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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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教师公寓楼(高处作业施工)

编制:

审核:

浙江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

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宁波工程学院教师公寓楼

2、建设单位:宁波工程学院

3、设计单位:浙江高专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浙江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宁波展达建设有限公司

6、工程地点:宁波工程学院新

7、工程特点:本工程为六层框架结构,高度为24.98米,总

建筑面积约6930.47平方米,抗震设防为七度,抗震等级

为三级,耐火等级为二级,主体设计年限五十年,工程相

对标高为+0.00。桩基采用Ф700、Ф800钻孔灌注桩,Ф

450、Ф500预应力混凝土方桩。基础及主体结构混凝土强

度为C30、C35,构造柱、门窗过梁C25,±0.00以下圈梁

采用C30。砌体为承重墙,主体外墙采用Mu10环保多孔砖,内墙采用轻质蒸压加气块A3.5B05,墙厚为240/120mm,

M5混合砂浆砌筑,基础以下采用Mu20水泥实心砖,M10

砂浆砌筑。屋面防水等级为I级,二道防水设防。

二、设计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相关资料等文件。

2、建设单位确认的浙江高专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宁波工程学院新校区-教师公寓楼”方案及初步部设计文件。

3、建设单位与本公司签订的设计合同。

4、宁波市规划局江北分局提供的规划要求及地形图电子文件。

5、甲方的局部调整要求。

6、设计所执行的国家、省及地方主要法规和主要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15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230-2010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浙公通字[2015]54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第九篇施工安全)

2002年版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T10054-2005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DB33/1035-2006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程》JGJ162-2008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宁波市相关规定、标准、文件

三、安全施工监理的任务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任务就是依据上述安全施工监理的主要依据,项目监理部检查、督促施工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规程、标准,制订各项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杜绝高处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施工。

四、施工过程中要点及危险部位分析:

1、悬空高处作业

2、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和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五、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审查施工营业资质范围,有无施工许可证、有无安全资质证书、有无施工安全监督书。

②、审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建立且人员能否到位。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安全台帐。

③、审查施工方各级、各职能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

④、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与各班组、各管理人员之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是否签订。

⑤、审查施工项目部是否订立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⑥、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施工电梯司机等)是否持证上岗。

2、有关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

①、督促施工单位及早编制报审专项方案。

②、审查施工方报审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程序是否完善,各签字责任人是否履行了签字职责。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企业技术负

责人审查批准。

③、审查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方案的内容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切实可行,能确保安全生产。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

3、悬空高处作业

①、支模

a、支撑高度支模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b、支撑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c、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责任人木工:

d、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②、钢筋

a、悬空帮扎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

b、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c、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板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③、混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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