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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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房屋拆迁补偿

集体房屋拆迁补偿

一、集体房屋拆迁补偿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计算公式为:(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注: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当地政府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当地政府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产权调换1、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2、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3、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4、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5、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农民自建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一)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

1、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2、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按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拆迁补偿怎么计算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指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颁发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家庭的土地使用权凭证。

拆迁补偿是指因为房屋被政府拆迁而获得的一定补偿款,其中包括房屋补偿、土地补偿、搬迁费等。

拆迁补偿的计算涉及到多个因素,下面将逐步介绍。

首先,对于拆迁补偿的计算,需要明确房屋补偿和土地补偿这两个概念。

房屋补偿是指因为拆迁而导致房屋的毁坏或丧失所获得的补偿款,主要根据房屋的面积、年限、地段等因素来确定。

土地补偿是指土地使用权被政府征收后所获得的补偿款,主要根据土地的面积、地段、市场价格等因素来确定。

对于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屋,计算拆迁补偿时,首先需要获得权益关系确认书,由县级拆迁办公室出具。

确认书明确了房屋的产权关系和使用权关系,是计算拆迁补偿的基础。

之后,根据权益关系确认书中明确的房屋和土地权益,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计算。

对于房屋补偿,一般采用单价法进行计算。

单价法是将房屋的面积乘以单价来计算补偿款。

单价在不同地区是不同的,需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和市场价格进行确定。

一般来说,单价包括了建筑物原值、使用寿命、地段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土地补偿,一般采用土地价值评估来进行计算。

土地价值评估是指对土地的利用价值进行评估,包括土地市场价格、土地规划用途、土地的地理位置等因素。

土地补偿款一般根据土地面积和土地的利用价值来确定。

此外,拆迁补偿还包括搬迁费用的计算。

搬迁费用是指因为拆迁而导致被拆迁者需要搬迁而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包括搬迁费、交通费、室内装修费等。

搬迁费用的计算一般需要提供相关的凭证和发票,具体计算方法由拆迁办公室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农村房屋拆迁价格表是什么样的

农村房屋拆迁价格表是什么样的

农村房屋拆迁价格表是什么样的一、2024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为多少钱一平米一、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为多少钱一亩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4、楼房二层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5、地上、地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二、房屋拆迁包括哪些法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房屋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1、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

(3)、拆迁许可证的续期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

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延长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较大延长期限为半年。

延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进行延期公告。

2、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山东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山东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山东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征收,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依法、合理予以补偿和安置的行为。

在我国对于土地的管理有一系列法律规定的,尤其对于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做了细致的规定,近几年房屋征收补偿的矛盾也是愈演愈烈,所以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于我们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是非常必要的,今天小编就以山东为例向大家普及一下。

的小编向大家阐述▲山东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内容。

▲山东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维护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征收,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依法、合理予以补偿和安置的行为。

第四条土地征收工作应当遵循程序合法、公开透明、足额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协助做好土地征收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土地征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工作。

发展改革、农业、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征收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土地征收程序第七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集体土地在征地拆迁时如果农田里面有种了水稻和油菜等农作物,必须要补偿征收土地的青苗费用,以及被征收土地上的一些附着物的补偿。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步骤怎么走
法律快车提醒您,首先由房屋征收部门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然后提交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以及用地预审申请并办理立项,同时提交用地正式申请、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地批准文件,最后缴纳出让费,开始建设适用土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三、怎么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1.申请。

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4.审批。

经审核符合标准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
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怎么样的?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怎么样的?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怎么样的?《征收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怎么样的?《征收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8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哪些规定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范本(三篇)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范本(三篇)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范本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单位名称:_____ 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单位名称:_____ 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单位名称:_____ 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单位名称:_____ 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单位名称:_____ 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单位名称:_____ 电话: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甲方因_____建设需要,经批准取得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____等规定,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甲、乙、丙____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被拆除房屋现状(一)房屋所在地点_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有证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房屋的产权性质_____,房屋的结构_____,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

(二)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_____(三)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_____(四)机械设备情况:_____第二条乙方或丙方基本情况(一)被拆除房屋为住宅时:1、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人(其中常住人口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

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办法

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办法

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依法对集体土地实行征收,用于国家建设项目或者其他公共利益需要。

第三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第四条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听证、公示等程序,充分听取被征收人和公众的意见。

第六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评估、审计等程序,确保补偿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七条被征收人应当配合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接受调查、评估、审计等。

二、征收补偿第八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给予被征收人补偿。

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的用途、地区差异、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

