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汇学校第九届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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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南汇实验学校第九届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教代会代表的选举产生是实现上述任务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上海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浦东新区基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经校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学校第九届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就组织实施第九届教代会代表推举工作,制定本办法。

成立第九届教代会选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建新李建黎

副组长:庄丽文

组员:施正华王欣潘春芳金中伟周红

成立第九届教代会选举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庄丽文

组员:林晨王洪珍薛英钟菲

一、代表的资格条件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2、具有良好师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心为群众服务。

3、积极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关心学校整体、长远利益,廉洁自律。

4、热爱教代会工作,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

力。

5、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密切联

系群众,群众威信比较高。

二、代表的名额、构成

学校现有在编在岗教职工103人,根据有关规定,本届教代会的正式代表数拟定为在编在岗教职工50%左右。本次换届选举代表的构成要具有广泛性,应具有合理的年龄、职称、专业、岗位、职务等结构,教学第一线教师代表不少于70%,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党政正副职、工会主席、职能部门正副职)不超过20%。要有一定比例的教辅后勤职工等方面的代表,女代表与本单位女职工所占比例相适应。

三、代表的产生

教职工代表有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教代会届期相同。我校教职工代表任期为三年。

教职工代表的选举以教研组、行政组、后勤组为单位,选举应有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候选人获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选举结果应当公布。

教职工代表选举的方法步骤:首先以教研组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根据代表分配名额推荐代表候选人。领导小组集中各选举单位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交各选举单位讨论。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然后,由各选举单位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本选举单位的正式代表。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法,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当选人得票数需超过半数有效,得票多者当选。

四、代表享有的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对教代会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3、有权对学校和教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有权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参加由工会组织的对学校有关工作的检查、

巡视等活动。

五、代表应履行的义务

1、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定期述职,自觉提高

履职能力,对教职工负责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2、参加教代会活动,执行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

3、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提高自身素

质,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4、因故不能正常参加教代会各项活动时间累计达到代表任期一半以上

的代表,原选举单位可以提出撤免建议。

六、附则

各选举小组按规定时间把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上报时要填写统一印制的选举结果统计表,由校工会统一归档。该选举办法已广泛征求意见,并报校党组织同意,现予以实施。

上海市南汇实验学校第九届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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