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真理_逻辑真理与价值真理.
真理与价值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真理与价值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真理与价值是人类思维领域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关系。
真理是指客观存在的规律、事实或认知,而价值则是人们对事物的评价、追求和期望。
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既相互依存也相互影响,它们相互作用并共同构成了人类思维和行为的基础。
首先,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关系体现在它们的相互依存上。
真理是通过对客观事物进行研究和实践得出的,它是客观存在的规律和事实的反映。
而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则是基于对真理的认知和理解来制定和选择的。
没有真理的指导,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就会失去依据和方向;而没有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真理也无法得到实践和应用。
其次,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关系还体现在它们的相互影响上。
真理的认知和传播受到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社会背景的影响,同时真理也会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
不同的价值观念可能导致对真理的选择和解释上的差异,而不同的真理又会引起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的改变。
这种相互影响使得真理和价值在人类社会中不断发展和演变。
最后,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关系还体现在它们共同构成人类思维和行为的基础上。
真理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基础,它为人们提供认知的工具和方法。
而价值则是人类行为的动力和目标,它为人们提供行动的指引和意义。
真理和价值相互交融,共同构成了人类思维和行为的本质和特征。
只有在真理的指导下,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才能更加科学、合理和进步;而只有通过对价值的追求和实践,真理才能更好地得到验证和应用。
综上所述,真理与价值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并共同构成了人类思维和行为的基础。
在不断追求真理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和思考自己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从而实现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真理与价值的关系
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关系问题。科学精神强调对客观事实和真理的理智性追求,而人文精神则着重人的主观需要和价值的情感性关怀。事实上,人类对真理的追求,离不开激情、需要、价值观等非理性因素的参与;而对人的需要和价值的真正关怀,须有科学理性的支持。科学与人文、求真与求善,保持着各自的独立性,但又相互渗透,须以辩证的理解.
一、真理与价值的区别
所谓真理,就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在人脑中的正确反映,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而哲学范畴的价值,是对各种具体价值形态的抽象与概括,泛指事物对人的需要而言的某种有用性,或者是指客观的存在、属性及其变化同主体的尺度和需要相符合或相接近。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真理侧重于客体性,价值侧重于主体性。真理要求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符合客观对象的规定性和规律,即按照客体的尺度来规定主体的活动,体现了一切对象性关系中客体尺度的存在和作用.价值要求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符合人的社会需要和利益,即按照人的内在尺度使客体为主体服务,体现了一切对象性关系中主体尺度的存在和作用.
真理与价值在发展中相互引导。在人类活动中,总是不断从价值走向真理,从真理走向价值,实现着相互之间的过渡。真理与价值的相互贯通,为二者的相互过渡提供了可能性。真理从被发现到进一步具体化和完善化的发展,是朝着更深刻、更全面理解人的生活条件和人本身的价值的方向前进的,这表明真理的发展趋向于价值。人们对客观世界有了新的正确认识,就会提出和实现新的价值目标。反过来讲,人们对价值的不断追求,也势必引起对制约实际效益的客观条件和规律的探索。从价值走向真理,是实践和认识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展的重要途径.
何谓真理与价值
仅仅拥有科学知识并不能保证人们行 为的价值取向的正确;
正确的价值观是先进的社会集团或阶 级在实践中形成的,反映了人民群众的 要求,对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促进 作用。
三、价值和真理在实践中的辩证统一
趋向
价值性
主体
趋向
客体
真理性
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人类活动的 两个基本原则
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相互对立
(三)真理与谬误
真理与谬误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主观 是否与客观符合。 谬误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错误 认识。
真理与谬误
正确反映 真理
主体
歪曲反映
客体
谬误
认识
真理
互相依赖 互为条件
谬误
(四)真理的检验标准 各种标准 实践标准 逻辑标准
1、真理检验标准的不同观点
实用标准 权威标准 公众标准 实践标准
价 值 的 特 征
社会性
首先,价值的社会性表现在人的需
要具有社会性; 其次,价值的社会性表现为客体价 值属性具有社会性; 其三,价值的社会性还表现在主体 间都具有一些共同的价值需要和价值 观念。
价 值 的 特 征
多维性
任何一个层次的主体都表现为 一定的整体,由于其结构和规定性 又是复杂的、立体的和全面的,因 而每一主体的价值关系都具有多维 性或全面性。
(三)价值评价及其特点
价值评价是指人们在实践中对客体 可能具有的价值、实践改造客体后的意 义、成果等进行科学的评价。 价值评价是一种关于价值现象的认 识活动,是一种不同于认识事物客观 属性的特殊形式的认识。
(四)价值评价的功能与树立正确 价值观的意义
价值评价 实践发展
价值观是人们对人和事的评价标准、 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的观点的体系;
真理与价值知识点总结
真理和价值是哲学领域中重要的概念,它们贯穿于人类思维和行为的方方面面,影响着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和对生活的选择。
真理涉及我们对事实和现实的认识,而价值则涉及我们对美好和优越的追求。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真理与价值的关系,并总结相关知识点。
一、真理的概念1. 真理的本质真理是指与事实相符合的认识或陈述。
在哲学上,真理可以被理解为客观存在的、能够被认识和证明的规律和现象。
