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险理赔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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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险理赔实务是在《非车险通用流程及实务指引》的基础上,对财产险查勘、定损、理算、核赔等关键环节实务的进一步补充。适用于财产保险基本险、财产保险一切险、财产保险综合险、机器损坏险、营业中断保险、家庭财产综合险等险种。
一、查勘要点
(一)询问
从当事人本人(如现场工人、值班人员、其他第一现场目击者等等)开始询问,然后随着事件发展其他人员的介入顺序依次了解情况,在询问时需注意前后印证各方信息之间的逻辑关系。应当重点询问事故经过,事故如何发生或被发现,第一时间采取了何种措施,通知了何人或哪个相关部门,最终结果如何等等。询问的同时做好《调查笔录》,最后请当事人签字确认。
(二)受损标的查勘
1.对于受损标的查勘要与被保险人代表共同进行;现场清点,记录受损范围和数量,必要时绘制现场草图:
2.记录受损标的损坏情况和损失程度。对受损标的的受损范围、数量及受损程度必须现场与被保险人签订《现场查勘记录》:
3.机损险还应查询维修保养记录、岗位操作规程、操作日志和设备使用手册等材料,调查标的以往是否存在类似的问题或隐患:
4.在整个的查勘过程当中,应对每个过程分别拍摄照片以便日后进行印证和核对。在查勘工作结束后,对存在疑点的部分应请被保险人提供进一步的依据,安排好后续处理事宜。在离开现场后,应尽快将当日的查勘工作汇总成书面的查勘报告。
(三)查账
查账的目的主要在于确认受损标的是否在投保资产范围内、投保资产原始价格、以及是否足额投保等。
企业财产险的投保方式一般有二种:根据清单投保和根据某时点的资产负债表投保。无论哪种方式,保险金额一般按账面值投保或按估价,有时也有加成投保的方式。
按照资产负债表投保的情况下,查阅固定资产明细账,核对保单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明细表)和保险金额是否与投保时账面余额或按规定加成后的金额一致,查明是否是足额和全部投保。在投保前入账的固定资产,视做已经投保。其明细账中的入账金额即是该标的的保险金额。在投保日期后入账的,除非保险协议另有约定,均视做该标的未投保。不在账面的,同样按非保险标的处理。
机损险在根据某时点资产负债表投保时,首先应调阅截至该时点的设备清单,检查受损设备入账时间是否在该时点之前,随后核对保险金额是否参照账面原值投保。在明确投保方式的基础上,可以通过比较原值和最新报价的方式来确定保险金额是否足额。保单中约定视同足额投保除外。
按照清单投保的情况下,需要查阅被保险人的固定资产
总账或台账、原始购置发票或者采购合同分清哪部分是投保财产,哪部分未投保,详细核对保险金额是否一致,查明是否是足额投保。
如果是按照估价投保,则需要调查投保时的估价人是谁?估价的基础是怎样?以此确定估价是否接近重置价值等等。
查勘时,必须尽快查看被保险人的会计账册和有关资料,掌握投保时和出险当日的各项账面数据。对于重要的账册,应立即复印作为赔案证明材料,以防止被保险人更改账册,弄虚作假。
1. 财务查账
要求:核对客户提供账面情况的真实性,采集与赔案有关的财务数据。
原则:完整参与查账过程。
内容:投保情况及财务状况分析。
财务查账需根据投保情况选择性查实如下信息:资产负债表、相关明细账页、原始购置发票、出险当日存货清单、出险前后出入库记录。查账要依据投保状况来决定查账项目。财务账册信息应以照片、复印的方式采集。
固定资产必须核实客户投保时作为承保依据的固定资产原值或净值或估价清单的依据,并复印有关单据(固定资产账页、原始发票等),注意折旧方式。
存货必须核实出险时的账面余额,若企业无法提供出险时的账面余额,可结合出险上月账面余额和当月仓库进出表
计算。在核实存货账面余额时,必须核对原材料原始发票。
注意要点:
(1)按照清单投保的,须查实出险标的是否在投保清单上,特别要注意需要查实该出险同类标的共计有多少,如与投保清单有出入,需将所有同类标的财务明细表详细记录;
(2)核实出险财产的入账时间,确定是否在承保的时间之前入账,从而确定是否为保险标的;
(3)核实出险固定资产标的是否已计提完折旧;
(4)客户提供的账面是否是真实的,手工账要比较前后账页,电脑账必须在现场监视人员采集;
(5)如存货的保管账册已烧毁,可以考虑查阅往年的保管账册,根据企业产值的增减幅度进行推算。同时,调查了解企业存货的去向,多方调查,多方对照。核算被保险人的库存减少情况。从企业日常的进货渠道,了解被保险人的存货进货情况。建议尽量以能够查阅到的账册为主;
(6)查明受损财产的出险过程,会计科目归属,是否属于保险财产,查清出险当日的库存额;
(7)查清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是怎样摊销的,其实际价值是多少,查清受损财产有无长期滞销积压商品,又无来料加工和代购代销等有物无账情况。
2. 实物查账
要求:核对财务账面和现场实物情况,保证“账物一致”。
原则:认真、细致。
内容:区分并核对保险标的类别和数量。
对于存货、账外代管财产、成品、半成品、原料等,实际数量和损失确定难度较大,除了核对财务账,要进行实物查账。实物查账采用以出入库台账、库存管理台账、生产报表、成本利润表与实物核对的方式进行。
注意要点:
(1)存货损失必须核实存货相关管理账册;
(2)应查清并区分存货中的账外财产和代管财产;
(3)成品、半成品损失必须收集最近期的成本利润表信息;
(4)半成品损失必须采集生产报表。
查账具体情况请填写《非水险查账笔录》。
二、索赔资料
保单、投保单、投保清单、批单、承保协议、保费收据或保费到账证明等资料可以从理赔系统中抄单打印以及向保户确认来收取复印件;
受损标的清单、查账笔录、现场查勘记录、现场询问笔录、照片等主要由理赔人员负责完成;此外,保户需要提供的资料除《出险通知/索赔申请书》外,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资料:
(一)责任证明
1.自然灾害类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性文件,暴风、暴雨等必须有县级及以上气象部门出具的气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