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7 -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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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XXX有限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1目的为规范公司所辖区域的动土作业,避免地下密集的隐蔽工程设施对作业人员造成危害,或者由此造成对公司财产的损失,为保证动土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粧、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的安全管理。

1.3编制依据1.3.1 GB50201—2012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3.2 HG23017—1999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1.3.3 JGJ120—201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1.3.4 SH3505—1999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1.4术语和定义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1.5工作职责1.5.1机动工程部1.5.1.1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施工概况和地下情况进行交底,向作业单位提出具体技术要求。

1.5.1.2负责审核作业施工方案,审批《动土作业许可证》(ZG-106-2019-044J1)。

1.5.1.3对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施工影响进行确认、审核,提出注意事项和要求。

1.5.1.4由机动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对作业票进行关闭并签署意见。

1.5.2生产管理部门1.5.2.1参与施工方案的审核。

1.5.2.2确认动土作业的影响并在施工区域图纸上进行标注、附图。

1.5.2.3对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施工影响进行确认、审核,提出注意事项和要求,并会签《动土作业许可证》(ZG-106-2019-044J1)。

1.5.3 HSSE部参与会审施工方案,负责审核安全措施、应急预案,会签《动土作业许可证》(ZG-106 -2019-044J1)。

1.5.4分析化验中心(化验室)负责对工程施工和地下情况进行检测分析,向有关单位提供技术分析结果,并会签《动土作业许可证》(ZG-106-2019-044J1)。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一、前言动土作业是厂区建设的第一步, 它的安全规程订立和落实,是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顺当开展生产建设和维护厂区和设施的必要条件,草率行事,任意动手,很简单造成事故和损失。

为了规范动土作业及削减事故发生,特订立此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任何类型的厂区动土作业,如修建道路、修建围墙、平整场地、建设建筑物等。

三、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安全规定1. 动土作业前,应依据规划方案,编制实在安全施工方案。

安全施工方案应侧重包括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不安全及安全防护措施。

2. 在施工前,必需检查作业现场安全条件,并对施工区域作出保护和警示措施。

3. 动土作业时,应在作业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和挡住线,标明施工区域的界线,有效防止外界的干扰和人员的闯入。

4. 当发觉四周环境发生变化,如管道分裂、能源停止等等,肯定要立刻中断施工,实行紧急措施维护现场,待处理妥当后方可连续动土。

5.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签署保安协议,施工人员必需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6. 动土作业中,严禁吸烟、明火操作。

在动土作业现场,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的物品。

对于可能的火源要保持警惕和防范。

7. 动土作业中,各项机械设备和工具必需符合安全标准,并由专业的资质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

保持机械设备的良好状态,适时保养和维护好设备,做好检修,避开设备故障导致事故。

8. 动土施工中,必需对挖掘或其它地基处理后的现场进行管束和稳定。

施工现场坍塌风险较高,工地四周应当布设一些管束物质,如钢管等,以防止土方坍塌等事故。

9. 施工前必需清除施工基址上的杂物和不安全品,建筑物拆除时,必需进行减载处理,才能进行拆除和清除。

在动土过程中要保证堆放物料均匀和稳定,并设立安全距离。

10. 安全施工方案,应随施工进度渐渐修订,适时调整安全措施来保证施工过程不断完善。

五、责任制1. 工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等部门应组织、监督此项工作。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 - 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 - 1999

ICS:71 . 020备案号:4109 - 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HG 23011 - 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The Safety Code for Hot Work in Workplace(出版稿)1999 - 09 - 29 发布 2000 - 03 - 01 实施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发布HG 23011 - 1999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吉林化学工业集团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镭。

本标准委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1 - 1999 The Safety Code for Hot Work in Workplace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1 - 1999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 16 - 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HG 23012 - 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油气)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油气)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The Safety Code for Excavation Work In Workplace自 2000-3-1 起执行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各种动土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太平洋化工(集团)公司吴泾化工总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玉兴、江文德。

本标准委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HG23016—1999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编者注:可能是50kg/c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4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4.1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动土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A。

4.2 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4.3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4.4 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5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6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厂区动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92020