真理是对现实的正确描述,它是客观存在的、具有普遍性的。
真理不受主观意识的影响,无论个人的信仰、态度或情感如何,真理都是独立存在的。
2. 真理的判断标准人们常常通过经验、理性和其他方法来判断真理。
在科学领域,真理的判断标准通常是实证主义,即通过实验和观察来验证理论的有效性。
而在哲学和逻辑领域,真理的判断标准通常是逻辑思维和推理,即通过合乎逻辑的认识和推理来判断真理。
3. 真理的发现和表达真理的发现和表达是人类认识活动的基本形式。
人们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思考,发现真理,并通过语言、文字、符号等方式表达出来。
真理的表达需要具备准确性、清晰性和规范性,只有这样才能让别人理解和接受。
二、价值的概念1. 价值的本质价值是对美好和优越的追求,是人类对理想境界的向往和追求。
价值不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而是人类主观意识的产物。
价值是人们对事物的评价和选择,是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
2. 价值的种类价值可以分为客观价值和主观价值。
客观价值指的是客观存在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如美、善、真、爱等;主观价值指的是个体的、主观的价值取向和追求,如快乐、幸福、权利、自由等。
在实践中,人们往往将客观价值和主观价值相结合,以满足个人和社会的需要。
3. 价值的判断标准人们判断价值往往是基于道德、美学、实用等方面的标准。
在道德领域,人们往往基于善恶、正义、公平等标准来判断价值;在美学领域,人们往往基于美丑、优劣等标准来判断价值;在实用领域,人们往往基于效益、成本等标准来判断价值。
1. 真理和价值的相互关系真理和价值并不是完全独立的概念,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互关系。
真理的四个层次和四重境界
真理的四个层次和四重境界真理一直是人类探索的对象,它的存在与属性一直是哲学家、科学家、思想家们的关注焦点。
在人类的认知历程中,真理常常被视为一种具有层次和境界的存在。
本文将从四个层次和四重境界的角度探讨真理的本质。
一、真理的四个层次1. 实证真理实证真理是指那些可以通过实验、观察和经验验证的真理。
这种真理是基于客观事实的,具有可验证性和可重复性。
物理学、化学等自然科学领域的真理就属于实证真理的范畴。
实证真理通常是非常具体和可衡量的,它对现实世界的描述和预测具有重要意义。
2. 逻辑真理逻辑真理是指那些基于逻辑关系和推理规则得出的真理。
逻辑真理是人类思维和推理的产物,它不依赖于具体的经验和观察,而是建立在逻辑规律上的。
数学中的定理和推理结论就属于逻辑真理的范畴。
逻辑真理是超越经验的,它揭示了思维的本质和规律性。
3. 伦理真理伦理真理是指那些关于价值和道德的真理。
伦理真理是人类社会和个体生活中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它涉及到人类的行为和品德。
善恶、公正、诚信等道德观念就属于伦理真理的范畴。
伦理真理的核心在于指导人们的行为和生活,它对人类社会的和谐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4. 形而上学真理形而上学真理是指那些超越经验和感知的真理。
它涉及到人类认知的极限和宇宙的本质。
在宗教、哲学领域中探讨的上帝、灵魂、命运等问题就属于形而上学真理的范畴。
形而上学真理常常是超越常规认知的,它引领人们探索未知领域和未知境界。
二、真理的四重境界1. 真理的感性境界真理的感性境界是指那些通过感官和经验获得的真理。
这种境界是人类认知的初始阶段,它依赖于感官和经验的直接感知。
在这个境界下,人们主要通过观察、实验和感受来认识世界,获得实证真理和一部分逻辑真理。
真理的感性境界是认知的基础,也是人类认知的起点。
真理的四个层次和四重境界构成了人类认知的多重维度。
人们通过不断的思考和探索,逐步深入真理的本质,不断丰富和完善认知体系。
真理不仅是认知的对象,也是人类精神世界的源泉和力量。
真理与价值之间的辩证关系
真理与价值之间的辩证关系
1.真理与价值是相对立的统一。
2.真理与价值的对立是指二者的区别。
真理是讲认识
与认识对象的关系,要求认识要与对象相一致,相符合。
价值是指外物对人的需要的满足,
表示某物具有对人有用或使人愉快的属性。
联系:真理和价值统一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之中。
真理与价值又是统一的,不可分的。
(1)真理能指导社会课堂教学,顺利的改建世界,以课堂教学成果满足用户人的须要,
这就是真理的价值。
(2)真理与正确的价值观相一致,正确的价值观必定是在真理的指导下实现需要的满足。
真理的价值具体表现在他的功能上。
(1)真理具有指导实践的功能。
(2)真理具备再重新认识的功能。
(3)真理具有教育和激励的作用。
人类在自己的课堂教学活动中,必须把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融合出来,通过一定的自我
调节去化解真理和价值的冲突,同时实现真理与价值的统一。
首先,顺利的课堂教学必然就
是以真理和价值的统一为前提的。
任何顺利的课堂教学都必然就是既遵从真理尺度,又合
乎价值尺度,并将二者统一出来的结果.其次,价值的构成和同时实现以坚持真理为前提,而
真理又必然就是具备价值的。
最后,真理和价值在课堂教学和重新认识活动中就是相互制约、相互鼓励、相互促进的.人们在实践中通过真理与价值的相互鼓励、相互融合、相互
过渡阶段去同时实现真理和价值的具体内容的历史的统一。
简述真理和价值在实践中的辩证关系
简述真理和价值在实践中的辩证关系真理和价值在实践中存在着辩证关系。
“真理”一词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柏拉图哲学,意思是“一致的、不变的、事实可以证明的”。
换言之,真理是一种无误的评论,这种评论可以被任何人所认可,而且可以通过客观的观察来被证实。
价值则是比较有主观性的,指的是某事物对某个社会或群体的价值,或在某种情境下的价值。
因此,真理和价值在实践中的关系具有辩证性。
实践是指实际的行动,以及行动可能带来的结果。
在实践过程中,可能会有真理的发现和价值的创造。
例如,当一名科学家研究太阳系的结构和运行原理时,可以发现关于太阳系的真理,而当一名政治家试图改善国家社会政策时,将可能创造出一定的价值。
因此,真理和价值都可以在实践中存在,它们之间存在着辩证关系。
从真理的角度来看,实践是一个发现真理的过程,它可以对影响实践的一些原则和规律进行分析,以便基于实践而得出一种真理。
因此,实践可以用来发现真理,而真理也可以用来指导实践。
价值则是实践中的一种结果,它可以用来判断一种行动是否是正确的、有价值的或有用的。
价值不一定总是正确的,它可能是相对的,可能仅仅满足某一特定的群体的需求或社会的需要,而且还可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变化。
因此,价值也可以用来指导实践,而实践又可以帮助我们发现价值。
从上述可以看出,真理和价值都是实践中不可缺少的要素,它们之间存在着辩证关系。
一方面,真理可以指导实践,另一方面,实践可以发现真理;同理,价值也可以指导实践,实践也可以创造价值。
因此,真理和价值在实践中存在着辩证关系。
因此,实践是发掘真理和创造价值的有效方式。
实践中,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理论可以为实践提供指导,实践可以验证理论;同时,实践也可以创造价值,而价值又可以改善实践。
因此,实践是真理和价值发掘的最有效方式。
综上所述,真理和价值在实践中存在着辩证关系。
真理可以指导实践,而实践又可以发现真理;价值也可以指导实践,而实践也可以创造价值。
怎样理解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
怎样理解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实事求是“实践”本身是为一个纯粹认识论范畴。
当初毛泽东对此的理解是:“‘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而‘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
”因此,“实事求是”就是去研究客观存在的规律性,而实事就是实践之外存在着的,比如说纯粹的自然界就是实事;“是”就是这种客观事实的纯粹的客观“规律性”。
