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死亡事件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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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镇人民政府
关于高滩水库两名学生溺亡的报告
2014年6月7日下午,两名学生(陈春蓉、女,刘俊、男)在我区联络镇高滩下堰水库溺水死亡。
事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联合调查组,由区委政法委牵头,联络镇政府、学校、学生、死者家属代表及区级相关部门参加调查,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6月6日,自贡市二十五中学校陈春蓉、刘俊、殷德友、甘永杰、包秀莲和明禹轩等6名学生(初一年级5名、初三年级1名,均为未成年人)商定于次日(6月7日、星期六)到高滩水库旁玩耍。
6月7日下午1时许,6人在联络中心校门口集合,随后步行到高滩水库旁玩耍。
下午3时许,途经高滩下堰水库(小地名:苍半头)时陈春蓉陈称热,到水库边石头上洗脚,同行的同学让其小心点,陈春蓉称马上起来,在起来的瞬间,由于石头上有青苔,陈春蓉滑入水库。
同行的同学刘俊(会游泳)就立即跳入水库救人。
刘俊跳下水后,被陈春蓉抱住,二人在水中挣扎。
同行的其他同学立即找来一竹棍让落水同学抓住,但竹棍太短,未够着,同行同学又到几米远外山坡上折树枝,返回后,见落水二人已经沉入水中。
随即,同行的包秀莲、明禹轩到间隔150余米远的水管所找人帮忙,另两名同学留在现场。
约十分钟后,包秀莲、明禹轩
找到在高滩上堰水库钓鱼的陈利君等二人返回落水点。
陈利君等两人见溺水时间过长,且自己水性不好无法施救,即拨打110报警。
同时,明禹轩电话通知同学张某某,让其通知陈春蓉家属,张某某又叫在街上居住的同学明某某到联络街上茶馆里找到陈春蓉父母。
10多分钟后,陈春蓉父母等人赶到现场开始打捞。
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彭行在下午3:24分接到了自贡市110指挥中心的电话,立即与报案人取得了联系,考虑到进入水库库区的道路狭窄,彭行搭乘了一辆摩托车赶往出事地点,10分钟左右到达现场,见几名群众正在下水打捞,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维护现场秩序,参与组织打捞。
两轮司机李伯良立即参与打捞,几分钟后,陈春蓉被打捞上岸,陈春蓉家属及乡村医生李发友当即采取急救措施,三四分钟后刘俊被打捞上岸,帮忙救助的群众罗明益对其实施胸部按压急救达10余分钟,但无任何反应。
随后,陈春蓉被其父母用两轮摩托车送往镇卫生院抢救。
派出所干警同中心村主任明相涛等将刘俊抬到了200多米远的库坝公路边上,要求现场围观的摩托车、三轮车和轿车司机帮忙将刘俊送到医院抢救,但均被以“不拉死人”为由遭到拒绝。
之后,再次返回现场的两轮司机罗明益才将刘俊送往镇卫生院。
联络镇政府值班人员在下午4时许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分别赶赴溺水现场和镇卫生院组织抢救。
联络镇卫生院和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120的急救医生实施急救无果,医院急诊急救登记记录:“陈春蓉,16:15时背入我院求救,患儿无意识,双侧瞳孔散
大,对光反射消失,颈动脉无搏动,呼吸消失,心跳消失”,“抢救至16:45患者仍无呼吸心跳,双侧瞳孔散大不同圆,对光反射消失,颈动脉无搏动,心电图监测无反映,呼吸心跳停止死亡”;“刘俊,16:40时送来我院,双侧瞳孔已散大,颈动脉搏动消失,生命特征未测得”,“经抢救仍未测得生命体征,心电图监测无反应,于17:10宣布死亡”。
二、我镇所做的工作
两名学生死亡后,联络镇政府立即组织村、组、学校及机关工作人员到死者家里进行慰问和帮助处理善后事宜,当晚,镇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镇党委立即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郭万超为组长的6.7溺亡2名中学生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一是要求各学校、村、社区举一返三,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是会同教育部门正在对学生进行引导教育,特别是对涉事学生的心理疏导,保证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三是通知我镇的常年法律顾问来我镇就溺水死亡学生刘俊是否等评上“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分析。
四是安排人员做好溺水死亡学生家属的安抚工作。
三、事态的扩展
在6月8日上午10时许,镇政府接到反映,部分中学生要到派出所了解情况,镇政府立即召集镇上相关领导、派出所、25中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明确工作的重点,一方面要安抚好学生的情绪,派出所要讲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学校要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
另一方面镇党委政府立即将发生的情况向区上汇报,然而在下午1
点过,有几名中学生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干警彭行出面介绍事发当天的经过情况,学生不愿意听情绪十分激动,最后彭行就回办公室去了,最后集聚了二三十名学生到派出所示威,并扬言要阻断公路或越级上访,为了保护学生的安全,镇村干部在镇长邹家柱的带领下随同学生在公路上步行几公里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想把学生劝返回镇上座谈。
