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酒精政策

合集下载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禁毒工作的决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禁毒工作的决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禁毒工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9.27•【字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6号•【施行日期】2023.09.27•【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禁毒正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6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禁毒工作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9月27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禁毒工作的决定(2023年9月27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

为了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完善毒品治理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作出如下决定:一、禁毒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将禁毒工作作为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和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将禁毒工作列入本单位、本系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责任部门,并报告禁毒工作情况。

公安机关负责毒品查缉、毒品案件侦查、吸毒人员查处和管控、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监督管理,以及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管理。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管理,负责涉毒服刑人员戒毒治疗和教育改造,结合工作职责指导和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

17-禁止酒精、药品和毒品管理规定

17-禁止酒精、药品和毒品管理规定

1.目的公司,是一个由我们大家携手为己为人创造利益的地方。

一个良好的公司,与我们自身的形象也是息息相关。

所以,为了我们有一个优美的生产环境,也为了您和家庭的幸福,全体员工必须严禁酒精、非法药物及毒品!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危害3.1 酒精:过度饮酒或含酒精类饮品,会造成饮酒者意识混乱,自控能力下降,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胃肺肝有严重的伤害,更甚者也有致命危险。

3.2 非法药物:过期药物或随意添加其他成分的药物,其人食用后后果不堪设想。

3.3 嗜睡类药物:服用后容易引起瞌睡,注意类不集中,自控能力下降,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世故。

3.4 毒品:“自我摧毁,祸及家庭,危害社会”这十二个字就可以很好的概括毒品的危害。

4.实施细则4.1禁止带酒上岗。

4.1.1员工在上班时间或工作场所严禁饮用酒及酒精性饮料,包括员工休息和用餐时间;4.1.2严禁员工在受酒精影响情况下参与工作;4.1.3在公司工作时间范围内,严禁员工使用、销售、转让或接受一切形式的酒或酒精性饮料。

4.2任何时候都严禁使用、持有、销售、转让、接受、索要或购买非法药品及毒品。

任何违反此规定的行为一旦发现将导致一定处分,甚至移交相关的执法机构。

4.3公司内所有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服用毒品。

4.4公司员工如服用嗜睡类药物,需跟生产管理者进行报备,安排风险较低的岗位工作;如副作用严重,无法坚持工作应安排休班。

4.5发现吸毒者应及时上报,并报警。

5.公司权限5.1 公司有权要求涉嫌滥用药物、毒品的职位申请者,进行检测,未通过或拒绝检测或弄虚作假,公司将驳回录用通知。

5.2 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涉嫌违反本规定者,公司有权对其要求进行检测,对于未通过涉嫌项检测的员工,公司会针对情况酌情处理。

5.3 抗拒检测或对检测样本造假的员工,公司有权解聘并不会再次聘用,并向相关的执法机构报告。

请大家严格遵循公司规定,勤于工作,安于生活,按规守法,共享美好。

施工毒品和酒精管理制度

施工毒品和酒精管理制度

施工毒品和酒精管理制度
在咱们的生活和工作中,施工场地可是个重要的地方。

可您知道吗?毒品和酒精在这儿那可是绝对的“大反派”!咱们必须得有一套严格的
管理制度来对付它们。

先说毒品,这玩意儿简直就是恶魔!您想想,一旦有人在施工场地
沾上了毒品,那会是什么后果?就好比一辆好好的汽车,突然发动机
坏了,还能跑得起来吗?肯定不能啊!施工人员要是碰了毒品,那脑
子就跟浆糊似的,能集中精力干活儿吗?能保证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吗?这不是开玩笑嘛!
再说说酒精。

喝了酒去施工,那不是找事儿吗?您想想,喝得晕乎
乎的,走路都走不稳,还能操作那些精密的工具和设备?这就好比让
一个醉鬼去开飞机,能不出事儿?
那怎么管理呢?首先,得加强教育。

让大家都清楚毒品和酒精的危害,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就像每天告诉孩子不能玩火一样,得让大
家心里有根弦儿。