先有了这种“客观存在”,然后才是人对它们的认识,再然后才有人对它们的改造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实践。
“实践”被理解为一个用以界定“认识”的参照或者逻辑工具,换句话说,“实践”是属于认识论。
列宁说:“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与此相关的另外一种说法,就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样一种说法。
这样的话实践就失去了作为改造世界的本质力量的存在,只是具有了认识论的功能,这种单一的认识论理解,绝对不符合马克思的实践观。
今天我想从哲学的视角,对“实事求是”亦或是实践做出一种新的阐释。
马克思的“实践主义”哲学,应该要求对“实事求是”的命题作出存在论层面上的阐释:如果说“实践”是马克思存在论的初始范畴,那么“实事求是”作为实践的中国式名称,就是人自身的存在论事实。
而“实事求是”就不仅是一种认识,而是一种存在论,马克思在哲学史上最伟大的贡献,就是找到了通往真正的“实在”的道路,那就是“实践”。
在马克思看来,“实践即是真实的存在,实在就是实践;实践乃是唯一的实在,实践之外别无实在。
”如我们要试图找寻所谓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某种客观存在的话,那就真的是马克思自己说过的:“我只知道我自己决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
”“实事”,胡塞尔要求“面向事情本身”,马克思要求面向实践本身。
前者只是一种纯粹先验理性的存在存在,后者则是现实生活实践的存在。
而此实践乃是人自己的“事”,这种“事”是唯一的“实在”,故称“实事”。
离开了人的实践所有东西只不过是“虚无”,马克思说:“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
试解释真理与价值的辩证及其意义
试解释真理与价值的辩证及其意义一、引言真理与价值是哲学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之间的关系被广泛探讨和争论。
本文将从辩证角度出发,探讨真理与价值之间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的意义。
二、真理与价值的概念1. 真理:指客观存在的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属性或特征。
真理是客观存在的,不受主体意志所左右。
2. 价值:指人类在实践中赋予事物的重要性或意义。
价值是主观赋予的,不同人对同一事物可能会有不同的价值评判。
三、真理与价值之间的辩证关系1. 真理和价值相互依存:没有真理就无法确定正确的价值观,而没有正确的价值观也会影响对真理的认识。
2. 真理和价值相互制约:在实践中,人们往往根据自己对事物特征和重要性评判得出真实性和合理性。
同时,这种评判也受到社会历史环境等因素影响。
3. 真理和价值相互转化:在实践中,人们常常根据自己对事物的价值评判得出真理,也可能根据自己对真理的认识来改变自己的价值观。
四、真理与价值之间辩证关系的意义1. 指导实践:真理和价值相互依存,正确的价值观可以指导人们选择正确的行动方向,而对事物特征和重要性的评判也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真相。
2. 促进社会发展:在实践中,人们不断探索和实践,不断更新自己对真理和价值的认识。
这种不断更新和完善有助于推动社会发展。
3. 引领思想潮流:随着社会历史环境等因素不断变化,人们对真理和价值的认识也在不断变化。
正确把握这种变化趋势可以引领思想潮流。
五、结论本文从辩证角度出发,探讨了真理与价值之间的关系及其意义。
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这种关系,并在实践中不断更新和完善自己对真理和价值的认识。
真理的四个层次和四重境界
真理的四个层次和四重境界真理是人类思想和实践的指导准则,是人类对世界和现实的认识和理解。
在我们日常生活和学术研究中,真理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对真理的认识与理解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有着不同的层次和境界。
在哲学和伦理学中,有许多学者试图对真理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观点。
本文将针对真理的四个层次和四重境界进行探讨与阐释。
真理的四个层次,分别是事实真理、逻辑真理、价值真理和宗教真理。
事实真理是指与客观现实相符合的真理,比如“太阳从东方升起”这样的陈述。
逻辑真理是指与逻辑规律相符合的真理,比如“所有正方形的边长都相等”这样的陈述。
价值真理是指与价值标准相符合的真理,比如“友谊是美好的”这样的陈述。
宗教真理是指与宗教信仰相符合的真理,比如“上帝是慈爱的”这样的陈述。
这四个层次的真理相互联系又彼此独立,它们构成了真理的多维度和多样性。
在实际生活和学术研究中,我们需要全面理解和应用这四个层次的真理,以便更好地指导我们的行为和思考。
真理的四重境界分别是感性境界、理性境界、超越境界和顿悟境界。
感性境界是指通过感官和直觉来认识和领悟真理的境界,是人类最初的认识方式。
理性境界是指通过逻辑思维和推理来认识和领悟真理的境界,是人类更进一步的认识方式。
超越境界是指通过直觉和灵感来认识和领悟真理的境界,是人类对于真理进一步深入的认识方式。
顿悟境界是指通过顿悟和觉悟来认识和领悟真理的境界,是人类最高级和最深入的认识方式。
这四重境界构成了人类对真理认识和领悟的四个不同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点和局限性。
在实际生活和学术研究中,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认识水平,不断探索和发掘真理的更高境界。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去认识和领悟真理的不同层次和境界。
比如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和实验来认识事实真理,通过推理和分析来认识逻辑真理,通过价值观和实践来认识价值真理,通过宗教信仰和修行来认识宗教真理。
真理与价值名词解释
真理与价值名词解释
"真理"和"价值"是哲学领域中两个基本而重要的概念,它们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同的解释。
1.真理(Truth):
定义:真理是与事实、现实相符的陈述或信仰。
它是一个陈述或信仰在现实中确实存在或是正确的状态。
实在论观点:一些哲学观点认为真理是客观存在的,与我们的观点或信仰无关,而是独立于个体的存在。
相对主义观点:另一些观点认为真理是相对的,取决于个体或文化的观点,不同的人或文化可能对同一事物有不同的真理。
2.价值(Value):
定义:价值是指对于某物或某种行为的认可和重视。
它表达了人们对事物重要性的看法,涉及到对善恶、美丑、正误等的评价和选择。
道德价值:涉及到道德伦理,包括善恶、正义、公正等方面的价值观。
审美价值:涉及到艺术、美学,包括美丑、艺术品的价值等方面的观点。
经济价值:涉及到商品和服务的交换价值,包括价格、效益等方面的价值观。
在哲学中,真理和价值经常联系在一起,因为人们对于真理的追求和对于价值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个体和社会的行为和决策。
某些哲学体系认为真理和价值是紧密关联的,而某些观点则更强调它们的独立性。
试述真理与价值的对立和统一关系
试述真理与价值的对立和统一关系
真理和价值是哲学上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们在很多领域都有着广泛的运用。
在日常生活、科学研究、人类社会进程中,真理和价值也经常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但是,它们之间究竟是对立关系还是统一关系?这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首先,真理和价值之间存在对立关系。
