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用药禁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妊娠用药禁忌
妊娠用药禁忌歌:
蚖斑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
三棱芫花代赭麝,大戟蝉蜕黄雌雄,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硇砂干漆蟹爪甲,地胆茅根与蟅虫。
妊娠禁忌歌》总结的禁忌中药可分为大三类:
(1)绝对禁用的剧毒药:
芫青(青娘虫)、斑蝥、天雄、乌头、附子、野葛、水银、巴豆、芫花、大戟、硇砂、地胆、红砒、白砒。
(2)禁用的有毒药:水蛭、虻虫、蜈蚣、雄黄、雌黄、牵牛子、干漆、鳖爪甲、麝香。
(3)慎用药(通经祛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茅根、木通、瞿麦、通草、薏苡仁、代赭石、芒硝、牙硝、朴硝、桃仁、牡丹皮、三棱、牛膝、干姜、肉桂、生半夏、皂角、生南星、槐花、蝉蜕等。另外,人们在实践中还发现下列中药也是孕妇应慎用的:瓜蒂、藜芦、胆矾、郁李仁、蜂蜜、甘遂、赤芍、全蝎、枳实、红花、五灵脂、没药、雪上一枝蒿、莪术、商陆、当归、川芎、丹参、益母草、桃红、血竭、穿山甲、泽兰、乳香、毛冬草、吴茱萸、砂仁、豆蔻、厚朴、木香、枳壳、金铃子、黄莲、栀子、龙胆草、山豆根、大青叶、板蓝根、苦参、丹皮、生地、玄参、紫草、犀角、茅根、槐花、川乌、草乌、延胡索、细辛、白芍、白芷、甘草、酸枣仁、海龙、海马、芦苇、洋金花、天南星、太子参、王不留行、硫黄、樟脑、玄明粉、蟾酥、蜣螂、土鳖虫、红娘云、阿魏、猪牙皂、路路通、八月木、柴胡、天仙子、马鞭草、白附子、麻黄、冬葵子、蓖麻油、番泻叶等。
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
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斟情使用。
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以防发生事故。
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饮食禁忌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在古代文献上有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菜,以及蜜忌葱等记载。这说明服用某些药时不可同吃某些食物。另外,由于疾病的关系,在服药期间,凡属生冷、粘腻、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应根据需要予以避免。高烧患者还应忌油。
服用中药饮食禁忌多,配合中药治疗的同时,要注意饮食,才能达到药效,否则疾病不易好转。
胃肠有积滞:饮食宜清淡,不能给予油腻、高蛋白、高脂肪的食物,如肉、蛋、鱼等,这些食物容易加重胃肠负担,不利于药物作用的发挥。同时不宜多吃以淀粉为主的食物,如土豆、黄豆等,这些食物容易产气而致腹胀。
久病体虚:在清淡易消化饮食前提下,适当喝些鸡汤或鱼汤,有利于体虚的康复。小米、红枣、银耳、木耳及其他新鲜瓜果蔬菜,适当的选择服用,也有利于治疗。
忌发物:所谓“发物”,是指动风生痰、发毒助火助邪之品,容易诱发旧病,加重新病。
常见的发物有:
1 、肉蛋类:猪头肉、公鸡肉、鸡蛋、牛肉、羊肉、狗肉、鹅肉、鹅蛋、鸭蛋等;
2、鱼虾类:鲤鱼、鲢鱼、黄鱼、带鱼、黄鳝、蚌肉、虾、蟹等;
3、蔬菜类:香椿、芥菜、菠菜、豆芽、莴苣、茄子、茭白、韭菜、南瓜、蘑菇等;
4、水果类:杏子、李子、桃子、银杏、芒果、杨梅、樱桃、荔枝、甜瓜等瓜果;
5、调味类:葱、椒、姜、蒜之类辛辣刺激性调味食品;
6、其它类:菜油、糟、酒酿、白酒、豌豆、黄大豆、豆腐、豆腐乳、蚕蛹等。
发物兴风作浪之理由:发物之所以会导致旧病复发或加重病情,有学者归纳起来认为有三种可能性:
1.上述这些动物性食品中含有某些激素,会促使人体内的某些机能亢进或代谢紊乱。如糖皮质类固醇超过生理剂量时可以诱发感染扩散、溃疡出血、癫痫发作等,引起旧病复发。
2.某些食物所含的异性蛋白成为过敏源,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复发。如海鱼虾蟹往往引起皮肤过敏者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脓疱疮、牛皮癣等顽固性皮肤病的发作。豆腐乳有时也会引起哮喘病复发。
3.一些刺激性较强的食物,如酒类、葱蒜等辛辣刺激性食品对炎性感染病灶,极易引起炎症扩散、疔毒走黄。这就是中医所说热证实证忌吃辛辣刺激性发物的道理。过敏性哮喘、皮炎及疮疖不能吃鸡、猪头肉、鱼、虾、蟹、韭菜等发物,这些东西容易产生过敏,使病情进一步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