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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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

学校名称年级班级学生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尊敬的家长:

您好!由深圳市政府组织参保的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费用累计赔付1万元,身故、残疾或烧伤赔偿金额累计最高10万元,家长每保险年度须缴纳保费为5元/人。您是否愿意为您的孩子投保。

是□否□

(1)请在选择事项的相应方格内打“√”;

(2)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区财政和教育发展基金会各补助5元,并委托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为小孩办理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学生监护人不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区财政和教育发展基金会不予补助,学生将不享有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人

姓名: 与被保险人的关系: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是否低保

低保证号: 家长(或学生)签名:

2014年月日

备注:

1.除大学以上学生可由本人签名确认以外,其他学生一律须由家长签名确认;

2.证件类型可为: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军官证、护照、返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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