真理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关于客观事物的正确描述。
价值则是主观的、具有个人色彩的主张,是人们对事物所赋予的一种意义和作用。
真理是基于客观事实的,而价值则是基于主观感受的,它们之间并不相同。
因此,在某些情况下,真理和价值之间就会产生冲突,例如一个人的个人感受能够影响他对某个问题的看法,从而影响了他对真理的认知。
其次,真理和价值之间也存在着统一关系。
真理和价值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真理是客观存在的,而人类社会的进步也需要依靠真理的不断揭示和发现。
而价值则是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服务的,人们对事物的评价和价值判断也需要基于真理的基础上展开。
因此,在实践中,真理和价值之间往往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总的来说,真理和价值之间既有对立关系,也有统一关系。
在实践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把握它们之间的关系,以便更好地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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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的四个层次和四重境界
真理的四个层次和四重境界真理的四个层次是指:事实层面的真理、逻辑层面的真理、价值层面的真理和本体层面的真理。
事实层面的真理是指客观存在的事物与现象所具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它是由客观事实所确定的,不受主观意识的影响。
在科学研究中,科学家通过观察、实验和验证等方法,寻求客观事实的真理。
地球是圆的、水是由氢和氧组成的等都是事实层面的真理。
逻辑层面的真理是指人类思维的一种合理性和连贯性。
它是由思维活动中的逻辑规律所决定的,不受感官直觉和主观意识的影响。
在逻辑学中,通过推理和演绎等方法,人们可以达到逻辑层面的真理。
三角形的内角和为180度是逻辑层面的真理。
价值层面的真理是指人类价值观念和信仰所具有的真实性和可信性。
它是由社会和文化背景所决定的,不同文化和社会有不同的价值观念和信仰。
在人文学科中,研究人类价值观念和信仰的真理是价值层面的真理。
公正、平等、自由等都是价值层面的真理。
本体层面的真理是指人类自身存在的真实性和内在的知识。
它是通过对人类心灵境界和精神层面的探索和领悟得到的。
在哲学和心理学等领域,探讨人类存在的真理是本体层面的真理。
关于人类自由意志的存在和意义等都是本体层面的真理。
四重境界是指人类对真理认识的不同层次和元认知的发展。
它包括感性认识、理性认识、直觉认识和超越认识。
感性认识是人类最早的形式的认识,通过对外界事物的感觉和感受来认识世界。
它是基于感官经验和感觉直觉的认识方式。
通过触摸和感觉,可以认识到事物的形状和质地等。
理性认识是基于逻辑推理和思维的认识,通过思考和分析来认识世界。
它是理性思维和推理的结果。
通过推理和演绎,可以从已知的真理得出新的真理。
直觉认识是一种脱离日常经验和感觉直觉的认识方式,通过直觉和悟性来认识世界。
它是超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一种境界。
发明家、艺术家和哲学家等经常通过直觉认识来创造和发现真理。
超越认识是对现象之外、本体之中的真理的认识,通过对人类存在和意义的思考和探索来认识世界。
真理相关哲学知识点总结
真理相关哲学知识点总结一、真理的定义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真理。
在哲学中,真理通常被定义为符合实际的陈述或主张。
也就是说,当一个命题或说法与事实相符时,我们可以说它是真实的。
这意味着真理是关于现实的陈述,而不是我们希望或相信的东西。
二、真理的基本属性真理具有一些基本的属性,这些属性有助于我们理解真理的性质。
首先,真理是普遍性的。
这意味着它适用于所有人和所有情况,而不受时间、地点或个人的影响。
其次,真理是不变的。
这意味着真理是永恒的,不因时间的推移而改变。
最后,真理是客观的。
这意味着真理存在于现实中,而不是我们的主观看法。
三、真理的理论在哲学中,一直存在着关于真理的不同理论。
其中最著名的是科学实证主义、逻辑实证主义、认识论真理论、相对主义、唯心主义等。
1.科学实证主义科学实证主义认为真理可以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确定。
它强调对事实的重视和客观的证据。
科学实证主义的支持者相信只有通过科学方法才能确定真理,其他不可观察或不可测量的命题则被认为是无意义的。
2.逻辑实证主义逻辑实证主义强调逻辑的严谨性和论证的有效性。
它认为真理是通过逻辑推理来确定的,只有符合逻辑规则的命题才能被认为是真实的。
逻辑实证主义的支持者也强调对现实的关注,但他们认为逻辑推理是确定真理的更重要的方法。
3.认识论真理论认识论真理论主张真理是由认识活动产生的。
他们强调主观的观点和个人的看法对于确定真理的重要性。
认识论真理论的支持者认为真理是相对的,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真理。
4.相对主义相对主义认为真理是相对的,没有一个绝对的真理存在。
相对主义的支持者认为真理是由文化、历史、社会和个人的关系决定的,而不是由客观的事实。
5.唯心主义唯心主义认为真理是由意识和思维来确定的。
它强调个人的观点和主观的看法对于真理的形成和确定的重要性。
唯心主义的支持者认为真理是由思维和意识的活动所决定的。
以上是几种经典的真理理论,每一种理论在一定程度上都反映了人们对真理的不同理解。
简述真理与价值的关系
简述真理与价值的关系
真理与价值的关系是一个复杂而深刻的哲学问题。
简言之,真理是指描述事实和存在的准确性和正确性;而价值是指对事物的评价和重要性的判断。
在某种程度上,真理和价值可以相互影响。
真理对于价值的形成和评价起着重要的基础作用。
事实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可以对我们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产生影响。
例如,科学实验的结果能够提供客观的事实依据,从而影响我们对事物的评价和决策。
然而,真理和价值也存在一定的独立性。
价值是由主观的信仰、文化、社会和个人观念所决定的,并不完全取决于事实的真实性。
个体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常常基于主观情感和信仰体系,可能与客观事实有所偏差。
此外,真理和价值也可能出现冲突。
在某些情况下,真理可能与我们的价值观相悖,我们可能会面临遵从真理还是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之间的抉择。
因此,真理和价值的关系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复杂关系。
尽管它们在某些方面紧密相连,但也存在一定的独立性和潜在的冲突。
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二章-2真理与价值
实践标准的绝对性
只有实践才能检验真理,实践标准是无可替代的 任何认识成果只有经过实践检验才能最终知其是 否是真理
实践标准的相对性
• 实践检验常常不是一次完成的,须经多次检验 • 每次的实践检验总是有限的,只能部分地检验真理 • 任何时候都有暂时无法检验的认识成果
既要坚信实践标准的唯一性、权威性;又不能将实践
实践的价值尺度,是指人们在实践中所必须遵
循的、以满足人们需要为内容的、特定的实践目
标。
任何成功的实践都必然是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 的统一。
含义 哲学上的“价值”世界是外部客观世界对于满
足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的范畴,是指具有特定属性 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
主体
(需要)
实践 价值关系
客体
(属性)
客观性
三、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有用无用?
