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检验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
检验规范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
质量检验规范
编制:
审核:
批准:
1、目的
本规范规定了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验收的依据和方法,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对采购的物资及外协产品的检验。
3、职责
3.1 机电物资部对所采购物资的特性(技术要求)的完整性、符合性及质量证明书的完整、可靠性负责。
3.2 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采购物资、外协产品的检验和记录的保存。3.3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编制采购物资的采购规范。
3.4 经营合同部负责编制外协件的技术协议。
3.5 机电物资部仓库负责外购产品的储存管理。
4、原材料的检验
4.1 检查验收依据
1)有关的国家标准;
2)产品专用标准、图纸;
3)订货合同或技术、工艺部门提供的有关采购规范或技术协议;4.2 材料进厂验收
4.2.1 质量证明书的审查、确认
材料检验员在接受检验任务后应在二日内完成材料质量证明书
的核实工作。核实内容如下:
1)核实供货方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单内,材料质量证明书印章
与其单位名称一致,且印章应清晰。原材料质量证明书所列项目和
数据必须符合相应标准、技术协议及合同的要求;
2)核实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原则上应是原件,当供方只能提供复
印件时,必须加盖供方红色印章,供方经办人姓名、日期,且复印
件上原钢厂的质量专用章应清晰可辩、不得有涂改,否则为质证书
不合格;
3)根据3.3的规定,确定复验项目和取样数量,并及时开出
《取样通知单》,以便取样。
4.2.2 编写材料检验号
材料检验员对材料质量证明书审查合格后,按材料炉批号编制
材料检验号填写在质量证明书上。
4.2.3 实物验收
材料检查员应在材料到货后两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查验实物的钢号、规格和数量要与材料质量证明书、合同一致;
2)检验实物外观质量及几何尺寸。当发现与质量证明书及有关标准要求不符时,按《不合格品处理单》处理;
3)对钢板应逐件书写检号、材质、规格。其它材料按批(或捆)在码垛材料出头处标注检号、材质及规格;
4)经判定合格的材料,检查员应及时在材料验收单上填写检验
号标记,做为合格确认。若判为不合格的材料按《不合格品处理
单》处置;
5)检验员应监督入库材料的码垛、堆放情况,核对标记、数
量、填写验收记录。
5、焊材的检验
5.1 焊接材料进厂后材料检验员应核对材料进厂有关资料进行验收,应将质证、使用说明书、采购合同、技术要求及有关标准进行核对,同时认真核对实物标识、检验包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检验合格后在入库单签字认可,库管员方可将焊材入库码放并挂牌标识材质、规格。
5.2 对质证有怀疑,应对怀疑项目进行复验,检验员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检验。复验不合格的焊材应按《不合格品处理单》执行。并由采购部门向供方退货。
5.3 库存焊材的帐物卡应一致,并在卡片上注明焊材名称、规格、批号、货位号、数量和入库日期。
6、油漆的验收
对采购的油漆,检验人员应:
(1)核对合同、采购规范、供方提供的资料;
(2)检查生产时间和保质期、清点数量;
(3)检查包装桶中涂料颜色、所呈现的状况及质量有无变化,验证标准见附后的验证规范;
(4)验收合格签“入库单”。
7、标准件、密封件检验
7.1 采购的标准件、密封件的检验与原材料验收程序相同,验证标准见附后的验证规范;
7.2 验收合格的,物资检验员要按《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出标识;
7.3 对首次使用的新材料、标准件,技术部门应向机电物资部提供该物资的相关标准及验收依据,在验收时提供给检验人员。
8、外购部件及配件的检验
8.1 部件及配件进厂后,检验人员应做以下工作:
1)核对产品合格证、材料质证、合同、采购规范、订货技术协议、发货清单;
2)检查包装、产品外观、图纸、易损件清单;
3)核对产品铭牌参数;
4)资料与产品铭牌参数核对无误,产品外观无缺陷,在“入库单”上签字认可。
5)检验人员对重要配套产品应进行拍照、存档。
对于出现有质量问题的部件和配件,由质量安全环保部通知机
电物资部,由机电物资部与供货方进行交涉、解决。
8.2 在产品总拼(组)装过程中,应对外购部件和配件产品进行正式检验并记录。
8.3 单个部件需要单独进行检验时,必须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加进行检验,由检验人员现场记录。
8.4 进厂无法进行检验的产品
1)机电物资部可与供方在签订合同时注明,在对方组(拼)装
时通知我方派检验人员现场验收,并记录组(拼)装情况;
2)既使我方认可组(拼)装情况,产品发给我方后,也不免除
供方的产品在总拼(组)装和用户使用中出现问题的责任。
9、外协件检验
9.1 资料验收
1)外协加工须在合格供方名单中选择厂家;
2)外协加工件进厂时,由机电物资部通知质量安全环保部,并
随同合格证、质保书、图纸、技术协议、记录卡等有关资料一起进
行验收;
3)外协热处理工序产品,要提供热处理报告、时间-温度记录。按合同规定提供资料不齐全、不正确的,质量安全环保部应通
知外协部门补齐后再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