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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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个人信息•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婚姻状况: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教育背景•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毕业院校:__________________•所学专业:__________________•毕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经历•从事会计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培训经历•培训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培训课程:____________________•培训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能力•熟悉会计准则:_________________•掌握会计软件:_________________•擅长财务分析:_________________•具备税务知识:_________________•理解审计标准:_________________•具备财务报表编制能力:___________自我评价(在这里简单描述你的个人特长、优点和能力,突出你的会计从业资格申请背景与动机)附加材料•身份证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学历证书复印件:_______________•工作证明复印件:_______________•培训证书复印件:_______________•其他相关证明材料:_____________注意:请确保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申请材料需要经过审核,如填写资料不真实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有可能导致申请被拒绝。

(完整word版)财务人员变更申请表

(完整word版)财务人员变更申请表

(完整word版)财务人员变更申请表财务人员变更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姓名:
- 部门:
- 职位:
- 目前工作地点:
变更原因
请简要说明变更财务人员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 岗位需求的调整;
2. 职能重组;
3. 职位替换或升迁等。

变更内容及工作描述
请详细描述变更后财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2. 需要具备的技能和资质要求;
3. 相关工作经验和培训要求;
4. 工作环境和团队配备等。

变更计划及时间安排
请说明变更财务人员的计划和时间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变更人员的预计调动时间;
2. 考虑到财务人员的培训和适应期,预计完成变更的时间;
3. 具体实施步骤和流程。

工作交接和沟通安排
请说明财务人员变更期间的工作交接和沟通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变更前财务人员与新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安排;
2. 变更期间的沟通方式和频率。

预期效果和风险评估
请说明变更所预期产生的效果和预期目标,同时评估可能涉及的风险和挑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提升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2. 所需的培训和团队协作是否需要额外投入资源;
3. 对现有工作流程和数据处理系统是否会产生影响。

签字
- 申请人:
- 部门经理:
- 人力资源部门:
注意:请在填写完毕后,将申请表交给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和进一步处理。

以上是一份财务人员变更申请表的文档模板,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

请确保800字以上。

会计换新证继教及转迁说明含转迁表及证明样本

会计换新证继教及转迁说明含转迁表及证明样本

会计换新证、继教及转迁说明(后附样表)一、我们早已把同学的换证资料交到财政局,换证的所有手续都已办完,只等财政局发证,财政局没有明确表示什么时候能发证。

二、如果有最新进展,财政局会在“重庆会计之家”公告,网站上有重庆市财政局的相关部门的电话,同学们也可以直接打电话到市财政局咨询。

三、公布在QQ群共享里的名单,以前有旧证的同学都已完成信息采集(即旧证换新证的所有手续)与2011年继教(个别同学毕业后变了电话,去年办继教时联系不上,请尽快把熊老师垫付的2011年继教费存入后面公布的银行卡上),2011年继教无法在网上查询,财政局也没说原因。

四、财政局已在“重庆会计之家”公布了2012年继教政策:要求50岁以下的在网上报名、交费、凭交费单到各区会计函校领取继教教材,学习满20小时后,在网上考试4小时,考合格后在网上打印合格单,然后带上合格单与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到财政局登记注册。

五、从今年开始继续教育实行网上学习,新政策刚开始实行,新世纪暂时还无法帮同学代办2012年继教,已毕业的同学不管是领取继教教材,还是继教后的登记注册都很不方便,因此,要求已毕业的外地同学(含重庆市主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县同学)不要在网上参加今年重庆沙坪坝区的继教,把档案转回去在当地参加继教。

新世纪8月11---25号集中为已毕业同学办理转迁,一周左右能办好,开学后较忙办理速度较慢。

六、QQ群共享里无旧证的同学不参加今年继教;有旧证的已毕业的重庆主城区的同学自己在网上参加继教并到财政局登记注册。

有旧证的在校同学自己在网上参加继教,10月17号—20号把旧证及网上继教考试合格单交到新世纪机房,新世纪统一去注册。

七、现在各地方财政局都使用新的“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全国联网,会计证档案转迁跟转户口一样,转入地都会把原来的证收回去,由当地财政局重新发证。