然后呢,得严格检查。

进工地的时候,就得好好看看,有没有谁身
上有酒气,有没有谁偷偷藏着毒品。

这就跟海关检查似的,一点儿都
不能马虎。

还有啊,一旦发现有人违规,那可不能轻饶。

这就好比战场上的逃兵,必须严肃处理,不然其他人也会跟着学坏。

另外,咱们还得给大家创造一个好的环境。

比如说,工地附近别开那些乱七八糟的酒吧、KTV 之类容易让人放纵的地方。

您说,要是因为毒品和酒精出了事儿,那得多冤啊!不仅工程耽误了,还可能有人受伤,甚至丢了性命。

这代价谁能承受得起?
所以啊,施工毒品和酒精管理制度那可不是说说而已,必须得实实在在地执行,让咱们的工地平平安安,顺顺利利的!。

禁用滥用酒精、药品及毒品政策

禁用滥用酒精、药品及毒品政策
xxxxxxxxxxxxxxxxxXx限 公 司
XXXXXXXXXXXXXXX POWER CORD CO.LTD
文件编号:
版次:
A/0
禁止滥用酒精、药品及毒品政策
页数:
1/2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管理,提高生产力和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杜绝酒后 上岗及督促员工合理使用药品,特制定本程序。
4•作业流程:
4.1酒精管理
4.1.1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包括中午、值班和节假日值班时间)都禁止饮酒或 饮含有酒精的饮料。
4.1.2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日召开内部会议或组织各类活动等,午餐一律不得饮酒(公司组 织的特殊活动期间除外)。
4.1.3禁止任何人员在公司办公室、工作场所饮酒;禁止在受到酒精影响时进入工作区域。
4.1.4工作场所(岗位)或工作过程中,发现有饮酒后上班的人员或闻到满身酒气的人员, 要立即劝其离开工作场所(岗位)。
审核:
xxxxxxxxxxxxxxxxxXcx限公司
XXXXXXXXXXXXXXX POWER CORD CO.LTD
文件编号:
版次:
A/0
禁止滥用酒精、药品及毒品政策
页数:
1/2
4.1.5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下酗酒和酒后驾驶。
审核:
4.2.5工作场所(岗位)或工作过程中,发现有精神恍惚或举止异常的人,要立即劝其离 开工作场所(岗位)。
5.预防措施
5.1公司需健全本政策,落实措施,确保公司不发生任何涉毒、药品和酒精事件。
5.2公司行政部及车间负责人应组织公司员工学习、贯彻国家有关禁止毒品、药品和酒精 的法律法规,说明其严重危害性,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预防控制能力;

禁毒管理制度

禁毒管理制度

禁毒管理制度简介禁毒管理制度是指国家为了打击犯罪、保护公民身心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和措施。

禁毒管理制度的目标是控制、减少和消灭的生产、销售、传播和滥用,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法律法规刑事法律针对犯罪的刑事法律主要有《刑法》、《禁止非法条例》等。

《刑法》规定了各类犯罪的法律责任和刑罚,包括制造、贩卖、运输、持有、走私等行为的定罪和处罚。

《禁止非法条例》则详细规定了各类的定义、管制措施、禁止的行为以及对犯罪的打击等内容。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的一种规范性文件,用于管理和监督禁毒工作。

国家禁毒办、各级公安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会制定相关的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主要包括《禁毒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禁毒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

禁毒政策和措施惩治犯罪政府加大对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制造、贩卖、运输、持有、走私的行为。

同时加强对犯罪团伙的破案和打击力度,打击犯罪的同时,削弱其犯罪网络和经济基础。

预防和教育禁毒政策还包括加强对公众的禁毒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的认识和对的拒绝能力。

政府会组织开展各类禁毒宣传活动,举办禁毒知识讲座,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等。

戒毒和康复政府会建设和维护一系列戒毒康复机构,为吸毒成瘾者提供戒毒和康复的帮助。

这些机构会提供各种戒毒治疗方案和方法,为戒毒者提供心理、精神以及体力上的支持和指导。

国际合作禁毒管理制度还包括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

通过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共享情报信息,加强边境管控,防止跨境走私。

禁毒管理制度的挑战和展望禁毒管理制度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困难,如种类繁多、制造和贩卖渠道多样化、新型的出现等。

未来禁毒管理制度需要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对新型的研究和追踪,提高对犯罪的预防和打击能力。

同时,禁毒工作还需要更加注重预防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的认识和拒绝能力,加强戒毒和康复工作,为吸毒成瘾者提供更好的戒毒和康复环境。

此外,国际合作也是禁毒管理制度的重要方面。

2024年醉驾放宽处罚了吗

2024年醉驾放宽处罚了吗

据我所了解,2024年针对醉驾的处罚标准暂时没有得到放宽,仍然严格执行。

而且,鉴于冒用他人驾驶证的情况频发,近年来针对酒后驾驶的打击力度也逐渐加强。

以下是2024年醉驾处罚标准的详细内容。

根据该法规的规定,衡量酒后驾驶的标准主要有两个,分别是酒精含量和吸毒。

对于车辆驾驶员来说,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规定的标准,即被认定为醉酒驾驶。

截至目前,醉驾的血液酒精含量标准仍然是80毫克/100毫升,或呼气酒精含量为20mg/100ml以上。

此外,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其他方式吸入的毒品在机动车驾驶中存在的情况,也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如果被证实在吸毒后驾车,即使没有酒精检测的情况下,也可视为酒后驾驶。

附加的处罚措施还包括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等。

对于酒驾、毒驾一方面会受到行政处罚,例如吊销、暂扣驾驶证;另一方面则可能构成犯罪,需被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社会对酒驾的普遍关注和严格打击力度的加大,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交警等执法机构都在加大对醉驾的查处力度。

