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论文:我国义务教育公平现状与发展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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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论文:我国义务教育公平现状与发展探究
【摘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础。如今,九年义务教育在我国已基本普及,但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公平现象仍然较为严重。本文重点分析并阐述了我国义务教育的现状,并提出了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义务教育教育公平发展建议
义务教育是政府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物品,其公平程度能够反映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和民主程度。但如今,我国义务教育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发展仍存在明显差异,且呈现不断扩大之势,严重影响了义务教育的公平性,需要深刻分析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不公的现实情况,并探索促进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公平性的政策建议。
一义务教育公平概述
1.何谓义务教育的公平
通常而言,义务教育的公平是指每一位适龄公民都能够享受同质、同量的义务教育,不因经济、地域、身份等因素而导致机会受限或资源的差异性分配。
2.义务教育公平的主要内容
第一,机会公平。机会公平是义务教育公平的基本形式。义务教育是公民实现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在全体公民中的机会分配必须是公平的,不设性别、年龄、种族、经济、
身份地位等限制条件,充分体现义务教育作为社会公共物品所具有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具体衡量指标包括入学率和升学率等。
第二,资源公平。资源公平是义务教育公平的核心。义务教育资源主要包括学校基建、教学材料、师资力量、教学设备、教育经费、课程安排等。资源的公平体现为城乡、域间、校际的资源分配情况维持在同一水准,保证所有公民都能够享有同质同量的义务教育资源。具体衡量指标包括生均教育支出、师生比、学校设备质量、教师教学水平、教师经验和资质等。
第三,情感公平。不同学校和教师的教学态度,不同学校的服务理念、师生关系等因素的差异性被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各学校及其教师必须持有对教育负责的态度,办学宗旨必须贯彻对学生素质的提高和对学生成长的关怀,师生关系要和谐友好。
第四,结果公平。结果公平是义务教育公平的最终目标,即每个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之后所获得的知识、能力、素养等大致均衡。
二我国义务教育公平现状
1.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不公
由表1可知,2006~2009年,在我国6岁及以上人口中,
男性与女性的人数比约为1∶1,未上学的女性人数占分值10%以上,比男性人数占比水平平均高出6%;上小学的女性人数占比水平略比男性人数占比水平高出3%;上初中的女性人数占比水平始终比男性人数占比水平低约6%。
由此可以得到结论:接受义务教育机会在男女之间的分配呈现不公平势态,女性得到的受教育机会总体仍低于男性。
第二,城乡间的机会分配不公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由于经济发展快,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保持较高水平,教育成为必需追求,绝大部分的适龄儿童都能公平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与之相比,农村的人口比重大,而经济发展水平低,在许多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是第一要务,对义务教育等公共物品的供给明显不足。许多适龄儿童甚至随父母外出务工,为求生计而放弃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2)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逐年增加,而由于户籍或经济原因,很多农民工随迁子女只能在一些不规范的小学校就学或根本上不了学,无法享有和城镇子女同等的受义务教育机会。
2.资源配置不公现状(主要表现在财政支出方面)
第一,义务教育发展的地区不平衡性。
从表2可知,2008年我国教育经费总量,东部地区平均
是中部地区平均的1.412倍,东部地区平均是西部地区平均的2.184倍,预算内教育经费,东部地区平均是中部地区平均的1.334倍,东部地区平均是西部地区平均的1.9倍。此外,据国家教育督导公报统计,2004年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东部地区是中部地区的2.92倍,是西部地区的2.3倍;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东部地区是中部地区的3.1倍,是西部地区的2.51倍。可见义务教育资源的分配长期以来向东部地区倾斜,形成“马太效应”。近来颇受关注的西部地区学生“小餐桌”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第二,义务教育发展的城乡不公。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显示,我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支出差异明显,城市中小学生平均教育经费支出一直在农村的一倍以上,其中城乡初中生均教育经费支出的不公现象比小学更为明显,虽然整体比例呈现差距逐渐缩小的态势,但趋势不稳定;预算内教育经费仍向城市倾斜。
第三,义务教育资源分配的校际不公。我国教育事业兴办之初教育资源有限,在“先富带动后富”思想的启发下,“重点班、重点校”应运而生,虽然它的确能够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带来推动作用,但也带来了“两极分化”的困境。近年来,政府取消了“重点”制度,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扶助力度,投入资金改造
原本薄弱的学校,调整并合理分配各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力量,但生源和社会资源仍向原本的“重点校”倾斜。政府在分配义务教育资源时易被“投入产出比最优”的经济原则所左右,对“重点校”给予间接的财政偏重和隐性的政策优惠。因此,同一地域内不同学校之间所获得的教育资源仍存在明显差异。
3.义务教育结果不公的现状
结果不公主要体现在继续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机会不公
和毕业生收入水平差距较大两方面。
第一,城乡对比。城镇适龄儿童完成义务教育之后,大多选择继续接受中高等教育,普遍能够获得中专以上文凭,而农村适龄儿童在完成义务教育之后,大多止于高中教育或以初中文凭直接进入社会工作。(1)城镇拥有的教育资源优于农村,因此其教育质量高于农村,农村适龄儿童的总体升学考试能力难以与城镇匹敌,在客观上为农村儿童追求中高等教育形成了不小的障碍。(2)农村经济水平较低,有的学生因无力支付学费而只能放弃教育的机会,而教育的投资期长收效慢,许多农村家长及其子女更倾向于提早工作。然而,由于文凭和技能的受限,过早工作的农村子女竞争力弱,一般只能从事廉价劳动力行业或临时工、小时工等不稳定职业,收入低。城乡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呈现出明显差异,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