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金融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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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金融业呈现跨越式发展 成为新区重要支柱产业

横琴金融业呈现跨越式发展 成为新区重要支柱产业

横琴金融业呈现跨越式发展成为新区重要支柱产业
5 月9 日,在广东省金融办的指导下,金交会组委会组织媒体到珠海横琴,调研采访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新区片区金融改革创新亮点。

据悉,这是金交会组委会办公室连续第六年组织财经媒体团开展广东金融政策宣
传与推广系列采访报道活动,对全省各地市金融改革创新试点进行实地深度调
研采访,展示广东在经济新方位上,完善金融体系、创新金融服务、优化金融
发展环境的经验与成果,并为第六届金交会的举办预热。

横琴新区于2009 年12 月16 日正式挂牌,并自2015 年4 月23 日起设立自贸试验片区,正式步入自贸时代。

横琴自贸片区重点发展旅游休闲健康、商
务金融服务、文化科教和高新技术等产业。

据横琴新区管委会金融服务局领导介绍说,横琴新区开发建设七年多
来,横琴金融创新改革工作得到了国家、广东省的高度重视,得到了省金融办
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初步形成了具有横琴特色的金融创新改革样本,对加快横
琴开发、加强粤港澳经济金融的深度融合、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挥了积
极的作用。

从2009 年到2016 年,横琴开发实现七年巨变。

主要表现为:经济指标呈指数级增长。

从2009 年到2016 年,GDP 翻了55 倍,年均增长77.37%,2016 年达157.45 亿元;通常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翻了125 倍,年均增长
99.37%,2016 年达45.08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翻了19 倍,年均增长51.29%,2016 年达346.2 亿元;实际利用外资翻了761 倍,年均增长158%,2016 年达5.24 亿美元。

横琴新区成立七年以来,金融业呈现跨越式发展态势,从只有1 家农信。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公布日期】2023.12.15•【文号】发改体改〔2023〕1730号•【施行日期】2023.1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发改体改〔2023〕1730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有关中央企业: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制定出台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更好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市场准入体系和市场环境,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制度型开放,通过首创性改革举措促进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维护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经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现代金融领域市场准入(一)允许开展便利澳门居民民生类金融服务。

建立健全跨境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完善合作区澳门居民民生金融产品和服务。

允许澳门政务服务智能终端在合作区特定区域布设,支持使用澳门元缴费支付。

鼓励支持澳门国际银行、大西洋银行、大丰银行等澳门银行的内地分支机构在“澳门新街坊”及其它特定区域布设电子智能柜台和设立服务窗口等金融便民服务设施,针对澳门居民开展一站式金融便民服务。

允许粤澳跨境车险等效先认制度适用于经横琴口岸入出合作区的澳门机动车。

(二)全面服务澳门创新资源融资需求。

鼓励吸引汇聚全球优质资本和国际创新资源,支持合作区牵头建立与境内外主流证券交易机构合作交流机制,畅通创新企业投融资渠道,聚焦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葡语系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促进深海深空、无人体系、生物医药、新型能源、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打造服务支持澳门创新创业的新高地。

横琴方案 前海方案

横琴方案 前海方案

横琴方案前海方案引言横琴和前海是中国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两个特殊经济区,它们被视为激励国内外投资的重要平台。

本文将介绍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其背景、目标、政策和发展进展。

横琴方案背景横琴位于珠江口东岸,是珠海市唯一的央地协调的经济发展区域,被赋予了发展高端服务业、加强与澳门深度合作的使命。

目标横琴方案的主要目标是打造一个现代化、国际化的城市,吸引外国投资者和澳门企业在横琴设立业务,并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

横琴方案还力争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服务中心和粤澳合作示范区。

主要政策措施1.财税优惠政策:横琴享受国家税收政策,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实行按固定比例分成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2.跨境金融政策:横琴允许澳门金融机构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双向人民币资金流动和金融创新。

3.居民合规政策:横琴为澳门居民提供便利的居住和就业条件,减少两地居民往返的行政手续和时间成本。

4.产业支持政策:横琴鼓励发展高技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旅游业,并推进创新科技和人才引进。

