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营养科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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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科工作制度

一、在医院领导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承担全院患者的营养诊断和治疗(包

括营养膳食指导、肠内营养治疗)工作。

二、制定肠内营养的规章制度、政策和使用程序,诊疗规范、监督营养诊疗

活动的开展。

三、承担全院患者营养会诊工作。对会诊的患者进行营养和代谢评价工作,

制定和组织实施营养治疗方案。

四、承担和开展肠内营养统一配置管理工作,使肠内营养治疗规范化、合理

化、个体化。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家庭营养治疗工作。制订和组织实施患者的家庭营养治疗计划,并进行必要的监测。

五、对接受营养治疗的患者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调整治疗法案,及时书写

营养治疗记录,并在营养科存根。

六、开设营养门诊,提供营养咨询和诊疗业务;开展营养健康教育宣传,提

出营养保健建议,知道患者进行营养保健。

七、定期对医院各种治疗疗膳食和流质膳食的营养成分进行计算,评价住院

患者营养摄入情况。

八、开展对在职医疗护理人员的营养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九、积极进行营养诊疗的科学技术研究,不断发展和完善营养诊疗的理论、

方法、治疗技术以及营养评价指标,不断挺高诊疗效率。

营养科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一、在营养科的整个医疗活动中,参考临床科室要求,履行三级医师负责制,逐级负责,逐级请示。

二、医师三级负责制包括查房、会诊、值班、解决疑难病例、医疗文件书写与审核、质量管理等方面。

三、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上级医生有责任指导下级医生的诊疗工作。若下级医师不请示上级医师,对病人作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未能亲自查看病人即作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

四、诊疗活动中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应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五、节假日仍应实行三级负责制。值班医生若遇疑难问题必须及时请示上级医生。

营养科会诊制度

一. 院内会诊

(一)普通会诊

1.接临床科室电子会诊申请单,或书面,电话等会诊要求后前往会诊。

2.由当值医生或科室负责人派出专科医生前往会诊。一般要求会诊医师

须具备中级职称以上资格。

3.普通会诊24小时内完成,提出相应营养治疗方案。并书写会诊单。

(二)急会诊

1.接临床科室电子会诊申请单,或书面,电话等会诊要求后前往会诊。

2.由当值医生或科室负责人派出专科医生前往会诊。一般要求会诊医师

须具备中级职称以上资格。

3.急会诊10分钟到会诊地会诊,2小时内完成会诊记录。

(三)院内扩大会诊

1.接医务科通知参加会诊。

2.一般情况下,应由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特殊情况下由科室

负责人派出专科医生前往会诊。

3.按指定时间到达到会诊地会诊,并提出会诊意见。

二. 院外会诊

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营养科查房工作制度

(1)营养医师应对采取治疗膳食和肠内营养治疗的住院患者实行查房制度,对建立营养病历的住院患者实行三级查房制度。

(2)初级医师每日营养查房2次,中级职称医师每日查房1次,副高级职称以上医师每周查房2~3次。

(3)营养医师每日按时查房,询问病人情况,仔细查体,认真阅读和书写病程录、营养病历,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以及个体情况调整营养治疗方案,做到临床营养治疗与临床医疗密切结合,促进病人康复。

(4)营养医师应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及预防等方面的问题。

(5)营养医师在营养查房时应着装整洁,严肃认真,遵守各项工作行为规范,保持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营养科病历书写制度

一. 按医院要求,使用电子病历。

二. 使用卫生部标准营养科建设中所附标准营养病历格式。

三. 病历书写的原则: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四. 病历当按照相关规定由相应的医务人员书写并签名。(详见住院病历书写人员资格指引)

五.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要注明修改时间,签署全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电子病历修改方法详见具体电子病历指引。

六. 各项病历记录及病历文件记录的完成时限、书写责任人参考临床病历书写要求。

七. 营养医师每人每月完成营养病历不少于5份。

八. 完成后的病历暂保存于科室。

营养科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广东省卫生厅注册登记取得注册资

格,医务科批准备案后方可单独值班。

2.值班医师应准时到岗接班,并巡视病房。完成科室所负责病人的营养治

疗工作。

3.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医疗工作和处理,遇有疑

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4.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

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5.节假日按医院要求,具体部署,以保证各项值班工作的落实,保证科室

正常工作。

6.非值班人员若离开中山,需按医院要求向上级领导报备。

7.每天上午八时,全科医务人员进行交班,由一线值班医师报告各新入院、

危重病人、特殊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总住院医师和二线值班医师作适当补充。一般交班时间不超过15分钟。特殊情况须电话交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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