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一、资格条件1.申报职称的教师需具备正式教师资格,同时需在河南省中小学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
2.教师需要具备较高的学历背景,包括获得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满足不同岗位职责的经验要求。
4.教师需要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包括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教学成果、核心课程教学经验等。
5.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继续教育、培训经历。
二、评定程序1.教师提交评定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经历、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的申请者进行面试和教学展示等操作,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察。
4.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打分、排名并提交审核结果给教育主管部门。
5.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审核结果进行评估,并最终确定职称评定结果。
三、评定标准1.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成绩:包括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教育研究成果等。
2.教师在学科专业方面的表现:包括培养学生的能力、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等。
3.教师的师德表现:包括敬业精神、诚信、责任心等。
4.教师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包括教学管理能力、教学研究能力等。
四、权益保障1.评定职称的教师享受相应的职称津贴。
2.评定职称的教师在升职、晋级方面享有优先权。
3.评定职称的教师在参与项目申报、荣誉评定等方面享有优势。
4.评定职称的教师在个人成长、职业发展等方面得到认可和支持。
五、监督责任1.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职称评定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2.评审委员会成员需遵守评审规则,公正评定申请者的职称。
3.申请者可以对评定结果提出申诉,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通过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的制定和执行,旨在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同时,这也有助于搭建一种教师职业发展的机制,为教师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提供保障。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红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一个系列,资格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正高级)。
第三条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标准条件,经评审组织评审通过,获得中小学教师相应职称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学校(单位)应及时聘任并兑现相应待遇。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专任教师与教研人员。
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符合我省相关规定。
(六)申报高级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七)取得继续教育合格学分。
按所申报职称的履职年限最低要求计算:申报二级教师,专科学历者1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15个学分;申报一级教师,硕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本科、专科学历者2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25个学分;申报高级教师,博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其他学历人员25个学分。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及细则三篇

篇二:XX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及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与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三条本标准用于指导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职称评价,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执行。
根据XX省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实行评聘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应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四条各设区市应按照本指导标准的要求,根据本地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特点和教育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要求,按不同学段,分类细化制定具体评价条件。
综合运用业务考试、民主测评、说课公开课、盲审鉴定、专家评议等方式,建立科学、量化、精准的评价体系。
各地应及时将细化的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报省人力社保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正高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由省教育厅细化制定。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五条坚持以德为先导向。
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
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学改革,积极探索“轻负高质”教学模式,努力推行素质教育。
切实改变片面强调论文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定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定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一、评定评分的原则1. 评定评分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评定评分要科学、客观、全面地衡量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业绩。
3. 评定评分要突出教学能力和教育管理能力的重要性,注重育人成效。
4. 评定评分要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和不同职称的要求,分类确定评分标准和权重。
二、评定评分的主要内容1. 教学能力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能力。
2. 教育管理能力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班级管理、学生辅导、活动组织等方面的能力。
3. 教研能力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教学科研、教材编写、教研成果等方面的能力。
4. 学科建设能力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学科建设、教材选用、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能力。
5. 师德师风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和影响力。
三、评定评分的流程1. 申请评定:教师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教育部门提交评定材料。
2. 评定委员会评审:由评定委员会对提交的评定材料进行评审,并分别对各项能力进行评分。
3. 综合评定:根据各项能力的评分结果,综合计算得出教师的总评分。
4. 结果公布:评定结果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公示形式向教师公布,并可以提出申诉。
5. 评定职称:根据评定评分结果,对符合相应职称标准的教师进行职称评定。
四、其他事项1. 申诉机制:教师对评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诉,申诉由专门的部门负责处理。