发展进展横琴方案自2014年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截至2020年,横琴已经吸引了大量的外资和澳门企业投资,建立了众多的产业园区和商务中心。

横琴还与澳门合作建设了通关大桥和轨道交通系统,实现了两地之间的便捷交通。

前海方案背景前海是深圳市位于广东省东南沿海地区的一个特殊经济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担负着推动深港经济合作和改革创新的重要使命。

目标前海方案的主要目标是打造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经济特区,吸引全球优秀企业和创新人才来前海发展。

前海方案还力争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

主要政策措施1.法律制度创新:前海通过创新法律制度,探索符合国际规范的法治体系,使企业和投资者能够在更稳定和透明的环境中发展。

2.跨境金融政策:前海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建设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和离岸人民币市场,促进金融业务和投资的便利化。

3.产业支持政策:前海支持金融、科技、文化创意和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的发展,鼓励企业开展创新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

横琴自贸区总体规划及优惠政策

横琴自贸区总体规划及优惠政策

横琴⾃贸区总体规划及优惠政策横琴,素有“⼴东之珠”的美誉。

是中国第三个国家级新区、⼴东三⼤⾃贸区之⼀;其毗邻澳门,拥有中国第⼆个通抵澳门的陆路⼝岸——横琴⼝岸。

全岛总⾯积106.46平⽅公⾥,相当于澳门⾯积的三倍⼤⼩。

区域优势:1、全国⾃可塑造性最⾼的⾃贸区天然岛屿令横琴拥有独⼀⽆⼆的全封闭优势,横琴由天然岛屿组成,四⾯环海,因此成为全国唯⼀⼀个能够实现全封闭管理的⾃贸区,籍此区别于全国其他⾃贸区不同程度上“隐于市内”,规划被迫与城市现有建筑、配套相结合、失去了独⽴⾃主性。

且全岛近90%可开发⼟地正在逐渐开发中、可塑性⾛在全国前列。

2、琴澳⼀体⼤势所趋15分钟穿梭两地,澳门未来发展必须拥抱横琴澳门⼟地紧张、⼈满为患63万⼈栖⾝32.8平⽅公⾥的弹丸之地,⼈⼝密度是⾹港3倍,为全球⼈⼝密度最⾼地区,房价⾼企,医疗教育资源不⾜,因此澳门想持续发展必须拥抱⼀河之隔的横琴,借助地理、政策优势共同开发,打造适合澳⼈居住的环境,以及与横琴旅游合作振兴本⼟旅游经济,实现“琴澳”⼀体化的⽬标发展⽬标2020年⼈⼝规划达到28万⼈,⼈均GDP达到20万元横琴规划横琴全岛分为“三⽚⼗区”,包括商务服务、科教研发、休闲旅游⽚,七⼤产业(商务服务、⾦融服务、休闲旅游、⾼新技术、科教研发、中医保健、⽂化创意)1、商务服务⽚(商务服务业、⾦融服务业、⼝岸商业圈、国际⼈才居住区)2、科教研发⽚(物流商贸业、⽂化创意业、医药及科教研发业、中央配套居住区)3、休闲旅游⽚(旅游休闲业)发展特⾊岛内循环⽔⽹:横琴独有封闭式循环⽔⽹,包括⾬⽔收集、废⽔迴圈利⽤等,实现绿⾊节⽤⽔,保障全岛⽤⽔安全3C绿⾊电⽹:国内最先进的电⽹系统,全智能化系统保障全岛⽤电均衡,结合横琴风能及⽔能运⽤,接近杜绝停电情况的出现。

