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乘人装置乘坐人员管理规定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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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乘人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架空乘人装置(以下简称“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乘人装置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职责1. 单位负责人负责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乘人装置安全运行。

2. 乘人装置管理部门负责乘人装置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维护。

3. 乘人装置操作人员负责乘人装置的日常操作,确保乘人装置安全运行。

4. 乘人装置乘坐人员遵守本制度,确保自身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乘人装置操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2)熟悉乘人装置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3)身体健康,无妨碍操作乘人装置的疾病。

2. 乘人装置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操作规程:(1)启动机器前,检查乘人装置的运行状态,确保各部件完好;(2)操作过程中,注意观察乘人装置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3)操作结束后,关闭电源,确保乘人装置处于停止状态。

3. 乘人装置乘坐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乘车前,了解乘人装置的运行状态和乘坐注意事项;(2)乘车时,按照规定顺序上车,保持坐姿端正,不得随意摆动;(3)乘车过程中,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和超出规定长度的物品;(4)乘车结束后,在指定地点下车,不得随意离开。

4. 乘人装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乘人装置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乘人装置安全运行。

5. 乘人装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人员和乘坐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五、事故处理1. 发生事故时,乘人装置操作人员应立即停车,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

2. 乘人装置管理部门应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应及时向相关人员通报。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乘人装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加强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提高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水平,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完整版)架空乘人装置乘人管理规定

(完整版)架空乘人装置乘人管理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乘人管理规定为保证员工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以下简称猴车)安全平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猴车司机注意事项:(1)、井口、井底猴车司机要认真对上下井人员所携带的材料、工器具进行严格检查,发现超规定材料,要及时制止。

(2)、主斜井皮带检修时要与井口、井底猴车司机提前联系,主皮带检修、更换皮带托辊时禁止开动猴车,并要在井底及井口设好警戒,防止人员靠近井底及井口。

(特殊情况确需运行时检修需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要有专人进行监督)二、允许乘坐人员随身携带部分物品,但需符合下列规定:(1)、所带物品重量不得超过10kg,圆形滚动的物品、风煤钻、成捆、成串的超重物品不准乘坐猴车携带。

(2)、所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 1.5m,并要顺着绳道方向携带,还须将两头包裹,防止脱落下滑。

(3)、所携带物品不得刮帮、刮顶或拖地运行。

(4)、所携带物品不得卡入索道钢丝绳和托绳轮之间。

(5)、携带刀、斧、锯等带有刃口的工具时,其刃口部位应妥善包扎,以免上、下车时或乘坐途中伤人。

(6)、各类物品必须由乘坐人员随身携带,不得以单独座椅捆扎携带。

三、其它管理规定1、乘人高峰期间,司机必须监视乘人情况,监督挂绳是否正确,现场示范给与正确的操作方法;主井猴车乘人间距不得小于15米,吊椅存放应有足够的空间,吊挂整齐。

2、爆炸品必须由专人妥善携带,不得刮卡巷道和其他物体。

不得发生碰撞和落地现象,携带炸药与携带雷管人员的乘车间距不得小于100M.携带爆炸物品应避开乘坐高峰期。

3、乘坐人员不得在中途随意上下车。

4、运行时乘车人员不得前后左右摆动吊椅,不得用手抓住运载索和触摸托(压)绳轮,以防伤手;乘坐中严禁将脚触及地面;不得以手脚和身体其他部位触及邻近巷道及巷道壁上悬挂的任何物体,以避免发生意外。

5、猴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2m/s,如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报队值班人员查明原因,安排处理。