2. 相关奖励: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师还可以获得相关的职称津贴和荣誉称号。
以上是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定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详细的评分标准将在后续发布的通知中确定,敬请关注。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1、拥护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2、取得相应教资资格;3、身体健康程度可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在固定时间内完成教学、教研工作安排。
任职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成绩;4、申报职称前应满足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时长,并经审验合格后方可;5、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至少本科学历、并担任至少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希望申报小学高级教师需要满足中专毕业、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本科毕业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或本科毕业、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担任一级教师4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一级教师2年以上者;想获得小学高级教师申报资格者,需满足专科毕业十年小高职务经验或本科毕业8年小高职务,研究生毕业4年小高职务。
评职称所需资料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考核登记表及附件表:根据实情填写,不得夸大或虚构。
2、专业论文:虽然并非硬性指标,但却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准备详实论文甚至是发表过,一般大有机会可评上。
3、上课证明:老师需要提交上课证明,且上课课时要达到要求;如果没有任课也没有相应的其它与教育教学工作职位的话,是不允许参评的。
4、年度考核证明:评定职称者需要提交至少连续四年的考核表,不能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否则也不允许参评。
5、普通话证:要符合自己所任教的学科,语文必须是二甲以上,其他学科基本要求二乙以上。
6、继续教育证:每年度教师都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合格分数,如果没有继续教育证也是无法参评的。
教师资格证考试方法教师资格证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教师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使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教师资格证考试每年考试日期由公布,请及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的最新公告。
教师职称评定资格

教师职称评定资格
教师职称评定资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历资历: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例如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需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需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小学高级教师需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申报小学一级教师需要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
2.继续教育: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教育教学能力: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组织课堂教学、教学评价、课程开
发等方面的能力。
4.科研能力: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包括课题研究、论文发表等方面的能力。
5.工作表现: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具备优秀的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表
现。
6.学术成果: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具备一定的学术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等方面的成果。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对教师职称评定资格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因此,在申报职称评审之前,建议申报人员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和政策,并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的相关负责人。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一、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基本要求1.具备优秀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拥有良好的教育教学工作基本功,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专业能力。
3.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意识和实践能力,能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积极参加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科建设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在教育科研方面有一定专业研究,能够在实践中进行理论研究和创新。
二、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要求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小学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
2.教龄要求:担任小学教师职务满5年。
3.任教评价: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教师备课质量、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方法与手段、师生关系、教育教学效果等。
4.学科素养:评定教师学科素养的重点是教师的学科掌握程度和学科教学的深度和广度。
教师需要提供相关教材编写、学科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
5.教育教学成果:教师要提供自己参与或主持的教育教学项目、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明等。
6.教育科研成果:教师要提供自己发表的学术论文、教育研究成果、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
7.学科竞赛、活动指导成果:教师要提供自己指导学生获得的奖项、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等证明材料。
8.师德师风表现:教师要提供自己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亮点、先进事迹、荣誉证明等。
9.其他评价材料:教师可以提供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教学记录、学生评价等。
三、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程序1.提交申报材料:教师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将相关的申报材料提交给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
2.初审: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进入评审环节。
3.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价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果等。
4.随机巡查: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随机巡查,验证教师在申报材料中提到的教学实况。
6.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师生的监督和投诉。
最新2023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最新2023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
