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与终止劳动关系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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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教训:
1、保留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书面证据。
(注意保留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违反规 章制度、严重失职以及经过培训仍然不能 胜任工作等解除条件成立的书面证据。)
2、细化绩效考评标准。
(企业规章制度中要注意内容的细化,特别 需要对“严重违反”、“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重大损失”有详尽、明 细的判断标准,要有完善的考勤制度和绩 效考核制度。)
经验:采取一些措施降低员工突然离职带 来的损失。(1)尽可能少聘用或不聘用 跳槽过于频繁的高危跳槽群体。(2)建 立跳槽的预警机制,如加强与员工的沟通、 关注跳槽高峰期,如春节后,业务旺季来 临前等。(3)不要只让一个人掌握核心 技术,这样即使其中一人突然离职,也不 至于让工作完全停滞甚至让核心技术完全 流失。
本案例的焦点在于要如何与不胜任工作的劳动 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 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案例二:2008年3月,郝某与一家水泥厂 签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由于作业环境 粉尘过大,污染严重,2008年6月,郝某 感到肺部不适,到医院检查。郝某在职业 病防治医院诊断和医学观察期间,水泥厂 因生产发生重大困难需要经济性裁减人员。 水泥厂拟订了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 却因为郝某在医院诊断没有上班,又找不 到郝某家庭住址,因此,只好放弃送达书 面通知书,并设法通过多名员工转告其已 经被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了经济补偿金。
禁忌(误区):任由员工来去自由
当员工离职不可避免时,用人单位不能任 由其随时自由离开,而应提出相应的合法 要求。例如,员工跳槽应有一定的提前告 知期,履行必要的交接程序和手续,不得 带走重要资料,在交接期内应履行正常职 责等。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实现平 稳交接的跳槽者,企业要追究责任,否则, 将导致不良示范效应。
的。
《劳动合同法》第39条新增内容:劳动者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 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 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 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 动合同。
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 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 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 的行为。
由于找不到孙大伟,公司辞退孙大伟的书 面通知也没有送到孙大伟手中,这时孙大 伟要求公司支付其2月份固定工资3000元、 代通知金3000元(上一个月工资标准)和 经济补偿金5000元(2007年月平均工资), 公司拒绝了他的要求。 孙大伟遂将该争议提交劳动争议冲裁机构, 要求公司为其补发工资。公司因不能提交 辞退孙大伟的书面证据而被判支付孙大伟 剩余工资即赔偿金共计11000元。
禁忌(误区):招聘到继任者,再向现任 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要想辞退员工而不额外支付工资就要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关系通知 书》通知劳动者本人,有些公司招聘到了 继任者才向现任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 然增加解除成本。需要注意的是,在通知 劳动者时一定要劳动者签收,最好的办法 是当面将书面通知交给员工,如果找不到 员工,可以通过邮局挂号信或者快递将书 面通知寄给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 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 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 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 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 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本案例的焦点在于用人单位在什么样的情形下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劳 动合同能不能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不提前通知的情况 下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 况:(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 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 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 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 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依法被 追究刑事责任的。
案例5: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后,用 人单位还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吗?
案例呈现:孔某在A公司从事采购工作,在上班时 间约见客户,开车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医疗期满 后,孔某身体恢复了健康,但是由于心理遭受车 祸带来的巨大恐惧,再也不敢开车了。开车是采 购部门工作人员必须的技能,由于孔某已经不适 合从事原来的工作,公司安排其到行政部从事文 件打印、校对工作。孔某到了行政部后,经常出 现错误,同时由于身体原因,每工作一段时间孔 某就需要休息一会儿,经常无法完成领导交代的 任务。经提醒无效的情况下,公司决定支付孔某 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 支付经济补偿金。孔某认为公司解除合同是对其 不负责任,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在遭到A公司拒绝后,郑海于2月15日离 开公司,并于当日到B网络公司报到,双 方订立了劳动合同。由于郑海离开A公司 前,正在开发一种新的软件,公司也为此 投入了很多资金,郑海的突然离开给A公 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A公司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
本案例的焦点在于劳动者如何与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 列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 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 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 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 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患病或者 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经验:动态掌握员工的家庭住址等信息
用人单位要特别注意员工信息管理,尤其 是通信地址,因为涉及到送达问题。如果 不知道员工居住地址,一旦涉及解除合同, 将会出现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无法送达的 被动局面。
禁忌(误区):企业经营困难,任何员工都 可以被裁减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 不能成为经济性裁员的对象。(1)从事接触职业 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 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 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 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用 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 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 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 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本案例中,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 条的规定来辞退孙大伟,这条规定不仅要 求用人单位举证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而 且要求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 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1: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的情形有哪些?