6、运行中听到下信号工打异常的停车信号,立即停车。

架空乘人器乘坐规定

架空乘人器乘坐规定

架空乘⼈器乘坐规定
架空乘⼈器乘坐管理规定
⼀、所有乘车⼈员必须遵守架空乘⼈器乘坐管理规定,在指定地点排
队按顺序上车,不得拥挤或抢上抢下,做到稳上稳下。

⼆、乘车⼈员坐姿要求:⾯朝前⽅,双⼿扶紧吊杆,两腿分别放在吊
椅两边,两脚放在脚蹬上,精⼒集中,不准睡觉。

三、架空乘⼈器每个座位限乘1⼈,严禁多⼈乘坐⼀个座位。

四、乘车⼈员乘坐时严禁摇晃和打闹,不得引起吊椅摆动,不得⼿扶
牵引钢丝绳和托绳轮,不得触及邻近的任何物体。

五、乘车⼈员必须在距越位装置3⽶前下车,严禁越位下车。

六、乘车⼈员乘坐时,不得损坏⼈⾏车装置和各类保护。

七、乘坐⼈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般物料(⼯具包除外)。

⼋、所有⼈员严禁在架空乘⼈器吊椅上绑扎、吊挂物品或利⽤架空乘
⼈器运送物品。

九、在架空乘⼈器运⾏期间,严禁在⼈⾏上⼭巷道内作业。

在⼈⾏⼭
上作业时,施⼯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架空乘⼈器必须停电闭锁,施⼯单位在施⼯地点前后50⽶安设警戒。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责任⼈按⼀般“三违”论处,情节严重或造
成事故后果者,给予开除留⽤或开除处理。

架空乘人装置(架空人车)乘人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架空人车)乘人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架空人车)乘人制度(一)乘坐人必须听从现场岗位人员(司机、信号把钩工)指导,按顺序排队到指定地点(站台)乘坐。

下车时在指定位置(站台)下车,严禁非站点下车、越位乘车及随意拉急停开关。

(二)架空人车运行期间严禁运行绞车(调度绞车、无极绳绞车、变频绞车、液压绞车)或行人。

(三)乘人听到打点和喊话以及开车预警铃声后,架空人车即将启动运行,做好乘坐准备。

(四)乘车人员携带物品不得超宽、超高,长度不得超过1.20米,重量不得超过20㎏(Ⅱ63运输下山第二部猴车携带重量不得超过10㎏),携带物品不得拖地或和横行,乘车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有毒、易爆、腐蚀性危险品。

严禁用乘人装置运送电缆、钢丝绳、设备、大型配件、风镐、风带、风钻、水泥、黄沙等货物。

(五)乘人携带的长件物品必须水平垂直于身体一侧,用胳膊夹抱平稳,同时,乘人在乘坐过程中,注意观察左右侧环境安全,防止物品刮碰帮部、管路、管线、电缆或其他安全设施,严禁使用所携带的物品碰触沿途任何一点。

小物品装包、入袋,抱入怀中,下车前应先放置物品再下车。

(六)吊椅乘坐方法1.Ⅱ62、45轨道、Ⅱ61辅助下山架空人车联巷上车时,面朝钢丝绳运行方向随车助跑,速度与方向同吊椅运行速度和方向保持一致,快速跨坐在吊椅座板上,双脚至于脚踏杆上(零速上下车装置处除外),注意不得引起吊椅的剧烈摆动。

下车时,先右脚落地,随即抬起臀部,左脚落地后,手握吊椅杆继续向前走几步,迅速从侧面离开。

2.Ⅱ63运输下山第一部架空人车上车时,面朝钢丝绳运行方向随车助跑,速度与方向同吊椅运行速度和方向保持一致,快速跨坐在吊椅座板上,双脚至于脚踏杆上,注意不得引起吊椅的剧烈摆动。

下车时,先右脚落地,随即抬起臀部,左脚落地后,手握吊椅杆继续向前走几步,看清侧后方情况后,迅速从侧面离开。

3.Ⅱ63运输下山第二部架空人车上车时,人员面朝钢丝绳运行方向,将吊椅抱索器卡槽对准钢丝绳后下拉一至两次,待抱索器卡槽抱紧钢丝绳后,随车助跑,速度与方向同吊椅运行速度和方向保持一致,快速跨坐在吊椅座板上,双脚至于脚踏杆上,注意不得引起吊椅的剧烈摆动。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乘人装置的管理,确保乘人装置的安全和稳定运行,保障乘客和乘务人员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乘人装置的管理和运营单位。

第三条乘人装置是指电梯、扶梯、自动人行道等用于运输人员的设备。

本管理制度所称乘人装置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保养。

第四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设置专门管理人员,负责乘人装置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培训,确保所有管理和维护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八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保障乘人装置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九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乘客和乘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

第二章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第十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乘人装置的安全技术资料档案,定期进行更新和归档。

