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刑法基本原则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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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课件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课件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 罪刑法定原则 • 刑法平等原则 • 罪刑相适应原则
1. 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 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 定罪处罚。”
案例
• 2003年1月至8月,被告人李宁为营利,先后与他人预谋,采取张贴 广告、登报的方式招聘男青年做“公关人员”,并制定了《公关人员 管理制度》。李宁指使他人对公关先生进行管理,并在其经营的“金 麒麟”、“廊桥”及“正麒”酒吧内将多名“公关先生”多次介绍给 男性顾客,由男性顾客将“公关人员”带至南京市“新富城”大酒店 等处从事同性卖淫活动。关于本案,辩护人提出,刑法及相关司法解 释对同性之间的性交易是否构成卖淫未作明文规定,而根据有关辞典 的解释,卖淫是指“妇女出卖肉体”的行为。因此,组织男性从事同 性卖淫活动的,不属于组织“卖淫”,依照罪刑法定原则,李宁的行 为不构成犯罪。而法院认为,卖淫就其常态而言,虽是指女性以营利 为目的,与不特定男性从事性交易的行为;但随着立法的变迁,对男 性以营利为目的,与不特定女性从事性交易的行为,也应认定为卖淫。 对卖淫作如上界定,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问题:如何理解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
基本要求: • 排斥习惯法 • 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 禁止有罪类推原则 • 禁止绝对不定期刑原则
(一)排斥习惯法(成文法主义)
• 罪刑原则要求在进行刑事审判时,必须依 据有明文规定的法规作为刑法的法源。也 即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必须是成文的法律。
• 我国刑法第90条: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 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 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 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 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第二讲 刑法基本原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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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既往:事前的罪刑法定 有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 (五)明确性原则 明确性的标准是什么? 刑法能做到绝对明确吗? (六)禁止处罚不当罚行为
(四)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
中的体现
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体现
新刑法典第3条明文规定罪刑法定原则,这一 原则的价值内涵和基本要求在1997年刑法典中得到 了全面、系统的体现: (1)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废除了1979年刑法典第79条规定的类推制度, 为罪刑法定原则得以彻底贯彻实施扫除了障碍
3、刑罚的轻重不是单纯地与犯罪分子所犯罪 行相适应,而且也与犯罪分子承担的刑事责任 相适应,在犯罪与刑罚之间要通过刑事责任这 个中介来进行调节。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 用
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必须从罪 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和要求出发, 结合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着重解决下列 问题: (一)定罪与量刑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二)强化量刑公正的执法观念 (三)强调执法中的平衡与统一
人或者受害人的特殊身份、地位、或者不同出身、民族、宗
教信仰等而对犯罪和犯罪人予以不同的刑罚适用。
(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立法体现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我国刑法总则与分 则中均有体现。
(三)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司法适用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贯彻刑法面前人人平 等原则,应当着重解决以下两个问题: 其一,刑事司法公正。 其二,反对特权。
主客观相统一、罪责自负、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是 否刑法的基本原则?
全国首例投寄虚假炭疽恐吓邮件案

在本案判决作
出后的11天,
即2001年12
月29日,全国
人大传
播虚假恐怖信
息罪。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提出

第二讲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讲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讲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在社会科学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了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原则。

一、法定性原则:也被称为法定罪与刑原则,即刑法对犯罪行为和刑罚的规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这一原则体现了法律的确定性和保护人权的原则,确保了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和限制性。

二、罪刑法定原则:即罪名和刑罚必须由法律予以规定,法律不能溯及既往,也不能追溯;法律不能由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随意确定罪名和刑罚。

这一原则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刑事权力。

三、犯罪与刑罚相适应原则:也称刑法相对性原则,即刑罚的性质、幅度、期限应适应犯罪的性质、过错和危害程度。

这一原则是刑法中量刑的基本原则之一,保证了刑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四、罪刑相适应原则:即犯罪与刑罚之间应该有一定的对应关系,罪行越严重,刑罚应该越重。

