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与各地方规范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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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mm)
面
板抗弯: 按5.5.9规定
面
板抗剪: 按5.5.7规定
挂
钩设计: 按5.5.10,不锈钢厚度应不小于3mm,铝合金厚度应不小
于4mm。
挂
钩抗剪: 按5.5.10规定
槽口抗剪: 按5.5.11规定
槽口抗弯: 按5.5.12规定
四边隐框、四边简支最大弯曲应力: 按5.5.13规定
挂件设计: 按6.3.3 不锈钢厚度不宜小于3mm,铝合金厚度不宜小
4.1
4.1.3 玻璃幕墙不宜采用全隐框构造形式,外
倾或倒挂的玻璃幕墙不应采用全隐框玻璃幕
墙;
4.1.4
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区域内的建筑,临街建
筑与其他容易因幕墙玻璃附落的建筑应采用超
白钢化玻璃及其制品或夹层玻璃及其制品;
4.1.5 幕墙建筑周边宜设置安全隔离带。
4.1.8 幕墙宜根据所处环境、幕墙类型及节能
要求采取适当的遮阳措施。
4.1.9 幕墙高度超过50m时,宜设置清洗设
备,并应便于操作。
同102规范
4.2.4 P =750μsμzw0
固定部分水密性取值不应低于700Pa 可开启部分应与固定部分同级
同102规范
同102规范
5.6.3
石材厚度: 不应小于25mm(3.6.6),火烧面不应 小于 28mm(3.6.6); 槽口设计: 按6.4.1,槽口有效部分长度不宜 比挂件长度长10mm以上,槽口深度宜比挂件入 槽深度大5mm,槽口端部与石材对应端部的蹁不 宜小于板厚的3倍且不宜小于85mm,也不宜大于 180mm,槽口宽度不宜小于6mm,且不宜大于8mm 。 面板抗弯: 按6.4.3规定 面板抗剪: 按6.4.5规定 挂件抗剪: 按6.4.4规定 槽口抗弯: 按6.4.6规定 挂件设计: 按6.4.1,长度应不小于50mm。 石材厚度: 不应小于25mm(3.6.6),火烧面不应 小于 28mm(3.6.6); 槽口设计: 按6.5.1,槽口深度可为 20mm~25mm,槽口宽度可为6mm~8mm。 面板抗弯: 按6.5.3规定 面板抗剪: 按6.5.5规定 挂件抗剪: 按6.5.4规定 槽口抗弯: 按6.5.6规定 挂件设计: 按6.5.2,挂件入槽深度不宜小于 15mm,承托石板处宜设置弹性垫块。垫块厚度 不宜小于3mm。
无
表4.2.2 建筑幕墙气密性指标 可开启部分小于等于1.5m3/m·h 幕墙整体小于等于1.2m3/m·h
无
基本同102规范,除了Us取值有一点点不同:
同102规范
石材厚度: 不应小于25mm(10.4.4),火烧面不应小于
28mm(10.4.4);
槽口设计: 按10.4.19,短槽长度应比挂件长度大40mm以
石材厚度: 按6.6.1,镜面板和细面板厚度不 应小于30mm,粗面板厚度应比镜面板和细面板 厚3mm。 背栓孔设计: 按6.6.3,孔中心线离面板边缘 不宜小于50mm,且不宜大于其支承边长的0.25 倍,背栓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200mm。 面板抗弯: 按6.6.4规定 背栓抗拉: 按6.6.6规定 背栓抗剪: 按6.6.7规定 背栓设计: 按6.6.2,直径不应不小于6mm。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1.0.2 本规范适用于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防烈
度为6、7、8度抗震设计的民用建筑玻璃幕墙
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工程验收,以
及保养和维修。
1
适用 范围
铝合
2
金强 度设
计值
钢材
3
强度 设计
值
4
中空 玻璃
3.4.5 钢化玻璃宜经过二次热处理。
5
钢化 玻璃
6
玻璃肋截面高度和挠度计算按10.2.2和10.2.3 。
无 无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民用建筑金属与天然石材幕墙(以下简称 石材幕墙)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 1 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的民用建筑金属幕墙工程; 2 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民用建筑石材幕墙 工程。
墙工程;
2
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的花岗岩石材幕墙工程,
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非花岗岩石材幕墙工程
。
3建
筑高度不大于60m的人造板材幕墙工程。
同上海规范
同102规范
3.4.4
1
中空玻璃气体厚度不应小于12mm;
2
(同102)
3
(同102)
4中
空玻璃内、外片尺寸不同时,内、外片长度差
不宜大于外片玻璃厚度的5倍。
小于厚度的5倍。每个挂件固定螺栓宜不小于2个,螺栓应
为不锈钢直径不小于5mm。
石材厚度: 不应小于25mm(10.4.4),火烧面不应小于
28mm(10.4.4);
槽口设计: 按10.4.20,通槽深度应为挂件插入深度加
3mm.通槽宽度宜为挂件厚度加3mm,槽口两侧板厚度均不小
于8mm。
面板
抗弯: 按10.4.12规定
同102规范
10.2.2 幕墙所用玻璃面板可选用夹层玻璃、钢化玻璃、 半钢化玻璃。 10.2.4 幕墙用钢化玻璃宜经均质处理。 《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沪府令77号)》 第六条(幕墙玻璃的采用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在二层以上安装幕墙玻璃的, 应当采用安全夹层玻璃或者其他具有防坠落性能的玻璃: (一)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人 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区域内的建筑; (二)临街建筑; (三)因幕墙玻璃坠落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坏 的其他情形。 采用前款规定玻璃的,玻璃幕墙设计时应当按照相关 技术标准的要求,设置应急击碎玻璃。