通过全面建立酒驾查处网络、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加大惩戒力度等方式来提高查处效果。

此外,社会公众对酒驾行为也普遍持极度反对的态度,通过媒体宣传、社会舆论的引导,加强对酒后驾驶危害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对醉驾零容忍的共识。

在中国,酒后驾驶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不仅威胁行人和其他车辆的生命安全,也会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

因此,严厉打击醉驾行为是保障全民交通安全的关键之一、期望这一制度能够持续完善,使更多的人都能意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摒弃饮酒后驾车的不负责任行为,为道路交通的和谐与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酒精及毒品管理须知

酒精及毒品管理须知

1适用范围1.1.1本须知适用于《油轮管理手册》和《安全管理手册》。

1.1.2本须知适用于公司岸基如下部门:综合室/船舶政工室。

1.1.3本须知适用于船舶所有职务。

2须知2.1酒精及毒品的危害2.1.1毒品及酒精的滥用不仅严重地威胁了使用者本人的身体健康,也威胁了船舶航行和作业的安全。

2.1.2吸毒和饮酒会使人失去或降低反应能力和判断能力,特别在紧急情况下会失去应有的反应和动作能力,导致工作失误,甚至可能造成严重的海上灾难。

2.2公司标明的毒品与酒类2.2.1毒品及麻醉剂2.2.1.1大麻、可卡因、鸦片、PCP、氨基丙苯、海洛因等。

2.2.1.2各国或港口所标明的受控物质。

2.2.2酒类。

2.2.2.1普通啤酒、特强啤酒。

2.2.2.2白酒,包括烈性酒。

2.2.2.3果酒,包括强化果酒。

2.2.2.4葡萄酒。

2.2.2.5含酒精饮料。

2.3酒精及毒品管理政策2.3.1严禁船上任何人买卖、携带、使用、和传送毒品。

2.3.2船员无论在船或陆地均不得吸毒。

2.3.3船员在派船前应向公司承诺不酗酒,不接触毒品,填写承诺书,并在《酒精毒品控制船员承诺登记表》上签字。

2.3.4公司门诊部对派往公司所属船舶的船员,派前对其进行毒品及酒精检测并出具《酒精和药物检测报告》A,保存好检测登记等材料。

2.3.5登船抽检2.3.5.1公司对派往公司所属船舶的船员,一年内登船进行一次毒品及酒精抽检。

如果船舶长期不回国内港口,在非事前通知的前提下,公司按照一年一次的周期安排在国外港口申请对在船船员(8-10人,其中包括船长)进行抽检。

检测报告原件船舶保存,复印件报综合室/船舶政工室备案。

2.3.5.2综合室/船舶政工室统计各轮抽检周期,并督促船舶做好每年一次的抽检;2.3.5.3回国内船舶一年一次的毒品及酒精抽检由门诊部具体操作并出具《毒品、酒精含量检测表》、《酒精和药物检测报告》B,综合室/船舶政工室协助;2.3.5.4国外抽检由长期不回国内的船舶依据抽检周期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报请职业健康监督员、油轮1室/油轮2室具体管船人员同意,做出港口选择;2.3.5.5由油轮1室/油轮2室确认港口是否具有检测能力以及费用是否可以接受;决定并委托港口代理安排检验;2.3.5.6船长负责联系代理索取检验报告(结果)存档并支付相关费用,并将抽检报告复印件报综合室/船舶政工室备案;2.3.5.7综合室/船舶政工室经理或职业健康监督员负责审批船舶抽检费用;2.3.6船舶须严格控制酒类的携带、保管与饮用。

禁止酗酒与毒品使用管理制度

禁止酗酒与毒品使用管理制度

禁止酗酒与毒品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确保工作场合安全和员工的身心健康。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部在企业工作的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工等。

二、定义和解释1.酗酒:指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合内,员工过度饮酒、酒精浓度实现或超出国家法定标准。

2.毒品: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各类毒品。

3.工作时间:指在企业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范围内。

三、禁酒与毒品使用原则1.员工在工作期间禁止饮酒,工作结束后也不允许在工作场合饮酒。

2.禁止在工作时间内非法使用毒品,在工作场合不能存放、运输或销售毒品。

3.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需保持清醒状态,不得通过任何途径使用或滥用酒精或毒品,影响工作表现或危及工作安全。

4.员工不得在与企业有关的社交场合或公务接待中,因酗酒或毒品滥用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失或带来不良影响。

四、责任和义务1.企业的管理层应建立健全禁酒与毒品使用管理制度,并向员工进行相关宣传教育,确保员工了解禁酒与毒品使用的紧要性和后果。

2.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如有发现员工饮酒或使用毒品的行为,企业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3.员工如有酗酒或毒品滥用问题,应乐观搭配企业的相关治疗和病愈工作,接受相关辅导和帮忙。