称评定标准条件
引言
本文档旨在介绍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的最新标准条件。
这些标准条件将为教师们提供准确的评定标准,并帮助他们了解如何达到中高级职称的要求。
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1. 学历要求:
- 中级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
- 高级职称:硕士及以上学历。
2. 年限要求:
- 中级职称:至少具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
- 高级职称:至少具有10年以上教学经验。
3. 业绩要求:
- 教学方面:具备一定的教学成果,如教学评估结果、教学论文、教学获奖等;
- 学术研究方面: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如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4. 培训要求:
- 中级职称:完成一定的教育培训学时;
- 高级职称:完成更高水平的教育培训学时。
5. 业务水平要求:
- 中级职称:具备一定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 高级职称:具备较高水平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6. 专业素质要求:
- 中级职称:具备相应学科专业素质;
- 高级职称:具备更高水平的学科专业素质。
结论
通过本文档,教师们可以了解到2023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的最新标准条件。
教师们应根据这些标准条件,不断提升自己的学历、教学经验、教学成果和专业素质,以满足职称评定的要求,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服务。
以上为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的概述,详细内容请参阅相应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
最新2023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最新2023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
称评定标准条件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最新通知,2023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湖南省合法教师资格证书;
2. 在公立中小学从事教育工作累计不少于5年;
3. 表现良好,德育与业务水平优秀;
4. 无不良行为记录;
5. 无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学历要求
1. 中级职称评定要求:具有本科教育学、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并有不少于3年教学经验;
2. 高级职称评定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不少于5年教学经验。
三、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
1. 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2. 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研讨,并有成果发表;
3. 在课堂教学中获得较好的评价,并能帮助学生提高学业成绩。
四、科研与著作成果
1. 积极从事教育科研工作,参与科研项目并获得研究成果;
2. 发表过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论文、著作或参与编写教材等。
五、社会影响力
1. 在教育界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声誉;
2. 获得过各类教育教学奖项或荣誉。
请注意,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评定标准以相关部门最新通
知为准。
教师们在评定职称时,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并采取符合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简单策略。
2023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三、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四、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新技术和新理念,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并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六、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任职不足5年的,每年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七、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
中小学专任教师近5年平均课时量应达到省定周最低课时量标准;任现职不足5年的,每年平均课时量须达到省定周最低课时量标准。
不同学段周最低课时量标准为:幼儿园专任教师不低于4个“半日活动”或累计带班时间不低于16小时、小学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不低于10—14节,各学科周课时标准由县级教育部门确定。
专职教研员每学期听评课应不低于36节,讲授公开课、示范课应不低于2节。
从事专职教研工作满5年的,原则上应有到中小学校从事1学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八、申报各层级中小学教师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在县域内及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或教育家型教师。
2.专任教师承担班主任(含副班主任,下同)、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定期开展家访活动,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
3.认真上好每一节课,教学能力精湛,教学质量高。
专任教师近3年任教学科的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县域内同学科中位于前列。
能够全面地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述评分析,应提供近3年个人教学特色经验总结及学生学情分析报告。
中小学职称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1、按着国家对于专业技术职称条理规定:中学教师的职称有高级和中级(中学一级)之分。
特级教师,不是职称系列,是荣誉称呼。
2、请见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一、评审条件中级:中学一级(知足一条即可)1、硕士学位、中学二级职称满两年2、本科满五年,中学二级满四年3、专科满七年,中学二级满四年4、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高级:中学高级(知足一条即可)1、博士学位、中学一级满一年或硕士学位六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满四年2、本科满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3、专科满二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4、中专满二十五年,并已获得大专学历,中学一级满五年5、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附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说明一、年限的计算(一)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时间,由各级评委会评审通事后,经同意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部门同意发文之日起算。
(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龄)的计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龄”从签署聘约、被聘用之日开始计算。
各专业技术资格试行条例(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任职条件所提的任某级职务的年限,是指实质被聘用的年限。
为此,今年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是2008年12月31日。
二、职称报评资料的有效性依据市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规定,今年职称报评的有效资料原则上应为聘用现专业技术职务到上一年度末的资料。
