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扶持自主创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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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扶持自主创业实施方案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富民之基。为贯彻降实“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方针,推动自主创业,进一步促进全民充分就业,推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进展,实现创业富民的目标,依照有关促进创业就业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致力富民惠民,改善人民日子,在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下,整合各方资源,构建创业公共服务平台,进展多元化创业主体和创业模式,多渠道的引导、支持广阔市民创业就业,充分发挥创业促就业的效应,促进我镇社会经济协同进展。
(二)目标任务
1. 打造四个创业基地: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工业设计城、康鹏熟食品加工场、农民农业创业园。
2. 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在电子商务创业基地设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与高等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引入高层次的专业导师,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全方位服务。
3. 扶持50间创业企业(店铺),为其提供政策、资金等多方面扶持。
4. 营造创业氛围。在推动创业扶持工作中,开展创业典型的评选并赋予奖励,进一步激发群众创业激情。
二、扶持对象
重点扶持对象:本镇户籍毕业五年内(含五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审批流程由个人(企业)申请,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报送镇政府审核经过及公示认定等四个程序组成。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持《就业、创业优惠证》人员;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员;“3545”(即女35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上)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享受低保或临界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人员或单亲家庭失业人员;失业退伍军人。
三、政策措施
(一)扶持四个创业基地
1. 电子商务创业基地。政府在文化广场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分期引入50家络商务店铺,提供经营场地,并配套引进快递服务站、企业产品直销站等设施,鼓舞本地户籍居民进入基地自主创业。对进入基地经营络商务的创业人员,政府赋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2. 工业设计城创业基地。对入驻工业设计城创业的工业设计以及相关服务企业,具体扶持政策按照《北滘镇促进工业设计产业进展扶持方法》、《镇对于促进中小企业进展扶持方法》以及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本镇户籍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五年内(含五年)入驻工业设计城创业的,政府赋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3. 康鹏熟食品加工场创业基地。鼓舞故意从事熟食品加工行业的失业人员进场创业,对进场租赁场地设施生产的创业人员,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免费技能培训,协助办理相关证照,并赋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4. 农民农业创业园创业基地。鼓舞故意从事农业的本镇居民进园创业,对进园租凭场地设施生产并预缴半年以上租金的创业人员,由农民农业创业园提供免费种植技术、经营治理、市场开拓等多方面的技术指导,政府按照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证明,赋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二)扶持本地人开办店铺创业
本镇户籍居民自主创办个体工商户(店铺)(除建造业、娱乐业以及销售别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吧外),经营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各类证
照齐全并经过考察评审,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按别同对象分别赋予以下创业扶持:
1. 本镇户籍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五年内(含五年)创办个体工商户(店铺),政府赋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2. 本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店铺),政府赋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三)搭建创业服务平台,拓宽创业辅导
1. 强化技术服务,建立长效机制。在电子商务创业基地设立创业指导中心,从创业扶持资金中拔出部分经费,与高等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创业人员提供政务代理、融资担保、信息问、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法律援助等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
2. 搞好信息服务,推行诚信创业。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并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增设创业政策和信息专栏,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政策问、投资信息、市场行情、项目推介、技术进步、外经外贸和劳务供求等有关资讯服务。并且,加强法律宣传,开展创业诚信教育,引导创业者诚信守法,提高创业主体的诚信水平和综合素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
(四)抓好宣传发动,优化创业环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创业的好经验、好典型,弘扬创业精神,倡导创业文化,营造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哺育创业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创业活动的开展。政府每2年考察评选“创业标兵”和“创业能手”,并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及监督治理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北滘镇扶持自主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党政办、财政局、经济促进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市场安全监管局、宣传文体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和推进各项工作。
(二)实施动态治理。建立监测体系和数据库,将创业就业扶持工作纳入考核各村(社区)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创业就业扶持工作考核奖励方法,政府对开展创业就业扶持工作的先进村(社区)进行表彰。
五、附则
(一)本实施方案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实施后,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订《镇创业扶持资金治理方法》,以加强对创业扶持资金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