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上面层玄武岩精细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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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玄武岩精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路面施工、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路面咨询组:现将《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玄武岩精细化管理办法》下发给你,请仔细学习,严格执行。
附件: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玄武岩精细化管理办法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路面工程
玄武岩精细化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玄武岩材料的有效管理,保证工程优质、按期完成,依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工程上面层施工实际和质量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本办法所称玄武岩材料是指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混凝土上面层所用的粗集料。
二、机构和职能
第三条、为了加强对玄武岩材料的管理,泗许高速公路建设办设专门的玄武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黄志福主任担任,副组长吴建民副主任、李必文总工,下设玄武岩材料管理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由工程部窦维禹负责,徐利、朱玉、中心试验室主任石刚、路面咨询组杨乾配合,负责玄武岩材料的计划统计、监督。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要成立专门的玄武岩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编排玄武岩的进料供应计划,制定专门的质量保证措施,做好材料的生产、加工、运输、验收、卸车、保管、使用等一系列过程管理工作。确定三人以上驻场工作小组,报工程部备案。
第五条、监理单位要成立专门的玄武岩管理小组,由监理处长任组长。安排1~2人专人派驻玄武岩料场,安排专人做好玄武岩材料的计划审核、材料验收单保管、供应数量统计;安排3~5人专职对施工单位的玄武岩材料进场、质量、数量进行24小时监控,发现陈料等质量问题及时汇报,否则责任追究;人员不得兼职。
三、料源的选择和塘口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立即组织料源的选定工作,对符合质量要求的玄武岩采取自行加工、委托加工、联合加工、购买等方式,组织加工进场,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8月10日前合格的三档原材料进场以进行配合比设计。
第七条、选择优质玄武岩母材(塘口),加快爆破,抢在绵延秋雨季之前备足优质块石,保证随时开足马力生产。
第八条、加强对塘口的管理,尽量选用整片块石,对不符合要求的母材(如遇水松散、白晶多、矾石多)予以人工剔除。对泥浆污染的块石要采取去污保洁措施。
第九条、石料加工严格按要求进行三级破碎。必须有符合要求的除尘设备,严格控制粉尘含量(尤其严控0.075mm 通过率在1.0以下);严格整形,控制针片状含量;严禁以任何理由对成品料进行水洗,水洗料禁止入库、使用。
四、运输与储存
第十条、做好运输车辆报备手续。对所有运输车辆、驾
驶员报监理处备案,专车运输,严格监督管理,严防司乘人员途中掉包、以次充好或鱼龙混杂。
第十一条、加强加工、运输、收料链环节控制。派驻料场施工单位人员必须保证优质料源,监理人员立即监督新生产加工的合格玄武岩装车、运输,填写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路面玄武岩发货单(见附件)后方允许发车,必要时跟车护送玄武岩到达拌和站。
第十二条、做好分级、顺序堆放管理。所有进场材料一律采用彩条布覆盖。
五、验收与检测
第十三条、严格验收入库
1、玄武岩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后,监理单位必须对每车查验出厂、押运手续,目测验收,按规定频率试验检测,不合格材料坚决清场,实行每车登记验收制,按实填写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路面玄武岩进料单(必须规范填写,填写运输车车牌号、驾驶员、品名、规格、数量、出场同意人、监理人、目测结果等)。验收单每周由中心试验室汇总后上报工程部备案。施工单位无条件配合检测工作。
2、中心试验室对玄武岩必须做到每周每家单位抽检两次或两次以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处理。
3、路面咨询组每周提供巡查报告或专项检查报告,发现玄武岩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处理。
4、监理做到及时服务,随到随验,及时入库上堆,对不能及时验收的必须等待,严禁入库。
六、台帐管理
第十四条、玄武岩材料登记入库,实行连续、全面的台帐化管理,对收料时间、数量、车号、检测、监理责任人逐一明确,如实填写玄武岩进场台帐登记表。
七、陈料的废除
第十五条、禁用陈料。所有陈料一律禁用,对已进场陈料进行标识、拍照备案,在8月22日前予以全部清场,腾出足够场地用以备新进玄武岩。监理单位全程监督整个程序。对8月22日陈料未全部清场的将予以施工单位5~10万元罚款,监理单位按承包人处罚金额的10%予以处罚。
八、奖罚措施
第十六条、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单位严禁使用陈料,严禁以陈料充新料进场,若发现除清场还将处以5~10万元/车次的罚款,其所属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罚金的10%处罚。若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路面咨询组发现存在问题,并提供有力证据,建设办将按举报一次5000元予以奖励。若明知施工单位有问题,还对其包庇,欺瞒业主,建设办将严惩不怠。对出现问题的玄武岩责任追究到人。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安徽省泗许高速公路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路面玄武岩发货单附件二: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路面玄武岩进料单附件三: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路面玄武岩管理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