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会经费规范使用的政策解读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近期主要工作和几个文件
建立预算项目库,加快规范预算管理中期规划,没有 进入项目库的原则上不予安排年度预算。进入项目库 的项目同时也要加强造价和执行标准的评审。
按照《北京市工会经费资产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京 工办发[2016]69号),每两年安排一次全市工会经费 资产的抽查,五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周期内抽查率达 到100%,形成固化工作机制。
留存比例:
(1)行政、事业财 政全额拨款单位(财政
全国总工会 5%
直接代扣)按规定提取
工资总额2%的工会经费,
本级工会留存70%,由财
政局直接划拨到各行政
单位账户,30%划拨到 区总工会。
直属工会 70%
市总工会 5%
区总工会 20%
(2)各镇(街)园 区总工会本级经费留 存70%,上解区总工会 30%,区总工会将30% 的三分之一上解市总 工会,市总上解全总 工会5%。
近期主要工作和几个文件
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加强项目绩效评价,根据财政部、 全总和市财政局的要求,形成风险防控的有效制度体 系。
信息化延伸、成立核算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 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出台背景
一些基层企事业单位,在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 动保护费以及工会经费的使用上存在一些模糊认识。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
工会经费的返还与用途
两大用途: (第五章第42条) 服务职工 工会活动 2%的60%~70%返还基层工会
5%
补缴工会经费时间为征收期
结束之日到下征收期开始之前。 基层工会留存60%,各镇街、园
基层工会
区工会留成10%,区总工会留成
60%
16.5%,职工互助保险3.5%。市总工
会留成10%(市总直接代扣)。
区总工会 16.5%
直属工会 10%
返款时间为缴款后十五至二十
个工作日。
工会经费管理
预算管理:
关于工会经费 规范使用的政策解读
工会主席权利义务和责任
工会法人:工会主席 (工会主席应办理法人资格 证)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手续:
工会经费开支原则:
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工厅财字[1991]50号)
建立独立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坚持经费 独立使用的原则。严禁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 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目前,工会经费 收缴的形式3种:财政 代扣、税务代收、自 主收缴。
全国总工会
5%
市总工会
5%
区总工会 20%
直属工会 70%
(3)进入税务代收的各级工 会,按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 工会经费(全年四个征期,申报缴 纳时间为季度终了之日十五日之内。
市总职工互 全国总工会
助保险 5% 市总工会
Baidu Nhomakorabea
3.5%
一是,部分政策法规列支范围、界限等方面相对不够清晰, 用人单位存在顾虑,一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尚未落 实到位。
二是,有的单位对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取消了部分正当福 利,有的将工会作为专为职工发放福利的部门,挤占工会 经费当作福利费使用,有的减少了职工教育经费投入,更 有个别单位连基本的劳动保护用品都不再发放。
开立银行账户需提交的材料
※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均可) ※工会法人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 ※带齐工会公章、财务章、工会法人人名章
※法人不能来办理业务的,代办人需要携带本
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要原件及A4纸的复印件。 ※区总工会财务部开据介绍信
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执行:一个制度、二个办法。 一个制度:一个财务制度 二个办法:预、决算管理办法; 收入、支出管理办法
全面实行项目制 程序严谨可执行
支出管理
制度化为本 信息化为器
工会预算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一)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 理体制,工会经费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二)工会经费预算管理工会的年度预算应根据有 关政策法规和上级工会要求,按照“统筹兼顾,保 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 效”的原则和本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
工会经费使用
《工会法》规定的用途是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 北京市总工会推进服务型工会建设,各级工会
推出大量服务职工项目。
近期主要工作和几个文件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 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 实施意见(京工办发[2015]6号)
北京市总工会、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教委、 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 障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 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政策依据
10:起草过程中,依据了劳动法、工会法、职业教育法、 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10余部国家和地方的法律 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 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出台背景
成立了由市纪委和市总工会牵头,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 局、市教委和市安监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职工事务联席会 议,共同研究了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 和工会经费在提取、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 政策和标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二十多 稿,形成了这个文件。
预算编制与审批
原则: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本年 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程序:根据上级工会要求,由工会主席牵头, 财务人员具体负责,参照上年度本单位工会收入、支 出及人员增减和今年的总体安排,实是求是的编制预 算草案。首先听取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意见,经过 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工会审批或备案,同时, 上一级工会有权提出修改意见和要求。
工会经费与会费的区别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 动所需的费用(工资总额的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工会 的经费和财产”。
工会会费: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由工会 基层留用(个人工资前两项的0.5%)。
工会经费的组成
工会经费的来源有五个方面: (第五章第4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