环岛光⽹⼯程:⽬前4G⽹络信号已覆盖全岛,同时全岛正在实施全光纤⽹络覆盖,保障居住及办公的⽤⽹速度,直到最终实现全岛WIFI覆盖。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1. 2. 3. 4. 深圳前海:对金融的扶持 对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管理 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进行扶持: 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其注册资金的 规模,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注册资本达5亿元的,奖励500万元; 注册资本达15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 注册资本达30亿元的,奖励1500万元。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珠海横琴:总部奖励 总部企业高管生活补助:按照综合型总部每个企业不超 过10个、职能型总部每个企业不超过5个高级管理人才 可以享受生活补助,补助金额为该高管对地方直接经济 贡献额的80%,补助自该总部企业被认定次年起连续执 行3年。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珠海横琴:税收优惠 属于《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产业[2013] 206号)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在横琴工作的香港、澳门居民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税款与其个人所得税按照香港、澳门地区税法测算的应 纳税款的差额,给予全额补贴。纳税人取得约上述补贴 免征个人所得税。
1. 2. 3.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广州南沙:地方优惠 外商投资企业的新产品属省内首家生产的发明专利产品 和国家级新产品在三年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和省级新 产品,在二年内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25%), 由财政部门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返还企业。 对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内从事货物运输、货运代理、保税 仓储、第三方物流的新办企业,其实现的营业收入、利 润总额形成南沙地方财力部分二年内给予100%补贴, 其余年度给予50%补贴。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210987752_横琴前海迎来“金融30条”粤港澳携手打造开放创新金融枢纽

210987752_横琴前海迎来“金融30条”粤港澳携手打造开放创新金融枢纽

横琴前海迎来“金融30条”粤港澳携手打造开放创新金融枢纽文 / 本刊记者 赵爱玲2月23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 以下简称“横琴金融30条” )和《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 以下简称“前海金融30条”)。

两份文件分别对横琴、前海各提出30条金融改革创新举措,涵盖民生金融、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现代金融产业发展、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等方面内容,其中包括多项全国首创的创新性制度。

“珠海横琴、深圳前海是推动粤港澳合作发展的重大平台,加大金融支持横琴和前海建设力度,对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扩大金融业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金融支持横琴、前海合作区建设政策文件发布会上指出。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按下加速键“横琴金融30条”和“前海金融30条”是继《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 即大湾区“金融30条” )后,中央对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的又一个政策大礼包,同时也是一份大湾区进一步深化金融合作开放融合的指引性文件。

两份文件的出台将有力助推横琴合作区、前海合作区成为国家金融改革创新试验田。

“这两项金融开放措施的出台标志着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再次按下了加速键。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新举措提出深化大湾区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与港澳之间的金融监管合作,这将为大湾区实现金融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奠定基础,不仅有助推动大湾区制度创新向纵深发展,也将为内地金融业的高水平开放探索新的路径。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联席行政总裁廖宜建在政策文件发布会上表示。

作为金融机构代表之一,廖宜建在政策文件发布会上称,随着内地与香港、澳门全面通关,粤港澳大湾区人员往来、经济发展正迎来全新机遇。

此时出台关于前海、横琴的新政策,可以说恰逢其时,港澳业界都非常兴奋和期待。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支持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支持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支持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支持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改善我市金融生态环境,推动金融产业跨越式增长,实现金融同经济良性互动、协同发展,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支持金融业加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提高对改善金融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金融生态环境是指与金融业生存、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社会、自然因素的总和,包括政策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信用环境和金融服务水平等,是金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金融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产业参与全球中高端竞争的重要路径。

改善并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在全市形成重视金融、注重发挥金融功能与支持金融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对培育、壮大我市金融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区域间的资金流动将更多地取决于地区的信用环境和金融吸引力,即金融生态环境。

当前我市已进入加速发展期,资金需求更庞大、更迫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对争取金融资金、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以使区域经济发展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

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一)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人民银行、银监、法院、海关、国税、地税、工商、质监、财政、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保、卫生、药监、水电等部门公共基础信息的交换和整合,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平台。