厂区动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92020

厂区动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92020备案号:4115 - 1999HG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HG 23017 - 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The Safety Code for Excavation Work in Workplace(出版稿)1999 - 09 - 29 公布 2000 - 03 - 01 实施−−−−−−−−−−−−−−−−−−−−−−−−−−−−−−−−−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发布HG 23017 - 1999前言本标准是依照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动土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太平洋化工(集团)公司吴泾化工总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胡玉兴、江文德。

本标准托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讲明。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7 – 1999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畴本标准规定了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治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HG 23016 – 1999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3 定义本标准采纳下列定义。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坦场地的作业。

4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4.1 4.1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动土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4.2 4.2 4.2 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23017-1999)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23017-1999)

HG23017-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HG 23016 –1999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4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4.1 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动土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4.2 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4.3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4.4 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5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6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4.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4.8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4.8.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4.8.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4.8.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1-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1-1999)

ICS:71 . 020备案号:4109 - 1999HG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HG 23011 - 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The Safety Code for Hot Work in Workplace(出版稿)1999 - 09 - 29 发布 2000 - 03 - 01 实施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发布HG 23011 - 1999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吉林化学工业集团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镭。

本标准委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1 - 1999The Safety Code for Hot Work in Workplace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1 - 1999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 16 - 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HG 23012 - 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3. 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3.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3.2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1. 作业前准备1.1 安全会议在进行任何形式的动土作业之前,必须召开安全会议。

此次会议应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动土作业计划和进度•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其应对措施•作业区域的安全标识和隔离•现场实施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指导•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1.2 安全检查在动土作业开始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应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确认作业区域是否已经隔离和标识•确认现场实施人员是否具备安全意识和作业技能•确认作业现场是否有足够的通风和照明设备•确认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认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是否完善2. 作业实施2.1 个人防护在动土作业现场,现场实施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全鞋•安全帽•护目镜或面罩•手套•防尘口罩2.2 设备操作在动土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操作规程:•在使用前确认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进行检查和试运行•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注意机械和工具的安全性能和正常运行状态•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操作•禁止在无人看管情况下使用机械设备2.3 现场管理在动土作业现场必须注意以下现场管理规程:•禁止在作业区域内吸烟、饮食等活动•禁止在作业现场内私自更改、移动设备和工具的位置•在作业现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确认现场围栏是否牢固、隔离区域是否明确•禁止戴手表、项链等易于卡住机器的装饰品2.4 紧急事件处理在动土作业过程中,如果发生紧急事件,应该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现场领导汇报。

紧急事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机械设备故障•火灾•突发事故•人员受伤3. 作业结束3.1 安全检查在动土作业结束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应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确认作业现场是否清理干净•确认现场实施人员是否已经全部撤离•确认机械设备和工具是否已经完好无损•确认作业区域是否已经恢复原状3.2 安全总结在动土作业结束后,应该召开安全总结会议。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1. 引言为了确保厂区动土作业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在动土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和制定本规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在厂区内进行的动土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工程、扩建工程、道路、土建等工程。

3. 安全管理3.1 视察厂区在进行动土作业前,必须进行视察厂区,全面了解场地情况,确保施工方案符合场地条件,例如道路拓宽时需要了解下水管道等设施的位置,确保施工不会损坏现有的管道等设施。

3.2 安全检查在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如需要对现场环境进行整改,应在施工前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期间也需定期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有效。

3.3 安全教育在动土施工前,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全面了解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发生安全事故。

3.4 责任明确所有参与施工单位和人员应对自己的责任进行清晰明确,确保遵守安全规程和法规,严格执行安全制度。

4. 施工过程安全4.1 掘土安全1.在施工前,应全面了解地形地貌,以及清理挖掘现场和场地周围的杂物。

2.在开挖之前,需要对场地范围进行标记,并在场地范围内设置防护措施,如隔离栏杆、安全带等。

3.挖掘时应遵守挖掘斜坡要求,以免土方坍塌危及施工人员安全。

4.2 土方运输安全1.确定施工交通路线,避免在运输过程中路况复杂,影响土方运输的安全。

2.确定土方堆放场所,保持场地平整,尽量避免坡度过大,防止土方滑坡。

3.搬运土方时应把握重心,确保车辆稳定运行,防止翻车等事故的发生。

4.3 建筑施工安全1.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所有从业人员都遵守安全规程,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口罩等。

