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层,封层,粘层与面层施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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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路面施工技术指南
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二ОО八年五月
目录
一、透层封层粘层施工技术指南 (1)
1 总则 (2)
2 施工准备工作 (3)
3透层 (4)
4改性沥青同步碎石封层 (6)
3粘层 (10)
4桥面防水粘结层 (12)
二、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技术指南 (14)
1总则 (14)
2施工准备工 (15)
3沥青砼面层原材料要求及管理 (16)
4沥青砼面层施工准备 (24)
5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27)
6沥青砼面层试验路段施工 (32)
7热拌热铺沥青混合料施工 (33)
8改性沥青混合料施工 (44)
9改性沥青SMA-16的配合比设计及施工 (47)
10沥青砼面层施工质量管理及检查验收 (58)
11沥青砼面层施工监理指南 (67)
透层封层粘层施工技术指南
1 总则
1.1 为确保湖南省高速公路路面透层、粘层、封层、桥面防水粘结层的施工质量,统一规范施工,做到有章可循,并加强过程控制,特编制《湖南省高速公路透层粘层封层施工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1.2 本《指南》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与湖南省高速公路的有关文件编写而成的。本《指南》是上述规范的补充和具体化,未涉及的内容按照以上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执行。
1.3 本《指南》的编写,借鉴了国内外其它高速公路的成功经验以及近年来路面专业上所取得的最新研究成果,并结合了湖南省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因此,《指南》中存在一些与规范不完全一致的地方,湖南省高速公路透层、粘层、封层与桥面防水粘结层施工过程中应参考本《指南》进行实施。
1.4 本《指南》的适用范围为:在湖南省高速公路已完工并经验收合格、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基层顶面洒布透层油、铺筑改性沥青同步碎石封层或沥青表处封层和沥青路面中上面层间、中下面层间洒布粘层油以及桥面防水粘结层的施工。
1.5 本《指南》仅作为湖南省高速公路路面透层、粘层、封层和桥面防水粘结层施工的技术参考文件,如果本《指南》在某些方面(如施工监理程序、原材料验收程序等)与高速公路相关文件有矛盾时,则以高速公路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
2 施工准备工作
2.1 施工组织
2.1.1在透层、粘层、封层及桥面防水粘结层开工前,业主应组织设计、承包人、监理进行技术交底。
2.1.2承包人应根据设计图纸、现场施工条件等,按合同文件规定的人员配置、机械设备、施工方式、日期等进场,并应确定透层、粘层、封层及桥面防水粘结层的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方案,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监理和业主批准。
2.1.3 在透层、粘层、封层及桥面防水粘结层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原材料仓库、施工、试验、机械等岗位的技术人员、各工种工人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未经培训人员不得单独上岗操作。
2.1.4 施工工地必须建立符合要求的工地试验室。承包人在备料和施工过程中,应对路面透层、封层、粘层及桥面防水粘结层的原材料进行调查取样、定期抽检和试验分析,提供符合要求的原材料试验报告。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地进行施工质量检测,提交自检报告。
2.1.5在喷洒透层油之前,应对即将施工的已通过监理工程师验收的路段进行检查,如
发现局部标高明显偏高,应及时进行处理,以保证封层和面层的总厚度。
2.2 建立切实可行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2.2.1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路面透层、粘层、封层及桥面防水粘结层施工应根据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实行严格的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工序管理与岗位责任制度,对施工各阶段的质量应进行检查、控制、评定,达到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及其稳定性。
2.2.2全面质量管理内容:施工全过程中的全面质量管理应包括备料、施工准备工作、试验路铺设、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与管理、各项技术指标的检验、交工与竣工验收检查,出现施工技术问题的汇报、商议和解决等。应深入进行全员技术培训,提高施工操作及管理水平,严格质量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
2.2.3路面透层、粘层、封层及桥面防水粘结层施工中,摊铺现场、工地试验室应有旁站监理工程师旁站,除承包人应按规定项目、批量或频率进行自检外,监理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抽查与认定。施工的全过程均应接受业主及省质量监督站的监管。
3 透层
3.1原材料要求
3.1.1透层沥青技术要求:高速公路的透层沥青采用煤油稀释沥青。基质沥青宜采用针入度较大的石油沥青,煤油与沥青的参考掺配比例可按煤油:沥青=40~50:60~50(重量比),以粘度C25,5=8~15(s)及渗透深度不小于5mm来调整掺配比。透层油的用量为1L/m2,其主要技术指标要求见表3.1.1。
表3.1.1 透层油的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3.1.2透层油的掺配:可将煤油在没有明火的情况下与已加热的沥青进行掺配,并不断搅拌,直至完全均匀为止,并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也可以通过胶体磨将煤油和热沥青均匀混合。
3.1.3 透层油在制作、贮存、使用的全过程中必须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确保安全。基质沥青的加热温度严禁超过140℃,贮存温度不得高于50℃。
3.2施工要求
3.2.1浇洒透层前,路面应清扫干净,可用秃的竹扫帚用力将基层表面的所有杂物扫出路基以外,必要时辅以铁铲铲除清扫不掉的硬泥斑,然后用空压机或2~3台肩扛式鼓风机(或其他机械)沿路纵向向前将浮尘吹干净,尽量使基层表面骨料外露,以利于透层沥青渗透及与基层的粘结。用煤油稀释沥青做透层时不必洒水湿润基层。监理工程师应对已准备好的工作面进行检查,在未批准前不得喷洒透层沥青。
3.2.2 透层可紧接在基层施工结束表面稍干后或养生完成后浇洒。当基层完工后放置时间较长,表面过份干燥时,应在基层表面少量洒水,并俟表面稍干后浇洒透层沥青。3.2.3 透层沥青应采用沥青洒布车喷洒。沥青洒布设备应包括独立操作的油泵、速率计、压力表、计量器、读取油罐内材料温度的温度计、气泡水准仪和软管以及用于沥青洒布机喷洒不到的部位的手喷附属装置。洒布车还应配备有沥青搅拌和循环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