一二十名学生根本不听劝阻,待区上领导来了,学生才同意返回镇上座谈,随后镇政府安排车子沿途将学生接回学校,随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宇通,区委常委、副区长易冬,副区长、沿滩公安局局长吴胜国,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陈志及区教育局的主要领导立即分析工作,研究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
并到各班的教室向学生讲明情况,针对学生的质疑,明确表态由区上成立联合调查组,组织开展调查。
待联合调查组调查的情况向学生和社会公布。
学生同意区上领导的意见。
眼见事态已经平息。
然而在晚上8点左右,镇党委、镇政府正准备召开镇村干部会时,溺亡学生陈春蓉的家属邀约刘俊的家属到镇上要求镇政府交出处警干警,他们要看一眼,认识一下,镇党委书记郭万超、镇长邹家柱、派出所所长徐碧银出面解释,并讲了区上的安排,他们都不听,还以现场跳楼相逼威胁,最后处警干警彭行从派出所过来介绍事发经过和到现场时自己所做的工作,并作出承诺,如自己在处警过程中有失误和违规违纪行为,甘愿接受组织的处理。
镇党委书记郭万超和镇长邹家柱有分别的介绍情况、讲区上的安排、阐明镇上的态度后,他们才相继离去。
四、工作的艰辛
在区委政法委肖宇通书记的主持下召开专题会议,决定成立以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志为组长,由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沿滩公安分局、区教育局、联络镇党委、自贡第二十五中学负责人、二十五中教师代表、溺水死亡学生家属代表、学生代表29人组成的联合调查组。
参加对事情发生的经过进行全程公开、透明的调查,如派出所或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有不作为的问题,绝不姑息,坚决处理。
于2014年6月9日上午,调查组正式开展调查,通过3天的调查对整个事情的经过得出了结论,还原事实的真相,事情发生的经过与前面的基本情况完全一致。
然而区调查组正在调查期间6月11日),社会上传出谣言说刘俊家里面要为刘俊开追掉会,刘俊生前的一些同学要去参加,许多居住在街上的居民要去看热闹,镇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信息后立即安排人员到途径刘俊家的路上辟谣,因为前去看热闹的多数是老年人,当天又在下雨,将看热闹的群众劝返回来,一些不相信的去后看见没有要开追掉会的迹象,返回后还帮助做工作。
于2014年6月12日上午区联合调查组将调查的情况和结果向学生和家属公布,并在当天在自贡今日晚报等报刊上刊登。
五、工作的进展
镇党委、镇政府对高度重视,镇党委在6月8日晚充实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派出所干警为成员的联络镇6.7溺亡2名中学生应急工
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对整个过程的发生进行了全盘的分析,认为许多事情是溺亡学生陈春蓉的亲属造成的,一方面镇应急小组安排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于6月8日晚上找到陈春蓉的家属做工作,陈春蓉的父亲表态当即否认此事,又于6月9日晚驻村干部以到陈家安慰的形式再次讲明镇党委的态度,希望家属及亲属的配合、支持,同时镇党委书记郭万超、镇长邹家柱将陈春蓉的父亲请到镇上做工作,讲明镇上的态度,希望陈家配合工作,陈春蓉的父亲当即表态,绝对支持党委政府的工作,看到事情还在进一步的恶化,外面谣言不断,镇党委书记、郭万超、镇长邹家柱于2014年6月11日下午把陈春蓉的父亲请到镇上就发生的问题给予分析,讲明问题已造成的严重性,如不出面辟谣将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等,陈春蓉的父亲也有更新的认识,主动提出他去约溺亡学生刘俊的家属交换意见,他们交换意见后,第二天谣言就少得多了,工作开展的野顺利多了。
另一方面安排镇村干部做家属的安抚工作,再一方面积极向区上报刘俊同学勇于献身的“见义勇为“行为。
溺水死亡学生陈春蓉的遗体于2014年6月8日下午安葬。
由于当时刘俊的家属思想上存有顾虑,一直将尸体冷冻在家里。
镇应急小组安排人员给刘家沟通做工作,要求尽快将尸体处理,讲明尸体放在家里一是给你家在经济上造成浪费,也是对死者的不尊重,二是镇党委、政府正在申报”见义勇为“的材料,并于6月13日下午将镇党委会研究的意见进行了转告,刘俊的父亲讲对于尸体怎样处理回家商量后回话,并明确表态,尸体会尽快处理,也不愿意继续保存在家里面,
通过镇村两级努力的工作,加之刘俊家属看到了申报”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后,刘俊的父亲毅然决定将刘俊的尸体做捐献,于2014年6月15日,刘俊的家属通过志愿者联系到了成都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并同时向镇党委书记郭万超报告全家商量处理刘俊尸体的真实想法,由成都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于2014年6月16日下午接受了刘俊的尸体。
我镇党委政府为表彰刘俊勇于献身,弘扬正气的精神,给予2万元的奖励;同时考虑刘俊的家庭经济困难,母亲常年患病,还有70多高龄的爷爷奶奶,给予1万元的救助;并借支2万元给刘俊的父母做刘俊的后事处理。
六、镇党委政府的反思
通过6.7中学生溺水死亡事情后,我镇党委政府认真总结深刻吸取6.7中学生溺水死亡的惨痛教训,一是继续强化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加大安全管理的经费投入;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镇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各村(社区)强化安全隐患的排查及隐患的治理;三是镇党政办要利用广播、橱窗等宣传工具随时更新安全宣传的内容。
杜绝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