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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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阁中心小学关于创建

安全文明校园的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平安校园”创建文件精神,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谁岗位、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增强广大师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学校管理上水平,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1、考核对象:各科室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食堂工作人员

2、考核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每学期班级不少于两节主题班会、出两期以法律知识、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板报,每天坚持上20分钟安全教育课,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内容、有教案。

(2)安全日常管理:坚持每天对自身所负责的班级、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学生携带的刀具、火种等进行集中收缴,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或报学校解决。坚持做好值班工作,加强各时段的安全巡查,及时处置或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

(3)安全教育活动:

A、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讲座、安全教育月(周)、知识竞赛等活动;

B、按要求组织安全演练、安全检查。

3、考核办法:

(1)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能按要求完成创建办分配的工作任务,校检查时未发现存在问题,资料完备,上交及时,学期或年终考核加20分,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2)、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合格或晋职:

a、不能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给学校带来严重影响的

b、因未尽职责,造成学生伤害的或财产损失的

c、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受伤害或引起不良影响的

d、违反学校有关规定,造成学生伤害的

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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