企业将供应必需的支持和保密。

五、纪律处分1.对于违反禁酒与毒品使用管理制度的员工,将依照企业相关纪律处分制度进行处理。

处分程度将依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进行具体推断。

2.处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降低薪资、解雇等,具体措施将依据情况酌情决议。

六、接济与申诉1.对于因违反禁酒与毒品使用管理制度而受到纪律处分的员工,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企业将进行调查并采取合理的接济措施。

2.员工的申诉应在发现处理结果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七、宣传与培训1.企业将定期组织相关禁酒与毒品使用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员工普及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酒精销售和酒精政策管理规章制度

酒精销售和酒精政策管理规章制度

酒精销售和酒精政策管理规章制度酒精作为一种常见的饮品,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过度的饮酒和滥用酒精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健康风险。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众健康,并确保酒精的合理销售和使用,制定酒精销售和酒精政策的管理规章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一、酒精销售管理规定1. 销售许可:任何从事酒精销售的商家都需要先取得相关的销售许可证。

该许可证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批,并定期进行审查与更新。

2. 年龄限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全,酒精销售应遵循严格的年龄限制。

未成年人禁止购买任何酒精类产品,而成年人购买酒精应出示身份证明并年满法定饮酒年龄。

3. 禁止销售时间: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减少酒精滥用的可能性,制定禁止销售时间是必要的。

酒精销售应在特定时间段内进行限制,通常在晚上特定时间之后暂停销售。

4. 销售限量:商家应遵守酒精销售量的限制,以防止超量销售和酗酒。

规定合理的销售限量有助于控制酒精消费,减少相关风险。

二、酒精政策管理规定1. 宣传和警示:政府应定期组织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酒精滥用风险的认知。

同时,在酒吧、餐厅等酒精销售场所设立警示标语,以提醒消费者合理饮酒,并警示酒后驾车等不良行为。

2. 安全标准与质量监管: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酒精产品的安全标准和质量监管措施。

加强对酒精产品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督,确保酒精产品的质量安全,避免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健康威胁。

3. 税收政策:政府可以通过酒精税收政策来管理和控制酒精销售。

合理的税收政策可以起到限制酒精消费、平衡市场供求的作用,同时也为国家财政提供必要的收入来源。

4. 酒精相关研究与监测:政府需要加强对酒精消费和滥用的研究和监测工作。

通过收集数据和进行调查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酒精消费的趋势和特点,为制定更科学有效的酒精政策提供依据。

三、社会支持和宣传1. 戒酒辅导和康复机构建设:为了帮助那些酒精依赖者戒酒并康复,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建立一系列的戒酒辅导和康复机构,提供相应的治疗和支持服务。

黑龙江省禁毒条例(2017)

黑龙江省禁毒条例(2017)

黑龙江省禁毒条例(2017)【法规类别】禁毒【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7.04.07【实施日期】2017.05.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禁毒条例(2017年4月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法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与戒毒康复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和省拨付的禁毒经费应当专款专用,市、县人民政府不得挪用、截留或者克扣。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需要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制和各项保障措施,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禁毒防范工作,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禁毒委员会,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本级公安机关承担。

各级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的禁毒工作,建立成员单位协作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并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禁毒工作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禁毒工作措施;(二)检查、督促成员单位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禁毒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三)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禁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研究、评估、通报本行政区域的毒品问题现状、发展变化趋势和禁毒工作开展情况;(四)上级禁毒委员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对于涉及酒精及药物的违禁行为的人员问答

对于涉及酒精及药物的违禁行为的人员问答

对于涉及酒精及药物的违禁行为的人员问答(原创版)目录1.涉及酒精及药物的违禁行为的定义与范围2.违禁行为的处罚措施3.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4.预防和减少违禁行为的建议正文一、涉及酒精及药物的违禁行为的定义与范围涉及酒精及药物的违禁行为是指在酒精和药物的影响下,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规定,危害个人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违禁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酒后驾车、吸毒、贩毒、制毒等。

二、违禁行为的处罚措施对于涉及酒精及药物的违禁行为,我国政府采取了严格的处罚措施。

例如,酒驾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等处罚;吸毒、贩毒、制毒等犯罪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三、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为了打击涉及酒精及药物的违禁行为,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毒品犯罪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制造、贩卖、运输、走私毒品等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驾、醉驾等行为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预防和减少违禁行为的建议为了预防和减少涉及酒精及药物的违禁行为,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提高法律法规意识,增强公民法制观念,让更多人了解违禁行为的严重后果。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学校、社区等渠道,普及毒品危害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3.严格执法,对违禁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相关犯罪活动。

4.建立完善的戒毒康复体系,帮助戒毒人员重返社会,降低复吸率。

5.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等多方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共同预防和减少违禁行为。

总之,涉及酒精及药物的违禁行为对我国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禁止滥用酒精、药物及毒品政策

