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效率标识产品入境报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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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效率标识产品入境报检指南

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检总局已出台了《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是指表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识,属于产品符合性标志的范畴。

国家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国家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则、能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为加强对苏州进口用能产品的节能管理,贯彻落实《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和国家质检总局相关文件要求,报检人除提供正常的报检资料外,应按照不同情形提供以下文件材料:㈠已获能源效率标识备案的(在授权机构网站上可查询到相关公告信息):

1.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复印件;

㈡未获能源效率标识备案的:

1.产品能源效率检测报告复印件;

2. 保证函(附件5);

3.指定实验室出具的《能源效率标识产品检测报告认可单》(附件6);

㈢未获备案且不能提供有效检测报告的:

1.指定实验室受理检测申请的证明材料;

2.保证函;

㈣无需加贴能源效率标识的:

1.无需加贴能源效率标识确认书;

㈤进口产品的HS编码在目录内,但并不属于目录适用范围的:

1.进口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外声明

2.进口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外技术鉴定书、说明其不属于适用范围的相关技术资料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附件二:进口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外声明;

附件三:保证函;

附件四:进口能源效率标识产品检测业务办理指南;

附件五:《无需加贴能源效率标识确认书》办理指南;

附件六:进口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外技术鉴定办理指南。

附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

附件二:

进口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外声明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我公司本次报检进口的货物(合同号:;发票号:;提/运单号:;贸易方式:):

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适用范围。

上述情况及我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若有不实,我公司愿按照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

附件三保证函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我单位本次报检进口的货物(合同号:;发票号:;提/运单号:;贸易方式:)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

附件四:进口能源效率标识产品检测业务办理指南江苏检验检疫局能效检测中心苏州实验室位于苏州吴中区吴中大道1368号旺山科技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俞敏,7,奚倩颖2。

检测申请表见下表。

检测申请表

报检编号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受理人签名:

日期:日期:

以上内容由申请人填写,以下内容由本中心填写

附件五:《无需加贴能源效率标识确认书》办理指南

1受理、发证时间与地点

《无需加贴能源效率标识确认书》接单、发证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办理地点为南京市中华路99号江苏局大楼一楼大厅8号窗口

2地址与联系方式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99号

邮编:210001

电话:

联系人:葛莹

3办理时限

三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以补正材料齐全日期起算。

4办理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下特殊情况目录内进口产品入境申报时,进口商及贸易相关人可申办《无需加贴能源效率标识确认书》: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物品(不含从出国人员服务公司购买的物品)。

本款中的国际组织指的是国际官方机构,如联合国(UN)、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并不是指跨国公司或跨国公司组成的某种组织(如跨国公司组成的协会、标准组织等)。

对于本款中的物品,申办材料如下:

申请书;进口产品清单(一式两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口外贸合同复印件,有发票、提单的提供相关复印件;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正式公函或证明材料。

(二)政府间援助、赠送的物品

本款指的是外国政府用物品对我国进行的援助和赠送时的情况,并不包括外国政府资金援助后我国用该资金购买的物品。

对于本款中的物品,申办材料如下:

申请书;进口产品清单(一式两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口外贸合同复印件,有发票、提单的提供相关复印件;县级以上政府机构的正式公函或证明材料

(三)展览品(非展销品);

本款所指产品的申请人必须是负责商业展示的公司。

对于本款中的物品,申办材料如下:

申请书;进口产品清单(一式两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口外贸合同复印件,有发票、提单的提供相关复印件;举办该展会的政府审批文件;情况说明(申请人应在申请材料中说明展示时间及展示后该产品的处理方式(不得销售或提供给普通消费者使用),并保证其不改变产品的用途)。

(四)特殊用途(军事等目的)的产品;

对于本款中的物品,申办材料如下:

申请书;进口产品清单(一式两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口外贸合同复印件,有发票、提单的提供相关复印件;军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五)为科研、测试需要进口的产品;

本款指的科研是对该产品进行研究、开发,以开发、生产出相关产品所需的产品,并不是指进行研究工作所需的科研器材,本款所指的测试是对该产品进行测试以获得测试数据或测试某一产品的部分性能所必须用到的该产品(如开发测试某一型号打印机软件所需进口的少量该型号打印机);本款所指产品不得在境内再次销售或提供给普通消费者使用,并且按照有关规定对报废品进行处理;本款所指产品的申请人必须是对这些产品进行研究、开发、测试的机构。

对于本款中的物品,申办材料如下:

申请书;进口产品清单(一式两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口外贸合同复印件,有发票、提单的提供相关复印件;情况说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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