三、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任职年限、学历要求:⑴获取博士学位后,获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执行其职责2年以上;⑵获取硕士学位,获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执行其职责4年以上;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课工作,获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执行其职责5年以上;⑷从事小学教课工作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小中高”),1979年末从前从事教课工作,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小学教课工作满12年、获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6年以上。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细则一、评审条件:1.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2.从事教育工作累计工龄达到10年以上;3.教学成绩突出,能够在教学实践中展示出较高的教学水平;4.在教学研究方面有一定的成果和影响力;5.取得过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6.无违法和违纪记录。
二、评审内容:1.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历、教育培训经历等;2.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详细阐述自己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工作情况,包括所任课程、任教年级、教学内容、实施教学的情况等;3.教学成绩:列举自己在教学实践中取得的成绩,如学生成绩表现、教学评价、教学案例等;4.教学研究成果:介绍自己在教学研究方面的成果,如发表的教育论文、参与的教育科研项目等;5.师德表现:反映自己在师德方面的表现,如关心学生、尊重教育伦理、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等;6.教育教学成果:具体说明自己在教育教学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如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教育比赛、推行教学新模式等。
三、评审程序:1.自荐申报:教师需通过书面材料申报,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学校教导处;2.学校评审:学校教导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教师进行评审;3.学校初审:根据专家评审评价,学校教导处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上报区教育局;5.职称评审:根据教育局终审意见,提交市级教育局进行职称评审;6.职称评审结果:根据市级教育局的评审结果,将评审结果及时通知教师个人和学校。
通过以上细则的评审,最终评定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后,教师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更有优势,也可以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为学生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当然,在评审之前,教师也应该注重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素质的提高,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才能够在评审中更好地展示自己的优势和成就。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试行)一、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2、年度考核要求正常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每年年度考核"良好(合格)"及以上;破格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每年年度考核均为"良好(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两次为优秀。
3、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以来,结合本职工作,完成规定的进修任务。
二、评审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1、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胜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全面发展,保护学生身心健康,重视学生思想品德,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科技、艺术、体育等活动。
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
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过教育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
(2)所带班级(中队)或课外兴趣小组的活动有特色,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称号,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2、教学工作教学基本功扎实,掌握一定的现代教学技术。
完成省、市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因课程计划、学校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教学效果优良。
坚持实施素质教育,具有正确的质量观,积极进行教学改革。
教学内容正确、科学,教学层次清楚,中心明确,重点突出,教学方法得当,能根据学生心理特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积极思维,寓德于教。
教学效果好,在同年级、同学科中较为突出,能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能胜任部分年级段的教学工作,熟悉所教学科教材的体系、结构及有关学科之间的联系,并擅长一定年级的教学工作;(2)工作量足;(3)任现职以来,每年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过教学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等至少1次,并获得优秀等次(提供教案、课堂教学评价表等原始材料)。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一、综述。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是对中小学教师进行职称评定的指导性文件,其制定旨在规范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本标准旨在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提供明确的指导,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二、评价标准。
1. 专业知识与能力。
(1)教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学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教学理论和方法,设计并组织高质量的教学活动。
(2)教师应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2. 教育教学成果。
(1)教师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如学生成绩、教学论文、教学研究成果等。
(2)教师应在教学实践中积极探索,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优秀的教学案例。
3. 师德师风。
(1)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对学生负责,对教育事业忠诚。
(2)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为学生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4. 学术研究与教育管理。
(1)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参与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2)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育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工作,为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三、评定程序。
1. 申报材料。
教师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准备好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教学案例、师德师风材料等。
2. 学校评审。