所以同学现在转迁跟以后拿了新证转迁效果一样(但其他省份办证比重庆快)。

公布在QQ里的有旧证同学都已完成了2011年继教。

会计工作证明样本_证明(2).doc

会计工作证明样本_证明(2).doc

会计工作证明范本_证明需要会计工作证明的朋友请您注意为您带来的参考范本,请您注意相关提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号码从事会计工作的任命书文号工作单位全称工作单位地址我单位同意任用同志自年月日起从事(担任)本单位(会计岗位)工作.特此证明.(单位公章) 年月日本人签名: 年月日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意见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盖章)填表说明: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办理注册登记/调转登记(指调转工作单位后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情形)时,应填写此表.2.如单位人事部门下达了有关从事会计工作的任命文件,请如实填写”从事会计工作的任命书文号”栏目.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填写.4.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墨水笔填写.5.申请人应当在”本人签名”处签名.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除申请人须在”本人签名”处签名外,代理人还须在”委托代理人签名”处签名.会计工作证明范本_证明需要会计工作证明的朋友请您注意为您带来的参考范本,请您注意相关提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号码从事会计工作的任命书文号工作单位全称工作单位地址我单位同意任用同志自年月日起从事(担任)本单位(会计岗位)工作.特此证明.(单位公章) 年月日本人签名: 年月日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意见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盖章)填表说明: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办理注册登记/调转登记(指调转工作单位后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情形)时,应填写此表.2.如单位人事部门下达了有关从事会计工作的任命文件,请如实填写”从事会计工作的任命书文号”栏目.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填写.4.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墨水笔填写.5.申请人应当在”本人签名”处签名.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除申请人须在”本人签名”处签名外,代理人还须在”委托代理人签名”处签名.会计工作证明范本-证明范本第一篇: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怎么写第二篇:会计工作证明模板第三篇:会计工作证明范本第四篇:从事会计工作证明表第五篇:从事会计工作证明例文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怎么写会计实习工作证明现有_______同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起正式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并自_______ 年_______ 月起在我单位______________岗位从事会计工作。

浙江宁波2019年7月起统一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浙江宁波2019年7月起统一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浙江宁波2019年7月起统一开展会计人员
信息采集工作
导读:本文浙江宁波2019年7月起统一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我市将于2019年7月起开展会计人员信息统一采集工作
为加强和完善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和《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宁波市计划于2019年7月起在全市开展会计人员信息统一采集工作。

在本市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含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人员)和已取得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在宁波市会计人员信息系统办理信息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符合从事会计工作条件尚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也可以在宁波市会计人员信息系统办理信息登记。

以上人员统称“会计人员”。

会计人员信息登记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从事代理记账工作等的依据,并为单位任用(聘用)会计人员提供参考
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从事会计工作信息;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继续教育信息;信用信息等。

本次信息采集工作将采取网上自助办理方式进行,由会计人员自行通过宁波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专栏中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变更、查询)”系统办理信息采集手续。

在正式开始信息采集工作前已在宁波市办理会计信息登记人员(含原持有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通过浙江会计之家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人员),在本次信息采集时需要重新办理信息采集手续。

关于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操作方法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等,将会通过宁波市财政局网站发布。

会计从业资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

会计从业资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

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
填表说明:
1.表中“从事会计工作岗位”是指:(1)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2)出纳岗位;(3)稽核岗位;(4)资本、基金核算岗位;(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6)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8)总账岗位;(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10)会计部门内会计档案管理岗位;(11)其他。

2.办理注册、变更登记情况的,表格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3.办理调转登记情况的,表格一式三份,本人持一份,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留存一份,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核。

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和年检表

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和年检表

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和年检表编号:发证日期:注册日期: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照片是否在会计岗位是[ ] 否[ ]开始从事会计工作年月学历 1、高中以下[ ] 2、高中[ ] 3、中专[ ] 4、专科[ ] 5、本科 [ ] 6、硕士[ ] 7、博士[ ]专业 1、会计类[ ] 2、审计[ ]3、财政[ ]4、金融[ ]5、统计 [ ]6、经济管理[ ]7、其他[ ]毕业学校毕业年月取得电算化证年月取得珠算普五级以上证书年月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年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初级[ ] 2、中级[ ] 3、高级[ ] 4、无资格[ ] 取得方式 1、评审[ ]2、考试[ ]3、初定[ ] 取得时间现任职务 1、会计主管人员[ ] 2、会计机构负责人[ ] 3、总会计师[ ] 4、会计[ ] 5、出纳[ ] 6、稽核[ ] 7、其他人员[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单位性质 1、国家机关[ ] 2、事业单位[ ] 3、社会团体[ ] 4、国有企业[ ] 5、集体企业[ ] 6、乡镇企业[ ] 7、股份有限公司[ ] 8、外商投资企业[ ] 9、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 10、私营企业[ ] 11、个体工商户[ ] 12、其他[ ] 通信地址2001年会计证年检内容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2、遵守会计法规和相关财经法规,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单位填写)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填表说明:1、在会计岗位的人员,有关单位的项目及单位意见可不填写。