禁止滥用酒精、药物及毒品政策

禁止滥用酒精、药物及毒品政策1、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和进入公司现场的所有人员,防止受控物品的滥用并与此预防相关的事故,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2、定义受控物品包括:(1) 鸦片剂,包括海洛因(2) 迷幻剂,包括大麻、酶斯卡灵和拍约他(3) 可卡因(4) 五氯酚(5) 包括安非他明,苯二氮和巴比妥酸盐在内的处方药,其并非根据合法开具给持有人的处方而获得和使用3、责任保安:负责对进入公司现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防止受控物品的非法进入EHS:负责此政策的传达与培训4、程序4.1 雇佣前的受控物品筛选测试公司有权要求涉嫌滥用药物、毒品的职位申请者进行药物、毒品测试。

职位申请者未通过或拒绝药品测试或弄虚作假,公司将撤销录用通知4.2 在职员工的受控物品测试公司有权要求涉嫌滥用酒精、药物、毒品的员工进行酒精、药物、毒品测试。

以下为员工需进行测试的情形及指引:(1)在工作中发生了事故。

(2)涉嫌违反本政策。

对于未通过酒精、药品、毒品测试的员工,公司将立刻解聘并不会再重新聘用。

对于拒绝酒精、药物、毒品测试的员工,公司将立刻解聘并不会再重新聘用。

公司可立刻解聘并不会再重新聘用对测试样本造假的员工。

并向相关的执法机构报告。

4.3 员工严禁在上班时间或工作场所饮用酒及酒精性饮料,包括工间休息和用餐的时间。

同时员工严禁在受酒精影响的情况下工作。

在公司范围内或在工作时,员工严禁使用、私人出售、用敞开的容器装载、转让或接受酒及酒精性饮料。

4.4 任何时候都严禁使用、持有、出售、转让、接受、索要或购买非法药品及毒品。

任何违反此政策的行为将可能导致解聘或其它纪律处分,甚至移交相关的执法机构。

4.5 主动坦白任何有酗酒问题的员工,若未因此造成任何事故且主动向管理层承认,将不会被解聘。

如果该员工要求休假治疗,则可申请病假,并需提供相关的医师诊断证明材料。

任何有滥用药物、毒品问题的员工,若未因此造成任何事故且主动向管理层承认并寻求帮助,将不会被解聘。

IG-030109 酒精及毒品管理须知(一类特选)

IG-030109 酒精及毒品管理须知(一类特选)

1 适用范围1.1.1 本须知适用于《油轮管理手册》和《安全管理手册》。

1.1.2 本须知适用于公司岸基如下部门:综合室/船舶政工室。

1.1.3 本须知适用于船舶所有职务。

2 须知2.1 酒精及毒品的危害2.1.1 毒品及酒精的滥用不仅严重地威胁了使用者本人的身体健康,也威胁了船舶航行和作业的安全。

2.1.2 吸毒和饮酒会使人失去或降低反应能力和判断能力,特别在紧急情况下会失去应有的反应和动作能力,导致工作失误,甚至可能造成严重的海上灾难。

2.2 公司标明的毒品与酒类2.2.1 毒品及麻醉剂2.2.1.1 大麻、可卡因、鸦片、PCP、氨基丙苯、海洛因等。

2.2.1.2 各国或港口所标明的受控物质。

2.2.2 酒类。

2.2.2.1 普通啤酒、特强啤酒。

2.2.2.2 白酒,包括烈性酒。

2.2.2.3 果酒,包括强化果酒。

2.2.2.4 葡萄酒。

2.2.2.5 含酒精饮料。

2.3 酒精及毒品管理政策2.3.1 严禁船上任何人买卖、携带、使用、和传送毒品。

2.3.2 船员无论在船或陆地均不得吸毒。

2.3.3 船员在派船前应向公司承诺不酗酒,不接触毒品,填写承诺书,并在《酒精毒品控制船员承诺登记表》上签字。

2.3.4 公司门诊部对派往公司所属船舶的船员,派前对其进行毒品及酒精检测并出具《酒精和药物检测报告》A,保存好检测登记等材料。

2.3.5 登船抽检2.3.5.1 公司对派往公司所属船舶的船员,一年内登船进行一次毒品及酒精抽检。

如果船舶长期不回国内港口,在非事前通知的前提下,公司按照一年一次的周期安排在国外港口申请对在船船员(8-10人,其中包括船长)进行抽检。

检测报告原件船舶保存,复印件报综合室/船舶政工室备案。

2.3.5.2 综合室/船舶政工室统计各轮抽检周期,并督促船舶做好每年一次的抽检;2.3.5.3 回国内船舶一年一次的毒品及酒精抽检由门诊部具体操作并出具《毒品、酒精含量检测表》、《酒精和药物检测报告》B,综合室/船舶政工室协助;2.3.5.4 国外抽检由长期不回国内的船舶依据抽检周期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报请职业健康监督员、油轮1室/油轮2室具体管船人员同意,做出港口选择;2.3.5.5 由油轮1室/油轮2室确认港口是否具有检测能力以及费用是否可以接受;决定并委托港口代理安排检验;2.3.5.6 船长负责联系代理索取检验报告(结果)存档并支付相关费用,并将抽检报告复印件报综合室/船舶政工室备案;2.3.5.7 综合室/船舶政工室经理或职业健康监督员负责审批船舶抽检费用;2.3.6 船舶须严格控制酒类的携带、保管与饮用。

