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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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医院生产经营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首钢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实际,制定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全体职工都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纳入到岗位职责范围,真正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条“党政同责”,是指各级党、政、工、团系统要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应责任。各级党委(支部)主要负责人与行政主要负责人共同对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人负相应责任。

“一岗双责”,就是除明确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外,不管是做什么工作的人员,分管其他什么工作的领导,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齐抓共管”,是指各级领导,党、政、工、团系统,各职能管理部门(专业)要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自管理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系统、部门(专业)依责管理,全体职工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第四条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各科室。

第二章各级领导职责

第五条院级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一)院长、党委书记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北京市、总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意见;

2.组织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支持行政系统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及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的安全理念,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把安全生产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单位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充分发挥人才智力资源优势,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领域人才队伍素质;

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8.组织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9.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

12.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管副院长

1.协助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方案;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3.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动态,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5.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即下达停产处理和人员撤离指令;

6.组织开展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实施等工作;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三)其他院级领导

1.对分管专业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组织治理整改;

3.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在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即下达人员撤离指令;

4.对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信息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通报其他分管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主管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一)支部书记

1.对本支部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意见;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

3.支持行政系统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党员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的安全理念,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5.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把安全生产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单位人才工作规划,充分发挥人才智力资源优势,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队伍素质;

6.严肃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

(二)各科室负责人

1.组织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规定、办法;

2.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设施、设备、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立即制止并组织提出处理意见;

6.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工作,规范班组“周一安全活动”;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岗位应急措施,加强日常演练;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三)班组长

1.组织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对本班组职工的生产安全与健康负责;

2.熟悉本班组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参与制定、修订工作;组织职工学习并对熟知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组织班前会,掌握班组人员动态情况,具体布置安全及现场互保工作;对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使用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4.确保本班组区域内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完好;组织检查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即下达停产处理和人员撤离指令;

5.组织开展“周一安全活动”,对新职工、调换岗位及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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