动脉窦的反射作用,使呼吸停止;更高浓度时,可
直接麻痹呼吸中枢而立即引起窒息,造成电击样中毒。

在城市地下,纵横交错地分布着大量污水管线,厂区、居民区等散布着成千上万的污水管井和化粪池,一些
角落堆积着许多生活垃圾。

由于污水和垃圾中富含大量蛋白质等有机物,产生大量硫化氢、一氧化碳和沼气
等有毒有害气体和沼气等有毒有害气体,加之大部分污水管井、污水池是密闭的,空气不流通,有毒有害气
体得不到散逸,长久集聚在井底、池内,致使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过高。

当作业人员直接下到井中、池内管道
内进行作业时,有毒有害气体经呼吸道侵入人体,极易的导致急性职业中毒的发生,造成人员伤亡。

上述几
起事故,就是高浓度的硫化氢吸入人体后,造成急性中毒而引起的。

防范措施
第一,要利用多种形式对职工、居民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常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让大家了解硫
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性质、危害,知道哪些地方容易产生有害气体,如何预防这些气体的危害,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
第二,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地下管井疏通作业操作规程,为从事管井疏通作业人员配备职业危害防护设
备及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毒口罩、安全绳等;
第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定期对容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垃圾、粪便、纸浆等有机物,保持市容清洁,特别是夏天高温季节,防止有机物发酵后产生硫化氢等有害气体;
第四,有关单位要配备快速气体检测仪,及时掌握污水池及地下管井等场所有毒有害气体的种类及浓度,采
取必要的通风排毒措施,严禁在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时无防护、冒险作业;
第五,建立、健全本单位地下管井及有害气体场所作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一旦发生井下急性硫化
氢等有毒气体中毒事故时,救援人员切忌盲目进入池内或管道内救人,一定要在佩戴防毒口罩,系好安全绳,并有专人监护的条件下施救,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如发生急性中毒,应立即将患者撤离现场,移至空气流通外,保持其呼吸道的通畅,有条件的还应给予吸氧;有眼部损伤者,应尽快用清水反复冲洗;
对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对休克者应让其取平卧位,头稍低;对昏迷者应及时清除口腔内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并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将中毒者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事故教训
上述几起事故,偶尔发生一起尚可理解,同类悲剧一再重复发生,就值得认真总结和反思了。

许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同时也是受害者,他们大多数是死于无知,而真正应该对事故负责的是这些单位的管理者。

规章制度不健全、宣传教育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才是造成群死群伤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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