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学业奖助金评定办法(试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研究生学业奖助金评定办法(试行)
(2012年9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和《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12年9月制定)》相关规定和要求,为鼓励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我院结合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定办法。
第二条学院成立由党政联席会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助金评定委员会负责本评定办法的制定、修订及实施。
第三条我院学业奖助金评定以学校学业奖助金设置为标准,全面覆盖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科学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
定向生、委培生、单考生等门类及在职攻读的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助金的评定,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1)硕士研究生层次:不参与奖助金评定,待遇参照硕士一等学业奖助金执行;
(2)博士研究生层次:不参与奖助金评定,全脱产学习参照博士一等学业奖助金执行,在职学习免除学费,无生活费。
2.援藏计划研究生不参与奖助金评定,待遇参照硕士一等学业奖助金标准执行;
3.国防生按录取类别区别对待,录取为定向的学生,3年学费全免,无生活费;录取为委培的学生,3年均需要交纳学费,无生活费。
第四条学业奖助金具体等级及额度
1. 博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
备注:
(1)上述三类博士研究生奖学金金额学校不予发放,用于充抵博士研究生应缴学费;
(2)硕博连读预备生进入硕博连读预备阶段第一学年,身份仍为硕士研究生,其第一学年奖助金包括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助金(16000元/年,其中10000元用于充抵学费)和特别奖学金(3600元/年)。因考核未通过的硕博连读预备生,从预备阶段退回到原硕士专业,其第三年奖助金评定为硕士研究生二等学业奖助金。
2.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
备注: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学校要求每学年须缴纳一次,实缴学费=(年应缴学费-奖学金金额)。
第五条奖助金评定采用计分方法,学院按照分数高低排序,并依此确定奖助金评定等级。第二、三学年的奖助金分别在上一学年末评定。
单学年学业成绩由课程成绩、科研能力和素质拓展三部分组成。
学业成绩=课程成绩×60% + 科研能力×30% + 素质拓展×10%
第六条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助金的评定,课程成绩以第一学年的课程成绩为依据;第三学年奖助金的评定,课程成绩以学生第一学年课程成绩×40%+第二学年课程成绩×60%的总和为依据加以评定。课程学习中有考试不及格者直接评定为三等奖助金。
第二章记分办法与记分标准
第七条课程成绩满分为60分,按下列标准计算:
课程成绩分=(∑(单科成绩×学分)/∑学分)×60% 说明:符合缓考条件并报经学院同意的缓考同学,如截至评定时间仍未出成绩则该科成绩计入下学年。
第八条科研能力满分为30分,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研究成果
1. 专业学术类论文。在公开发行期刊发表专业学术类论文一篇, A类30分,B1级15分,B2级3分,C级0.5分。
说明:①专业学术类论文的等级划分以学校科研处现行《西南财经大学科研管理规范(试行)》规定为准;
②论文为与本校学生合作的,第一作者记60%,剩余分数按参加人平
分计算;
③论文为与本院教师合作的,若本院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
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加以认定;
④学生在评定学年内,凡是在中文B2级及以下刊物,外文C以下刊
物发表的论文最多仅能提供一篇申请加分,多篇不予累加。B2级增
刊按C类期刊计分;
⑤在我校《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科讨会论文集》发表论文,计3分;
在学校《研究生论坛》、《博学沙龙》上发表论文,计1分;
⑥参加会计学院研究生科讨会,论文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
论文集收录计1分;
⑦学术论文必须与本专业相关。
2.科研课题:国家级计30分,省级计15分,市校级计5分。
说明:①国家级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项目;
②省部级研究项目:由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家各部委下达的研究
项目,课题通知书或任务书须加盖国徽图案的印章。
3.出版学术专著计12分。
4.出版教材、公开发表或出版翻译论著、工具书词典类等其他专业著述计6分。
说明:①合研课题、合著出版的著作,最多认定前5位研究人员(排序以立项证明中成员列表为依据);课题主持人、主编记总分值的50%,
剩余分值由其他参与人平均分配;
②课题需提交立项申请、立项批复证明、项目组成员列表、主研教师
证明,否则不予加分;
③课题加分仅可以在立项当年申请,在研中途不予重复加分;
④申报科研加分必须出具原件,否则不予加分;
⑤对上述研究成果加分项目存在异议,由学院学术分委会讨论决定。
二、学术奖励分
1.公开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加10分,公开发表论文的观点被新华文摘转载加6分,公开发表的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加5分。同一文章被多处转载,按最高级计分。
2.科研成果获奖加分
①科研成果获全国性表彰奖励,加30分;
②科研成果获省级表彰,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
③科研成果获校级表彰,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优秀
成果奖加1分;
④科研成果获学院级表彰,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
分;
⑤同一科研成果按最高等级加分。
3.研究报告(科研报告等级认定参照现行《西南财经大学科研管理规范》)
① A类,计30分;
② B1级,计15分;B2级,计5分。
说明:①学术奖励中科研成果如为论文,学生与本校教师合作,校内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以50%分值计分;校外教师为第一作者,不计分;
学生合作,每人计全分;
②省部级及以上的获奖成果,奖证书上需加盖国徽图案的印章。
三、学术活动
1.经学院(中心)批准并备案后,学生独立参加学术研讨会及征文项目: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并作会议发言计6分,论文被收录论文集计2分,两者不重复加分;学生与院内教师合作参加全国性会议并作发言计3分,论文收录计1分。
说明:申报学术活动计分,需出具经学院审批过的会议邀请函、会议议程、会议论文集等书面证明资料。
2.学生参加其他学术会议需事先报经学院主管科研副院长予以认定和备案。
3.未经批准,学生不参加学校或学院(中心)组织并要求听取的学术报告会、学术研讨会,或迟到、早退者每次扣0.2分。
第九条素质拓展满分为10分,按下列标准计算:
素质拓展测评分 = 基本分 + 奖励分
第十条素质拓展基本分每人7分,即每人都获得7分,然后视下列情况从中扣除:
一、未经批准,学生无故不参加学校或学院要求参加的各类活动,每次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