横琴新区已颁布优惠政策一览表

横琴新区已颁布优惠政策一览表
(二)管理性地区总部:1.母公司资产不少于4亿美元;2.母公司在中国投资累计缴纳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美元,且母公司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外企业不少于2个。
国内大企业总部
(一)母公司总资产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
(二)在全国或管理区域内投资或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家,其中至少有1家是跨国或跨省企业
(二)享受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留成部分按比例奖励:1.年度地方留成100万-300万的企业,30%给予奖励;2.年度地方留成300-1000万的企业,增量部分按40%奖励;3.年度地方留成1000-3000万,增量部分按45%奖励;3.年度地方留成3000万以上,增量部分50%奖励。
(三)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在本区年纳税地方留成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剔除当年出口退税的地方财政负担部分)
成长型总部
(一)年纳税地方留成50万元以上(剔除该企业当年出口退税的地方财政负担部则上没有区内公共资源和经营具体项目。
其他情况
特别重大的总部企业项目,经区管委会批准,在认定条件和奖励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成长型总部
尚未达到上述两类总部的认定标准,但是具有较高成长性,对横琴新区财税贡献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
总部企业认定条件
具体内容
基本条件
(一)在横琴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结算资格,在横琴缴纳税费等;
(二)符合产业发展方向;
(三)承诺认定开始的五年内在横琴不迁出,在横琴纳税义务。
跨国公司总部
(一)符合商务部有关规定设立的从事投资的跨国公司可直接申请;
/
具体政策3:商事登记
序号
创新点
具体内容
1
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
商事主体的经营场所可以与住所不一致。

横琴新区金融创新研讨重点发展离岸金融服务(全文)

横琴新区金融创新研讨重点发展离岸金融服务(全文)

横琴新区金融创新研讨重点发展离岸金融服务(全文)横琴新区金融创新研讨会上周五举行,专家建议横琴可重点发展离岸金融服务科学发展走新路,“十二五”崛起看珠海。

作为珠海最重要的战略发展平台,横琴正积极借助“外脑”的智力支持,谋定而动,力争走出一条科学发展新路。

上周五,“横琴金融创新研讨会”在珠海举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微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管涛、澳门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员会委员尹先龙、香港中国金融协会副主席宋敏等6名金融专家为横琴的金融创新把脉问诊,推动横琴金融创新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在这场有200多专业人士参加的会议上,专家学者们就落实横琴金融创新政策、促进横琴金融创新业务,以及如何加强粤港澳横琴金融合作等焦点问题纷纷建言献策。

横琴的金融创新对珠海破解“汪洋五题”也有重要意义。

在今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调研珠海时给珠海提出了五道题目,其中之一是要求珠海“经济发展上能参与全球中高端竞争”。

随着横琴金融创新的推进,势必形成金融产业集聚,这也将促进珠海经济参与全球中高端竞争。

从更广的层面来看,横琴也在为广东的金融强省建设探索新路。

今年6月,广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前海、横琴、南沙打造成为全国金融改革创新与开放发展的重要引擎。

如何汇聚专家智慧、破题金融创新,是横琴面临的迫切任务,而其实践也将为广东和全国的金融改革创新提供经验。

横琴角色为广东、全国金融改革探路作为第三个国家级新区,横琴拥有“比特区还特”的政策,在金融创新上也有多项先行先试权。

据了解,目前横琴新区获准进行金融创新,区内金融机构可开办外币离岸业务、区内企业参加跨境人民币结算、开展多币种的土地信托基金(计划)试点。

而在日前签订的《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CEPA9)中,澳门银行在横琴设立分行或法人机构的申请条件由原来的年末总资产必须为60亿美元降低至40亿美元,为横琴与澳门的金融合作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

横琴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解读

横琴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解读

横琴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横琴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鼓励国内外总部企业在横琴新区集聚,根据《国务院关于横琴开发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1‟8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横琴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总部企业,包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企业、国内大企业总部企业、创新金融总部企业和成长型总部企业。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企业,是指在境外注册的母公司在横琴新区注册设立的,以投资或者授权形式对在一个国家以上的区域内的企业履行投资、管理、服务等职能的法人企业。

国内大企业总部企业,是指国内大型企业为对其在国内外一定区域内所投资或管理、服务的全部或部分企业,行使统一经营、投资、管理、研发、销售、结算等职能,并在横琴新区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核算资格的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

创新金融总部企业,是指在横琴新区注册设立,经金融监管部门审批设立或经横琴新区金融工作部门认定的金融类企业。

成长型总部企业,是指在横琴新区注册设立、尚未符合上述三类总部企业的认定标准,但具有较高成长性,对横琴新区社会经济贡献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

