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20《泰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
2020《泰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为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步伐,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制定了《泰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下面是就是实施方案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泰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步伐,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城市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38 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鲁办发〔20xx〕53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泰办发〔20xx〕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范围和启动时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拟于20xx年6月30日前全面启动。
参与此次改革的范围是:市属及泰山区、岱岳区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驻泰省属公立医院随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同步推进;其他公立医院参照本方案执行,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名单附后)。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医院、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医院、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医院改革时间自行确定。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一)主要目标。
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到20xx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沧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沧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12•【字号】•【施行日期】2020.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沧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12日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医改领导小组,明确了由一位市政府领导统一分管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等相关部门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医改各项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基本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五项制度基本建立起来。
当前,医改进入到深水区和攻坚期,到了啃硬骨头的关键阶段,利益调整更加复杂,体制机制矛盾更加凸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迫切需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更加注重政策的协同联动,更加注重发挥改革整体效应,更好地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冀政办发〔2019〕2号)和《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提出的“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卫生与健康工作“38字”方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加强党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领导,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政府投入责任,突出医疗、医保、医药、医价联动,强化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正确处理政府、医院、医生、患者利益关系,完善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五项制度,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建上下贯通、防治结合、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湛江公立医院改革定调: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推行院长年薪制
湛江公立医院改革定调: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推行院长年薪制湛江市公布了《湛江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该方案对进一步深化湛江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等进行了非常详尽的分工安排。
(一)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1.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
推进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方式,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或人员总额,逐步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
编制备案制和员额制管理人员均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一体化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公立医院按规定自主行使人员管理、内设业务机构设置、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权限。
大力培养引进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加大全科、儿科、麻醉、急诊、妇产、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力度。
对博士或副高以上高层级人才可采取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对急需紧缺类人才可采取实操、直接面试等方式组织公开招聘。
推进医院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创新评价机制,分层分类科学制定评审标准,突出职业素养、临床能力和业绩等。
2.规范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要加快制定章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以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
健全院长选拔任用机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年薪制和考核问责制,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
健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和人才培养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科研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医联体内资源共享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才支撑促进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水平发展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才支撑促进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水平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25•【字号】宿政办发〔2020〕71号•【施行日期】2020.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才支撑促进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水平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我市持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是全面实现医疗质量高水平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健康需求的重要载体,是加快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依托。
为更好履行政府办医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水平发展,发挥在全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根据《宿迁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宿医改发﹝2017﹞1号)、《宿迁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宿政办发﹝2019﹞61号)等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援建合作为依托,以高水平等级医院建设为抓手,加大各类资源和要素的配置力度,加快推动市第一人民医院在新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主要目标通过五年的努力,将市第一人民医院初步建设成全市高水平三甲医院、科研型教学医院和区域性中心医院。
高水平三甲医院——建设高水平三级甲等医院,医护队伍不断壮大,人才结构更加合理,医疗技术水平和内涵建设明显提升,能有效满足全市人民生命健康服务需求。
科研型教学医院——充分发挥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优势,加快推进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专科实验室建设,教学和科研水平快速提升,努力成为全市各级各类卫技人员培养培训的重要平台,创成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6.28•【文号】国卫财务函〔2020〕262号•【施行日期】2020.06.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20〕2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预算管理医院:当前,深化医改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公立医疗机构也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机遇期。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加快补齐内部管理短板和弱项,推进高质量发展,促进发展模式由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管理模式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根据2020年全国卫生健康财务工作会议部署,决定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原则(一)活动主题。
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强化监管。
(二)活动原则。
坚持主管责任与属地责任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规范管理与提质增效相结合、改革创新与长效机制相结合。
(三)活动时间。
1年。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
二、活动主体及职责任务(一)活动主体。
全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举办的公立医院(含综合医院、中医类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
(二)职责任务。
1.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统筹组织、督促指导、检查评价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有关工作;研究制订规范性制度文件,推进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组织开展经济管理蹲点调研、卫生健康经济“大讲堂”培训、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政府采购专项行动、项目资金专项审计、督导评价等活动,丰富活动形式和内涵。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31•【字号】吉政办发[2013]50号•【施行日期】2013.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3〕5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精神,全面实施《吉林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吉政发〔2012〕23号),加快推进我省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以下统称县级医院)综合改革,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公立医院改革路径和有效办法,在认真总结我省首批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加快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维护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为核心,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支付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立起符合我省实际、具有自身特点的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新机制。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队伍为核心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县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二、主要任务(一)改革补偿机制。