2、中带括号的项目,填表时只需在相应的栏目中打√。

3、在办理申请领证手续时,必须同时提供表内有关内容的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

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登记表

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登记表

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登记表编号:填表日期
表格说明(使用时删除):
1、该表格主要用途包含不局限于学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构,主要针对对象为白领、学生、教师、律师、公务员、医生、工厂办公人员、单位行政人员等。

2、表格应当根据时机用途及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该表格作为使用模板参考使用。

3、表格的行列、文字叙述、表头、表尾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合同条
件》是根
据《中华
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
》,对双
方权利义
务作出的
约定,除
双方协商
同意对其
中的某些
条款作出
修改、补
充或取消
外,都必
须严格履
行。

《协议条款》是按《合同条件》的顺序拟定的,主要是为《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提供一个协议的格式。

双方针对工实际情况,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见按《协议条款》的格式形成协议。

《合同条件》和《协议条款》是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06.26•【字号】浙财会〔2013〕28号•【施行日期】2013.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会〔2013〕28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为加强和规范我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财政厅2013年6月26日附件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内(宁波市、武装警察部队、解放军系统除外)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人员,以及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一)出纳;(二)稽核;(三)资本、基金核算;(四)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五)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六)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七)总账;(八)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九)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十)其他会计工作。

第四条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不得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管理部门第五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

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手续工作流程

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手续工作流程
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手续工作流 程
目 录
• 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概述 • 调转手续的具体流程 • 调转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 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案 • 案例分享和经验总结
01 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概述
调转的概念和意义
调转是指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人员因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职称变更,或者因变更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单位 名称等需要变更证书档案归属地,涉及证书档案登记信息变更的行为。
网上申请调转
01
登录当地财政局官网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会计从业 资格证调转申请页面。
02
填写完整的调转申请信息,并上传已准备好的材料电子版。
03
提交申请后,需打印调转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现场提交材料和审核
携带已签字确认的调转登记表及其他 相关材料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现场提 交和审核。
现场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给予办 理调转手续的受理回执。
调转的意义在于,通过变更证书档案归属地,能够更好地满足持证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求,提高其职业发展水平和个人价值 。
调转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适用范围
适用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条件
持证人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调转,包括已办理持证期间从业年检手续;已完成以前年度会 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无违反财经纪律和法规,无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等。
在调转过程中,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如联系方式、工 作单位等,以便于管理部门与您联系。
根据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确保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有效 性和合法性。
了解调入地的政策和要求
在申请调转之前,应了解调入地的政策和要求,确保 符合当地的规定和标准。
与调入地的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咨询,了解具体的调转 流程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完成调转手续。

会计证登记、调转等业务流程

会计证登记、调转等业务流程

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业务流程说明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可通过北京会计网(http://www.kuaiji。

com。

cn)“从业资格管理”系统办理注册登记、变更、补证、调入、调出、超期调转、二次调转申请、视同继续教育申请等管理业务,您需要在网站主页点击“从业资格管理"进入系统,根据页面提示内容选择您需要办理的业务,填写信息,并选择一个办理区县,提交网上申请,打印“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管理业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然后持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到所选择的办理区县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示一、请按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暂住证)所在地选择一个办理区县。

二、请特别注意需要提供的资料内容.三、请特别注意时间要求,务必于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区县办理相关手续.四、请提前准备好电子版照片,要求如下:标准证件照,文件扩展名为。

jpg,尺寸为114*156像素,文件大小20K以下。

五、如需咨询,请拨打网站咨询电话:83834702。

第一部分注册登记申请一、注册登记范围(一)北京市财政局签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中央国家机关、部队、铁道部及外省市已经转入本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安排(一)注册登记时间为2011年2月15日开始,此次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延续到2018年12月31日.(二)网上注册登记管理系统开通时间为2011年2月15日,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 日.各注册登记地点现场审核开始时间为2011年2月15日。