第十一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乘人装置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乘人装置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乘人装置的故障排除和应急处置制度,确保在发生故障和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时进行整改和消除。

第十四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安全标准和安全管理文件,确保乘人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护保养工作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三章乘人装置的运营管理第十五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乘人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检测,确保乘人装置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乘人装置的保险维修和保养维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乘人装置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规范地进行。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管理架空乘人装置,完善矿井管理,特制度以下管理制度:
一、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时间段
早班:06:00—10:00
中班:14:00—18:00
夜班: 22:00—02:00
其余时间段架空乘人装置处于停运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启动时,与调度联系,经调度通知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后方可启动,在未接到调度的通知时,架空乘人装置司机有权拒绝启动。

二、架空乘人装置管理
1、乘员乘坐时必须坐端正,不能故意左右摇摆,如有发现罚款50元/人/次,连续发现三次以上者取消其乘坐资格。

2、乘员不得携带超重超长物品(重超过10kg,长超过1.5m),如有发现罚款50元/人/次,连续发现三次以上者取消其乘坐资格。

3、乘员在中途相遇时不得嬉闹、握手等,如有发现罚款100元/人/次,连续发现三次以上者取消其乘坐资格。

4、乘员不得随意拆卸架空乘人装置所有零部件,如有
发现罚款100元/人/次,并损坏的部分由拆卸者付全额维修费用。

5、乘员不得随意拉急停钢丝,如有发现罚款50元/人/次,连续发现三次以上者取消其乘坐资格。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管理规定为加强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安全管理,确保乘人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员乘坐规定1、乘坐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自觉按顺序排队依次乘车,不得抢座,不得打闹,每个人车座上只准坐1人。

2、乘坐人员必须在规定区域上、下车。

乘坐时,矿灯必须上安全帽,不得挎在肩上,不得关闭。

上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杆(或双臂抱着吊杆),跨上吊椅坐好,然后双脚蹬在脚踏杆上;下车时,先双脚触地,臀部离开坐位,然后双手松开吊杆并迅速离开下车区域。

上下车时,必须从碹帮侧上下。

3、运行中,乘坐人员要坐稳,不得左右摆动、不得跷二郎腿、不得触摸运载索、(压)拖索轮和巷道内邻近的物体。

4、乘坐时,严禁打盹、打闹,不许吃东西和乱扔垃圾,必须精神集中,注视前方,一旦发现运载索具脱出托(压)绳轮及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握住紧急停车信号线,发出急停信号。

5、乘坐人员随身携带物品以双手能握住吊杆或双臂能抱着吊杆为基本原则,不得出现单手扶杆现象,以背部背物品和肩部斜跨工具包为主要形式,并且重量不得超过5㎏,长度不得超过1米,面积不得超过0.36平方米(600*600 m m),体积不得超过0.02(200*200*500 m m)立方米,携带物品更不得拖地行走。

炮工携带炮药箱时要放在专用架上。

6、乘坐时,不得随意触动紧急停车信号。

7、要爱护乘人装置及其相关安全设施,不得损坏。

8、乘坐人员到达下车地点时,必须及时下车,不得超过越位保护或提前下车,上、下车时要紧靠碹壁行走。

当运行到下车区域而未能及时下车时,必须及时触动越位保护装置,以防发生危险。

9、架空乘人装置运行中突然发生停止运转事故时,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正常运行,由司机(或集控员通知相应水平调度站,由调度员)通知乘坐人员,乘坐人员必须按要求下座步行前往上、下出口。

二、运行、检修及其它规定1、乘人装置在运行中,发生突然停车时司机(或集控员)须了解情况,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运行。

2、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时禁止人员在斜巷内行走。

架空乘人装置 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 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切实保证人员及时上、下,特制订本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第1条运行制度1.现井下在用架空乘人装置由各自分管单位调度负责架空乘人装置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2.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期间,严禁任何人员在行人斜巷行走或做其它工作,一座只准乘坐一人,严禁超员乘车。

