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执法规范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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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如何推进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
如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之浅谈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部党委提出的三项建设的重要
内容之一,是对新时期公安交管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和谐、公平正义、优质服务水平的期待更加强烈,对公安机关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作为执法者的交通民警,是接触社会面最广的警种之一,与群众的接触也是最为密切的,因此执勤执法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公安交警的形象,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力军,广大公安交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团结协作,顽强拼搏,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科学的勤务部署、规范的执勤执法和良好的执法形象,确保了道路的安全畅通,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但是,我们还要清楚的看到,
随着道路交通的迅猛发展和机动车数量的不断攀升,受到执法环境不佳以及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有待增强等因素的
影响,公安交警的执勤执法工作也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
篇二:谈交通警察执法规范、技巧和艺术
谈交通警察执法规范、技巧和艺术
【摘要】交通警察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执法水平的提高,仅靠规范是不够的,还需要注意执法技巧和执法艺术。执法的规范、技巧和艺术代表了执法水平的三个层次,体现着执法的三个境界。
【关键词】交通警察;执法;规范;技巧;艺术
行政权力的取得和行驶,都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和法定的程序,既不得越权和滥用职权,也不得失职,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监督,违法的行政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行政执法状况的好坏,直接
关系到法律的实现程度和法治国家建设的成功与否。加强交通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交通警察的执法规范
(一)交通警察执法规范的含义
所谓规范,就是“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标准。”规范
有许多种类,习惯、道德、制度、法律、宗教教规、技术标准等都是规范。交通警察行政执法规范,是指法律之下的制度规范,包括程序上的操作细则和实体上的裁量标准。
规范执法与法律规范一样,具有统一性、抽象性、概括性等规范的基本特征。在交通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执法水平的提高,仅靠规范是不够的,还需要注意执法技巧和执法艺术。执法的“规范”、“技巧”和“艺术”代表了执法水平的三个层次,体现着执法的三个境界。执法水平的提高正像一句广告词所言:“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只有正确认识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提高执法水平中的地位,才能更好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交通警察执法规范的内容
交通警察行政执法活动,是由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法律法规授予交通警察的权力和交通警察的具体行政行为三方面组成。所以规范交通警察行政执法可以认为是对于这一活动中的三个要素——权力、目的和手段,从静态规范到动态规范二者结合的产物。
1.静态(形式)规范内容。行政执法的规范形式,通常主要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但实际的行政执法活动所依据的规范,其载体显然要广泛得多。如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成文的行政法原则及规则、政府政策,甚至司法判例都会不同程度地成为行政执法规范的载体,对行政执法产生依据意义
和指导作用。这些共同构成交通警察行政执法规范的静态内容,也可以说是交通警察行政执法规范的形式内容。
篇三:浅谈新时期如何加强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
浅谈新时期如何加强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
大队办黄正达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任务,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是规范执法者执法行为的标准。近几年来,随着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大力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者的执法能力显著提升,执法质量不断提高,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执法问题,要切实抓好、抓实这项工作就必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进而实现执法规范化工作目标。基层交警是服务群众的前台,是整个交通执法工作的根基,也是推动交通管理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石,其言行举止、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现就如何提升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谈几点粗浅看法,仅供内部交流学习。
一、当前基层公安交警部门执勤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不够规范执法行为。有的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对同一种交通违法的处罚不一样,实施处罚不开具处罚决定书,大大削弱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有时根据违法人的态度随意决定处罚标准,对态度好的处罚轻,而对态度不好的
处罚重。有的不向群众告知和宣传法律条文,不听取违法行为人陈述的事实、理由,执勤纠违中不能体现人性化和灵活性。有的个别案件久拖不决,办案效率低,造成当事人不满。有的对交通违法者处罚前,不详1
细讲清楚其违反什么,根据什么法律依据处理,执法公开不够。有的在执法过程中,只重处罚,不讲究执法艺术和执法效果,单纯为执法而执法,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难以实现。
(二)不端正执法方式态度。个别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方式方法简单,在执法时缺乏艺术性,态度傲慢冷硬,言语不文明、执法用语不规范,不会或不愿做详细耐心的解释说服工作。有的执勤执法时警容不整,执法形象不好。
(三)不严格按法定程序办案。执法者有的不履行告知程序,应当向当事人告知的不告知,忽视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有的对违法人的处罚不按规定审批或者先处罚后审批;有的对交通违法暂扣机动车、扣留证件等不及时开暂扣凭证,不按规定移交;有的为方便处理,不符合扣车扣证而扣车扣证,甚至超期扣车扣证。
二、目前影响和制约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因素
(一)警力不足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带来的影响。当前,交通管理任务日渐繁重,加之,基层公安交警编制跟不上道路交通事业发展的需要,交警部门除了肩负日益繁重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