是好是坏? 大学期间谈恋爱是好还是坏呢? 孰利孰弊? 建三峡工程是利还是弊? 是善是恶? 人的本性是善还是恶?
苏格拉底 殉道
是什么 怎么样 认识 和 实践
真理 问题
目 标
为什么
好、坏 利、弊 价值 问题
价值及其特征
人们的实践活动总是受着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 的制约。 实践的真理尺度,是指人们在实践中所必须遵 循的、反映了实践对象的客观规律和本质的真理。
价值观是人们对人和事的评价标准、评价
原则和评价方法的观点的体系。
价值观对人的行为起着规范和导向作用。
价值观不同的人们,行为的取向也会不同,
甚至可能截然相反。即使从同一个真理性的认
识出发,也可以引出不同的甚至相反的行为取
向。
正确的评价观是现今的社会集团或阶级在实 践中形成的,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对历史发 展和社会进步起着促进作用。 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事实、真理与价值
事实、真理与价值【摘要】事实、真理与价值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概念。
事实是客观存在的现象或事件,真理是符合客观实际的观念或陈述,价值则是人们对某种现象或事件的评价标准。
事实和真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真理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之上的。
而真理和价值也紧密相连,因为我们对真理的认知往往会影响我们的价值观念。
事实、真理与价值三者之间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我们的认知世界。
了解和掌握这三个概念对我们正确理解世界、指导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事实、真理与价值的重要性在于它们帮助我们认清事物本质,指导我们的行为和决策,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基础。
结合三者的重要性,可以帮助我们构建更加完整和准确的认知体系,指导我们更加明晰的思考和行动。
【关键词】事实、真理、价值、概念、关系、重要性、结合1. 引言1.1 什么是事实、真理与价值事实、真理与价值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的概念,它们对于我们的思维和行为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信息或事件,是可以被观察和证实的现实。
真理则是符合事实的陈述或观念,是对客观现实的准确反映。
而价值则是人们对事实和真理的评价和选择,是我们对待事物的态度和行为的基础。
事实、真理和价值相互交织,相互影响。
事实作为客观存在的信息,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世界的基础。
真理则是我们对事实的理解和表达,是我们认知世界的桥梁。
而价值则是我们在认识和表达的基础上对世界的评价和选择,是我们行动的动力和目标。
这三个概念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事实帮助我们认识世界,真理指引我们行为,而价值则影响我们的选择和决策。
只有在理解和尊重事实、追求真理、坚守价值时,我们才能更好地认识世界,指导我们的行为,实现更高的人生目标。
1.2 为什么这三个概念重要事实、真理与价值是人类思维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概念。
它们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影响着我们的决策、行为和价值观念。
这三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密切,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我们对世界的认知和理解。
真理与价值——精选推荐
真理与价值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
——毛泽东人们在实践中获得的认识是不是正确,怎样证明认识的正确性?这就是真理和真理标准的问题。
认识的目的就是要达到真理。
人们为什么要孜孜不倦地追求真理,真理对人类有什么意义?这就是真理的价值问题。
一、真理及其属性1.真理和谬误在实践中,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主体正确地反映了客体,一种是主体歪曲地反映了客体。
正确地反映客体的认识就是真理,歪曲地反映客体的认识就是谬误。
认识和对象相一致、相符合,这是真理最根本的规定性。
这里讲的相一致、相符合不仅是指与事物的现象、外部联系的相一致、相符合,而且更主要的是指与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本质的相一致、相符合。
仅仅同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现象相符合、相一致,不一定就是真理。
因为外表的联系是不深刻的,现象中包含着假象。
与不深刻的表面联系和假象一致的认识不能算是真理,只有既与事物的表面联系、事物的现象又与事物的内部联系、事物的本质相一致的认识才是真理。
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常常听人说“亲眼所见”,以为亲眼所见就一定是真的,其实不然。
眼睛可能是吸纳信息最多最快的一种感官,但它并不能直接获得对事物真理性的认识。
所以,有哲学家说:“没有理性,眼睛是最坏的见证人。
”谬误是与事物不相一致、不相符合的认识,它不仅与事物的现象和表面联系不相一致和不相符合,而且也与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联系不相一致和不相符合。
真理和谬误是认识运动中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
它们的对立表现在相互排斥、相互否定上。
真理与谬误是相互排斥的,是真理就不能是谬误,是谬误就不能是真理,真理和谬误不能混淆。
这在一定范围具有绝对意义。
正因为如此,坚持真理才是崇高的,修正错误才成为必要。
真理和谬误是相互否定的,否定了真理必然导致谬误,否定谬误才可能达到真理。
真理与谬误的统一表现为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
