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环境调查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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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场地环境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实际踏勘结果及工作照片进行更换)

xxx公司

2019年4月

模板使用说明:

1、本模板基于详细调查进行编制,涉及了典型调查工作中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底泥、废渣等环境污染介质的调查工作,如遇特殊场地,需根据场地特点进行调整。

2、模板中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红色标注部分为该部分编写的原则及方法,可作为编制时参考。

3、本模板标题、正文、表格、表题、图题样式均已设置完成,非特殊情况不建议修改,在样式中直接选择即可使用,粘贴其他文件中的文字有可能导致样式发生变化,建议文字与图表分开粘贴,文字建议在粘贴选项中选择只保留文本,避免格式不统一。

其中,正文部分格式为:

字体:宋体+Times New Roman

字号:小四

行距: 1.5 倍行距,段落间距

段后: 0.3 行

首行缩进: 2 字符

4.本模板为保证每个小章节都有代表性内容以及针对不同项目具有普适性,因此揉合了多个项目的内容,内容上可能缺少内在联系。但总体编制逻辑可以参考。

目录

1.项目概述 (4)

1.1项目背景 (4)

1.2编制依据 (5)

1.2.1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5)

1.2.2技术导则及规范 (6)

1.2.3其他相关文件 (7)

1.3编制原则 (8)

1.4工作目的 (8)

1.5工作内容 (8)

1.6工作范围 (9)

1.7技术路线 (10)

2.场地概况 (12)

2.1场地位置 (12)

2.2区域地形与地貌 (13)

2.3区域气候条件 (13)

2.4区域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14)

2.4.1地质条件 (14)

2.4.2水文地质条件 (19)

2.5周边地表水 (27)

2.6场地历史及现状 (28)

2.6.1场地历史 (28)

2.6.2场地现状 (30)

2.7场地周边情况及环境敏感点 (31)

2.8场地未来规划 (33)

3.污染识别 (34)

3.1污染源识别 (34)

3.1.1场地探勘结果 (34)

3.1.2场地污染源 (35)

3.2场内潜在污染分析 (36)

3.2.1煤矸石堆存场 (36)

3.2.2工厂企业 (41)

3.2.3其他区域 (58)

3.3场地周边潜在污染识别 (60)

3.4目标污染物 (60)

4.调查方案 (62)

4.1采样点布设方案 (62)

4.1.1布设原则 (62)

4.1.2土壤采样点布设方案 (63)

4.1.3地下水采样点布设方案 (79)

4.1.4地表水采样点布设方案 (81)

4.1.5煤矸石采样点布设方案 (83)

4.2样品采样方案 (84)

4.2.1土壤样品采集方法 (84)

4.2.2地下水钻探及采样方法 (85)

4.2.3地表水采样方法 (86)

4.2.4煤矸石采样方法 (87)

4.2.5样品保存与流转 (87)

4.3检测因子及分析方法 (88)

4.3.1土壤 (88)

4.3.2煤矸石 (97)

4.3.3地下水 (100)

4.3.4地表水 (101)

4.4评价标准 (102)

4.4.1土壤评价标准 (102)

4.4.2地下水评价标准 (105)

4.4.3地表水评价标准 (108)

4.4.4煤矸石评价标准 (110)

4.5质量控制 (110)

4.5.1钻探采样过程的质量控制 (110)

4.5.2样品质量控制 (110)

4.5.3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 (111)

5.工作量统计 (112)

1.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律的颁布意味着大气、水、土壤三大环境领域的污染防治法已全部齐备。

“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下列农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一)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二)作为或者曾作为污水灌溉区的;(三)用于或者曾用于规模化养殖,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的;(四)曾作为工矿用地或者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五)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周边的;(六)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八条中规定“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

为了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指出,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需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活动,以及对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活动。

场地位置,根据当地村民举报,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该场地非法违规堆填了来自新天地静脉产业园的固体废物,根据资料显示,该场地在对固体废物进行清理后,进行覆土平整,受固体废物堆存影响,场地土壤存在受到污染的风险,可能对周边居民造成危害,对于该场地的利用,也需要进行评估,因此针对该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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