平面 14 内变
形
幕墙 性能 15 检测 产品 要求
幕墙 16 光反
射
面板
17
缝隙 设计
要求
18
风洞 试验
后埋件设计需要参考附录C规定
后置 19 埋件
设计
5.6.3
硅酮 结构 密封 20 胶宽 度/厚 度计 算
玻璃
21
强度\ 挠度
计算
金属
面板
荷载
22 计算
无
公式\
参数
取值
金属
23
面板 加劲
无
不锈 钢板
无
铝塑
7 板面
无
板
8
石材 面板
无
硅酮
9
结构 密封
胶
防火
10
材料 与设
计
4.1 4.1.4 玻璃板块应便于更换; 4.1.5 开启扇的开启角度不宜大于30度,开 启距离不宜大于300mm; 4.1.6 高度超过40m的幕墙工程宜设置清洗设 备。
建筑
11
设计 一般
规定
12
气密 性
13
水密 性
筋
短槽
24 连接
无
石材
通槽
25 连接
无
石材
背栓
26 连接
无
石材
27 横梁 28 立柱
玻璃肋截面高度和挠度计算按7.3.2和7.3.3。
29
全玻 幕墙
点支
30
承玻 璃幕
墙
防雷 不同 31 金属 间连
接
32
单元 板块
无
33
室内 防护
防火 34 应急
玻璃
35
采光 顶
槽型
36
预预 预埋
件
幕墙
37
3.6.1 石材面板宜采用花岗石,也可采用大
理石或砂岩,基抗冻系数不应小于0.8,吸水率
不应大于0.6%。
3.6.7
高度100mm以上的花岗石面板有效厚度不应小于
30mm。
3.6.8 石
材面板宜采用背网形式。石材吊顶或100m以上
建筑幕墙采用石材为面板时应采取背网形式或
其他防脱落、防脆裂措施。
同上海规范
于4mm,
无
无 无
无
部的距离不应小于石板厚度的3倍且不就小于85mm,也不应大于
180mm。
面
板抗弯: 按5.5.4规定
面
板抗剪: 按5.5.7规定
挂
件设计: 按6.3.4 不锈钢厚度不宜小于3mm,铝合金厚度不宜小于
4mm,
石材厚度: 不应小于25mm(5.5.1),火烧面不应小于28mm;
槽口设计: 按6.3.3 槽宽宜为6mm或7mm(条文说明5.5.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槽宽为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后埋件设计需要参考附录C规定 5.8.8
无
无
石材厚度: 不应小于25mm(5.5.1),火烧面不应小于28mm;
槽口设计: 按6.3.4 长度不应小于100mm,在有效深度内槽深度不
宜小于15mm,开槽宽度宜为6mm或7mm(条文说明5.5.1,槽宽为
7~8mm),弧形槽的有效长度不应小于85mm。两短槽边距离石板两端
面板抗剪: 按10.4.14规定
槽口抗弯: 按10.4.13规定
挂件设计: 按10.4.20,不锈钢厚度应不小于3mm,铝合金
厚度应不小于4mm,长度为面板边长减去30mm,挂件插入深
度应不小于厚度的4倍,且不小于15mm。每边的固定螺栓不
得小于3个,螺栓应为不锈钢直径不小于5mm。
石材厚度: 不应小于25mm(10.4.4),火烧面不应小于
3.4.2 幕墙的玻璃面板,除夹层玻璃外应选用 钢化超白浮法玻璃、均质钢化玻璃及其制品。
3.5.4 不锈钢板的材质应符合本规范第3.3.2 条的规定。不锈钢板作幕墙面板,当为平板 时,其截面厚度不宜小于2.5mm,其他装饰性不 锈钢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5mm。
3.5.10 1 截面厚度不应小于4mm。内、外两层铝合金 板宜采用铝锰合金板,其厚度不应小于0.5mm, 厚度允许偏差为正负0.02mm;
及与 主体
连接
背栓 38 石材
组装
不能
39
采用 隐框
建标[2015]38号、闽建设[2013]28号、浙江省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苏建函科[2012]386号
幕墙
防火 40 窗槛 湘公消[2012]240
墙
上海幕墙技术规范DBJ08-56-2012 1.0.2 本规范适用于高度不大于280m的玻璃幕墙、金属幕 墙,高度不大于120m的花岗岩石材幕墙,高度不大于80m的 其它面板材料的幕墙工程。 《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沪府令77号)》 第五条(禁止采用玻璃幕墙的范围) 住宅、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 面改造工程,不得在二层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板宜用2个连接螺栓。
玻璃肋截面高度和挠度计算按15.3.3和15.3.4。
号、浙江省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苏建函科[2012]386号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DB29-221-2013
1.0.2 本规范适用于天津地区下列民用建筑幕
墙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以及保
养和维修:
1
建筑高度不大于250m的玻璃幕墙工程和金属幕
上,短槽宽度宜为挂件厚度加3mm,短槽深度宜为挂件插入
深度加3mm,槽口两侧板厚度均不小于8mm。短槽边缘到板
端的蹁应不小于板厚度3倍和不大小于板支承边长的0.2倍
。
面板
抗弯: 按10.4.12规定
面板抗剪: 按10.4.14规定
挂件设计: 按10.4.19,不锈钢厚度应不小于3mm,铝合金
厚度应不小于4mm,长度应不小于60mm,挂件插入深度应不
28mm(10.4.4);
背栓孔设计: 按10.4.21,切入的有效浓度宜为面板厚度
的2/3,且不小于15mm。离板边缘净距不小于板厚的5倍,
且不大于基支承边长的0.2倍。孔底至板面的剩余厚度就不
小于8mm。
面板
抗拉: 按10.4.15规定
面板抗剪: 按10.4.16规定
背栓连接: 应采用不锈钢螺栓,直径应不小于6mm,每个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