破除县级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暂除外),使县级医院的补偿来源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主要依靠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机构•【公布日期】2020.06.19•【字号】丰政办字〔2020〕15号•【施行日期】2020.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胥各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唐山市丰南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19日唐山市丰南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为改革完善全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管理体制,根据唐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办字〔2019〕110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医改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主导、综合协调,坚持依法监管、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坚持社会共治、公开公正,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效能。
通过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机制,提高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底前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整合执法监督力量,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一)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医疗卫生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11•【字号】绥政办规〔2020〕4号•【施行日期】2020.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政办规〔202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11日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为改革完善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9〕4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监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为推进健康绥化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初步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
创新监管机制,实行全要素全过程监管,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常态化。
到2022年,建立更加完善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综合监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强化,全要素全过程监管得到更加有效的实施,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
三、明确监管主体责任(一)加强党的领导。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35号)和《黑龙江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黑办发〔2018〕 55号)精神,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12.21•【文号】国卫财务发〔2020〕27号•【施行日期】2020.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20〕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预算管理医院:当前,公立医院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医教研防等业务活动、预算资金资产成本管理等经济活动、人财物技术等资源配置活动愈加复杂,经济运行压力逐渐加大,亟需坚持公益性方向,加快补齐内部运营管理短板和弱项,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有关要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加快转变,进一步提高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是以全面预算管理和业务流程管理为核心,以全成本管理和绩效管理为工具,对医院内部运营各环节的设计、计划、组织、实施、控制和评价等管理活动的总称,是对医院人、财、物、技术等核心资源进行科学配置、精细管理和有效使用的一系列管理手段和方法。
(一)提高认识。
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是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重要抓手;是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构建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新运行机制的内在要求;是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提升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核心业务供给效率的有力举措;是缓解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压力,提升内部资源配置效率和运营管理效益的重要手段。
(二)总体要求。
以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公立医院事业发展战略规划为指引,坚持公益性,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绩效,提高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质量和效率,满足市民更高质量、更多层次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以及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路径。
按照改革联动、分类指导和探索创新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基本原则,结合深圳实际,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深入推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
1.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强化公立医院保基本的功能定位,推动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推动医保支付、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财政补助机制,遏制公立医院逐利行为。
2.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合理界定政府、社会、患者的责权利关系。
推动公立医院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岗位聘用、薪酬分配、绩效考核和人才评价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3.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
以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分工协作机制为支撑,综合运用法律、医保和行政手段,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促进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同步改革,构建区域医疗中心与基层医疗机构功能错位配置、业务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引导市民合理就医。
4.推动医疗行业开放发展。
推进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院协调发展,健全多元化的基本医疗服务供给机制,优化供给结构,创新服务模式。
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
完善医疗人才培养和职业认证制度、医疗机构评审评鉴制度,推动医师执业注册和管理方式改革,建立医疗行业诚信服务体系。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9.20•【字号】甘政办发〔2020〕92号•【施行日期】2020.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9月20日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2020年下半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0〕25号)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施健康甘肃行动为牵引,落实预防为主工作方针,统筹推进深化医改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相关工作,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加强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五项基本制度”建设,加快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一)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研究制定我省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相关措施,改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条件。
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支持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能力建设。
加强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科建设、医防结合能力培训、医院信息化终端、转换器等设备配置,推动医防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实现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与医疗救治工作有机结合。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8.16•【字号】南府办函〔2020〕153号•【施行日期】2020.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南宁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8月16日南宁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79号)要求,推动我市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卫生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建立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制,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健全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完善医疗卫生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社会办医党组织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大反腐败力度,筑牢监管底线。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2.落实政府主导责任。
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实行会商制度,确保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
2020年新医改政策解读内容
2020年新医改政策解读内容2017年医改新政策相关内容↓↓↓点击查阅↓↓↓增加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就是要让老百姓得到廉价、有效、安全的治疗,让医务人员得到社会尊重和阳光的合理的待遇,这就是医改,医患共同获益。
但现在,公立医院市场化操作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钟南山谈医疗改革:主要矛盾还是供应性问题钟南山指出,实际上,医改的主要矛盾还是供应性问题。
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的薪酬,对调动积极性有很大的意义。
“不过,薪酬的来源从哪来?”钟南山指出,薪酬本身看似提高医务人员待遇,但实质上,公立医院到底是走公益化道路还是继续走市场化道路仍然未有定数。
