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领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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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项目管理文件

物资领用管理规定

(草稿)

电厂项目

项目部

目录

1 范围

2 要求

3 物资领用

4 物资发放

5 领用单的填制要求

6 附录

1.范围

1.1 此规定针对本项目中所有甲供设备、材料、工具、备品备件等;

1.2 此规定针对凡参加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单位(包括其下属分包单位)、EPC总承包相关部门、

项目公司相关部门。

2.要求

2.1领用物资必须是已经过到货验收、核对、入库、登记(录),并确保其为合格产品方能领用;

2.2所有领用单位必须提前将已经过本单位核准的领用人及审批人名单上报代保管单位和EPC

项目部备案;

2.3所有领用单位、领用人及代保管单位必须严格按此规定执行。

3. 物资领用

3.1 经验收合格的甲供单体设备(即一次性领用)由领用单位的领用人填写《设备出库单》→领用单位物资负责人签字→总承包项目部工程部专业主管签字→EPC项目物资部签字→交代保管仓库管理员发货;

3.2经验收合格的甲供大型设备(即需多次领用),代保管仓库管理员根据到货清单填写电子版《设备到货单》给领用单位物资部,领用单位领用人根据《设备到货单》填写《领用单》→领用单位负责人签字→总承包项目部工程部主管、负责人→总承包项目部物资部负责人签字→交代保管仓库管理员发货→待供货商提供发票后仓库管理员改换成《设备出库单》入账。

3.3 经验收合格的甲供材料由领用单位提前将已经批复(按3.2批复程序)的《甲供材料需求计划》交保管员存档;根据工程进度实际需求分批由领用单位领用人依据《甲供材料需求计划》填写《设备物资领用单》→领用单位审批人→领用单位物资负责人签字→总承包项目部物资部负责人签字→交代保管仓库管理员核对《甲供材料需求计划》后发货,待供货商提供发票后入账。

3.4 非工程物资由总承包部门专责(或兼职)材料员填写《领用单》→总承包部门负责人签字→交代保管仓库管理员发货;

3.5 领用单位领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由领用单位领用人填写《领用单》→领用单位工程部专业审批→领用单位物资负责人签字→领用单位项目经理签字→总承包项目部工程部专业主管签字→总承包项目部工程部负责人签字→总承包项目部物资部将领用单位的《领用单》作为依据保存并建立台账(跟踪专用工具归还情况)→总承包项目部经理批准→交仓库管理员发货;专用工具归还由领用单位领用人→总承包项目部工程部专业主管签字→总承包项目部物资部签字→交代保管仓库管理员保管。

3.6 凡直接进入安装现场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由保管单位、施工安装单位、总承包工程部和物资部(重大设备业主参加)等人员到现场根据到货清单进行核对检查,确认无误后各方签字认可,

由保管单位保存归档;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尽快按领用程序补办领用手续。

3.7 代保管仓库管理员负责设备、材料出入库情况即时登记入帐,并定期汇总交EPC总承包物资部审核,同时应及时将物资仓储信息录取到MIS中。

3.8 领用人在领用设备和材料时必须对所领货物进行核对和检查,确保型号、数量、质量上无误,出门后若发现问题由领用单位自行负责。

4. 物资发放

4.1 出库设备按照图号、箱单号发放,对有保管期限的物资要在限期内发放完毕(如有规定);对可以回收复用的物资(如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先旧后新的原则发放。物资出库要及时准确,出库工作尽量一次完成,防止差错;对不合格的设备和产品不得发放,若是急用必须经EPC总承包负责人签字方可发放。

4.2 仓库保管员的主要任务是:所发放的物资必须准确、及时、保质保量地发给领用单位,包装必须完整、牢固、标记正确清楚,核对必须仔细。要坚决杜绝凭信誉或无正式手续的发货。

4.3 物资出库要做到"三不三核五检查"。"三不",即未接单据不翻账,未经审单不备货,未经复核不出库;"三核",即在发货时,要核实凭证、核对账卡、核对实物;"五检查"即对单据和实物要进行品名检查、规格检查、包装检查、件数检查、重量检查。物资出库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为施工单位提货创造各种方便条件。

4.4 对化学危险品或特殊货物发货前必须仔细核对品名、规格、包装单位、数量、备注,否则不能出仓,同时必须对来领用的人员做好详细的交待。

4.5 小件货物由领用人自行搬走,领用单位派必要的装卸工配合装车;大件货物领用时,领用单位必须提前与保管员约定领货时间,在约定的时间内由领用单位派车至指定的库地,由物资代保管单位负责装车。

4.6 设备、材料在领用时,凡带有应回收的包装物或应回收的其他物品,保管员必须做好材料、数量和价钱的记录,由领用人签字认可,同时规定归还日期和地点;若在归还日期内未归还,可按此价钱追究领用单位责任。

5. 领用单的填制要求

5.1 单位工程栏填写:按照采购计划上的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填写。

5.2 分项项目及编号的填写:必须按照由项目工程计划部下发的工程分项项目(同时要分别列明1、2#机组)及分项编码进行填写(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部负责审核分项项目、名称及编码的正确性)。

5.3 在领用相同设备、材料时,必须按照不同的分项项目分别填写出库单。

5.4 出库单价格、实发数量的填写:由代保管按照收料时登记入库的价格(不含税)填写,根据审批数量照实发放,实际发放数量不得超过计划数量,并核减库存账。

5.5 右上角编号填写:由代保管根据收发料负责填写收发料的流水号,要求分别按照XXX公司、

XXX公司设备、材料出库顺序填列,如XXX公司填写:XX-SB-00****(表示XXX公司电建领用设备);XXX公司填写:XX-CL-00****(表示XXX公司电建领用材料)等。

5.6 备注:填列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5.7 出库单一式四联,出库单在填写过程中对计划数量、实发数量的数字不得涂改。

5.8 明确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章),并存底于项目部物资部门备查。

6. 附录

6.1 附录A 甲供材料领用需求计划

6.2 附录B 设备(材料)领用单

6.3 附录C 设备出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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