第九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补偿。

补偿金额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第十条征收集体土地,对被征收人的住房给予安置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一条征收集体土地,对被征收人的其他损失给予补偿。

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

第十二条征收集体土地,对被征收人的社会保障给予妥善安排。

三、征收程序第十三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制定征收计划,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向被征收人发布征收公告,公告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五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进行土地评估,确定土地补偿费。

第十六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与被征收人协商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第十七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补偿资金。

第十八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将被征收人的住房、地上附着物等进行拆除。

四、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征收的;(二)未按照规定给予被征收人补偿的;(三)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最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政策

最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政策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原则有哪些_最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政策(1)补偿原则《土地管理法》实行的是适当补偿原则,即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

(2)补偿方式《土地管理法》47条确定了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在实践中,实物安置为主,货币补偿为辅。

城中村土地证手中,货币补偿为主,实物安置为辅。

(3)补偿标准一种情况是以被拆迁房屋建设投入的费用作为计价基础。

另一种情况主要参考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将对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将区位价和房屋重置价格之和作为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

第三种情况就是在辽宁省桓仁县遇到的,只是计算房屋底基占用的土地面积,而不计算院落面积。

(4)补偿对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补偿归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

补偿(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2024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范本

2024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范本

2024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范本在集体土地上拆迁房屋时,常常需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以下是一份拆迁补偿协议的示范格式:
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拆迁方):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拆迁方):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需要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拆除范围及时间:
甲方有权对乙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进行拆除,拆除时间为________至________;
二、拆迁补偿方式:
1. 甲方应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拆迁补偿款,包括房屋补偿款、搬迁费等;
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替代性安置房,并在一定期限内搬迁至该安置房;
3. 若乙方对拆迁补偿款有异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诉。

三、其他约定: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
2. 本协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以上为双方一致达成的拆迁补偿协议,特此签署。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以上为拆迁补偿协议示范格式,双方应在签署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前言随着现代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规划也在不断调整。

其中,拆迁是城市规划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在拆迁过程中,需要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本文将介绍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现状目前,衡阳市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用房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的。

具体来说,拆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土地、附属设施、搬迁交通费用等方面,安置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优先选房、安置房等。

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拆迁补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不同地区、不同开发商之间的补偿办法有所不同,导致拆迁补偿标准缺乏科学性、公平性和规范性。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衡阳市政府出台了一套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该办法分别从房屋、土地、附属设施、搬迁交通费用、安置房等方面进行补偿和安置。

房屋补偿在房屋补偿方面,衡阳市要求开发商必须按照房屋的实际年限和建筑面积、品质等因素进行评估,并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补偿。

同时,对于被拆迁的农民集体所有的房屋,可以给予货币补偿或者优先选房等安置方式。

土地补偿在土地补偿方面,衡阳市要求开发商必须按照土地性质、使用年限、开发前后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评估,并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补偿。

同时,对于被拆迁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购买农民土地股份。

附属设施补偿在附属设施补偿方面,衡阳市要求开发商必须按照附属设施的实际年限、品质等因素进行评估,并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补偿。

搬迁交通费用补偿在搬迁交通费用补偿方面,衡阳市要求开发商必须对被拆迁的人员提供搬迁交通费用的补偿。

具体来说,对于轻型车辆,每人每次可以得到100元的补贴,对于重型车辆,每人每次可以得到200元的补贴。

安置房在安置房方面,衡阳市要求开发商必须按照实际情况购置房产并进行严格审核,保障购买人的合法权益。

集体土地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协议6篇

集体土地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协议6篇

集体土地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协议6篇篇1甲方(征收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征收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收乙方位于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

为明确双方权益,达成如下补偿协议:一、补偿目的基于甲方建设项目的需要,对乙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征收补偿,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补偿范围本次补偿涉及乙方集体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厂房、仓库等。

具体补偿范围以双方共同确认的现场勘查记录为准。

三、补偿标准1. 住宅补偿:按照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2. 厂房、仓库等生产性建筑物补偿: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用途、面积等因素,按照当地相关补偿标准进行计算。

3. 其他附属设施补偿:乙方集体土地上的其他附属设施,如围墙、道路、绿化等,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

四、补偿方式1. 货币补偿: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确定的补偿标准,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补偿款项。

2. 房屋置换:甲方提供符合条件的房屋,置换乙方被征收的建筑物。

3. 安置用地: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定面积的安置用地,保障乙方生产、生活需求。

五、补偿支付时间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在XX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和评估工作,确定最终补偿金额。

乙方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甲方在XX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款项或完成房屋置换、安置用地交付等事项。