学校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教师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成果、师德师风、学术研究与教育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定。
3. 上报审核。
学校将评审结果上报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4. 职称评定。
经过审核合格的教师,将被授予相应的职称,并颁发职称证书。
四、总结。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细则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评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第二阶段是审核业绩成果。
具体情况如下:一、评审必备条件必备条件有八项,其中项目资格、职称、学历、教龄、继续教育、班主任经验、循环能力、教师资格证均为必备条件。
乡村和城市分开评审。
此外,证书资历、专业年限、教育年限和教学考核记录也是必备条件之一。
最后,听课、校本公开、论文、指导、青年教师培养、课题研究、优秀课程、优秀班级等项目也是必备条件。
二、审核业绩成果业绩成果是指申报者的学历、教龄、任现职年限、班主任经验、论文著作和课题研究等方面的业绩。
业绩成果的积分累加,乡村和城市分开评审。
具体如下:一)学历(上限5分)学历分为研究生、本科、大专和中专四个档次,分别对应5分、4分、3分和2分。
根据申报者的学历档次,给予相应的分数。
二)教龄(10分)教龄是指申报者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限,每年得0.5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三)任现职年限(6分)任现职年限是指申报者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每年得0.5分,满分为6分,按周年计算。
四)班主任(10分)班主任是指申报者每年担任班主任的年限,每年得1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五)论文著作(高级,5分)申报者最多可以提交2篇(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
论文和教育教学著作应符合评审条件中的有关界定。
也可根据相应评审条件要求,提交3份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教案、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教学总结材料。
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计分办法如下:1.符合论文条件得分(3分):根据申报人身份类别(教研员、城区教师、乡村教师)提供符合高级教师论文条件的材料,可计2.5分。
2.论文奖励加分(2分):论文奖励加分只计算排在最前面代表作的1篇(部)。
在国家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省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1分。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细则中小学高级教师是学校中的骨干力量,他们承担着培养学生的重任,具有很高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经验。
为了评选出优秀的中小学高级教师,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根据一定的细则来进行评判。
下面是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一些细则:一、教育教学能力方面:1.教学水平:中小学高级教师需要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善于发现和引导学生的潜能,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2.教材教法运用:中小学高级教师需要熟悉学科教材的内容和教学要求,能够根据学科特点选用合适的教材,并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使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
3.教学效果:中小学高级教师要有较好的教学效果,能够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获得有效的知识和技能,并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教育教学经验方面:1.教育教学经验:中小学高级教师需要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计划,并能够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各种难题。
2.科研创新能力:中小学高级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能够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为教育教学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教育教学管理方面:1.班级管理能力:中小学高级教师需要具备较好的班级管理能力,能够制定班级管理规范,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2.教务管理能力:中小学高级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务管理能力,能够主持和组织学校的教务工作,能够制定教学计划、教学目标和教学评价,能够对教师的教学进行指导和评价。
四、师德师风方面:1.教育思想:中小学高级教师应具备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能够正确引导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严守教书育人的原则。
2.师德师风:中小学高级教师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以身作则,做到言传身教,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发挥教师的模范作用。
以上是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一些细则,通过这些细则的评判,可以评选出优秀的中小学高级教师,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细则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细则一、评审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的中高级职称评审,包括中级职称评审和高级职称评审。
二、评审条件1.中级职称评审条件:(1)申请人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学或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并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在中小学从教工作中表现出色,教学经验丰富,师德良好;(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的教学成绩,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教育教学成果等;(4)近五年内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在国家级、省级及以上级别的核心期刊上。
2.高级职称评审条件:(1)申请人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取得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学或相关学科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并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在中小学从教工作中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卓越的教学成果,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教育教学成果等;(4)近五年内至少有三篇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在国家级、省级及以上级别的核心期刊上;(5)获得过省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奖励。
三、评审程序1.申请和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材料、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材料、教育教学成果材料、教育教学论文等。
2.评审材料初审:学校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评审条件的申请人。
3.评审材料评审:学校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依据评审指标和评分标准,对申请人的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果、教育教学成果等进行评定。
5.反馈和修正:申请人可对学校的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修正。