禁毒管理制度

禁毒管理制度

禁毒管理制度1. 简介禁毒管理制度是指对相关活动进行监管和控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

禁毒管理制度的出现和实施旨在预防和打击犯罪,保护社会的安全和公共利益。

2. 法律法规2.1 刑法刑法是禁毒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刑法,生产、制造、贩卖、运输、走私的行为都将被视为犯罪,并将依法严惩。

2.2 管理法管理法是中国特有的法律,专门针对问题制定。

该法规定了的种类、划分和管制措施,同时规定了犯罪的处罚和打击措施。

2.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禁毒管理还与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密切相关,比如《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在禁毒管理中起到了配合与补充的作用。

3. 禁毒政策除了法律法规,禁毒管理制度还包括一系列的禁毒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加强禁毒工作,提高禁毒管理效能。

3.1 教育宣传政策教育宣传政策是禁毒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和警示,宣传的危害性和禁毒政策的重要性,帮助公众增强对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3.2 预防策略禁毒管理制度中的预防策略包括加强对的研究和监测,通过科学研究掌握形势和趋势,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还包括加强社区和学校的禁毒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

3.3 打击策略打击策略是禁毒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

通过加大对犯罪的打击力度,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维护社会的法制秩序和公共安全。

4. 执法与监管禁毒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合理的执法机构和监管机制。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禁毒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同时,应建立健全禁毒监管机构,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和管理。

5. 社会参与禁毒管理制度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和支持。

政府、社区、学校、媒体和公众等各个社会力量应加强合作,共同推进禁毒工作的开展。

还应鼓励志愿组织和社会公益机构积极参与禁毒宣传和救助工作,为禁毒事业贡献力量。

6. 合作与交流禁毒管理制度的成功实施还需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

各国之间应加强信息分享,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共同打击跨国犯罪。

酒精与毒品滥用预防制度

酒精与毒品滥用预防制度

酒精与毒品滥用防备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保障医院的正常运作,维护员工的身心健康,防止酒精和毒品滥用对医院秩序和工作安全造成的不良影响,订立本防备制度。

2.本防备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劳动法》《毒品危害防治法》等和医院的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工作人员,包含全体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实习生以及临时员工。

2.医院将通过宣传、教育、监测和惩罚等措施,防备和制止酒精和毒品的滥用。

第二章防备措施第三条宣传教育1.医院将定期组织酒精和毒品滥用的宣传教育活动,包含组织专题讲座、张贴宣传海报、发送警示信息等方式。

2.宣传教育内容包含:–酒精和毒品的危害性介绍;–滥用酒精和毒品可能产生的身体、心理和社会问题;–滥用酒精和毒品对工作效率和安全的影响;–酒精和毒品的防备方法和帮忙途径。

第四条可疑人员筛查1.医院将建立健全的可疑人员筛查机制,对发现可疑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和监测。

2.可疑人员包含:–行为异常的员工;–与酒精和毒品有关的违规行为线索;–怀疑滥用酒精和毒品的员工。

第五条医学检测1.医院将委托专业的医学试验室进行酒精和毒品的检测工作。

2.医学检测包含:–随机抽查员工进行酒精和毒品的检测;–对可疑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酒精和毒品的检测。

第六条规章制度1.医院将订立酒精和毒品滥用的规章制度,明确禁止在医院内滥用酒精和毒品。

2.规章制度包含:–酒精和毒品的存放、使用和销毁;–在医院内禁止饮酒和滥用酒精和毒品的场合和时间;–酒精和毒品滥用的惩罚措施。

第七条心理辅导和帮扶1.医院将建立健全的心理辅导和帮扶机制,对有酒精和毒品问题的员工进行及时干涉和有效治疗。

2.心理辅导和帮扶包含:–为员工供应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供应相关的戒酒和戒毒帮忙途径。

第三章惩罚措施第八条惩罚原则1.医院将依据滥用酒精和毒品的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含纪律处分、工资扣除、停职检查、辞退等。

河南省禁毒条例-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河南省禁毒条例-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河南省禁毒条例正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河南省禁毒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9月30日河南省禁毒条例(2021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务院《戒毒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宣传教育、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管理和服务、禁毒工作保障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禁毒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实行禁毒工作责任制,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建设考核,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毒品预防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禁毒防范措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禁毒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禁毒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二)组织实施禁毒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三)建立健全毒情监测评估、药物滥用监测预警和毒情通报机制,定期发布毒情形势和变化动态;(四)建立禁毒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五)组织开展禁毒工作调查研究,协调解决禁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六)执行上级人民政府和禁毒委员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的禁毒工作部署,定期汇报禁毒工作;(七)建立禁毒工作考评制度,对本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下一级禁毒委员会的禁毒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八)完成上级禁毒委员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毒工作。