六、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应确保征收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项或履行其他补偿义务。

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勘查、评估及征收工作,确保被征收建筑物的权属清晰,无争议。

3. 乙方在收到补偿款项后,应及时搬迁并拆除被征收建筑物,确保不影响甲方的建设项目。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项或履行其他补偿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协议,并承担违约责任。

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拒绝搬迁或阻碍甲方建设项目,应承担违约责任。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

一、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针对集体土地的法定征地补偿有三项,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这三项费用并非全部给到被征收人口袋里。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各地方的具体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遵循“是谁的就给谁”的原则,直接支付给地上物的权利人。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则要区分情况支付给被征地农民,或者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召开村民会议进行分配、发放或用于其他安置目的。

总之,这两项费用最终必须落实到被征地农民的身上,不得被挪作无关用途。

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二、非法强拆该如何维权(一)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二)强拆后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即用拍照或录像等方式记录主要相关拆迁人员、以及拆迁过程,为之后的法律维权奠定良好的基础和保障;(三)拨打中纪委举报电话;(四)聘请专业律师介入启动诉讼程序。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向我们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可以帮您。

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2024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最新协议(三篇)

2024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最新协议(三篇)

2024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最新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平合理地解决____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保障拆迁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适用于____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事宜。

本协议的签订方为拆迁人员(以下简称“甲方”)和拆迁部门(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主动配合乙方的工作,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标准,并确保拆迁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第五条补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等。

第六条本协议为正式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终止。

第二章补偿标准第八条拆迁人员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确定补偿标准并向甲方公示。

第九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评估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房屋面积等因素,确定房屋评估价格。

(二)搬迁补助费:为了保障甲方合理搬迁,并减少其经济负担,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搬迁补助费。

(三)临时安置费:如拆迁人员需要暂时搬离拆迁房屋,乙方应提供临时安置房,并支付相应的临时安置费。

(四)过渡期生活费:在拆迁人员搬迁期间,乙方应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过渡期生活费。

(五)其他补偿费用:根据拆迁人员的特殊情况,乙方可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他补偿费用。

第十条除了房屋本身的拆迁补偿,对于因拆迁导致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居住费、搬迁费用、停工损失等,乙方应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合理补偿。

第十一条拆迁补偿款应及时足额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第三章签约与履行第十二条在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后,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合同,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第十三条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内容履行拆迁补偿义务。

第十四条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进行拆迁补偿或未足额支付拆迁补偿款,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投诉。

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

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

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行政区域内因建设需要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征收实行区人民政府包干负责制。

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推进。

市国土房产局作为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区房屋征收部门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区人民政府负责发布本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

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征收项目实际情况委托相关镇(街)组织协调。

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由市、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或委托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国有征收实施单位实施,也可由其他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其他征收实施单位应当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名录中产生。

第四条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在依法取得征收批准,并经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后,方可实施征收行为。

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补偿安置标准对被征收人依法进行补偿安置,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五条区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确定房屋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确定后,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和厦门市土地房屋征收信息网(/)公布征收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以下行为: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

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被征收房屋的具体地址范围、暂停办理内容、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规划、国土房产、建设、工商、税务、公安、电力等有关部门。

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

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

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以本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安置,也可以结合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情况安置。

其他拆迁人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被拆迁人的,可以参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房屋土地征收补偿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有哪些步骤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征收应按照以下程序和步骤推进:1、发布拟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如果系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发布征地通告,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

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容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容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容是怎样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集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地方,所以对于农民来说,征地拆迁就显得格外重要,其关乎着自己未来的生活保障,因此,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按照规定妥善解决,做到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那么,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容是怎样的?下面小编为大家解答。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容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集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部署,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指出,2011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基础性法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及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和征收程序,依法征收、公平补偿。

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清理现行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该废止的予以废止,该修订的抓紧修订,该配套完善的尽快配套完善。

《条例》颁布前已经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但尚未组织实施的项目,不得再组织实施,要依法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强制执行。

通知要求,要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居住问题。

农民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被征地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要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要督促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收入增长幅度相协调的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认真加以执行。

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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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涉及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土地权利人可以请求依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以补偿的。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款。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被征收人有选择补偿的权利。

一、物权法第42条第2款关于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应当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费用,与第3款“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的两款规定虽然不同,但不能将其分开。

在征收土地时,土地权利人要求按物权法第42条第二款赔偿的,应该得到支持。

二、征收农村土地时没有对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安置补偿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的,法院应当支持。

作者北京博迪律师事务所张学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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