3.乘坐人员必须在规定候车区域等候,按上、下乘人道,分道上、下乘坐,不得在绳下穿越,乘坐人员中途相遇时,不得嬉戏、握手等,以免发生危险。

4.乘坐人员在规定地点上、下,要站稳、站牢,不得随意摆动吊椅。

乘坐时,双手抱杆,脚蹬踏杆,不得用手触摸钢丝绳的托轮,以防出现事故,不得触及临近的任何物体。

5.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m,重量不得超过10kg。

携带长件时,要顺向前进方向,不得拖地运行,沿途严禁触碰巷帮、底板、钢丝绳及托(压)绳轮等,否则按违章论处。

6.乘车人员严禁携带违规物件。

携带易滑落物件时,必须袋装系紧,防止中途掉落或发生意外。

正常情况下,缆车维修人员在维修设备时方可携带梯子等维修设施、工具,要做好可靠的防滑、防坠落措施。

7.运行途中乘坐人员不得随意下车,因故临时停车时,所有乘坐人员不得下车,须在吊椅上等候(特殊情况除外)。

8.乘车时乘车人员严禁打瞌睡,要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一旦发现紧急情况要及时下车,拉动紧急停车线停止缆车运行,并尽快与缆车司机取得联系,问题未处理完严禁开车。

非紧急情况不得私自拉动全线急停拉线停止缆车。

9.所有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人员必须爱护乘人设施,如有损坏者,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10.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正常投入使用,严禁架空乘人装置甩保护运行。

单位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试验,发现保护不起作用,或甩掉保护不用的,每处罚责任人200元。

第2条检修制度1.架空乘人装置实行包机制,每台设备必须明确包机到人,责任到人,挂牌管理。

包机人(维修工、司机)应熟知承包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按章操作,精心维护。

乘人管理制度

乘人管理制度

乘人管理制度第1条架空乘人装置1. 一座只准乘坐一人,严禁超员乘车,否则按违章论处,并罚相关责任人200元。

2. 乘车人员依次排队,按上下乘人道依次分道上下乘车。

乘坐人员不在规定地点等候、不按挨次乘坐、在缆车道内行走、乘坐时坐姿不标准的,按稍微“三违”处理,拥挤抢座的,按一般“三违”处理,蓄意超过或触动越位开关的,按严峻“三违”处理。

3. 上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杆,跨上吊椅,然后双足置于脚踏杆上。

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力留意前方,下车时,先双足触地,臀部离开座位,然后双手松开吊杆。

4. 乘坐人员不得随便摇摆吊椅,不得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托(压)绳轮,不得触及邻近的任何物体。

否则,按一般“三违”处理,造成脱绳事故的,按严峻“三违”处理。

5. 乘车人员中途相遇时,不得嬉闹、握手、传递物件等,以免发生危急,否则按违章论处。

6. 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m,重量不得超过10kg。

携带长件时,要顺向前进方向,不得拖地运行,沿途严禁触碰巷帮、底板、钢丝绳及托(压)绳轮等,否则按违章论处。

严禁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炸药、雷管等危急物品,否则按违章论处,并罚相关责任人200元。

7. 乘车人员严禁携带违规物件。

携带易滑落物件时,必需袋装系紧,防止中途掉落或发生意外。

正常状况下,缆车修理人员在修理设备时方可携带梯子等修理设施、工具,要做好牢靠的防滑、防坠落措施,否则每次罚相关责任人100元。

8. 乘车人员乘车时严禁打瞌睡,要集中精力留意前方,一旦发觉紧急状况要准时下车,拉动紧急停车线停顿缆车运行,并尽快与机头缆车司机取得联系,问题未处理完严禁开车。

非紧急状况不得私自拉动全线急停拉线停顿缆车,否则对责任人按违章处理。

9. 乘车人员在到达下车地点前,要提前做好下车预备,到达下车地点时要准时下车。

下车时要快速稳快,下车后严禁在下车点逗留。

穿越异侧绳索时,留意观看行人。

严禁越位乘车,以防发生危急,造成事故。

10. 乘车人员发觉个别托绳轮落绳、掉轮等状况时,要下车并拉线停车,向司机说明状况,准时修理处理。

架空人车与安全乘车规定(5篇)

架空人车与安全乘车规定(5篇)