这一原则体现了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刑罚的应有相应,保证了刑事制裁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五、最有利原则:也称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即在存在证据相反的情况下,应当对被告人作出利于其自由的判断。

这一原则确保了法律对被告人的保护,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六、法无可侵原则:即个人的自由、财产等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刑法依法订明正当的犯罪行为和刑罚,对非法行为和侵害予以制裁,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七、罪责一体原则:也称罪责合一原则,即罪与责任是一体的,犯选择犯罪行为时,其行为性质和后果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一原则体现了刑法中的行为主义思想,强调犯罪行为的主观过错和法律的现实力量。

八、罪刑相济原则:即在对犯罪人员采取刑罚制裁的同时,也要提供一系列的刑事后果和教育改造措施,帮助犯罪人员改过自新,重塑正当社会角色。

这一原则体现了人道主义思想,推动刑罚制度的人性化发展。

九、法无假设原则:即在刑事审判中,法院不能根据猜测、怀疑、臆断等推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确凿的证据必须存在,被告人必须有罪的推论必须是以证据为依据的。

第二讲刑法基本原则45页PPT

第二讲刑法基本原则45页PPT

四、基本蕴涵
一、早期绝对罪刑法定主义 时代背景:言出即法 罪刑擅断 1. 排斥习惯法 2. 否定不定期刑 3. 禁止事后法 4. 禁止类推
二、现代相对罪刑法定主义 1. 习惯法可成间接渊源 2. 采取相对不定期刑 3. 从旧兼从轻 4. 允许有利于犯罪人的类推
内涵延伸
1. 明确性原则
第225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 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 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 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例证 高息出借
延伸 “兜底条款” “口袋罪”
2. 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禁酒令
3. 罚当其罪
被告人:耿金平、耿金珠 检方指控,被告将含有该混合物的原牛奶销售 到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被用于生产 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应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罪追究刑责
思考 1. 刑法(法律)可能做到绝对的人人平等吗
《刑法修正案(八)》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02.25) 三、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 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 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三、理论基础
(一)历史沿革 ◆ 三权分立 洛克、孟德斯鸠 ◆ 心理强制说 —— 费尔巴哈 趋利避害、苦乐计算 ◆ 天赋人权 洛克 评价:三种学说分别从政治、人性、社会学视 角切入

刑法基本原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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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事后法
源于法律的本质:行为规范属性 保障国民自由(故:轻法可溯及既往) 既是司法原则,也是立法原则 违反禁止事后法原则的表现
禁止类推解释
形式之基础:民主主义、预测可能性 实质之补充与发展
严:禁止一切违反民主主义、违反预测 可能性的解释(包括限制解释与扩大解 释)
宽:只禁止不利于被告的类推解释
如何区分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
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立法:“没有法定的刑罚就没有犯罪” 司法:没有法定的刑罚也不可能追究刑事
责任
历史:绝对确定法定刑 到 相对确定法定刑
基本内容-实质侧面(限制立法权)
刑罚法规明确性原则 刑罚法规适正原则
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罪刑”
基本含义与思想基础 基本内容与具体实现(重点)
基本含义与思想基础
基本含义: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即应适 用刑法的场合都应严格适用之。
思想基础
(天赋人权说) 保障国民自由的要求 保护法益的要求 预防犯罪的要求 刑法本身的要求 法治本身的要求
基本内容与具体实现
基本内容
平等地保护法益(立法) 平等地认定犯罪(司法:定罪) 平等地裁量刑法(司法:量刑) 平等地执行刑法(司法:行刑)
握) 具体实现
法律渊源
最先来源:1215英王大宪章“适当的法律程序” 广为传播:美国《权利宣言》 现代法源:1789法国《人权宣言》 发展—— —从德国法治国思想到世界各国确立该原则 —得到国际法承认 —不仅义的思想基础
三权分立思想 心理强制说
基本内容
刑罚与罪质相适应(罪行之质)
报应刑
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罪行之量) 报应刑
刑罚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目的刑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2)ppt课件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2)ppt课件
A.事前——成文——确定——严格
B.事前——确定——成文——严格
C.事前——严格——成文——确定
D.事前——成文——严格——确定
第二节 适用刑法人人
平等原则
一、刑法第4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 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 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 权。”
二、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66
第二十六条 所有的人在法律前平等, 并有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无所歧视。 在这方面,法律应禁止任何歧视并保 证所有的人得到平等的和有效的保护, 以免受基於种族、肤色、性别、语言、 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 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 理由的歧视。
三、基本含义
定罪上的平等 ●能人犯罪大讨论 ●盗窃罪起刑点争议 ●盗窃罪与贪污、受贿罪在起刑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全部刑法规 范,指导和制约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并 且体现我国刑事法制基本精神的、具有全 局性和根本意义的准则。
刑法第3-5条规定了三个基本原则,即罪 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 刑相适应原则。
第一节 罪刑法定原则
罪质:行为时的事实
罪量:行为前后和行为当时的事实,比如自首、立 功、累犯、悔改表现,对象、时间、地点等事实
罪前罪后的表现没有“刑事责任”这样的专属范畴, 它是通过主体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事实,能够说明社 会危险性的增减,能够反映主体对社会价值对立态 度的大小
(三)刑事责任
刑法中的刑事责任用法、含义
四、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
◆首先要平等适用刑法 ◆反对重定罪、轻量刑的做法(量刑
答辩) ◆反对重刑主义倾向
五、详解刑法第5条规定