浙江省禁毒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号

浙江省禁毒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号

浙江省禁毒条例正文:----------------------------------------------------------------------------------------------------------------------------------------------------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号《浙江省禁毒条例》已于2022年3月18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3月18日浙江省禁毒条例(2001年6月29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禁毒条例〉的决定》修正201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2年3月18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禁毒宣传教育第三章毒品管制第四章戒毒管理与服务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务院《戒毒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政府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并将禁毒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禁毒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法做好毒品预防、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以及其他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宣传禁毒法律、法规、政策和毒品预防知识;(二)明确成员单位禁毒工作职责分工,协调解决禁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组织制定和实施禁毒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检查成员单位和下级人民政府年度禁毒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四)组织开展毒情监测、评估、预警工作,建立健全药物滥用监测预警和毒情通报机制,定期研判和发布毒情形势;(五)督促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并组织考核,组织开展禁毒示范创建和禁毒重点整治;(六)上级禁毒委员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船舶控制麻醉品酒精和禁止毒品管理规定

船舶控制麻醉品酒精和禁止毒品管理规定

船舶控制麻醉品、酒精和禁止毒品管理规定Narcotics, alcohol and drug management regulations1.麻醉药品控制Narcotics control1.1.本公司船舶不配备麻醉药品;Our ship is not equipped with narcotic drugs.1.2.船员私人不准携带麻醉药品上船;The crew private are not permitted to take narcotic drugs on board.2.酒精含酒类控制Alcohol control including wine2.1.任何船员在任何时候都应考虑到酒精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尤其必须考虑到不能因为饮酒而影响在紧急情况下的反应和判断能力;因此,任何船员饮酒不应过量,更不得酗酒;船长应随时控制酒类消耗,使当值船员在不受酒精毒害的情况下进行工作、能够随时准备应付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Any crew at any time should consider alcohol effects on human health, especially must consider alcohol i nfluence one’s response and judgment under an emergency because of drinking alcohol. Therefore, any crew should not drink excessively, nor drink too much; The captain shall control alcohol consumption at any time, make sure that the crew on duty work well with no alcohol, and can be ready to cope with possible emergency.2.2.整个航行期间,禁止航行值班人员饮用烈性酒,严禁酗酒;During the entire voyage, persons on duty are not allowed to drink liquor, drinkinga lot of alcohol is strictly prohibited.2.3.值班/作业船员在开始工作前4小时以内禁止饮酒.Seamen on duty are prohibited to drink alcohol within four hours before starting to work.2.4.对饮酒过量者,按违反劳动纪律论处,对不听劝告者,船长应报告公司予以处理; Person who drinks too much shall be disposed as violating labor discipline. If person did not listen to advice, captain shall report the company to deal with.3.禁毒规定Drug regulations3.1.船员严禁携带和吸食毒品;Seamen are strictly prohibited to bring and smokedrugs.3.2.船员严禁贩买和运送毒品;Seamen are strictly prohibited to trafficking andtransport drugs.3.3.船领导要经常教育船员遵守一切禁毒规定;Ship leader should often educate the seamen to abide all the drug regulations.3.4.对有怀疑涉毒人员不准上船或与船员交往;Suspected drug-related personnel are not allowed on board or contact with seamen.。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汉浦工具毒品、酒精及检查政策
1.总政策
1.1 合规。

“承包商”和“分包商”(“分包商” 系指因“承包商”或另一“分包商”而从事提供“服务”的“主体”(被聘为员工之“主体”除外),但是不包括“承包商”之“产品”销售商)必须遵守本“附件”所规定之《“公司”之毒品、酒精及检查政策》(以下简称“政策”),除非其规定为美国法律所禁止或违反适用法律。

1.2 政策、程序及培训。

“承包商”和“分包商”必须制订书面的符合或者超出本“附件”规定所要求之受控物品及酒精政策、实施计划及培训计划。

根据法律之要求,“承包商”必须遵守美国交通部(以下简称“DOT”)《运输工作场所毒品和酒精测试计划规则》(49 CFR Part 40)和其他可适用的“DOT”规章制度(或“工作区域”其他类似规定)。

1.3 人员之通知。

在安排人员从事“本合同”项下工作前,“承包商”必须向“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将在“工作区域”内履行“服务”之所有人员提供本“附件”第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条款规定之书面通知。