真理与谬误互相依存,是说真理与谬误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
[逻辑推理,逻辑]逻辑真与逻辑推理的关系
逻辑真与逻辑推理的关系逻辑,像任何科学一样,把追求真理作为自己的使命。
但逻辑学不研究关于涉及存在本质的真,关于作为价值的真,或者关于神秘主义的真。
现代逻辑对真的研究是围绕语言和形式化问题展开的,形成了多种关于真的理论,并对逻辑真和事实真的区别和联系进行了多方面的讨论。
一、逻辑真与事实真逻辑史上,最早明确区分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的是17世纪德国哲学家莱布尼兹。
他认为:有两种真理,推理的真理和事实的真理,推理的真理是必然的,它的否定是不可能的;事实的真理是偶然的,它的否定是可能的。
莱布尼茨认为:推理的真理是从一些先天的概念、原则演绎出来的知识,它遵守矛盾律,具有普遍性和逻辑必然性,是无条件的,并且在一切可设想的世界里都是必然的,因此他也把这类真理称为必然真理。
这种推理的真理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的逻辑真理。
而事实真理则是通过归纳一类事物的性质得到的结论,包括对某种事实的判断以及自然科学的真理等,它遵守充足理由律,这类真理具有偶然性,所以也称为偶然真理。
它们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只在某种可能世界里为真。
到18世纪末,康德提出了关于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区分的著名论断。
康德认为:分析判断谓词没有给主词概念增加任何东西,不需要依赖任何经验内容,因此,分析判断是必然的、先验的。
而综合判断谓词是由经验提供,然后才联结到主词上去的,它给主词增添了新的内容,因此,综合判断是偶然的、经验的。
逻辑经验主义者接受并修改了康德的划分,重新定义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
艾耶尔说,一切真正的命题分为两类,并且,在对这两类命题的证实方法给予说明的时候,就解释了真实性的性质。
既然逻辑和数学命题没有任何经验内容,完全独立于经验,那么证实原则就会对它失效,它们是必然的、先天的,它们的真是逻辑真;而综合命题中包含经验内容,其真假取决于经验证实,因而是偶然的、后验的,它们的真是事实真。
逻辑原子论者罗素将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作了截然分明的区分。
他说:在纯逻辑中,决不提及任何原子事实,我们只是限于讨论形式,而不问什么对象可填入这些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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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真理 ! 逻辑真理与价值真理徐利英 ! ! 姜天红 ""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北京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公安分局刑警队 #黑龙江大庆!’(*(%&作者简介’ 徐利英 " !+,%-%#女 #辽宁抚顺人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学院 #从事法律逻辑研究 $姜天红 " !+,"-%#男 #黑龙江大庆人 #大庆市让胡路公安分局刑警队侦查员 ("$$年 (月总第 !!$期第 " 期黑河学刊./01/2345678975&! "$$:/5078;3&!!$;3&"" 摘要 #真理按照所陈述内容的不同 ! 可分为事实真理 $逻辑真理与价值真理 ! 它们在客观性 $相对性以及检验标准等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关键词 #事实’ 事实真理’ 逻辑真理’ 价值真理 &中图分类号 ! <$" 文献标识码 ! =" 文章编号 ! !$$+-($(’ #"$$$$"-$$",-$一 %事实真理在哲学史上 #对事实真理性质的探讨是最为充分的早在古希腊时期 #德谟克利特 !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对真理性质的把握就已达到这一层面而在真理论后来的发展过程中 #逻辑哲学家对事实真理与逻辑真理在性质上的差异给予了特别的关注 #并较为准确地刻画了事实真理的性质按照逻辑实证主义的观点 #整个世界是建立在原子事实之上的逻辑构造他们认为世界由事实构成 #而命题与事实对立 #事实使一个命题为真或为假一切知识都可以用原子命题和分子命题表述 #并通过与原子事实和复合事实相对照而得到检验此种观点发端于罗素 #其后在维特根斯坦 ! 卡尔纳普等人那里又不同程度地得到了发展与逻辑真理相比 #事实真理是陈述客观事实的真理性命题这种事实可以是客观物质世界的 #也可以是主观思维领域的 #只要这一命题陈述的是事实 #描述的是客观事实的情况 #我们即可把它归于事实命题的范畴 #成为一个有待验证的前事实真理需要说明的是 #关于 *事实 +的理解与界定是充满歧义的 #但可以肯定其根本特性在于它的客观存在性 #即不依赖于主体关于它的观念 , 意向等而存在的性质它既包括了客体性事实 #即一切对象的客观存在及其现实状况 $也包括了人本身的主体性事实 #即通过主体本身的存在和变化而表现出来的事实-! .而本文中要将 *事实 +的概念狭义化 #只指客体性事实 #即人的实践和认识活动对象自身的客观存在状态而不包括主体性事实 #主要指价值事实正是由于这种陈述对象上的差异 #也导致了事实真理的验证方法与逻辑真理的截然不同事实真理的验证是在人们的经验之内的 #它的真理性是可以在经验范围之内得到检验的逻辑实证主义者卡尔纳普提出的证实原则 , 批判理性主义者波普尔提出的证伪原则其实质都是对事实真理检验方法的一种尝试如卡尔纳普认为一个有意义的命题是可以在原则上为经验所证实的他所强调的 *原则上 +是意指在可能的意义上为经验证实 #而并不仅仅是当下的直接经验证实尽管卡尔纳普对 *经验 +一词作了主观唯心主义的解释 #但他在发展的意义上强调了经验的可靠性 #修正此观点以后 #其合理内核还是十分值得肯定的事实真理的检验是以客观事实为根据 , 在社会实践中将真理与客观事实相对照而得到其真理性确证的这种客观事实是可经验的 #或者更准确地说 #是卡尔纳普所强调的原则上可经验的 #可以通过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方法达到验证事实真理的目的这里所说的直接经验是将命题直接与经验作比较 #可通过直接观察来检测命题所描述的事!" //DOI:10.14054/23-1120/c.2004.02.007实存在与否 ! 这种检验方法简单 " 直观 #但其适用范围十分有限 ! 