2.搭设脚手架时,严格遵守规定,确保脚手架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3.电气设备安装时,必须符合相关电气安装规定,遵守电气安全要求。

5. 施工后安全5.1 现场清理在施工结束后,应该及时清理场地,防止施工过程留下的危险物品对他人造成伤害。

动土作业安全知识培训

动土作业安全知识培训

作业起止时间(月日时至上月日时)
动土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简图):项目负责人
动土安全措施(包括围栏、警告标志、夜间警告灯等):施工负责人
施工地段负责人意见
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部门意见:总图负责人意见
机动部门审批意见:机动部门负责人
作业地点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厂区动土安全作业证示例
通讯主管部门 审核确认签字
动土所有单 位负责人审 核确认签字
安全管理部门 审核确认签字
施工管 理部门 审核确 认签字
开始 作业
04
具体要求
可以不进入RAP系统的动土作业

对原有的电机、电缆进行更换,且新电 缆的走向、长度与原电缆相同(不包括 过公路、消防通道及破坏绿化的情况)

打开原有电缆沟盖板、管沟盖板、 垫 层,在电缆沟、管沟中施工时(不包括 过公路、消防通道及破坏绿化的情况)
术语与定义
三级风险动土作业
在公司、厂区范围内使用大型机械开挖、爆破、建构筑 物拆除等各项破土作业。RAP 系统中选择有挖掘的图标。
03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7 - 1999)动土安全作业证要求
1. 《动土安全作业证》由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2. 动土申请单位在机动部门领取《动土安全作业
还有一些物料管线。
02
术语与定义
术语与定义
生产区域动土作业
在现役装置、厂区范围内进行地面挖掘、钻孔、打桩、 爆破、建构筑物拆除等各项破土作业称为生产区域动 土作业。生产区域动土分为两级风险作业。
术语与定义
二级风险动土作业
在公司基层车间(站、队)管理范围内的装置,不影响 消防公路、埋地物清楚、明晰,以人工开挖为主辅以小 型气动、电动工具进行的动土作业(含打桩作业)。 RAP 系统中选择的图标有土建、使用气动、电动工具 等。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1. 引言厂区动土作业是指建筑、拆除、环保治理等工程对厂区内地面和地下结构进行的改建、修缮、拆迁等工作。

这项工作常涉及的机械设备、物资运输等环节十分复杂,同时还会对现有设备、环境等产生一定影响,可能带来重大安全风险。

为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文规范了厂区动土作业的安全规程。

2. 人员安全2.1 工作人员在厂区动土作业中,须派遣专业人员进行指挥、监督和协调各项工作,同时也要通过培训了解和掌握有关作业安全管理的制度、规定、程序、要求和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2.2 安全员为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每个工程项目都需要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和检查,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报告,并保持每日工作记录,确保作业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

2.3 个人防护所有从事厂区动土作业的人员必须着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帽、防护鞋、手套、口罩、安全带等。

工作时,不得穿宽松的衣服或长发,不得戴项链、手镯等饰品。

3. 设备安全3.1 机械设备在厂区动土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应经过验收,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设备的操作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操作证书的工人执掌,同时应信号指挥、按规定流程操作。

3.2 电气设备使用电气设备时应保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所有导线、插头等部件应可靠地接触。

施工现场应设置有防静电措施,严防因静电引发的事故。

4. 环境安全4.1 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应根据施工计划进行规划和设置,并按照规定的标准搭建临时施工设施,如假山、围墙等。

在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标志牌或警戒线,以警示过往行人、车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4.2 作业现场在动土作业现场进行作业时,工作人员应可靠地固定工作台、扶手、门板等设备,保证作业平稳。

同时,严格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以避免因人员闯入而引发的危险事故。

5. 废弃物处理在厂区动土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专门收集并经过检查,符合处理和回收的标准后方可进行处理。