架空人车与安全乘车规定为认真贯切公司《架空乘人装置补充安全管理规定》____精神,吸取山东新泰市莲花山煤矿架空人车事故教训,确保我矿职工安全,对52、62、630暗斜井架空人车的乘坐做出如下规定:1、乘车人员必须听从机头、机尾信号工的指挥,在规定区间上下车,严禁提前上车或越位上车。

2、乘车人员乘车时,必须保持正确的乘车姿势,即面向运行前方,双腿分开跨骑吊椅,双脚放在脚蹬上,双手握住吊杆,保持身体平衡。

严禁侧身乘车,严禁双脚(或单脚)拖地,严禁反向乘坐。

3、乘员之间应保持适当的乘坐距离,固定吊椅不小于____米,活动吊椅不小于____米,吊椅间距小于规定距离时,严禁乘坐。

4、乘员携带物品,不得超过30kg,超重时严禁乘车,未经允许,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乘车。

5、严禁携带超长、超高、超宽及其它不易携带的物品乘车。

特殊情况需制定专门的措施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严格按措施执行。

6、乘车人员在乘车途中,严禁向上下、前后、左右各个方向摇摆吊椅,防止发生脱绳及吊椅与巷道底板发生碰撞刮划现象。

7、乘车人员应爱护吊椅及其它设施,上下车要稳上稳下,严禁用任何物品吊、敲打或锯割或刮划吊椅。

严禁扭动或拆卸各部位连接件等部件。

8、严禁任何人用身体各部位或工具触碰运行中的钢丝绳,托(压)绳轮及其他转动部位。

9、乘车人员严禁在乘车期间与相邻乘车员打逗、嬉闹,严禁在乘车期间进行物品传递,严禁抛仍任何物品。

10、架空人车运行期间,除巡检人员外,严禁任何人员在架空人车运行区域内行走或作业。

需行走或作业时,必须将架空人车停车并停电、闭锁。

11、架空人车正常运行时,严禁任何人员触碰各类保护和急停开关。

发生异常情况需停车时,乘员可就近选择急停开关发出停车信号。

12、异常状况未消除或停车原因未查明时,乘员不的得发送开车信号,不得强行要求开车。

13、架空人车吊椅只许单人乘坐,严禁两人或多人同时乘坐同一吊椅。

14、所有乘车人员乘车期间必须保持精神集中,时刻关注钢丝绳及吊椅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下车,严禁乘车期间睡觉或做其他不利于安全乘车的事情运输科____-12-21架空人车与安全乘车规定(2)架空人车是一种类似于飞行汽车的交通工具,它能够在地面上行驶,同时也能够通过飞行来实现长距离的移动。

架空乘人装置乘坐规则及司机岗位责任制

架空乘人装置乘坐规则及司机岗位责任制

架空乘人装置乘坐规则1.乘坐人员必须在指定的位置上、下,并严格听取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按顺序乘坐,不得拥挤争抢座椅,严格执行一人一座,保持乘坐间距。

2.乘坐人员严禁携带物品长度超过1.5米,重量超过10公斤的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物品乘坐。

3.乘坐时,双手握住吊杆,跨坐在吊椅上,然后双足置于脚踏杆上;上坐后,保持正确坐姿,握紧吊杆,并密切注意乘人装置的运行状况。

下座前,应检查所携带的物品和身上的衣物等不能和座椅有挂扯现象。

4.乘坐过程,乘坐人员严禁中途上下座,改乘座位、左右摆动吊椅、蹬踏地面或侧壁,乘坐中不得睡觉和嬉戏打闹。

5.不准将灯带、衣物等挂在座位上,到下车点必须及时下车,禁止越位乘坐,以免发生危险。

6.乘坐过程中,要注意乘人装置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平稳,且密切注意沿途信号提示,若中途发生紧急情况(如钢丝绳脱槽等)需停车时,乘坐人员可使用急停开关,使乘人装置停止运行。