而间接经验是在直接经验的基础之上 #通过演绎推理方法 #从一个命题和其它已被证实的命题一起 #推演出可以直接证实的命题 ! 这种方法适用范围极为广泛 #但复杂的求证过程也往往成为谬误得以隐蔽的场所 #使其本身的真理性也有待进一步验证 #从而使检验的过程更趋复杂 !相对于价值真理而言 #事实真理是以客体为取向的描述性判断 ! 事实真理关心的是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 #其功能主要在于描述 #它一经确证便具有了普遍适用的特征而独立于人的意志因素以外 #无论将来它适用于什么人 " 什么群体 #其内容不会受其适用对象的影响而发生变化 ! 哥白尼提出日心说时因与教会的教义相违背 #而受到强烈的镇压 #但事实真理本身并不会因人们对它的看法而做出任何让步 #客观事实如此 #它终将澄明自己的真理性 ! 后来人们在事实面前逐渐接受了日心说 #连宗教势力也不得不对自己的信条做出修改性的解释 ! 另一方面 #事实真理也是人们对事实的客观化认识 #无论其认识过程 #还是认识结果 #都应尽可能地排除主体自己的情感 " 态度等主观性因素的影响 #而实现一种 $中立 %的描述 ! 由于事实真理这种 $真 %要达到对相应主体的 $中立 %特别是消除主观性 #也导致了检验方式上它与价值真理的巨大差别 ! 与确证价值真理必须在具体的主客体之间进行关系的考察不同 #事实真理只要求与客体的现实情况相对照即可 #其真假只要考察客体的实际情况便可确认 !二 ! 逻辑真理历史上许多哲学家和逻辑学家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逻辑真理进行了探讨 #提出了各不相同的逻辑真定义 ! 莱布尼茨最先明确区分了逻辑真理和事实真理 ! 他说&$有两种真理 &推理的真理和事实的真理 ! 推理的真理是必然的 #它的否定是不可能的’ 事实真理是偶然的 #它的否定是可能的 ! %(! 虽然他夸大了逻辑真理的绝对性 #但他对于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间区别的把握还是相当准确的 ! 其后维特根斯坦提出 &$逻辑的命题是重言式 %# $逻辑命题的特殊标志是它的真值是从符号本身得知的 #这个事实包括一切逻辑哲学 ! 非逻辑命题的真值或假值是不能单从这些命题认出的 #这也是极其重要的事实 ! %(" 卡尔纳普 " 奎因等人则尝试从语义学的角度来定义逻辑真 #如奎因指出 $一般地说 #一个逻辑真理就是这样一个陈述#它是真的 #而且在给予它的除逻辑常项以外的成分的一切不同解释的情况下 #它也仍然是真的 ! %实际上 #逻辑真理的概念可以用 $有效性 %进行更为精确的刻画 ! 在经典逻辑中 #逻辑真理和有效公式两个概念是全同的 &凡是逻辑真理都是有效公式 #凡是有效公式也都是逻辑真理 ! 简单地说 #逻辑有效式是指依据此形式的任一推理 *即其变项的任一代入 +都不会出现前提真而结论假 ! 这种有效的推理形式 #又称为正确的推理形式 #或逻辑有效式 ! (# 用逻辑学的术语描述 $有效性 %的概念则需要借助可能世界语义学 #利用模态命题真值条件的定义 ! 我们把 $在某个模型的某个可能世界上为真 %称作 $满足 %!如果被模型中的所有可能世界满足 #则称在该模型下有效 ! 如果在由满足一事实上条件的所有模型所组成的模型类的每一个模型中为真 #也就是说在该类的每一个模型的每一个可能世界上为真 #则称在该模型类中有效 ! 若一模态公式在由任一模型所组成的模型类中有效 #这种有效性称为逻辑有效性 #或称普遍有效性 ! ($ 由逻辑真理定义可见 #它与事实真理之间的区别是极为明显的 #逻辑真理对于经验的实在并不做出任何断言 #并不表述关于存在物的基本定律 #它表述的只是概念次序的基础 ! 逻辑关系仅仅是概念关系 #只是符号系统内部的关系 #而不是经验世界中的事实关系 ! (% 逻辑真理相对于经验事实有着相当大的独立性 #当给定了前提和问题之后 #逻辑真理几乎可以脱离客观事实而自主发展 #在不涉及经验的情况下 #按照它们自身的逻辑进行 #它们自身好像获得了某种内在的生命 #成为一个自主活动的主体 #这样创造出来的系统是完全自足的 #其有效性可以不依赖经验事实 ! 而且逻辑真理与主体的情绪 " 情感态度 " 规范以及利益 " 需要等并无关联 #是一种 $中立 %的 "$价值无涉 %的陈述 #由此与价值真理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别 !逻辑真理作为真理的一种 #具有真理的各种特性 ! 首先 #应当指出 #逻辑真理并不象莱布尼茨描述的那样具有绝对的必然性 #而只是具有相对必然性 ! 因为 &其一 #一个逻辑常常是建立在许多!" , ,基本假定或原则之上的 ! 其中的命题 " 逻辑真理 #只是相对于这些假定或原则才是必然的 $一旦否定或修改这些假定或原则 ! 它们有可能不再是必然的 $其二 ! 逻辑命题的必然性与推出该命题的逻辑系统的解释有关 ! 其真理性只能在相应的解释或模型中才能得到刻画与说明 $其三 ! 逻辑命题相对于不同的系统和解释 ! 可能有不同的真值 ! 其中有的在一种系统及其解释中逻辑真 ! 而在另一种系统及其解释中不再逻辑真 $其四 ! 使一系统的所有定理都逻辑真的解释不是惟一的 ! 对于同一逻辑系统我们可以设计不同的语义学加以解释 ! 这些不同的解释可以是彼此独立 %相互平权的&’ ! ("#$%*因此 ! 我们必须看到 ! 正如人们的真理性认识只是对无限宇宙的一个部分或片断的正确反映一样 ! 人们对逻辑真理的认识也总是具体的 %有限的 %相对的 &其次 ! 尽管逻辑真理相对于经验事实有着相当大的自主性 ! 但它仍是具有客观基础的 &奎因在阐述他的整体主义知识观时把知识或信念视作一个整体 ! 他认为逻辑和数学真理作为这个知识整体的构成要素与该整体中的其他要素一起 ! 分享其中的经验内容和经验意义 ! 共同接受经验证据的检验 $但是 ! 逻辑和数学真理又不是我们知识总体中的一般要素 ! 它们处于该整体的核心部位 ! 其含有的经验内容最少 ! 与经验的联系最不直接&’ ! ("#$!*需要说明 ! 这里所说的经验与检验事实真理的关于具体事物的经验也并非同一概念 ! 用来支撑逻辑真理的经验只是关于语言用法和思维方面的经验 &另一方面 ! 对于逻辑真理的检验 ! 除了技术上的推导 %演算以外 ! 现实世界模型长期以来也一直支配着对逻辑系统的解释 ! 即使可能世界语义学建立以后 ! 人们解释逻辑系统时也往往是把它放到框架 %模型中来讨论 ! 从而与人的经验 %直观越来越接近 &逻辑真理经过了多级抽象 ! 而与经验 %与外部世界之间的联系模糊不清 &但经过仔细的研究和深入的分析就会发现 ! 人的实践活动亿万次地使人的意识去重复不同的逻辑的式 ! 这些式才能获得公理的意义&’ &(三 ! 价值真理价值真理是陈述价值判断的真理性命题 &具体地说 ! 它陈述的是主客体之间客观的价值关系 ! 是以主体为取向或尺度的评价性命题 &哲学史上 ! 马克斯韦伯在其 +社会科学方法论 , 当中首次区分了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 ! 