在运输、存放废弃物时,要注意确保场地安全和环境卫生。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目录1.定义 (5)2.目的 (5)3.适用范围 (5)4.参考文件 (5)5.职责 (5)6.规定 (6)7.记录 (9)8.附录 (9)1.定义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孔、地锚入土深度 0.5 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 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大型吊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2.目的对施工动土作业实施严格控制和管理,确保地下已有设施免受破坏,确保动土作业过程的安全。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能源有限公司煤制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动土作业管理。

4.参考文件《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T 23017-1999《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 3023-2008《HSE管理-HSE许可证管理流程》XJNY-BPD-PS-3145.职责5.1安全健康环保部5.1.1负责审批动土作业许可证;5.1.2负责对动土作业日常管理实施定期检查(半个月或一个月);5.1.3负责对动土作业日常管理按照专业或专项进行抽检和监督。

5.2装置项目部(公用工程部)5.2.1负责总平面的规划、设计、标识和日常更新的管理;5.2.2负责审批施工阶段动土作业许可证;5.2.3负责对动土作业过程的安全进行检查;5.2.4配合安全健康环保部对动土作业实施定期或专项检查监督,对于存在的问题或安全隐患,督促承包商整改,跟踪验收,形成闭合。

5.3监理单位5.3.1负责审核动土作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5.3.2负责审批施工阶段动土作业许可证;5.3.3负责对动土作业过程实施安全监督和检查;5.3.4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动土作业,实施旁站监理职责;5.3.5配合业主对动土作业实施定期或专项检查监督,对于存在的问题或安全隐患,督促承包商整改,跟踪验收,形成闭合。

5.4承包商5.4.1编制动土作业施工方案(并附简图),进行危害风险识别,制定安全措施;5.4.2按照业主提供的“施工总平面图”核准地下已有设施的准确位置;5.4.3申请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并提交审批;5.4.4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5.4.5动土作业过程中,设专人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安全监护,填写《动土作业安全检查记录表》。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公司各区域的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区域内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或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3、定义3.1动土点:指动土的具体位置。

3.2动土区域:指在一个施工项目中有多个动土点时,所有动土点组成的区域。

3.3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3.4动土项目负责人:动土作业的动土项目负责人为申请动土部门主管。

3.5监护人:由动土项目负责人安排熟悉现场地下管网状况的人员担任。

3.6动土人:实施动土作业的操作人员。

3.7动土分析人:由动土所在区域的动土项目负责人、安全部门部长、工艺部门门长和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4、动土原则坚持“三不动土”原则,即动土作业证没有批准不动土,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土,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动土。

5. 职责5.1 动土项目负责人5.1.1全面负责动土作业安全。

5.1.2填写《动土安全作业证》并办理审批手续。

5.1.3负责将动土单位资质和动土人资格等相关证件到安全部门备案。

5.1.4 组织动土分析。

5.1.5制定动土安全措施并落实。

5.1.6处置动土作业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1.7负责动土作业完成后的安全确认。

5.2 动土人5.2.1参加动土安全措施的落实。

5.2.2负责动土内容的具体操作。

5.2.3负责确认动土安全措施落实并在《动土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5.3 监护人5.3.1负责确认动土安全措施落实并在《动土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5.3.2动土现场的监护与检查。

5.3.3负责动土结束后现场清理的确认。

5.4 相关人员负责与本专业相关的危险因素的动土分析。

5.5工艺部门5.5.1参加动土分析,对地下、地面电缆、水、汽管网确认,提出安全措施。

5.5.2负责确认动土安全措施落实并在《动土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5.6安全部门5.6.1参加动土分析,对地下消防管网和地面消防设施确认,提出安全措施,检查、监督本制度执行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工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

2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2 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2.3 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

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2.4 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

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3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3.1 高处作业的分级3.1.1 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3.1.2 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1.3 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3.1.4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2 高处作业的类别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3.2.1 特殊高处作业3.2.1.1 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3.2.1.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2.1.3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3.2.1.4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3.2.1.5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3.2.1.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3.2.1.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3.2.2 化工工况高处作业3.2.2.1 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1. 引言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本规程旨在规范厂区内设备的作业安全。