刑法刑法的基本原则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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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如何理解罪刑法定原则?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Basic Principles of the Criminal Law
▪ 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范围
▪ 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 罪刑法定 ▪ 罪责刑相适应 ▪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一、罪刑法定原则
( Principle of Legality )
1、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
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
刑法典第5条:刑罚的轻重, 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 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罪责刑的均衡
2、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历史
原始社会的同态复仇 资产阶级的等量报应观念 罪刑适应与刑罚个别化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体现
(1)总则:
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 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
(2)分则:
对不同犯罪设置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 对同一犯罪因不同罪质设定了相应的法定
刑法典第3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依照
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2、罪刑法定原则的由来
(1)法律渊源
1215年英国的大宪章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 1810年《法国刑法典》
(2)思想渊源 自然法、三权分立、心理强制说
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 Suiting Punishment to Crime and Responsibility)
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具体体现
定罪上一律平等 量刑上一律平等 行刑上一律平等
Case:“天价葡萄案”该如何处理
四个打工的农民,某日晚上,潜入北京 农科院林果所葡萄园,偷吃葡萄,将20 株葡萄摘下。该葡萄是林果所耗资40万 元人民币,历时10年时间培育的葡萄新 品种,继续培育的成果将参加国际竞标。 由于该20株葡萄被毁,致使林果所的科 研链被迫中断,损失巨大。