第三条在横琴新区范围内注册设立、税收户管地在横琴新区,经认定的总部企业,适用本办法。

占用横琴新区土地等公共资源或承接政府投资项目的企业,原则上不适用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和扶持。

珠海市内企业迁移横琴新区的,按珠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横琴新区每年在预算中安排设立总部企业发展奖励资金,鼓励扶持总部企业发展壮大。

资金来源于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对横琴新区经济贡献。

奖励资金应当用于企业的自主创新、技术研发、品牌创建、市场拓展、人力资源开发和提升总部功能等生产经营活动,或依申请专项使用。

[法律资料]国务院批复横琴政策创新

[法律资料]国务院批复横琴政策创新

国务院批复横琴政策创新8月22日,在广东省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在澳门举行的'‘粵澳合作框架协议暨横琴政策创新宣讲会”上,珠海市常务副市长何宁卡详细介绍了国务院批复的横琴开发政策的详细内容。

—纳入特区范围,适用特区立法。

将横琴纳入珠海经济特区范围,在遵守宪法和上位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珠海可以根据横琴改革发展的实际,运用特区立法权,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某些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使横琴新区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有了强有力的保障。

—创新通关制度,实戯分线管理。

横琴全岛按照“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原则实施分线管理;允许横琴居住人员;允许横琴建设商业性生活消费设施和开展商业零售等业务,发展旅游休闲、商务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中医保健、科教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环岛不设隔离围网。

—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15%的企业所得税。

在制定产业准入及优惠目录的基础上,对横琴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稅。

二是专为港澳居民的个人所得税优惠。

在横琴工作的香港、澳门居民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暂由广东省政府按内地与港澳个人所得稅负差额对港澳居民给予补贴。

三是特殊的关税政策。

对从境外进入横琴与生产有关的部分货物实行备案管理,给予免税或保税。

四是特殊的流转税政策。

对横琴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粤澳合作产业园支持政策。

国家支持横琴粵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内企业开展中医药创新研究,结合广东省药品监管能力,允许将药品监管机制改革的相关措施在广东省先行先试,授权广东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部分药品注册等事项的审批。

—金融创新政策。

允许横琴区內金融机构开办外币离岸业务;允许横琴区内企业参加跨境人民币结算。

更加开放的产业和信息化政策。

允许符合条件的澳门电信运营商与内地电信运营商在珠海建立合资企业,经营部分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

支持两地企业加强合作,探索制定符合当地市场的更为优惠的电信业务资费方案。

横琴奖励补助政策研究报告

横琴奖励补助政策研究报告

横琴奖励补助政策研究报告横琴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一块片区,位于珠海市横琴新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区之一。

横琴的奖励补助政策旨在引导外资和人才流入横琴,促进经济发展。

一、引进外资的奖励补助政策:1.外资企业首次设立或扩大投资项目,可以享受以下奖励:(1)现金奖励:根据外资金额的比例,给予现金奖励,金额高于一定比例时可追加现金奖励。

(2)资金补助: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补助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购置设备等。

(3)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减免:外资企业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减免。

(4)员工培训补助:对外资企业参加横琴特色培训的员工,提供培训费用一定比例的补助。

2.外资企业在横琴投资连续经营满一定年限,并实现一定规模的税收和利润,可以享受以下奖励:(1)税收补贴:根据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额,给予相应的税收补贴。

(2)利润分享:根据企业实际利润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利润分享。

二、引进人才的奖励补助政策:1.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奖励补助:(1)一次性补助: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的补助,根据人才的层次和专业技能给予不同金额的补助。

(2)住房补贴: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补贴,用于租赁或购买住房。

(3)子女教育补贴: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提供教育补贴。

2.引进普通人才的奖励补助:(1)住房补贴:对引进的普通人才提供住房补贴,用于租赁或购买住房。

(2)子女教育补贴:对引进普通人才的子女提供教育补贴。

(3)就业创业补贴:对引进的普通人才提供就业创业补贴。

以上仅为横琴奖励补助政策的一些常见方面,具体政策还包括其他方面的奖励和补助。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文件进行详细了解和研究。

