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福利待遇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公司福利待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稳定员工队伍,参考政府有关部门及同行业的标准,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的福利待遇。

第二章基本保障福利

第二条养老保险交纳: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且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提供最基本社会福利保险,具体额度参国家标准最低标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公司加纳保险的,公司每月随工资发放应缴保险金额的50%作为补助,特殊人员

经董事长批准可随时为其交纳养老保险。

第三条工龄补贴制度:自2010年9月起执行工龄补贴

制度,在公司签订劳动保险的员工,第一年补贴120元,此后每年递增120元,年底统一发放,工作满半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半年的不计算,由财务部负责计算统计,2011年1月实施。

第四条员工生日:办公室人员负责统计当月过生日员工,每人发放蛋糕一个(不低于100元),为当月过生日的员工集中请客一次,必须有集团正职领导作陪,自8月份开

始执行,每少组织一次办公室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五条奖励补贴办法:依据公司下发的《员工购房补贴政策》、《项目评比奖励政策》及公司制定下发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节假日规定:婚嫁、产假、各节假日根据国家规定执行。公司员工每年固定发二套服装,一斤茶叶。中秋节、春节各发放200元物资或现金。

第三章公司产品福利

第七条集团公司为了稳定员工队伍,充分体现以人为

本的管理理念,公司特制定购房奖励补贴规定,同时也是给部员工的投资创收提供平台和条件,特规定如下。

第八条选择围:

供选项目:柏丽花园、海滨花园、新城花园、同乐花园。

面积选择区间:100-130平方米(同乐花园选择面积为

140平方以上的户型)

第九条购房补贴金额:每位员工每年补助1万(入职

不足一年的员工按照月份均开),同时再提取本年年薪不低

于10%给予补助(年薪以员工每月的基本工资和为基础,不含各项补贴),若当年公司效益好可相应的增加奖励数额。

发放时间:购房补贴于每年12月底集中以现金的形式统一

发放。

第十条公司员工以市场价格,按照正常的购房流程办

理按揭贷款或一次性付款,补贴集团公司每年12月底集中以现金的形式返还,累计补贴总额:海滨花园、柏丽花园、

新城花园补贴到总房款的25%,同乐花园补贴到总房款的

40%达到后不再继续补贴,若集团公司实现预期的计划目

标,届时会考虑给职工增加总房款的补贴比例。

员工选择购买的住房配有地下室及车库的,地下室和车库必须购买,购买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司将不再进行补贴。

第十一条在补贴期间员工被辞退或离职的公司将不再

进行补贴,每位员工仅有一份名额可自由转让(限直系亲

属),一人一房不得联合享受本政策;按揭购房的员工若首

付款不足的可向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不得超出首付款的

50%期限为6个月,借款利息为月息1分,须有公司中层以上人员担保;公司交上首付款并办妥按揭贷款到位可办理房产证,办证时间不超过6个月。

第十二条选房办理首付款截止时间:同乐花园截止到

2011年4月30日;海滨花园、新城花园、柏丽花园由于一期开发虽少,选择空间小,采取先报名,选二期房源,报名截止到2011年4月30日,预期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时间可在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

截止最晚选房时间止,入职员工不满3个月的不享受上述补贴政策;补贴计算自2011年1月份开始;同乐花园截止日期止未办理首付款手续的员工视为自动放弃补贴政策。

第十三条公司委派到其他合作公司的人员全部享受以

上政策,本政策属员工自愿行为公司不强迫购买,选房及办理手续由集团公司销售部统一安排实施,制定销控和价格报

董事长批准;集团工程人员报名购房的应将职称证存档集

团,因其他原因不能存档的每年的年薪补贴款降低50%,不

能及时存档的由财务按照实际的入档时间计算补贴数额;工

程人员购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负责确定报财务部便于补贴

统计,若发现有假职称证的一律给予开除处理。

员工购房补贴政策于2011年4月底开始执行。

第四章旅游

第十四条集团在夏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到国外和国旅

游,具体安排根据情况另行通知,路费、住宿费、门票费用由公司承担,带家属的自费,旅游的地点到时另行通知。

第五章学习培训

第十五条集团学习培训参照“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

自主学习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措施,具体实施参照行通字【2011】0312号《集团公司学习培训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章集团工会福利

第十六条员工入职后根据工作表现给予交纳保险,员工工作满一年遇有重大疾病保险补偿以外的部分公司给予救助补助(5万一20万之间),计算时间从2011年开始计算年限, 工作满一年给予救助补助30%勺费用,第二年给予救助补助40%勺费用,第三年给予救助补助50%勺费用,第四年给予救助补助60%勺费用止,在职5年及以上的仍按照60狗卜助,以上事宜由集团工会负责落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