6.上报和复审:经过修正后的申请材料及评审结果将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7.最终评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复审结果,最终决定是否授予相关职称,并进行公示。
四、评审指标和评分标准1.评审指标:评审指标包括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果、教育教学成果等。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一、评定评审范围及对象二、评定评审条件1.岗位要求:符合岗位要求,并在该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2.学历要求:具有相应的学历,如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等。
3.职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如中小学高级教师、校级骨干教师等。
4.教学成果要求:在教学工作中有明显的教学成果,如教学过程控制能力、学生成绩提升等。
5.科研成果要求: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成果,如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参与教材编写等。
三、评定评审程序1.申请材料准备:评审人员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
2.组织评审小组: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包括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资深教师等,负责评审和审核申请材料。
4.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学校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
5.申诉处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成立申诉处理小组进行再评审。
6.最终评定:经过评审小组再次评审和申诉处理后,确定最终评定结果,并发放职称证书。
四、评定评审标准五、评定结果的权益保障评定结果的权益保障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的重要内容。
评定合格的教职工可享受相应的职称待遇,包括工资增长、职务晋升和培训机会等。
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教职工可以行使申诉权利,通过申诉处理程序进行再评审。
六、制度的优化与完善为了保证评定评审制度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应根据实践经验进行不断的优化和完善。
学校可以定期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评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评审能力。
总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是对中小学教职工职业发展的规范和指导,通过建立科学、公正、公开的评定评审程序和标准,保障教师的权益,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有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提高学生成长发展。
中小学教师职称

中小学教师职称1. 职称的定义和作用中小学教师职称是对教师专业能力和业绩的一种认可和评价体系。
职称旨在鼓励教师不断提升教育能力和教学水平,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综合素养发展。
职称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每个职称都有相应的评审标准和条件。
教师职称的作用在于:首先,职称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标志,有助于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潜力。
其次,职称是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的重要依据,获得高级职称将为教师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和广阔的职业前景。
最后,职称还是教师待遇和福利分配的重要依据,获得高级职称可以享受更高的职称津贴和荣誉。
2. 职称评审标准和条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和条件是根据教师的岗位职责、工作年限、业绩表现等因素确定的。
具体评审标准和条件如下:初级职称初级职称适用于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小学教师,其评审标准和条件包括: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至少2年以上中小学教学经验; - 在教学实践中表现出色,有一定的教学成果或获得过教学荣誉。
中级职称中级职称适用于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中小学教师,其评审标准和条件包括: - 硕士及以上学历; - 至少6年以上中小学教学经验; - 参与过教育科研和论文写作,并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 -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过一定的成绩和荣誉。
高级职称高级职称适用于具备博士及以上学历的中小学教师,其评审标准和条件包括: - 博士及以上学历; - 至少10年以上中小学教学经验; - 参与过国家级或省级教育科研项目,并取得过一定的研究成果; - 在教育教学领域具备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
3. 职称的申报和评审过程申报和评审教师职称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申报材料准备教师在申报职称前,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教学成果材料等。
职称申报提交教师根据学校或教育局的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如教研室、教务处等。
评审材料审核相关部门对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初步评估,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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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作者:————————————————————————————————日期: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中学一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5、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三)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四)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第八条执业资格要求取得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十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一)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具有任教学科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能与教学、教研等实际工作相结合。
(二)能较好地掌握现代教育信息,了解本学科教学改革的基本状况。
(三)能较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一)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授课时数。
正校级领导应当深入教育教学工作中,授课或听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副校级领导及以下兼职教师应当兼任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授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
(二)教学效果1、熟悉和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执行课程计划,胜任所教学科大循环教学工作,认真备课,无违反任职学校规定的教学常规及纪律行为;能积极钻研教学,坚持进行教学反思,有1篇典型课例或学习体会文章在校内外交流。
2、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知识经验,基于学生基础设计教学,有较强的课程实施能力及教学能力,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幅度较大。
(三)参与校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学校的校本教研活动,能发现和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