7.正常运行情况下,不得随意拉扯急停开关,以保证连续运行。

8.乘坐中,如遇到设备停止运行,则应坐在座椅上握好吊杆耐心等候,不得下座嬉耍停留,以防设备突然起动时碰撞伤人。

9.乘坐人员到达中间下人点后需要下座时应及时摘下吊椅,并按顺序放置在指定的吊椅存放地点,严禁随地乱扔乱放;到达终点后,乘坐人员应将座椅推到上人侧存储座椅的位置。

10.在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时巷道内不得行人。

11.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巷道内,禁止乱扔乱放杂物。

12.乘坐人员严格按设定的通道行走。

13.严禁破坏座椅等架空乘人装置设施。

山西灵石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2014年10月31日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员岗位责任制1、猴车管理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坚守工作岗位,定时上下班,班前和上班期间不得饮酒。

2、管理员负责人员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上下井的安全与监督。

3、遇到以下情况时要马上阻止和批评教育:(一)、在架空乘人装置正常运行时巷道内行走的人。

(二)、将矿灯带、衣物等挂在座位上的人。

架空乘人装置乘坐相关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乘坐相关规定

井下架空乘人装置乘坐相关规定为确保员工自身安全和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更好的服务广大员工,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时请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乘坐人员依次站在乘人区内排队侯车,不得拥挤。

2、乘坐人员必须在架空乘人装置运转时乘坐,乘坐期间出现停车时,人员必须下车,待架空乘人装置恢复运转正常后再乘坐。

3、上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杆,跨上吊椅座上,双足点地使座椅平稳运行,然后双足置于脚踏杆上;下车时,先双足触地,臂部离开座位,然后双手松开吊杆(但不能使座椅摆动),人员由旁边离开。

4、乘坐时人员保持正确坐姿,手握吊杆,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不得打瞌睡,不得前后左右摆动座椅,不得将衣物、工具包等物品挂在抱锁器上,双足不得离开脚踏杆上,更不得双足着地,不得用手抓握抱索器或触摸托(压)绳轮,以防伤手。

5、上、下乘车人员中途相遇时,不得嬉闹、握手,以防发生危险。

6、乘坐期间,注意巷道文明卫生,不乱扔杂物。

7、乘车人员所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米,放置时必须前后方向,随身物品不得超过20公斤且物品不得拖地运行。

8、人员乘车时,一旦发现紧急情况应及时下车,用手扳动急停;其他乘坐人员立刻离开座椅,紧靠行人阶梯一边站立等候,待架空乘人装置排除故障,运行平稳后乘坐人员才能乘坐。

9、乘车人员到达下车区时,必须及时下车,不得越位乘车,以防发生危险。

《自由裁量实施标准》“一通三防”类违法行为第十七条井下风动凿岩干打眼的违法行为。

行政法规规定:《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矿山企业对地面、井下产生粉尘的作业,应当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控制粉尘危害。

“井下风动凿岩,禁止干打眼。

”实施标准:干打眼的,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对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未采取综合防尘措施的违法行为。

部门规章规定:《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三条“煤矿对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未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或者未按规定对粉尘进行检测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架空乘人装置乘车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乘车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乘车管理制度1. 引言随着科技的发展,架空乘人装置成为城市交通发展的新趋势。

架空乘人装置作为一种新型交通方式,将成为未来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营和管理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如运营安全、管理监管等方面。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适用于架空乘人装置乘车管理的制度,以确保乘客的安全、权益,保证架空乘人装置的正常运营。

2. 架空乘人装置乘车管理2.1 架空乘人装置乘车流程架空乘人装置乘车的流程主要包括进站、乘车、出站三个环节。

2.1.1 进站进入架空乘人装置乘车站前,请注意以下几点:1.乘客携带个人证件进站并进行闸机验票,验证乘车资格。

2.乘客须按照标识等待,依次进站乘车。

请勿冲闸,以免引起安全事故。

3.进站前请确认身体无不适症状,如头晕、恶心等症状,禁止进入站内乘坐交通工具。

2.1.2 乘车进入车厢前,请注意以下几点:1.请迅速上下楼梯,不要在楼梯口逗留。

2.进入车厢后,请迅速坐稳,不要在车厢内奔跑,以防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3.在车厢内,禁止吸烟、食品、噪音等不文明行为。

2.1.3 出站到达终点站后,请注意以下几点:1.请迅速下车并尽快离开站台,以便后续乘客进出站。

2.乘客离站后,应主动排队退票或交卡,以便下一批乘客进站。

2.2 安全监管措施为了保障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营安全,必须采取一系列安全监管措施。

