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指导意见(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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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指导意见

(2012年版·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快速推动我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发展,提高该项业务的收入贡献度,根据总行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和措施,并结合我行业务发展情况,特制定《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指导意见(2012年版·试行)》。

第二条信用卡分期付款是指我行信用卡持卡人在购物消费交易后,由我行代该持卡人向商户一次性支付所购商品或服务的总价款,再将总金额按一定规则分解成若干期数,持卡人每期(1期为1个月)偿还约定金额的欠款的一种交易形式。

第三条信用卡分期付款分为卡户分期和商户分期,其中卡户分期又分为消费分期和账单分期,商户分期又分为普通商户分期和专向分期。

第四条总行平台信用卡个人卡产品均支持分期付款功能,包括中银系列信用卡个人卡和长城信用卡个人卡;除专向分期外,附卡均可享受其他种类分期业务的功能。长城公务卡、长城单位卡暂不支持分期付款功能。

第五条信用卡分期付款的额度控制

(一)系统区别账户整体信用额度、取现信用额度,单独设立了分期信用额度用于账户分期交易的处理控制。

(二)分期付款信用额度最高不超过整体信用额度的100%。

(三)账户的贷方余额不可用于增加分期付款可用余额。

(四)账户长期调整信用额度的同时调整分期信用额度,临时增加额度不适用于增加分期付款信用额度以及分期付款可用余额。

第六条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扣账处理

(一)每期分期扣账日为账户的对账单日。

(二)分期扣账采取月均等额扣账款的方式,并按整数入账,如总金额无法整除期数时,剩余金额全部加总在首次入账金额中进行扣账。

(三)每月到期入账的分期交易金额视同一般消费交易入账。除专向分期外,其他种类分期可按每期分期交易扣账金额的10%计入当月最小还款额,并可享受循环信用。未全额还款的利息、滞纳金等计收规则同一般消费交易。

第二章卡户分期

第七条卡户分期是指持卡人在消费交易后,向银行申请将符合条件的一笔普通消费交易(消费分期),或符合条件的一定消费金额(账单分期)转为分期付款,后按约定规则分期偿还欠款的交易方式。

第八条卡户分期的申请时间和金额限制

(一)消费分期:须在交易入账后至账单日2天前,持卡人申请将一笔符合条件(单笔金额达到1000元以上)的普通消费交易直接转成分期交易。

(二)账单分期:须在账单日后至还款日2天前,持卡人申请将当期账单中符合条件的部分普通消费金额(仅为当期账单新增消费交易,且最高不超过有关总额的90%,最低为1000元)转成分期交易。

第九条分期期数

卡户分期业务目前开放3期、6期、9期、12期、18期和24期六种期数,一期为一个月。

第十条价格管理

分期手续费由持卡人支付,并在首期应还款时一次性收取,不存在手续费分期支付模式。以上价格根据总行最新要求随时做相应变更;以上外币分期手续为业务推广期(截止时间总行暂未定)的优惠手续费率。

第十一条当月消费金额达到分期标准的我行信用卡持卡人都可以作为卡户分期业务的目标客户。

第十二条定期对持卡人的消费记录进行筛选,对消费金额达到分期标准的持卡人开展电话外呼或发送短信进行宣传推介。省行银行卡营销中心所成立的卡户分期外呼小组支持各行的卡户分期电话外呼工作,外呼成功的可直接转为分期,无需持卡人再另外电话申请。

第十三条对于我行双币信用卡持卡人在留学、旅游等境外的外币(支持美元和日元)记账的消费,持卡人的消费分期单笔金额/账单分期账单金额达到100美元/8000日元可致电客服将境外单笔或账单外币消费转化为分期交易。办理流程同现有人民币卡户分期业务。

第十四条外币卡户分期业务主要针对出境旅游、出国留学等在国外以外币进行消费的我行信用卡持卡人。

第十五条我行网点的中银汇兑、出国留学一站式等业务窗口要针对目标客户进行宣传推介外币分期业务;加强同经营出境业务的旅行社、留学教育培训机构等商户合作,开展宣传推介活动,积极推动外币卡户分期业务的开展。

第三章商户分期

第十六条商户分期是指我行信用卡持卡人在我行签约的分期付款特约商户通过POS联机交易方式进行的分期付款交易。商户分期最低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暂不支持外币。商户分期可分为普通商户分期和专向分期。

第十七条分期期数

(一)普通商户分期业务目前开放3期、6期、9期、12期、18期和24期六种期数,一期为一个月。

(二)专向分期业务目前开放6期、12期、18期、24期和36期五种期数,一期为一个月。

第十八条价格管理

为充分利用贷款规模,深入挖掘客户需求,有效扩大我行分期付款业务量,总行授予分行基于普通商户分期、专向分期标准费率下浮15%的定价权,各行可对资质良好的客户实行下浮。有关费率详见下

商户分期手续费可选择由持卡人付费、商户付费或持卡人及商户共同付费;在持卡人付费时,对于手续费既支持一次性收取、也支持分期收取模式(分期收取手续费,费率较以上标准费率自动上浮0.5%)。以上价格根据总行最新要求随时做相应变更。

第十九条分期参数代码设置。目前我行系统支持以0.25%为单位的分期费率设置,对现行标准费率下浮0-15%相关的分期参数详见下表:

普通商户分期参数

专向分期参数

第四章普通商户分期

第二十条普通商户分期是指无需专向增额,使用持卡人信用卡本身的分期额度在我行签约的分期商户现场进行分期业务刷卡,完成分期交易。

第二十一条普通商户分期业务需要我行持卡人同我行分期商户的对接,即分期商户所售商品或服务是我行持卡人所需要的,同时商户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要高于分期金额下限,还要同持卡人的信用额度相适应。在普通商户分期选择上,主要应选择以下类别商户:(一)百货。主要为大型百货商场。

(二)婚纱摄影。主要为中高档摄影店、婚庆公司等。

(三)家电。主要为专门家电卖场、百货商场内的家电卖区和品牌家电专卖店。

(四)家装家居。包括具有一定资质的装修公司和大型家居卖场。

(五)教育。包括各类公立、私立学校和专业培训机构。

(六)旅游。主要为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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