《刑法基本原则》课件

《刑法基本原则》课件
公正性和合理性。
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总结词
保障人权原则
详细描述
刑法禁止对法律进行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即不 能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解释为犯罪行为,从而 对被告人进行定罪处罚。这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 权益,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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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定义与含义
总结词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与所判处的刑罚应当相一致,即刑罚 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详细描述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确定刑罚时,应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 危害程度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确保刑罚的轻重与犯罪行为相匹配,以 达到刑罚的目的。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例外
量刑上的差别
在量刑上,可以根据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和社会危害程度等 因素,对犯罪人进行适当的差别对待。
特定主体的特殊规定
对于特定主体,如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等,可能存在特殊 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这些规定和解释可能与适用刑法 人人平等原则有所冲突。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的法律规定和 司法解释,这些规定和解释可能与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有所冲突。
含义
罪刑法定原则强调保障人权,限制司法权力,防止司法机关滥用权力,保障公 民的行动自由。
历史发展
01
02
03
启蒙运动时期
罪刑法定原则起源于启蒙 思想家的理性主义和自然 法思想,随着资本主义的 兴起而逐渐形成。
17、18世纪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罪 刑法定原则在欧洲大陆国 家得到广泛认可,并在许 多国家立法中得到体现。
历史发展
总结词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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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 第4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
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一、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蕴含
1、含义 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
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该追究 刑事责任,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2、意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为了使这一原则进一步得到贯彻执行,刑法典中也将其规 定为基本原则
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实现
1、立法上的平等 2、司法上的平等 定罪上一律平等; 量刑上一律平等; 行刑上一律平等。
第三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 第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
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实现
1、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 2、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 3、设置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实现
1、纠正重定罪轻量刑的错误倾向,把量刑和定罪置于同等
重要的位置; 2、纠正重刑主义的错误思想;强化量刑公正的执法观念; 3、纠正不同法院量刑轻重悬殊的现象,实现执法中的平衡 和协调统一。
事责任相适应。”Biblioteka 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蕴含
1、含义 犯多大的罪,就应该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该判
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 称,罚当其罪;在分析罪重罪轻和刑事责任大小时,不仅 要看犯罪的客观社会危害性,而且要结合考虑行为人的主 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把握罪行和罪犯各方面综合体现的 社会危害性程度,从而确定其刑事责任程度,适用相应轻 重的刑罚。
3、思想基础 (1)自由主义 (2)民主主义 实质的人权保障原理

