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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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加强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XX〕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XX〕3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XX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XX〕2号)精神,湖南省商务厅委托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XX年度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与流通产业促进专项共两块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客观公正地评价XX年度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与流通产业促进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效率和社会经济效益,为该两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1.项目立项论证的充分性、规范性;
2.绩效目标设置的完整性、科学性;
3.保障措施的充分性,包括组织架构、制度措施等。
1.项目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的落实情况、使用情况以及
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2.项目组织实施,包括项目单位实施管理的规范性和项目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
1.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水平;
2.项目预定绩效目标的完成数量和质量;
3.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XX年度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与流通产业促进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行"整体委托、统一实施,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管理模式,由湖南省商务厅将绩效评价工作整体委托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湖南省商务厅、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各资金使用单位、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合力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具体职责分工明确如下:负责按要求向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供绩效评价有关政策文件、资料,组织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具体包括:
1、省商务厅财务处主要职责:布置、指导和督促市级资金主管部门、省商务厅各专项资金主管业务处室按规定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按质报送评价资料;收集整理、审查核实、汇总分析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基础信息和其它有关资料,一并提交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评价结果,提出加强开放型
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与流通产业促进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的意见。
2、省商务厅各专项资金主管业务处室主要职责:指导和督促市级资金主管部门、各资金使用单位按规定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按质报送评价资料;收集整理、审查核实和汇总分析资金使用绩效自评资料并报送至省商务厅财务处,包括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报送的《XX年度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与流通产业促进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附件2,以下简称《指标评分表》)、《XX年度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与流通产业促进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础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基础信息表》)、《绩效自评报告》及有关佐证材料;指导市级资金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配合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现场评价;根据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评价结果,提出加强本部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的意见。
3、省商务厅各业务处室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联络员主要职责:为了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各项管理流程落到实处,各级资金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联络员制度。省商务厅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联络员具体承办本处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有关资料的收集、核实、汇总、报送及现场评价有关联络工作等。省商
务厅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联络员名单如下:省商务厅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联络员名单处室
联络员
处室
联络员
处室
联络员
处室
联络员
财务处
李韶辉
电子商务处
陈凯斌
承接产业处
伍社光
欧洲处
陈国亮
市场运行处
钟美陆
服务贸易处
李方虎、刘三山
李正淳
美大处
黄新建
市场建设处张小燕
外贸处
刘慧
法规经贸处孙凌翔
台港澳处黄威流通发展处刘峥嵘
加工贸易处李蔚青
亚洲处
赵松优
口岸处
龙凌霄
市场秩序处游标
殷建伟
西亚非洲处
刘慎
信息中心
李玖久
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认真落实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工作责任,配合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做好评价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布置本地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工作;收集整理、审查核实、汇总分析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基础信息和其它有关资料,一并报送省商务厅相关业务处室;整理、归档好本地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材料备查;配合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资金现场评价工作;根据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评价结果意见改善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管理。
按照要求及时完成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工作,配合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并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主要包括:认真填写《基础信息表》,收整理有关佐证材料,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自我评价,填写《指标评分表》并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按要求将《基础信息表》、《指标评分表》和《绩效自评报告》及有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上级项目主管部门;配合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做好现场评价工作;根据湖南新星会
计师事务所评价结果意见改善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管理。
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要根据本方案的规定和服务合同的约定,客观、公正地对所有自评材料进行评审;组建评价工作小组,按简单随机的原则抽取项目样本进行现场评价;撰写独立的绩效自我评价报告;遵守评价纪律和保密要求,并对其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的客观、真实性负责;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为绩效自评、自评审核分析、现场评价、综合评价、第三方报告撰写并提交评价报告等五个环节。
按照客观真实的要求,认真填报《基础信息表》并收集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及时完成自评报告并按要求提交。
1.各资金使用单位收集整理分析资金支出项目的有关绩效情况,认真填写《基础信息表》,对照《指标体系表》评分标准的要求,在《指标评分表》上进行自评打分。对《基础信息表》进行分析说明,形成绩效自评报告(撰写提纲见附件4,下同),同时按要求准备佐证材料。将《基础信息表》、《指标评分表》、《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一并报送上级项目主管部门。此项工作在4月25日前完成。
2.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省商务厅各业务处室收集整理省直和市州资金使用单位上报的自评材料,核实、汇总本地《基础信息表》,根据本地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按《指标体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