上述人员均须被提示注意“公司”及“承包商”之检查权。

1.4 检查。

“承包商”有权随时对“承包商”或者“分包商”之在“工作区域”内之人员进行合理的、无需事先通知之检查,包括检查个人车辆以及处于或者进入“工作区域”的个人财产。

1.5 测试。

“承包商”有权随时对“承包商”或者“分包商”之在“工作区域”的人员进行合理的、无需事先通知的受控物品和酒精测试。

如测试结果为阳性,则该人员必须离开“工作区域”或者停止履行“服务”直至“公司”许可其复职。

如该人员拒绝或者未能进行被要求之测试,该人员亦将被同等对待。

“公司”有权自行决定是否许可测试结果呈阳性或者拒绝测试之人员复职。

1.6 事故后测试。

“承包商”必须对“工作区域”所有因“本合同”或者履行“服务”而起的事故、伤害、未遂事故和灾难进行一个立即的初期的评估。

该评估须包括审查任何事故或者未遂事故所涉人员之品行和行为,以确定是否系该人员之行为引发该事故。

如评估结果显示有合理理由怀疑存在酒精或受控物品时,“承包商”必须要求进行酒精和/或受控物品测试。

1.7 培训。

“承包商”和“分包商”之人员(于抵达“工作区域”前)最低限度必须接收下述第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至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条款所列举之所有项目的培训,“承包商”和“分包商”的主管人员最低限度必须接受下述第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至第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条款所列举之所有项目的培训:
(A) “公司”和“承包商”之受控物品及酒精政策。

(B) 使用受控物品和酒精对个人健康、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影响和后果。

(C) “承包商”之员工援助方案细节(如有)及可用之治疗资源。

(D) 违反“承包商”和“公司”政策之后果。

(E) 可以表明使用或者滥用受控物品和酒精之身体表现、行动表现和工作表现。

1.8 记录。

“承包商”必须根据本“附件”留存活动记录。

该等记录必须至少留存之至“本合同”终止或者完成后二十四个月。

2. 对“承包商”员工之通知
2.1 “公司”之毒品、酒精及检查政策
(A) 禁止“承包商”、“分包商”或其人员在“工作区域”内使用、持有、传播、购买或者出售任何受控物品或者酒精。

(B) 禁止在“工作区域”内(任何地点)使用任何可能引起或者造成不可接受之工作表现或者异常工作行为之受控物品或酒精。

禁止在“受到酒精影响”时进入“工作区域”。

2.2 违反政策之惩罚。

“承包商”和“分包商”及其进入“工作区域”之人员必须遵守本“政策”。

任何违反本“政策”之“主体”都可被要求离开“工作区域”且可能在未来被拒绝进入。

此外,“公
司”可以因其违反本“政策”而暂停“服务”或者终止“本合同”。

在适当的情况下,可将该等违规行为通知当地执法部门。

2.3 检查和测试。

为执行本“政策”,“公司”或“承包商”可采取或要求进行如下检查和测试:
(A) 检查。

除非法律禁止,可进行下列检查:
(1) “公司”或“承包商”可对进入“工作区域”、处于“工作区域”以及离开“工作区域”之个人及其个人财产、个人车辆进行合理的检查。

该等检查可在任何时间且无需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

(2) 个人进入“工作区域”即表明其同意对其及其个人财产,包括包裹、手提箱、钱包、午餐盒和车辆或任何办公室、储藏室、衣橱或办公桌进行检查。

(3) 个人可选择拒绝合作;但是,拒绝合作可能导致其被要求离开“工作区域”,且被禁止或者取消为“公司”履行“服务”之资格。

(B) 测试。

除非适用法律禁止,可进行下列测试:
(1) “公司”或“承包商”可对进入或处于“工作区域”的“承包商”或“分包商”之人员进行受控物品或者酒精测试。

该测试可以在任何时间且无需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

(2) 在对任何个人进行测试前必须获得其书面同意。

测试结果呈阳性、拒绝书面同意进行测试或替代性测试或混合测试或未进行所需之测试均将导致其被要求离开“工作区域”,并且可导致该人员被禁止或者取消为“公司”履行“服务”之资格。

3. 定义
3.1 本“附件”使用之词语定义如下:
(A)“受控物品”系指:
(1) 鸦片剂,包括海洛因。

(2) 迷幻剂,包括大麻、酶斯卡灵和拍约他。

(3) 可卡因。

(4) 五氯酚。

(5) 包括安非他明,苯二氮和巴比妥酸盐在内的处方药,其(a)并非根据合法开具给持有人的处方而获得和使用(b)已被“公司”禁止任何人员或者执行特定职务的人员在“工作区域”内使用。

(6) 被包括于《美国联邦受控物品法案》或其规定中或根据适用法律持有或出售均是非法的任何其他物质。

(B) “受控物品测试”系指检测受控物品存在的测试。

(C) 受控物品或者酒精“测试”系指采集和分析尿液、呼吸或者其他样本以确定体内是否存在受控物品或酒精。

(D) “受到酒精的影响”或者“阳性酒精测试”系指血液中酒精含量(% BAC)在0.04%或者以上。

(E) “附件”B《独立承包商之健康、环境及安全指南》中已定义之词语在“附件”C《“公司”之毒品、酒精及检查政策》具有相同的含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