横琴新区已颁布赞助政策一览表

横琴新区已颁布赞助政策一览表

横琴新区已颁布赞助政策一览表
1. 背景介绍
横琴新区是中国珠海市的一个经济特区,旨在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促进经济发展。

为了支持企业和项目的发展,横琴新区已颁布了一系列赞助政策。

2. 赞助政策一览
以下是横琴新区已颁布的赞助政策一览:
2.1 创新研发类赞助政策
- 创新项目资助计划: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咨询,帮助企业进行创新研发活动。

-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对成功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品或服务的企业进行奖励。

2.2 培训与人才发展类赞助政策
- 人才培养计划:提供资金支持和培训资源,帮助企业培养和吸引人才。

- 就业培训补贴:对新招聘的员工进行培训及其补贴。

2.3 基础设施建设类赞助政策
- 厂房建设补助:为企业在横琴新区建设厂房提供资金补助和税收优惠政策。

- 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计划:提供共享基础设施的机会,降低企业建设和运营成本。

2.4 资金支持类赞助政策
- 创业投资基金:提供创业者和初创企业的风险投资,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和市场支持。

- 融资贷款支持:为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帮助他们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

3. 总结
通过制定这些赞助政策,横琴新区旨在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促进企业的发展。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条件,选择适合他们的赞助政策,并获得相应的支持和奖励。

请注意,以上仅为横琴新区已颁布的赞助政策一览概述,具体的政策细节和申请流程请参考相关官方文件和机构公告。

横琴新区已颁布优待政策一览表

横琴新区已颁布优待政策一览表

横琴新区已颁布优待政策一览表
一、税收优惠政策
1.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横琴新区对纳税人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对在横琴新区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具体情况,可享受税务登记备案手续简化、减免税、税收返还等优惠措施。

- 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型企业,按规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2.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在横琴新区从事高级技术、高精尖领域工作的人才,获得的个人所得税可享受税收优惠。

二、贷款优惠政策
1. 银行贷款优惠
对在横琴新区注册的企业,银行提供优惠贷款利率和灵活还款方式。

2. 人才住房贷款政策
在横琴新区工作并购买住房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特定额度的低利率贷款。

三、办理手续优惠政策
1. 企业注册登记优惠
在横琴新区注册的企业可以享受一站式注册登记服务,实现办理手续的简化和加速。

2. 外籍人才签证优惠
横琴新区对于从事紧缺专业技术工作的外籍人才,提供签证办理优先和简化手续的优惠政策。

四、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1. 人才引进补贴政策
在横琴新区工作并满足相关条件的各类人才,可以享受一定额度的引进补贴。

2. 人才公寓待遇
为吸引优秀人才,横琴新区提供高质量的人才公寓住房,提供特定标准的生活待遇。

以上是横琴新区已颁布的优待政策一览表,希望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参考信息。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

后金融危机时代横琴新区金融创新需防范风险

后金融危机时代横琴新区金融创新需防范风险

后金融危机时代横琴新区金融创新需防范风险珠海银监分局办公室邵奕广东珠海市是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确定的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

同时,珠海市还具有毗邻港澳,依托港珠澳大桥、广珠轻轨、京珠高速、横琴新区开发等优势,是可预期的区域性的新增长点。

珠海横琴新区是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规划建设的国家级园区,国务院于2009年8月正式通过《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将横琴岛纳入珠海经济特区范围,确定把横琴建设成为“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发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的新平台。

在国家政策支持下,横琴成为继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后的第三个国家级新区。

一、横琴新区金融创新规划鉴于横琴新区突出的区位优势,中央已明确将金融创新作为赋予横琴开发的五大新政策之一,支持粤港澳金融创新方面可在横琴“先行先试”,港澳金融机构可“低门坎”入驻,允许率先开展或参与面向港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试点,创建首个“粤港澳金融创新区”。