案例呈现:随着H公司业务发展,购买国外设备和原材料 越来越多。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H公司通过网络招聘 了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专业的硕士毕业生黎小姐担任翻译 工作。黎小姐入职后,公司发现其翻译中几次出现严重错 误。经查,黎小姐提供的北京外国语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学 历证书资料是虚假的,但H公司已与黎小姐订立了三年的 劳动合同。H公司认为,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 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 动者应当如实说明。黎小姐欺骗了公司,公司可以辞退黎 小姐。黎小姐认为,虽然学历证书是假的,但我的水平不 假。既然合同已经订立,单位就应该履行劳动合同。如果 公司执意要解除劳动合同,她将向劳动仲裁委申诉。
王庭认为“企业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 国家有关规定的,因为我再患病休养,并 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按照国家规定企业 是不能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于是要求 企业继续履行合同。企业则认为,生产经 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并且已提前30日向 工会和全体职工说明情况,也听取了工会 和职工的意见,并向有关劳动保障部门报 告过,是符合国家规定的程序的,与王庭 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的,对王庭提出的要求不予同意。
郝某不知道水泥厂这么做事否合法。
本案例的焦点在于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有哪些注 意事项,以及职工患病在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 位是否能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 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重点法条:《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 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 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 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 保障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 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 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 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 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 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的。
案例4 :劳动者如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呈现:郑海系广西某著名大学的毕业生, 2007年7月毕业后与某市A公司订立了劳动 合同,合同期限3年,约定郑海主要负责软 件开发工作,月薪1800元。2008年1月,郑 海的朋友介绍他到B网络公司应聘,据称月 薪至少3000元。2008年2月13日,B网络公 司打电话给郑海,表示如果郑海愿意来该公 司上班,公司将提供3500元的月薪,但必 须于2008年2月20日之前来公司上班。考虑 到对方提供的条件远比自己现在的待遇优越, 郑海于2月14日向A公司提出要解除劳动合 同。
案例3: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减人员有哪
些注意事项?
案例呈现: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案例(1):王庭系哈尔滨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员工, 2005年年初应聘进入该企业从事生产车间操作工 工作。企业与王庭订立了两年期劳动合同,合同 期满后双方续订劳动合同至2009年2月1日。
2008年8月初,王庭因患慢性疾病在家休息。 2008年10月初,企业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 难,提前30日向工会和全体职工说明了情况,听 取了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向有关劳动保障部门 报告后,着手准备裁减人员。2008年12月初,企 业书面通知王庭,因企业需要裁减人员,与其解 除劳动合同,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了经济补偿。
案例2:如何与不胜任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案例呈现:孙大伟与广州A外贸企业订立了为期两 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时间为2006年9月19日至 2008年9月19日,孙大伟到公司后刚开始的一年业 绩不错,2007年收入在6万元左右。但自从与妻子 离婚后,心情不好,受此影响其业绩开始下滑,孙 大伟的直接主管与他进行绩效改进面谈,并为其提 供了两周的脱产培训。这些措施并未改进孙大伟的 工作业绩。因此,公司决定要辞退孙大伟,并且公 司在2008年2月3号左右招聘了新人来接替他的岗 位。当天孙大伟通过其他的同事知道此事后,提出 了与其直接主管谈话。直接主管告诉他由于其工作 业绩太差公司要将其辞退,并要求孙大伟当天即向 公司招聘的继任者交接工作,孙大伟不想离开公司, 在与公司谈判无效的情况下,于2月6日请假离开 公司,直到2月底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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