2.2.1 人员培训必须对架空乘人装置运营与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进行岗位分工,明确各自职责。

2.2.2 安全检测对于架空乘人装置的关键设施,必须进行安全检测,确保其安全可靠。

如轨道、电气设备、载人吊篮等。

2.2.3 常规维护要加强架空乘人装置的常规维护工作,如巡视、检修和维护保养等。

2.3 维修保养管理维修保养是架空乘人装置运营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环,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和运行寿命。

2.3.1 维修保养周期架空乘人装置应当按照规定的维修保养周期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并明确各项保养工作的具体内容。

架空乘人装置人员乘坐管理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人员乘坐管理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人员乘坐管理规定
1.乘坐人员上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椅杆,跨上吊椅座,然后双脚置于脚踏杆上。

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
中精力注意前方。

2.下车时先双脚触地,臀部离开座位,然后双手松开吊杆。

3.运行时乘坐人员不得前后左右摆动吊杆,不准用手抓住运载索和触摸托(压)绳轮,以防伤手。

4.上下乘车人员相遇时,不得嬉闹、握手等,以免发生危险。

5.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能超过1.2米,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且必须顺前方向放置,携带物品不得
拖地运行,乘坐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6.乘坐过程中不得将脚触及地面。

7.人员必须在指定的上下车区域上下车,上下车时必须按照先后顺序上下车,不得抢车、抢座,乘员必
须保证乘人间距不得小于15米乘车过程中严禁两人或者多人乘坐一个吊椅。

8.人车在运行中,如果没有下行人员,全部为上行人时(或者没有上行人时,全部为下行人时)应间隔
乘人,避免全线满乘人。

9.乘车人员乘车时不得打瞌睡,不许集中精力注视前方,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随即拉停沿线设置的拉线
开关,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10.乘车人员到达下车地点时,必须及时下车,不得越位乘车,以防发生危险,造成事故。

11.乘坐中途发现脱绳或者其他情况,要及时下车处理或报告有关管理人员。

12.乘人装置在运行过程中,牵引钢丝绳产生的旋转式正常的,但吊椅的重力是以平衡钢丝绳所产生的旋
转力。

13.对于违反以上规定乘车的人员,按照“严重三违”进行处罚。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 (1)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 (1)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一、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三条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专项设计。

(二)吊椅中心至巷道一侧突出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7m,双向同时运送人员时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0.8m,固定抱索器的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1.0m。

乘人吊椅距底板的高度不得小于0.2m,在上下人站处不大于0.5m。

乘坐间距不应小于牵引钢丝绳5s的运行距离,且不得小于6m。

除采用固定抱索器的架空乘人装置外,应当设置乘人间距提示或者保护装置。

(三)固定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得超过28°,可摘挂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得超过25°,运行速度应满足表6的规定。

运行速度超过1.2m/s时,不得采用固定抱索器;运行速度超过1.4m/s时,应设置调速装置,并实现静止状态上下人员,严禁人员在非乘人站上下。

置在驱动轮上。

(五)各乘人站设上下人平台,乘人平台处钢丝绳距巷道壁不小于1m,路面应进行防滑处理。

(六)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装设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越位等保护,安全保护装置发生保护动作后,需经人工复位,方可重新启动。

应当有断轴保护措施。

减速器应当设置油温检测装置,当油温异常时能发出报警信号。

沿线应设置延时启动声光预警信号。

各上下人地点应当设置信号通信装置。

(七)倾斜巷道中架空乘人装置与轨道提升系统同巷布置时,必须设置电气闭锁,2种设备不得同时运行。

倾斜巷道中架空乘人装置与带式输送机同巷布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八)巷道应当设置照明。

(九)每日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1次检查,每年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1次安全检测检验。

(十)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

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1.架空乘人装置正常运行。

每日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1次检查;2.工作制动装置和安全制动装置齐全、可靠;3.运行坡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4.装设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越位等保护装置,并达到齐全、灵敏、可靠;5.有断轴保护措施;6.各上下人地点装备通信信号装置,具备通话和信号发送接收功能,灵敏、可靠;7.沿线设有延时启动声光预警信号及便于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车装置;8.减速器应设置油温检测装置,当油温异常时能发出报警信号;9.钢丝绳安全系数、插接长度、断丝面积、直径减小量、锈蚀程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乘坐管理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乘坐管理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乘坐管理规定为保证架空乘人装置正常运行,使各位职工能安全地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上下班,特制定以下架空乘人装置乘坐管理规定:1、乘坐人员必须遵守安全规程,服从值班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启动索道运行。

