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机关效能考评实施办法(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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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设局效能考评实施办法

(参照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效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政务环境,进一步推进塔什库尔干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根据《塔什库尔干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和《塔什库尔干县乡镇场、县直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参照制定《塔什库尔干县建设局效能考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高位推动机关效能建设。按照依法、高效、廉洁的要求,以建设效能为基础,办事公开为重点,机制创新为动力,绩效考核为关键,效能监察为手段,群众满意为目标,整合管理资源,改进机关管理方式,加强组织保障,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积极推进塔什库尔干县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战略目标,建立和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人民群众满意的效能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约束和导向作用,激励国家工作人员争创一流业绩,提供一流服务,建设一流机关。

基本原则:坚持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科学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察访核验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奖优罚劣,突出治理庸、懒、散、推、拖等现象的原则。

二、实施主体和职责

局效能办公室是效能考评考核实施主体。考核通过调查问卷

和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开展公众评议等方式进行,检查局机关领导、国家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指标、干部作风建设、单位工作运作规程、制度建设等。

三、考核范围

建设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接受行政机关委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股室、站所(办)、中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垂直管理部门纳入本办法考核管理。

四、目标考核内容

绩效目标考核重点围绕局属各股室、站所(办)、中心、公司履行职责、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效能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等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履行职责:检查考核局属各股室、站所(办)、中心、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地委、行署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对口援疆服务和衔接工作等情况。考评援助项目的落实和取得的成效。考评建立健全与自治县经济发展相适应、措施有力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情况。考评局属各股室、站所(办)、中心、公司干部真抓实干的态度,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工作创新,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情况。考评加强市场监管,帮助解决群众看病就医、子女上学、转移劳动力、社会保障工作、抗震安居和民生工程的落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扶贫帮困、发展设施农业等惠民工程的实施,城乡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上访事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

(二)制度建设:考评局属各股室、站所(办)、中心、公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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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完善行政管理和效能建设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等效能建设制度,实行“一站式”服务情况。考评健全行政决策、执法、监督等制度,规范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议事规则,程序公开,接受监督等制度建设情况。

(三)效能效率:考评局属各股室、站所(办)、中心、公司履行职责、服务群众、依法行政、内部管理、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情况;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清正廉洁等情况;强化行政管理,提高执行力水平;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情况。考评提供便捷高效服务,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依法行政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等问题。

(四)工作作风:考评各部门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解决“懒、散、庸、拖、贪、推”问题;考评深入全面,调查研究,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态度,改进文风、会风的成效,认真受理和解决群众信访,化解社会矛盾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衙门”作风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作风不实、执政不严的问题。检查在行政管理及“办证”、“办照”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是否存在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娱乐节目影响工作、损害塔什库尔干县形象等问题。

五、考评方法

效能考评工作在自治县年度考核中,自身建设分值为35 分,其中效能建设占 9 分(履行职责 4 分,制度建设 1 分,效能效率 2 分,工作作风 2 分)。考评采取自我考评、集中考评、群众评议、领导评价四种方法进行。具体办法按《塔什库尔干县效能考评工作细则》(另行制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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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总体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根据考评指标,局属各股室、站所(办)、中心、公司要认真落实总体工作目标,作为考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一)自我考评。局属各股室、站所(办)、中心、公司要按照本办法和《塔什库尔干县效能考评工作细则》制定目标考核方案,半年进行一次自我考核和考评。

(二)集中考评。我们将积极参与自治县组织的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按照考核方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走访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局属各股室、站所(办)、中心、公司效能建设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通过函询、走访形式,征求上级和有关下级部门的评价意见。

(三)群众评议。局行政办适时组织相关代表、离(退)休老干部、效能建设监督员对局属各股室、站所(办)、中心、公司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服务成效等进行民主测评或评议,对存在突出问题、热点问题的单位可组织专项测评和评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领导评价。对局属各股室、站所(办)、中心、公司的考评和评议情况,及时征求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的评价意见。

六、落实效能监察工作

(一)察访核验(减分项目)。局行政办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形式,重点对局属各股室、站所(办)、中心、公司内部管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察访核验;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实确有问题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实行问责。局属各股室、站所(办)、中心、公司班子成员受到诫勉教育、效能告诫以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工作不力引发社会公共危机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进行减分。减分标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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