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43个城市加入“地铁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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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43个城市加入“地铁俱乐部”
作者:韩静
来源:《小康》2017年第14期
地铁被誉为现代城市的大动脉,它不仅是一个国家国力和科技水平的实力展现,而且是解决大城市交通紧张状况的最有效方式,目前我国各大城市都在积极加入地铁“俱乐部”。
150多年前,世界上第一条地铁——伦敦地铁运行,人类进入了地下轨道出行元年。多年后的今天,地铁作为疏导城市交通“大动脉”的“毛细血管”,凭借其快速、准点、安全、便利、舒适等优势,已经成为解决人口密集的大都市出行难的最主要手段。目前,世界上已经有100多座城市建成了地铁,线路总长度超过了7000公里,其中中国的地铁里程数就占了2658公里,成为地铁建设最完善的国家之一。
而分析我国地铁产业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都离不开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从新世纪开始,国家首次把“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列入国民经济“十五”计划发展纲要,并作为拉动国民经济,特别是大城市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加入“地铁俱乐部”大力发展以地铁为代表的城市公共交通,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地铁发展历程
世界上首条地下铁路系统是在1863年开通的伦敦大都会铁路(Metropolitan Railway),是为了解决当时伦敦的交通堵塞问题而建,当时电力尚未普及,所以即使是地下铁路也只能用蒸汽机车,由于机车释放出的废气对人体有害,所以当时的隧道每隔一段距离便要有和地面打通的通风槽。
国外发达国家上世纪70年代开始进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高峰期,10年内全世界共建设了约1,600公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平均每年160公里。而我国地铁建设事业起步较晚,总体来看,其发展经历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起步阶段(20世纪50年代),我国开始筹备北京地铁网络建设,1969年10月建成北京地铁1号线,全长23.6公里,随后建设天津地铁(7.1公里,现已拆除重建)、哈尔滨人防隧道等工程。该阶段地铁建设以人防功能为指导思想。
(2)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我国仅有北京、上海、广州等几个大城市规划建设
地铁,该阶段地铁建设开始真正以城市交通为目的。
(3)调控阶段(20世纪90年代),进入90年代后国内一批省会城市开始筹划建设地铁。由于项目多且造价高,1995年12月国务院发布国办60号文,暂停了地铁项目的审批,同时国家计委开始研究制定地铁交通设备国产化政策。
(4)建设高峰期(1999年以后),国家的政策逐步鼓励大中城市发展地铁交通,该阶段地铁建设速度大大超过之前的30年。
更多城市将告别无地铁历史
“无地铁,不城市。” 《小康》记者统计发现,截至目前,全国有43个城市的建设规划获得批复,规划总里程约8600公里。一份“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发展总体情况”显示,近几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在规划、建设、运营、投融资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快发展。
《小康》记者在国家发改委官网看到,近期,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在投资方面,投资建设快速增长。2015年底,全国37个城市在建项目159个,总规模约3800公里,共完成投资3683亿元,较2014年增长34%。
从城市分布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投资之和占总量的19%,一线城市仍是投资大户;成都、南京、重庆、青岛、杭州、长沙等城市增长迅速,排名前十位的城市投资之和占总量的43%。在运营方面,运营状况总体良好。截至目前,全国25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约3400公里(不含磁浮交通和现代有轨电车)。2015年共完成客运量约138亿人次,较2014年增加3%。日均客流约3753万人次,较2014年增加3%。
在投融资方面,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进行了多方尝试和创新。除了北京市轨道交通4号线、深圳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杭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外,长沙、呼和浩特、乌鲁木齐、福州、南昌等多个城市的多条轨道交通线路也正在或准备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
国务院参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副部长仇保兴说,即使目前运行、在建和批准规划的轨道交通线路全部投运,也仅为欧盟一些人口密度较大城市群的50%左右,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还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在当前城市居民尚未完全形成依赖小汽车出行的习惯之前,应不失时机,大力发展轨道交通,促进公共交通发展,加快居民绿色出行习惯的形成。”仇保兴表示。
“未来肯定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建设轨道交通。”北京交通大学城市轨道交通系主任毛保华认为,我国正在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这个过程中必然有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势必带来中心城市交通资源紧缺,而解决地面交通的最好办法是修建轨道交通。
审批权下放释放投资活力
2013年《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发布,明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随着这一文件的下发,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具体项目的核准权由国家发改委下放至省级投资主管部门,也就是说单条线路的工程可行性报告只要通过所在的省级发改委核准就行。不过,城市每一轮的轨道交通规划仍需要通过国务院批准。此次进一步下放后,除了初次申报的城市首轮建设规划仍需由国务院审批,已实施首轮建设规划的城市,其后续建设规划的审批已下放到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审批。
业内人士表示,项目核准权的下放,可以给地方发展轨道交通带来不少便利之处,减少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地方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同时也能进一步释放市场的投资活力,能够让地方政府更好的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条件来安排项目。这一系列支持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举措对地方也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厦门、徐州、常州等传统意义上的“中等规模”城市地铁规划获批,也让更多的二、三线城市看到了希望。
地方对下放轨道交通项目审批权期待已久。城市轨道交通有望再度成为地方通过投资拉动经济的发力点。令人担心的是,如果规划实施中监管措施不能同步到位,在地方的投资冲动下,容易出现未批先建、集中开工以及建设方案随意调整等违规行为。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产业司司长黄民表示,对城市轨道交通审批权下放,应该在规划中加强约束,建设中加强监管,事后还要做好相关调控工作。“未来会逐步建立全国轨道交通投资项目数据库,动态监测项目审批和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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