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类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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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类型学

考古类型学是考古学理论的基本内容之一。主要用来研究遗迹和遗物的形态变化过程,找出其先后演变规律,从而结合地层学判断年代,确定遗存的文化性质,分析生产和生活状况以及社会关系、精神活动等。大量用于研究陶器、瓷器等使用周期短、变化较明显的器物。考古类型学是对收集到的实物资料进行科学的归纳和分析,研究和方法论,是受生物分类学的启发而产生,又称标型学或者器物形态学。通过对考古遗存形态的排比来探求其变化规律,逻辑发展序列和相互关系,凡是具有一定的形态并且延续了一定时间的考古遗存,都可以进行类型学研究。

考古类型学的局限性

一、只能确定出现早晚的逻辑序列,不能判定每式具体存在的年代。器物新旧形态,总是存在着一定并存时间,甚至有的旧形态比新形态存在的时间还长。发掘所得的层位关系和共存关系是代表了遗物被埋藏的时间先后,因此,也会出现新旧形态共存现象,甚至出现前后颠倒的现象,要判定具体存在年代,应采用多方法、多视角、多参照系的综合研究。

二、只能确定相对早晚,不能确定每式之间的时间间隔长短。

三、只能对一部分遗迹、遗物或遗存群进行排序,特异形态、突变器物形态都不能用类型学方法研究。

四、类型学分析属于不完全归纳法,排出的序列和总结出的规律都有一定的假定成份,随着新资料的积累,需要作补充或修改;在资料不足的情况下,甚至会完全不反映实际情况,需要在资料增加后重新排队。

在实际使用中经常出现把类型学研究与分类研究、器物形态研究混为一谈的现象。类型学研究只是分类研究中的一种,而分类研究又是形态研究中的一种。

进行考古类型学分析的一般步骤

物品的形态变化,虽然有一定的顺序,但当刚刚被发掘出来的时候,这个顺序是以错乱的状态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怎样才能从这种形态中找出头绪、整理出顺序呢,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按下列几个步骤来进行工作。

1(确定物品的共存关系

通过严格的田野发掘而得到准确的层位关系,是进行类型学分析的基础。因为:第一,知道了一群或若干群物品的共存关系;第二,知道了某群物品和另外一些成群物品在层位关系上的差别。这两种情况,特别是第一种情况,是进行类型学工作的基础。

2(归纳共存器物的组别

一个发掘地点得到的有一定共存器物的单位,数量往往很大。要把每一个单位逐个同其他单位比较,工作量会大得难以承担。这就应当先归纳各单位的组别。每个单位的具体内涵,自然各有差别,但总是可以归纳成若干组别。这种归纳,首先要考虑器别上的共同性,其次要考虑各器别形态上的共同性。也就是先根据器别组合上的共同性,把全部单位分为若干大组;每个大组之内,再根据同类物品形态上的共同性,分为若干小组。

3(按层次关系初分各组别的早晚

出土物形态演化的顺序,由于存在着制作时间和埋入时间的距离,也由于新、旧形态可能存在的交错现象,同其层位关系可能发生出入;但从总体情况来说,物品的演化顺序同其层位关系,基本是会一致的。因此,先从已归纳出的各组别所属层位关系出发,观察各种遗物形态变化的趋向,就很容易得到启示,能较快找到比较许多物品形态差别的关节点。当然,在比较形态差别的整个排队过程中,最初的考虑后来总是会发生一些反复和调整的,但先做这一步工作,可以避免开始时不知从何下手的处境,加快进程。

4(确定器别和选择典型器物

寻找器物形态变化过程的工作,只能是在同一种器别内进行,正确区分器别,就是研究

器物形态变化规律的首要基础。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在于把用途完全一样的东西,定为同一器名;用途不一样的,则分为不同的器名。用途是决定物品形态的诸因素之一,用途相同的,会有基本一致的形态特点,所以确定器别的工作,主要还是形态的归类。有时同一器别内也会出现某些较大差别,但同一器别形态是有一个幅度的,幅度的大小,是以提供相同用途为界限的。

各单位、各器物组别所包含的器别会是很多的;各器别的形态变化速度及其变化的差异程度,又不会一致。为了能较快地看出各组别、各单位的发展序列,可以选出若干典型器物,着重进行排比。

所谓典型器物,应当是一些大量使用而又是易于破碎的东西。使用量大,才能在各遗迹单位有较多发现,便于比较;易于损坏,又使它们抛弃时间与制作时间的距离不会太远,便于确定真正的共存关系及其出土单位的时间。在进行整理工作时,一般是拿陶器(尤其是较早的遗存)和瓷器(尤其是较晚的遗存)作主要排队标本。典型器物通常就在陶、瓷器中选择。对商、周时期墓葬的(尤其是中型以上的墓葬)整理工作来说,也会在青铜礼器中挑选。

典型器物还应具有形态的变化速度较快和变化幅度较大两大特点。各种器物应该选择对变化比较敏感的,而不是比较迟钝的为典型器物。典型器物不一定是固定不变的。挑选多少器别和选择什么器物,都只能依具体情况而定。在一般情况下,普遍性大和变化特征明显,总是典型器物应该具备的两个条件。

5(确定各器别内的型别和式别

选好排比单位和器别之后,就要对每一件东西的形态,进行仔细观察,找出差别。尽管会先从典型器物入手,但最后应尽可能地把每一种物品都作比较。

人们的直接观察,最容易感觉出各种物品的形态差别。可以把需要进行比较的物品,按器别集中在一起,进行直接观察,按照形态不同,分为若干式别,然后把接近的式别靠在一起,连成一条长链。这就是一个形态变化序列。各共存器别的变化序列当然要互相参证,互相检验。合理的序列应该是彼此无矛盾的。

一个器别同时并存几种各有自身演化轨道的形态,就可以确定为不同的型别。应当在型别内再划分式别。只要把型别定准确,一些看来是形态很乱的器别,也一定能把演化的顺序排得很顺当。还要注意上面说过的轨道数量可能中途发生变化的情况,所以型别的多少,不一定是始终不变的。正因同一器别往往存在不同的型别,器物的形态差别,常常要用型和式这两重关系来表示。

型、式确定后,就要给以编号。当然应把型别号放在前面,式别号放在后面,即有两层符号。关于型号,可以把最多见的、最主要的或是最早出现的型别,给以开头的号码。关于式别号,无疑应按演化的顺序,依次编号,有几个变化阶段,就有几个号码。考虑到当今国际通用的习惯,型号以使用大写拉丁字母A、B、C为宜。

6(根据器物组合和各种器别的型、式变化来划分期别

拿一个遗存的成批东西来作分期研究,会见到器物组合上的不同和单种器物的型、式差别。一般器物组合的变化发生得较慢,器别内的型、式变化,尤其是式别的变化比较频繁。因此,通常把式别变化作为划分期别的基础,组合变化则认为是较大的期别之差,同一期别内部又可因变化程度不同而区分为期、段。

对遗址材料的分期方法,基本原理是一样的。不过,因被整理的材料绝大部分是破碎陶片(动物骨骼不是类型学分析对象,故不计入),具体工作步骤当然有特点,主要是应尽可能搞清楚原来还是完整器时候的器物组合及其型、式情况。

工作可以大致这样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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