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土地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的做法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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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土地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的做法和体会

导语:在近年的实践中我们感到,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是一个行之有效的重要抓手,能够一揽子解决工业化城镇化“缺地”、新农村建设“缺钱”、耕地保护“缺动力”、城乡统筹“缺抓手”等一系列问题,具有牵动全局的重要意义。

正文: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历来十分重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去年我市获得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确认的耕地开垦项目共203宗,新增耕地554.77公顷。玉州区仁东镇大路村集中安置区一期工程已完成85%,拟安置189户约702人;陆川县温泉镇东山村项目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已完成征地80%,福绵项目农民集中居住区一期工程完成征地,正在开展土地开发前期工作。我市的土地综合整治主要取得了四方面成效。一是坚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从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以来,全市连续每年都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二是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挖潜利用好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既是破解土地供需矛盾、解决我市长远发展用地需求的必然选择,也是通过土地级差收益反哺农村推动农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客观要求。三是成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有力杠杆,大大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四是成为新型城镇化带动农村工业化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根据玉林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6—2020年),规划期内我市将陆续进行耕地整理、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等四大工程建设,最大程度增加有效耕地。

一是组织实施耕地整理。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任务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大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大力推进以“田、水、

路、林、村”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逐步提高耕地质量及其生产能力。

二是整村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提高村庄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空心村”缩并,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村庄用地布局和城乡用地结构拓宽补充耕地途径,调整优化补充耕地结构,增加整理复垦补充耕地在补充耕地总量中的比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三是加强落实土地复垦。通过实施复垦工程,积极推行国有建设用地置换,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补充有效农用地尤其是耕地,促进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政策落实;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

四是全力实施土地开发。通过实施土地开发工程,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水平,落实法定的耕地补充任务,稳定耕地面积;同时逐步控制土地开发规模,降低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在补充耕地总量中的比例。

我市属典型丘陵地区,低丘缓坡是我市重要的土地后备资源,更是我市土地资源的优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申报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32号)文件下发后,为我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从自行探索走向规范化实践提供了现实保障。

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十分重视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工作,专门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我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调查工作已完成初步成果,全市可利用低丘缓坡面积310277.55公顷,确定出全市适宜开发建设的低丘缓坡潜力总面积549548.6公顷,经测算,全市对低丘缓坡的需求量为

8838.91公顷。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制定各项政策,健全机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坚持先易后难的工作方法,做到“四优先”:即坡度较缓的优先、水利交通条件便利的优先、群众积极性高的地方优先、面积大的区块优先,加快实施低丘缓坡试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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