珠海市目前也在就中央的金融政策积极谋划制订“粤港澳金融创新区”方案。

根据《横琴总体发展规划》,“鼓励金融创新”包括鼓励横琴在金融业务、金融机构准入、金融市场、金融产品等方面进行创新,拓展融资渠道。

具体来说,就是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设立横琴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试点,开办和推广知识产权、收益权、收费权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发展租赁融资,支持符合横琴产业发展规划的行业和企业发展。

优化电子支付环境,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特别是电子支付工具。

在推进建立统一的法律制度和有效的监管机制背景下,允许横琴金融机构开展综合经营试点,研究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

进一步加强广东与澳门金融管理部门、反洗钱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领域的政策协调与信息沟通。

加强跨境外汇和人民币资金流动监测工作,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活动的发生,确保横琴外汇资金流动风险可控、有序监管。

金融产业化与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doc 17页)

金融产业化与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doc 17页)

金融产业化与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doc 17页)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与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第五版)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和《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科学、合理、高效的横琴新区产业布局是“一国两制”下粤港澳产业合作的新模式探索,有利于珠江三角洲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和新型经济增长点的形成,有利于支持、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有利于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也有利于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及泛珠三角区域金融合作。

针对横琴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和辐射东南亚的广阔空间,如何用好用活横琴新区十分有限的土地资源、构建跨越式发展的产业结构体系,影响着横琴新区在珠江三角洲构建现代服务业进程中的先行先试地位,在粤港澳金融合作及广东融入全球金融市场的先行先试地位,以及横琴新区在国家改革开放战略中探索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先行先试地位。

横琴新区开发必须坚持金融产业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思路,以横琴岛为主体,全面构建粤港澳金融合作新平台,以此为基础打造华南和珠三角的开放型金融中心商务区、中国的准离岸金融市场,最终把横琴新区建设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共建的粤港澳金融更紧密合作区、粤港澳金融共同市场试验区的“金融特区”。

现就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与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和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和指导原则(一)战略定位第一,从全国未来金融创新服务地带先行区战略布局看,横琴新区必须建设成为粤港澳更紧密金融合作区和粤港澳金融共同市场试验区。

从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发展模式看,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京津唐环渤海地区构成三大经济增长极,并各自探索不同的经济发展模式,建设横琴新区金融创新先行区有利于国家平衡三大经济圈的金融创新战略。

在广州和深圳发展区域金融中心的同时,珠江三角洲正需要建立一个与港澳金融市场全面对接、与东南亚金融市场密切结合的更为国际化的金融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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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金融政策
一、横琴金融政策
横琴金融创新是在新形势国家金融改革的有益探索和有特色的组成部分,在横琴创新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对加快横琴开发、加强粤港澳经济金融合作融合、促进澳门产业适度多元化等方面有着较大的意义。

横琴金融创新得到了国务院高度重视,得到了各金融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

2009年8月14日国务院正式批准的《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鼓励金融创新的具体要求;2010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横琴新区金融创新的相关意见提出抓紧办理的有4项:允许区内金融机构开办外币离岸业务;区内企业参加跨境人民币结算;允许筹建或引进信托机构,发行多币种的产业投资基金,开展多币种的土地信托基金(计划)试点;允许将部分涉及金融机构和业务准入、货币交易以及外汇市场方面的审批事项和监管权限下放到珠海市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此外,允许区内金融机构开办人民币离岸业务等6项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统筹研究;2011年3月6日签署的《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第四条配套政策中明确要求推进横琴金融创新;2011年7月14日国务院《关于横琴开发政策有关批复》明确将金融业作为横琴产业主要发展方向之一;2012年6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实验区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在横琴新区开展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试验等
任务;2012年7月2日《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CEPA9)签署,明确了“允许澳门银行为服务横琴新区经济发展,在横琴设立分行或法人机构,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40亿美元”。

二、横琴新区内香港澳门居民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国务院关于横琴开发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1〕85号)的有关精神,广东省财政厅于2012年12月27日正式颁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在珠海市横琴新区工作的香港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的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由广东省政府按内地与港澳个人所得税负差额对港澳居民给予补贴。

《管理办法》的实施,缩小了港澳居民与内地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有利于吸引港澳优秀人才及创新团队到横琴新区创业、就业。