去年两会上,钟南山曾谈过对医改的看法,他表示,一年过去,对供方的改革依然改变不大。
“增加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就是要让老百姓得到廉价、有效、安全的治疗,让医务人员得到社会尊重和阳光的合理的待遇,这就是医改,医患共同获益。
但现在,公立医院市场化操作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8年前说医改进入深水区,依我的看法,医改是进入溺水区。
我从医56年,很少看到医务人员是这样的状态。
”他指出,医护人员本来应该是医改的主力军,现在却被迫成为“阻力军”。
钟南山表示,导致该问题以及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公立医院的定位问题没有解决,分级诊疗、药价改革等,都是医改的下游问题,而恢复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定位,则是医改的上游问题,“只有解决了上游问题,下游问题才能解决”。
谈医生待遇:年均收入只是社平工资1.12倍医护人员的薪酬太低,提高到多少才是合理区间?钟南山称,目前全国城镇公立医院的医务人员年均收入约为6.3万元,即平均月薪为5200元左右,大概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的1.12倍。
“我和几个研究所一起做了很厚的资料调查,英国的医务人员收入是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3-5倍,香港地区的医护人员是5-8倍,单算医生就是9倍多。
”谈控烟工作:室内二手烟更容易引发肺癌在谈到控烟问题时,钟南山指出,目前全国很多城市开始控烟,但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北京做得最好。
开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开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中办、国办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厅字〔2016〕36号),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门《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7〕22号)等文件精神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76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国家、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全面推开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二)主要目标。
按照“改体制、建机制、优秩序、控费用、强考核”的思路,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编制人事、收入分配、考核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到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明显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就诊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二、改革范围市区内各级各类公立医院(所)。
包括市直公立医院;驻汴的省管、部队管理、部门管理的公立医院(所);各区公立区医院(所)、保健院(所);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分设、内设的院所及门诊部。
杭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杭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为深入做好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5〕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在落实和深化2014年启动的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举措的基础上,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提高监管效能,提升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医疗服务的主体作用,为国家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累经验。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群众满意度和对改革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二)具体指标。
2015年年底前,完善市、县两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辖区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平台对接;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分级诊疗体系基本建立,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患者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二)主要目标。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
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2015年,在全国
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 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7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 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 医。
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8〕37号
基于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编制
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 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
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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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县域医疗资 源配置
改革管理体制
建立县级公立医 院运行新机制
完善药品供应保 障制度
改革医保支付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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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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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符合行业特 点的人事薪酬制 度
提升县级公立医 院服务能力
加强上下联动
强化服务监管
强化组织实施
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总体要求
500家县医院(包括部分贫困县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分别 达到“三级医院”和“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要求。力争 使我国90%的县医院、县中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县中医院 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24•【字号】郴政办发〔2020〕39号•【施行日期】2020.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发〔2020〕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24日郴州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到2021年,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运行规范、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大健康、大卫生、大监管的工作格局,为推进健康郴州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进度安排(一)制度建设阶段(2020年9月底前)。
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综合监管各项措施,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协调、督察、信用等机制。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10-12月)。
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推进综合监管队伍、能力、信息化等建设。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
各地各相关部门针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监管措施,健全监管机制,提升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水平。
乡镇县级公立医院和国有企业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乡镇县级公立医院和国有企业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57号)、XX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医改办发〔X〕2号)和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发〔2015〕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医院运行机制。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着力落实“三升三降”指标,力争使居民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经研究决定,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础上,将乡镇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大同煤炭集团阳方口煤炭责任有限公司职工医院、潞安煤业创伤外科医院纳入综合改革范围。
从20XX年7月1日起,以上三家医院全面启动综合改革,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目标任务(一)明确功能定位县级公立医院是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并与上级医院协作,主要为县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运用适宜医疗技术和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诊转诊;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二)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1、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完善科学补偿机制。
从20XX年7月1日起,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将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31•【字号】宣政〔2015〕9号•【施行日期】2015.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201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宣城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5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3月31日宣城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依据《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基本思路(一)坚持公益方向,落实政府责任。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强化各级政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确保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
(二)坚持整体联动,统筹协调推进。
实行三医联动、内外联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坚持重点突破,创新体制机制。
围绕医改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引入市场机制,重点在公立医院改革、医保管理体制、分级诊疗制度、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等方面试点先行,探索创新,激发活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科学合理,以药补医全面取消,医药价格全面理顺,合理用药用材机制较为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中西医协调发展,多元办医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药品、耗材、设备回归合理价值;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管办分开的医保运行机制探索取得突破,科学有效的医保支付制度基本建立,相互衔接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更加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