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杆制作安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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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编号:****-工程(栏杆)-招
******项目
栏杆制安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人(章):招标单位全称
时间:20 年月日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招标范围、图纸与技术标准
第三章投标要求、评标要素
第四章招投标通用规定
第五章投标报价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与格式要求
第七章合同文本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招标范围、图纸与技术标准
一、招标范围:
******项目栏杆制作、安装工程。包括了原材料的采购、深化设计、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现场配合验收、抢工措施、检验试验、材料二次搬运、成品保护、施工水电、及工作配合,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投标人的利润、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等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与该工作内容相关的一切辅助工作。
二、技术标准
第三章投标要求、评标要素
一、投标要求:
1、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若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确定将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请于本项目招标文件发放之日后的2个日历天内电话向招标人予以确认;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施工现场等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事项有任何疑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
4、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招标人无需说明问题的来源)内容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的规定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5、招标人将根据评标情况决定是否组织项目经理答辩;若组织答辩,招标人将提前通知投标人,若投标人不予响应或非投标文件填报的项目经理本人答辩,将导致投标文件作废;
6、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60个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为有效,且对应的投标人受到其投标文件的约束。
二、投标方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栏杆的生产、供应、施工能力;
2、施工用主要材料非企业产品的应取得产品经营许可;
3、近2年以来至少3项同类工程供货和安装施工合同履行经验。
4、必须具有相应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评标方法:
1、招标人自行组建评标小组,并且按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标;
2、与评标有关的所有情况均保密,招标人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解释;评标小组也不得泄漏相关情况。
3、综合评估法,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时以投标人报价为基础,并参考投标人的产品质
量、产品性能、施工方案等有关综合因素。招标人将对同种产品进行比较,本着“同质低价,同价高质”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第四章招投标通用规定
一、投标与费用踏勘现场
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2、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再次踏勘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责任和蒙受损失;
4、投标人自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是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承担责任。
二、招标答疑,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1、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招标答疑会,如召开,招标人将提前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论是否召开招标答疑会,招标人均将解答潜在投标人所提出的问题;招标文件己有明确规定的,招标人可能不再解答;
2、招标人发出的书面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开启文件:请QQ:103365002索取
三、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的要求
1、投标文件须使用汉语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编制;
2、本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必须使用所提供的格式;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应清晰易于辨认,在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二者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的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
5、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报价表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6、投标文件的装订顺序为: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一起装订,投标书的密封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第7条的要求;
7、投标文件须密封提交,在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在密封袋上均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工程名称,并注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要求于截止时间(若有修改则以修改的为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按投标文件相同要求密封和标记,并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开标
1、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后无需等待开标;
2、开标程序: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由参与开标工作人员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招标人工作人员向参与开标的评委及其他人员宣读投标文件、填写开标揭示表(开标记录)并交给参与人复核签字确认。
3、招标人设专人对开标过程进行监督。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照投标须知的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有雷同的;
6、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做出响应的;
7、拒绝按评标小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
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计算错误,招标人评标时按本招标文件对计算错误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后,投标人对处理结果不确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