本规程适用于厂区内所有设备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

所有从事该类设备作业的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程。

2. 作业前的准备工作2.1 熟悉设备在进行设备作业前,操作人员应该了解设备的基本结构,功能和特点。

在进入设备作业区域前,应该了解工作区域是否存在任何危险物品或危险操作、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措施、紧急停车按钮位置等。

2.2 前期检查在设备作业前,操作人员应该按规定进行前期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外部表面是否存在裂缝、变形、磨损等缺陷,设备各部件是否松动或脱落。

2.3 现场清理在设备作业前,操作人员应该检查设备工作道路,清理泥沙、障碍物,确保设备周围的地面清洁、无杂物,同时保持设备的通风良好,防止吸入有害物质。

3. 作业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3.1 随时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在设备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始终关注自身的安全。

要注意观察设备周围的环境,保持警惕,避免发生任何意外。

3.2 做好设备稳定工作在设备运行时,应确保设备的稳定性。

保持设备水平稳定,工作区周围的地面平整,避免在不正常状态下进行设备作业。

3.3 保持设备通风在进行设备作业时,需要保证设备良好的通风。

以减少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保障操作人员的健康。

3.4 禁止在设备作业区吸烟操作人员应该在设备作业区内严禁吸烟。

吸氧气、山楂片等易燃易爆的物品不应带入设备内作业区。

3.5 离开设备后关停设备在设备作业完成后,应该立即停止设备运转,切断电力源。

4. 作业后的清理4.1 检查设备在设备作业完成后,操作人员应该按规定检查设备。

包括设备是否有异响、磨损、漏油等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上报。

4.2 现场道路清理在设备作业完成后,应该对现场进行清理,包括清洁设备及周边道路、广场等。

5. 安全管理5.1 坚持安全意识企业机关应该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一、准备工作1. 按照安全规定,成立安全生产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并分别结合作业实际编写相应的操作规程,确保各环节安全。

2.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程要求进行工地现场勘查,制定详细可操作方案,确定各项施工要求。

3. 购买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安全标识、安全提示牌等设施,设置施工现场周边交通路线及分离带等,保证工作区域的安全。

二、施工前的安全防护1. 严格控制特权人员,规范现场施工的人员准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人员身份的合法性。

2. 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设备、防护装备进行检查,预防设备的老化、损坏、故障等情况引起事故。

3. 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

4. 建立完善施工作业人员名单以及各类操作证书管理制度,对于无证持证者拒绝施工。

5. 设立隐蔽物品阻拦设备,避免施工过程中的掉落伤害事故。

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1. 确认施工地块情况,先开挖周围的土丘,进行处理降低土壤松动引发的危险。

2. 施工时要注意上、下料及道具卸放高度,必要时设立安全防护设施,避免物品坠落伤害。

3. 设立清场防护措施,确保周围无人工具、材料等遮挡,防止施工过程中的认错误判和判断不足带来的伤害。

4. 对于需要挖掘的地区进行检查,避免被挖出地下线缆管道、埋藏的危险物品等引起的变压事故、爆炸事故等。

四、施工结束后的安全防护1. 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处理并采取专门措施加以清除,确保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卫生。

2. 确认施工物品是否已经全面清除,未被遗落遗留,有关部门确认后可以放心归辑。

3. 施工结束后施工现场周边道路以及交通运输线路应重新开放,确保周边区域正常运行。

4. 进行安全教育,总结经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下一次施工打下坚实的安全基础。

注:此为虚构文章,仅为演示如何撰写安全规程。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2199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和公司正常运转,贯彻实施生产安全法律法规,特订立本规程。

第二条: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需取得工作许可证明。

第三条:工作许可证明:设备内作业必需填写工作许可证明,工作许可证明必需由安全员或作业长签字,并经过运行班长或部门主管审核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

第四条:严禁在设备内吸烟、携带打火机或火种等可能引起火灾或引爆不安全的物品。

严禁带进有机溶剂等易燃物、易爆物进入设备内。

设备内厂区内不得存放纸张、木材等易燃物品,而燃烧性液体、气体必需规定专门的存放场所,且加强安全防爆等管理。

第五条:进入设备内作业装备必需符合安全规定,必需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具,能够保护自身安全。