三、注册登记流程说明(一)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持证人员须登陆北京会计网(网址:www.kuaiji。

),进入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进入个人申请记录页面后点击“增加注册申请”填报注册登记信息,并选择注册登记地点,提交信息后打印《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延续有效期注册登记申请表》(以下称“申请表”),持申请表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到所选择的注册登记地点办理现场审核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业务办理流程

会计从业资格业务办理流程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业务办理须知一、证书申领考生考试合格后,必须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合格考生访问湖南会计信息网(),点击“证书申领”并登录,按规定如实填写本人相关资料;2、合格考生携带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必须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否则不予受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证明原件(A4纸打印或书写,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由所在单位盖章;学生由学校盖章,无单位申领人由所在地居委会盖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大学在校学生可用《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证明代替高中毕业证),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现场审核、办理;3、管理机构留存合格考生所在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变更(一) 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1、为保证数据安全完整,持证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有变更的,本人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申请、公安机关开具的变更证明到所属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现场申请;2、所属管理机构在“湖南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输入申请变更信息,留存持证人员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公安机关开具的变更证明并报市(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复审,由市(州)财政部门汇总、寄送省财政厅会计处终审。

(二) 其他基础信息变更1、持证人员学历(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照片、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发生变更的,本人访问湖南会计信息网(),点击“变更/换证”并登录,填写信息变更登记并提交;2、持证人员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支持信息变更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3、管理机构留存持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支持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 非基础信息变更持证人员民族、联系方式、现从事会计工作岗位等非基础信息发生变更的,本人访问湖南会计信息网(),点击“变更/换证”并登录,填写信息变更登记即可自行变更。

三、调转持证人员变更所属地的,应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

会计证调转工作证明

会计证调转工作证明

会计证调转工作证明会计证调转工作证明1姓名:__性别:__身份证号:________x。

现已经在我单位从事财务工作,因工作需要,特申请将其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调转到__省__(市/区)财政局。

请予以办理,为谢!单位__联系方式:________单位名称:__日期::__年__月__日(加盖单位公章)__会计证调转工作证明2财政局:兹证明__x(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自____年__月起至今,在我单位财务部从事会计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______x)。

现由于工作需要,特将会计证从____财政局转到____财政局,现请有关财政部门给予办理该同志的会计证的调转及迁入注册手续。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__X会计证调转工作证明3姓名:____性别:__x身份证号:______x。

现已经在我单位从事财务工作,因工作需要,特申请将其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调转到__省__x(市/区)财政局。

请予以办理,为谢!单位联系方式:单位名称:________日期:________(加盖单位公章)会计证调转工作证明4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已经在我单位从事财务工作,因工作需要,特申请将其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调转到______省_______(市/区)财政局。

请予以办理,为谢!单位联系方式: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单位公章)会计证调转工作证明5财政局:兹证明(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自x年__月起至今,在我单位财务部从事会计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

现由于工作需要,特将会计证从财政局转到财政局,现请有关财政部门给予办理该同志的会计证的调转及迁入注册手续。

特此证明证明单位(公章):日期:x年__月__日会计证调转工作证明6某某同志在某某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由于工作需要,特将会计证从某某地财政局转到某某地财政局。

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何,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

今天,小编要为大家分享的是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仅供参考!通知一: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单位: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xx〕3号)和《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会〔20xx〕2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换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我省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换证。

二、为确保换证工作有序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在20xx年1月1日前的,均应在20xx年12月31日前换证;发证日期在20xx年1月1日之后(含)的',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换证。

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换证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

三、换证时,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填写《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四、换证时,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工作单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以及《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第(六)项内容发生变化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相关有效证明办理变更。

五、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并已到换证期限的,必须先办理换证手续后再办理调转手续。

外地调入的已到换证期限而未在调出地办理换证手续的,在办理调入时一并办理换证手续。

六、根据《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持证人员换证时,必须完成以前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凡换证前6年内有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的,必须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补齐后方可换证。