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节次和教研活动次数,有听课笔记,撰写关于教学评价和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文章。
(四)注意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既教书又育人,教育效果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班主任工作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工作效果好,所带班级或所承担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被评为校级文明班级或优秀中队,或承担2次校(乡)级或1次县(区)级主题班(团、队)会,教育效果好;2、协助班主任共同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结合学科教学渗透德育效果好,撰写有关素质教育或德育工作的论文或经验总结,并得到同行认可。
(五)教研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独立组织过县(区)级教研活动。
在县(区)级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
积极参加网络教研活动。
每年深入学校听评课至少30学时,有原始的听评课记录。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教学中能够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差异,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在一个教学循环期内所教班级学生的成绩合格率、优秀率明显提高,是校级教学新秀或教学骨干;2、在校内结合学生发展需要积极开展教书育人实践活动,在校本教研中骨干作用明显,每年进行专题讲座(包括经验介绍)或校级公开课(包括展示课、观摩课、研讨课和优质课)1次,并有讲稿或教案;3、获得2次乡级或1次县(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一项即可)。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1500字以上;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或教材1部,字数1万字以上;3、有3项教科研成果在校内交流,或有2项教科研成果在县(区)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有1项教研成果或1篇经验总结在市(地)级学术会议上交流。
第十一条副高级职务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一)全面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并能自觉地运用于教育教学中。
(二)对任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并贯穿于教学、科研等实际工作中。
(三)全面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和本学科发展状况。
(四)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一)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授课时数。
正校级领导应当深入教育教学工作中,授课或听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副校级领导及以下兼职教师应当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授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
(二)教学效果1、熟练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能出色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工作。
胜任所教学科大循环教学工作。
掌握教育教学规律,课堂教学效果好,在本校或当地有较好的影响,在教学和教研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关注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热爱学生,有很高的课程实施能力及教学能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获得预期的应有的发展。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坚持不断进行教育教学问题的研究,能独立承担校级科研课题,较好地解决问题,并形成教育教学反思或叙事等材料;2、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在学校组织的本学科教研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提供2篇教学案例或心得体会。
积极参加网络教研活动,及时发现并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四)坚持教书育人的正确方向,积极探索德育工作规律,针对性、实效性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胜任班主任工作,育人效果显著。
所带班级学生整体素质好,结合学科教学,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工作富有实效,组织校级主题班(团、队)活动2次或县(区)级1次,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或奖励,班风优良,获得了校级文明(优秀)班级称号3次或县(区)级1次;2、结合学科教学,主动配合班主任,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坚持进行教书育人问题研究,成果明显,至少撰写2篇有关素质教育的论文或经验总结;3、所领导的学校获得县(区)级文明单位或先进集体等称号。
(五)教研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研究和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
熟练掌握本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法,经常组织教学研讨、交流等教研、科研活动,有力推动了校本教研活动。
有专题讲稿,有研究成果、总结材料,有深入学校的听课笔记、评课记录等,每学期深入学校听评课至少50学时。
每年都在县级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研究课、或培训讲座。
积极参加网络教研活动,总结推广素质教育经验,在本学科课程改革实施中,经常有教学案例评析或指导教育教学方面的心得体会文章在本院(校)交流或在有关教学报刊上发表。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三:1、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所教学科成绩在本校同年级或在同类学校名列前茅,学生整体学习成绩提高幅度较大(提供由教导主任、业务校长签字的任课班级一个循环期内学生成绩原始材料),学生个性特长获得比较充分的发展,在各种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在社会实践活动或科学实验中获得好评;2、是县(区)级教学新秀或教学骨干,充分发挥教书育人的示范引领和骨干作用。
积极探索教学艺术和追求教学特色。
至少承担县(区)级有影响的公开课(包括展示课、观摩课、研讨课和优质课)3次,并有教案和反馈,结合学生发展需要积极组织或参加校本教研活动,进行校级专题讲座(包括经验介绍)3次,讲座体现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实践的要求,并有讲稿,积极参加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发建设,能够承担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教学任务;3、在指导青年教师,提高青年教师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成绩显著。
在学校传、帮、带新教师作用明显,送教下乡或支教作用突出;4、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近五年来获得县级政府、人事部门、教育部门授予的优秀(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1次。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1500字以上;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或教材1部,字数为2万字以上;3、有2项教科研成果获得市(地)级二等奖,或在市(地)级学术会议上交流。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申报资格、评审条件等必须同时具备。
第十三条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计算。
第十四条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各级任职资格均指本专业的。
第十五条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均应为本专业的,且为任现职以后取得的。
第十六条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