操作设备时必需戴好防护帽及安全鞋等防护用品。

第六条:进入设备内作业时,必需将通讯工具设置在“震动”、“安静”等情况下,不得使用铃声,并必需确保通话内容与设备作业以及安全有关。

第七条:在设备内作业过程中,要保持警觉、集中精力,不得喧哗、嬉闹等,始终确保自身以及队友的安全。

第八条:在设备内作业时,应严格依照规定要求操作设备,并对四周环境及设备情况保持警惕,发觉异常情况,应进行报告并实行措施解决。

第九条:设备内作业完毕后,必需恢复原样,清理设备及个人随身携带装备,再经过安全员或作业长验收后,方可离开设备内厂区。

第十条:对于不符合本规程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企业将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并严格扣除其嘉奖。

第二章设备内作业必需遵守的安全要求第十一条:相关人员必需了解设备结构、性能、操作流程,有相关的操作资格证,并有意识地遵奉执行。

第十二条:设备内作业必需依照规定流程操作,搭配各项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未经安全员、作业长以及主管部门授权,不得擅自开启设备门窗,不可乱动设备、模具、模具油等物品。

第十四条:设备员必需谙习设备的监控系统、上下料系统、各种掌控系统及监控方式等。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为确保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施工安全,根据《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23017-1999)、《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破土作业定义: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三、破土作业施工前应办理破土作业票。

破土作业票由施工单位填写,经动土所在单位、生产科、安全科及公司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施工。

施工主管部门根据情况,组织生产科、安全科等有关部门、破土施工区域内所属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并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四、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经有关部门确认会签,报施工主管部门和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批。

施工主管部门现场责任人和施工区域所属单位责任人要签署意见。

破土作业票有效期在生产区内不超过3天,生产区外不超过一周。

五、破土施工单位应明确作业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作业全面负责。

六、破土前,施工单位应逐条落实审核单位意见及有关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

破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要设安全监护人。

安全监护人应逐条对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并在作业过程中加强检查督促,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严禁破坏性作业。

七、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八、在施工过程中,遇有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讯、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进行爆破等作业时,应向施工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审批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施工。

九、在道路上及开工装置、罐区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示牌,夜间应设警示灯。

十、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有关部门查明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再施工。

安全经验风险直接作业环节之破土作业

安全经验风险直接作业环节之破土作业

三、破土作业安全管理
3.2.2 破土开挖前,施工单位应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工作, 严防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破土开挖时,应防止邻 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 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要由上至下逐层挖掘, 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 防止滑坡和塌方措施。
安全经验分享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直接作业环节-破土作业安全知识
刘涛 2013.3.28
一、破土作业的定义
一.中国石化安〔2011〕716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破土作业 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破土作业系指在炼化企业生产厂区、油田企业油气集输 站(天然气净化站、油库、液化气充装站、爆炸物品库)和 销售企业油库(加油加气站)内部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 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 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 二.HG23017-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 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 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风险评估 安全措施 书面审查 现场审查 不合格 不合格
作 业 申 请
批准作业
安全交底 延期 实施作业 终止
作 业 批 准 作 业 实 施 作 业 关 闭
作业结束
作业核实 恢复现场
关闭作业
三、破土作业安全管理
3.1 破土作业危害识别 3.1.1 破土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 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 将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 3.2 破土作业安全措施 3.2.1 破土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 破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 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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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7 - 199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HG 23016 -1999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4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1 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动土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4.2 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4.3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4.4 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5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6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4.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4.8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4.8.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4.8.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4.8.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

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

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4.8.4 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

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4.8.5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

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4.8.6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

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4.8.7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4.9 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4.10 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要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4.11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12 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必须按HG 23016的规定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5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5.1 《动土安全作业证》由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5.2 动土申请单位在机动部门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5.3 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动土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动土安全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

5.4 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交厂总图及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等部门审核,由厂机动部门审批。

5.5 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方可签发《动土安全作业证》。

5.6 动土申请单位将办理好的《动土安全作业证》留存后,分别送总图室、机动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

附录(标准的附录)
动土安全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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