参加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后,直接领取会计

参加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后,直接领取会计

参加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后,直接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填写“宁波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携带身份证件(普通居民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所拥有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到户籍所在地或本市居住证所在地(大中专院校外地学生到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领证。

领证时如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资格的,同时携带上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后,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已落实会计工作单位的,填写“宁波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件(普通居民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所拥有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领证(在宁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到宁波市财政局本级办理)。

领证时如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资格的,同时携带上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从事会计工作后办理从事会计工作单位登记(包括领证时同时办理登记的)、从事会计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市内调转后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外地调入后从事会计工作的,需要从事会计工作的单位出具本证明。

本证明各项内容必须正确填写,需要工作单位经办人员签注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同时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作为本证明的附件。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发生基本信息、从事会计工作单位及岗位等(包括首次办理从事会计工作单位登记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职务、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以及其他相关内容发生变化的,携带发生变化项目的证书(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到原证书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其中工作单位变化的需要同时提供“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到新单位所在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05.16•【文号】财会[2011]11号•【施行日期】2011.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1]11号)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从业资格跨省级行政区域、部门调转工作,实现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从传统纸质方式向信息化方式平稳过渡,经研究,特制定《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望你们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认真研究部署信息化调转工作,加快本单位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改造,制定实施细则和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在2011年6月1日前跨省级行政区域、部门调转实现信息化。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财政部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附件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国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化调转工作,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开展跨省级行政区域、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业务(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调转)。

第三条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铁道部(以下简称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依据自建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管理系统环境和要求,规范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业务流程,明确各工作岗位职责,建立内部复核、审查、监督机制,确保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的顺利运行。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变更调转补办换发等事项办理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变更调转补办换发等事项办理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变更、调转、补办、换发等事项办理流程图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3号)、《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苏财会〔2013〕22号)、《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苏财会[2013]33号)、《市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常政发〔2014〕69号)。

办理地点1、有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属财政局办理;2、无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到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所在地财政局办理;3、在校学生到学校所在地财政局办理;4、江苏省内其他城市人员也可回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财政局办理证书申领办事流程提交材料清单1、填写《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一式2份,并经本人签名承诺。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有工作单位的,信息表须由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并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8、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9、以学生证申领的在校学生,还须提供有效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填写《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属地原则持相关材料到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设立的窗口办理不予受理,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财政部门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是否信息变更办事流程提交材料清单1、填写《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一式2份,经本人签名承诺。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变更事项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还须携带户口簿)5、变更工作单位的,信息表须由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并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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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登记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所属国家与地区
□1.中国(内地) □2.港.澳.台 □3.外国
出生日期
民 族
政治面貌
□1.中共党员□2.共青团员□3.民主党派□4.群众
有效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 □军人证 □护照 □其他
身份证件号码
从业资格证书编号
证书二维码
证书有效期至日期
年月
签发机关
签发日期
年月
首次从业资格
发证机关
首次发证日期
年月
从事会计
工作时间
年月
信息变更项目:有变更的项目填写变更后内容,没有变更的项目不需要填写。有其他项目变更的,在空格栏内填写。
会计工作单位全称
工作单位
组织代码
手机号码工作电话所乡镇、街道、系统工作单位经济类型
□1.行政单位 □2.事业单位 □31.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32.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意见
经办人员意见及签名:审核人员意见及签名:(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表内选择项内容请在“□”内打“√”;2、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需要提供单位“从事会计工作证明”;3、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相关资格变化的需要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1.国有非上市公司(企业) □42.非国有非上市公司(企业) □5.农村经济组织
□6.民间非营利组织 □7.其他组织 □8.无
从事会计工作岗位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6.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8.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本人郑重承诺:1、对以上登记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在会计工作中,恪守《会计法》和有关会计法规、制度;3、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24学时;4、从事会计工作后及时办理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登记;5、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及时办理离岗备案;6、办理跨宁波大市调转手续的,于办理调出手续后3个月内到调入地办理调入手续;7、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及时办理信息变更登记;8、在规定的证书有效日期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手续。
□10.会计机构内档案管理□11.其他□12.无
会计行政职务
□1.一般会计人员 □2.会计主管人员 □3.会计机构负责人 □4.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5.其他 □6.无
学历(学位)变更
学历(学位):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全日制□非全日制
专业技术资格变更
专业资格名称: 取得时间:
取得方式: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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