并对价值 %价值判断%价值理论进行了较为深入地研究 &此后 !-是 .. . 应该 /的问题 ! 即 -事实 ... 价值 /问题便长期困扰着人们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价值是事物物质的和精神的现象 *对人的需要而言的某种有用性 ! 对个人 %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生活和活动所具有的积极意义 &其实质是主体和客体之间一种特定的关系 ! 即客体以自身属性满足主体需要和主体需要被客体满足的效益关系&’ ’ (可见 ! 讲到价值必然涉及两个方面 ! 一方面是人即主体的需要和要求 $另一方面 ! 是事物即客体的某种性质 %结构和属性 &价值既离不开主体的需要 ! 也离不开客体的特性 ! 二者缺一不可 &价值的产生必须有其客观基础 ! 即各种物质的 %精神的现象所固有的属性 ! 而且人的需要以及需要满足的程度并不是随心所欲的 ! 而总是为社会实践和历史发展所制约的 ! 这使价值具有了客观的属性 ! 也使得将此种价值关系理解为一种客观的价值事实成为可能 &相对于前文所述的狭义事实 ! 即客体性事实 ! 价值事实是指主客体之间价值关系运动所形成的一种客观的 %不依赖于评价者主观意识的存在状态 &它既是客体对主体的价值现实 ! 又是客观的事实 ! 所以叫 -价值事实/&’ ((对于这种价值事实的真理性认识 ! 即成为价值真理 &当人们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 ! 逐步地对满足他们需要 %符合他们利益的事物做出肯定的评价 ! 对那些违背价值主体的需要和利益的东西做出否定的评价的时候 ! 我们完全有理由说这种判断就是具有客观性的价值真理 &因为这种判断真实地反映了事物对人的意义 ! 同反映的价值事实相符合 &往往对同一客观事物可能同时并存着几个不同的价值真理 ! 这使得许多人对价值真理的真理性产生质疑 ! 其实这并不会影响到价值真理的本质属性 ! 而且这也正是价值真理与事实真理相区别的重要特征之一 &价值真理的陈述对象 ... 价值事实是相对于特定的主体而言的 ! 并会因主体的不同而发生变化 &究其实质 ! 价值事实的这种特性是深深根植于价值的主体性的 &应当看到在价值关系中不是人趋近物 ! 而是物趋近人 ! 某物是否对人有价值 ! 是以主体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客观需要 !" 00为基准的 ! 这种具有客观需要的现实主体是整个价值关系的中心 " 而且价值关系中主体的创造性也鲜明地体现了价值的主体性 " 无论是主体在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发现客体潜在的价值 ! 还是通过实践发明或发现实际掌握客体的方式 ! 乃至最后改造客体 ! 实现自己的价值目标 ! 都始终贯穿着主体的创造性活动 " #! $%"#$%&基于价值关系的这种主体性 ! 反映主客体之间的价值事实也自然而然地包含了主体性因素 ! 于是就出现了因人而异的价值真理 "反映同一事物可能同时存在多个互相矛盾’ 互相反对的价值真现 ! 这并不是证明了真理多元论 " 为此有必要将内含于价值真理内的两个主体加以区分 " 其一是处于价值事实之外的价值认识主体 ! 他依自己的认识能力 ! 考察价值事实 ! 获得真理性的认识 (其二是处于价值事实内部的价值关系主体 ! 他以自身的需要和需要的程度 ! 作为衡量物是否具有价值及价值大小的尺度 ! 由此对于同一事物会因价值关系主体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 甚至完全相反的价值事实 " 但无论基于同一客观事物’ 不同价值关系主体的价值事实相差有多么大 ! 它们已作为不同认识对象进入到认识领域中 ! 而彼此独立地获得其真理性 "与事实真理直接与客观事实相对照的检验方法不同 ! 检验价值真理需要考察相应的价值关系 ! 其真假必须根据一定主客体之间的具体价值关系来确定 " 即一方面要考察客体的现实状况 ! 另一方面还要考察主体的利益’ 需求’ 情感等因素 ! 而后根据它们之间构成的价值关系在实践中加以判定 " 四 ! 事实真理 ! 逻辑真理与价值真理的关系事实真理与价值真理互为前提’ 互相影响 ! 通过人的自觉活动实现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 价值真理中包含着对客观事物属性的正确认识 ! 这需要事实真理的有力支撑 " 相应事实真理缺失会使人们对价值事实的认识产生偏差 ! 影响价值认识的真理性 " 另一方面 ! 价值真理也是推动事实真理发展的源动力之一 " 正确的价值判断可以促使人们对相关客体的进一步探索 ! 将事实真理引向深入 " 逻辑真理作为高度抽象的真理性认识 ! 在所有真理的发生’ 发展过程中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 波普尔曾提出理论先于观察 *!强调人的理性在科学发现中的作用 ! 这种观点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 " 在发现真理的过程中 ! 人们往往利用逻辑真理进行推论’ 推测 ! 从已有的知识推演出新的知识 " 而且在检验真理的过程中 ! 逻辑证明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 它可以给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 使实践经验由特殊提高到普遍 ! 从而把握实践的总和 (它还给实践以理论依据 ! 将一些无法由直接实践得到证明的理论加以检验 " 总之 ! 一切的真理性认识都必须经得起逻辑真理的追问 ! 逻辑真理在真理系统中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 " !" 责任编辑 &赵明楼+参考文献 ,#’ $孙伟平 (事实与价值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十六 ---十八世纪西欧各国的哲学 # $(商务印书馆 ! -.$*(*.,(#%$维特根斯坦 (逻辑哲学论 # $(商务印书馆 ! -.!/(!*(#0$黄菊丽 ! 王洪 (逻辑引论 # $(华文出版社 1-..!($(#/$陈波 (逻辑哲学导论 # $(中国人民大学 ! *+++(-%.(#$$克拉夫特 (维也纳学派 # $(商务印书馆 ! -..!(*/(#, $列宁全集 # $(%第 //卷 &-$+(#! $李秀林 ! 王于 ! 李淮春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 #. $孙伟平 (事实与价值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