第二节刑法基本原则课件

第二节刑法基本原则课件
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和1689年的 《权利法案》中正式确立了议会主权、 依法治国、保障人权的原则。
1789年的《人权宣言》对罪刑法定原则作 了经典表述。第5条规定,"法律仅有权 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 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而且任何人 都不得被迫从事法律所未规定的行为。" 第8条规定,"法律只应规定确实需要和 显然不可少的刑罚,而且除非根据在犯 法前已经制定和公布的且系依法施行的 法律以外,不得处罚任何人。"
中国古代没有罪刑法定原则的存在 。清末修律时,该原则被引进到中国。《 钦定宪法大纲》和《大清新刑律草案》 中均有规定。此后民国期间的几部刑法也 都规定了该原则。现行台湾刑法、澳门刑 法也都对其作了规定。1979年刑法中没有 规定罪刑法定原则,新刑法第三条对该 原则做了明确规定。
罪刑法定原则已经成为一项世界性 的刑法原则。
• 2、刑法的法律性质
• 刑法的法律性质,亦即刑法作为法律体系中之 一部分所具有的特征。
• (1)规定内容的特定性 • (2)调整社会关系范围的广泛性 • (3)强制手段的严厉性 • (4)保护权益的后盾性
(二)刑法的任务
刑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 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 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 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 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 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 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 (二)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适用
• 1、定罪上平等;
• 2、量刑上平等;
• 3、行刑上平等。
• 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
•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在形式上并非绝 对的平等,对于某些具有特定身份的人, 由于这种身份对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 其程度存在的影响,因而会对某些人在罪 与非罪的界限及量刑的轻重上区别对待。 这种立法规定是形式上的不平等体现实质 上的平等,是平等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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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英美法系 Principle of legality(合法性原则)
二、历史脉络
发端于英美法系 • 1215年英国大宪章:凡是自由民除经其同级贵族依法
判决或遵照国内法律之规定外,不得加以扣留、监禁、 没收其财产、剥夺其法律保护权,或加以放逐、伤害、 搜索或逮捕。
派生出现代刑事法治两大铁则: 罪刑法定原则与程序法定原则 • 启蒙时期获得实质发展,1764年在贝卡利亚《论犯罪 与刑罚》得到全面阐述 • 第一次入宪:1789年法国《权利宣言》,1791年法国 宪法; • 第一次入刑法:1810年法国刑法典 没有在犯罪时以明文规定刑罚的法律,对任何人不得 处以违警罪、轻罪和重罪 • 中国:《大清新刑律》、79年刑法、97年刑法
3. 台湾地区刑法第1条(罪刑法定主义):行为之处罚, 以行为时之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
法律格言 1. 大陆系
无法律则无刑罚(nulla poena sine lege) 无犯罪则无刑罚(nulla poena sine crime) 无法律规定的刑罚则无犯罪(nullum crimen sine poena legali)
4. 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图片
五、立法体现与司法适用
(一)立法体现 1. 罪之法定: 犯罪概念(刑法第13条)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总则) 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分则) 2. 刑之法定 刑罚种类及幅度(总则) 量刑原则和量刑制度(总则) 具体犯罪的法定刑(分则)
(二)司法适用 1. 正确认定犯罪和判处刑罚 2. 正确进行法律解释,不可违背基本原则精神与法律条 文真义
第二章 刑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
罪刑法定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表述
经典表述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各国立法表述
1. 中国刑法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 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 罪处刑
2. 德国刑法典第1条(无法无刑):本法只处罚行为前 法律已明文规定予以处罚的行为
2. 刑法(法律)不能保护特权吗
3. 背离该原则的司法现象
被告人:耿金平、耿金珠 检方指控,被告将含有该混合物的原牛奶销售 到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被用于生产 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应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罪追究刑责
思考 1. 刑法(法律)可能做到绝对的人人平等吗
《刑法修正案(八)》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02.25) 三、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 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 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结论二 司法实务践行罪刑法定之程度乃一国法治文
明高下的试金石
第二节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一、内涵 1.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
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二、发展源流
1. 古希腊、古代中国 2. 启蒙思想家全面论述 3. 入宪:法国人权宣言
2. 意义展开 1)定罪上的平等 2)量刑上的平等 3)行刑上的平等
三、理论基础
(一)历史沿革 ◆ 三权分立 洛克、孟德斯鸠 ◆ 心理强制说 —— 费尔巴哈 趋利避害、苦乐计算 ◆ 天赋人权 洛克 评价:三种学说分别从政治、人性、社会学视 角切入
(二)现代观点 ◆ 民主主义 ◆ 尊重人权: 知情权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拓展:刑事加减法 1. 犯罪会给我们带来什么
2. 犯罪会让我们失去什么
以罚代刑、折刑)
三鹿毒奶粉事件
三鹿奶粉事件系列刑案被告人及被控罪名
2008年12月31日 被告人: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原副总经
理王玉良、杭志奇、原集团奶源事业部经理吴聚 生
检方指控:被告单位三鹿集团生产、销售含有 三聚氰胺的奶制品,各被告人负有直接责任,是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罪追究刑责 2008年12月30日
《刑法修正案(七)》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02.28)
…… 六、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修改为:“以勒索财物为 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 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思考 《刑法修正案(八)》为何取消盗窃罪的死刑配 置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 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例证 高息出借
延伸 “兜底条款” “口袋罪”
2. 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禁酒令
3. 罚当其罪
四、基本蕴涵
一、早期绝对罪刑法定主义 时代背景:言出即法 罪刑擅断 1. 排斥习惯法 2. 否定不定期刑 3. 禁止事后法 4. 禁止类推
二、现代相对罪刑法定主义 1. 习惯法可成间接渊源 2. 采取相对不定期刑 3. 从旧兼从轻 4. 允许有利于犯罪人的类推
内涵延伸
1. 明确性原则
第225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 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 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图片
文革罪名示例 资本主义复辟、修正主义、机会主义、反党 三反分子、坏分子、走资派、叛徒、特务 反革命盗窃罪、反革命强奸罪
背离罪刑法定精神乱象
侮辱罪 诽谤罪 敲诈勒索罪 妨害公务罪 寻衅滋事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结论一 纸面上的罪刑法定与行动中的罪刑法定
三、立法体现与司法适用 (一)立法
第6条第1款: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刑法第13条:一切… …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 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备注:旧刑法中某些犯罪,普通公民处罚轻,具有 特定职务和身份的处罚重,新刑法改变了这种局面
分析 贪污罪与盗窃罪
(二)司法(广义司法包括行刑环节) 1. 一切人平等,非多数人或者绝大多数人平等 2. 反对特权(能人犯罪、以党纪政纪处分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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