有利于加快横琴开发,构建粤港澳紧密合作新载体,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和维护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在横琴工作的香港、澳门居民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与其个人所得按照香港、澳门地区税法测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给予补贴。

可享受补贴的纳税义务人,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横琴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横琴财政部门原则上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予以审核并作出决定,特殊情况的,在延长30日内办理完毕。

三、横琴、前海在金融创新方面的比较
横琴、南沙、前海作为国家级三大新区,其发展受到各方面的高度关注。

特别是横琴和前海启动较快,都把现代服务业作为主要发展产业,其中金融业更是重点发展产业。

我们认为,前海和横琴在发展金融业方面更多的是合作和差异化发展。

首先,横琴和前海的发展使命是一致的。

横琴和前海都肩负着建设粤港澳更紧密合作示范区、促进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的政治使命, 也承担着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先试以及人民币走出去的重要的金融改革开放任务。

因此,在金融方面,两地都要加强与港澳的金融合作,探索合作的新模式,实现内地与港澳的融合发展,为广东经济转型、区域合作、金融业改革开放作出贡献。

同时,横琴和前海都紧邻港澳、背靠珠三角、广东省和大华南,该区域是当今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庞大的经济规模能为横琴和前海金融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产业支持。

其次,横琴和前海金融业的发展将根据各自的特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实行差异化发展。

以横琴为例,横琴金融业的发展把握了几条原则: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赋予横琴的金融创新政策,找出切合横琴定位与横琴实际的思路,积极争取金融政策的试点和突破,努力发展
成为传统及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大量集聚、金融市场交易活跃、金融交易产品和方式日趋多样化的“金融特区”。

二是横琴金融创新必须服务于“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有利于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有利于拓展港澳金融业的发展空间、有利于促进澳门经济的适度多元化发展,积极打造与港澳金融市场互动互补的、不同于内地的、具有横琴特色的跨界金融市场,形成粤港澳金融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三是横琴金融创新作为国家金融改革开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必须在探索资本项下可兑换、人民币国际化的先行试验上有所作为,为我国金融业科学发展和金融改革开放创造有益的经验。

基于以上原则和思路,横琴新区大力开展金融创新、发展金融产业。

新区成立以来,各类金融企业加快进驻,从成立之初只有1家农信社,截至目前已有银行、证券、保险、小额贷款、融资租赁、专业货币兑换、股权投资、财富管理等各类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133家,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各类金融企业纷纷利用国家给予的特殊金融政策推动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突破。

横琴新区地处粤港澳中心地带,在港珠澳大桥建成后,将成为国内直通港澳的唯一国家级新区,从这个绝无仅有的地缘优势出发,加上横琴新区特有的通关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及金融创新等政策优势,今后横琴将紧紧围绕粤港澳金融合作,吸引金融资源集聚,寻求特色化发展道路:
一是探索发展离岸业务。

随着特殊通关政策的实施,横琴将成为特殊海关监管区域,实行特别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重点探索发展离岸业务,为非居民提供金融服务。

二是探索与港澳之间更便捷的资金往来。

与澳门之间的一线放宽后,金融服务要跟上横琴与澳门同城化的需求,在资金清算结算上提供更便捷的安排,方便两地资金往来,实现清算同城化,并积极把跨境人民币结算扩大到葡语系国家。

三是积极推进跨境融资。

以港澳为重要的融资平台,吸引境外资本,并通过跨境银团贷款等形式获得较低的融资成本,以融资租赁、PE/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满足横琴新区大规模开发建设和横琴特色产业发展做大的资金需求。

四是大力发展旅游特色金融。

要凸显香港商务特色、澳门娱乐特色与横琴休闲特色的有机互补,以多币种金融IC卡等为手段,吸引大型综合性集团企业在横琴新区发行各类联名卡/消费卡/预付卡,实现跨境多币种消费的快速结算;配合会展旅游、医疗旅游、度假旅游等各类特色旅游的发展需求和特定消费人群的需求,提供特定的金融服务,促进澳门及横琴特色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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