2、乘车人员必须到指定的区域内上下车,严禁越位乘车。

3、乘车人员必须特别注意保持吊椅距离约10米,按照次序乘坐。

4、架空乘人装置运行过程中,人员要坐稳,抓牢,不得引起吊杆的摆动。

上下乘车人员途中相遇时,不得相互寒喧握手等,以免发生危险。

5、严禁手扶牵引钢丝绳,不得触及架绳轮及邻近的任何物体。

乘坐人员不得站立于乘人器上,不得后仰,应面向行进方向。

6、乘车人员随身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 1.2米,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

7、携带利刃工具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时,必须妥善包装好,防止伤人。

8、架空乘人装置禁止同时运送携带有爆炸性和腐蚀性物品人员,若携带有爆炸性和腐蚀性物品人员乘坐时,必须单独乘坐,其他人员不准同时上、下混乘。

9、在架空乘人装置运行中,钢丝绳脱轮时,严禁在不停车的情况下直接用手使钢丝绳复位。

10、乘坐过程中,要注意乘人装置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平稳,若途中发生紧急情况需要停车时,可拉动沿线设置的钢丝绳拉线急停开关,使乘人装置停止运行,同时下车,待故障消除后方可再次乘坐。

严禁随意拉动急停开关。

11、在设备正常运行时严禁随意触动各种安全保护开关,否则会造成人为的保护停机,影响乘人装置的正常运行。

12、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时,不得瞌睡,到达下车地点必须及时下车,严禁越位乘车,防止造成脱绳及人身事故。

13、乘坐人员下车时必须及时摘掉座椅并摆放在指定位置,如果因为没有及时摘掉座椅而造成设备、人身损失的,将追究赔偿经济损失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乘坐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乘坐管理规定后方可乘坐。

兴隆煤矿机电科2013-8-14 (请各单位组织人员学习,并签字后送至机电科存档。

)会议(培训)记录及签到表编号:。

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一五一煤矿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一五一煤矿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为了减轻入井人员的劳动负荷,保证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和乘座人员的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乘人装置安全运行基本要求1.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7m;运行速度不得超时1.2m/s;乘座间距为得小于10.0m。

2.驱动装置的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3.吊杆和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不得白行脱扣。

4.在下人地点的前方,必须有能白动停车的安全装置。

5.在上、下人员地点10m之内应有照明。

梯步必须规范,其长度满足人员上、下的要求,最短不低于5m。

6.检修或紧急停车后,第一次起动,检修人员或上车人员必须用手在传感器下晃动几下(机头处可以按控制台上猴车启动按钮)先是三声铃声响后,人车开始起动运行。

人员上车后,经过红外线传感器下方,传感器将信号传到控制系统,实现白动控制;若传感器未检测到(无人)信号,则7分钟后白动停车或下完人后白动停车。

乙各种保护装置动作停车。

如:掉绳脱槽、越位、人车欠速、过速保护等动作,沿线异常时的拉点停车,必须查明原因,解除故障后,先要按下控制台上的复位按钮,系统复位后,才能重新正常启动。

严禁使用检修按钮强行启动人车运行(特殊情况下,确保系统无机械故障或检修过程中可使用检修按钮强行启动人车运行)。

8.紧急停车,如遇意外情况时可以拉动沿线的拉点停车线(或控制台上的急停按钮),使整个系统断电紧急停车。

二、人员乘座规定1.正确的乘车标准:上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椅的直线(或弯曲)杆,跨上吊椅坐下,双脚置于脚踏杆上,双腿并拢,双手握牢椅杆,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下车时先双脚着地,臀部离座,然后双手松开吊杆。

2.所有乘车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上、下车地点排队上、下人车,不禁拥挤。

3.运行中,乘车人员要坐稳不得前后、左右摆动吊椅,不得用抓牵引钢丝绳和触摸托(压)绳轮,以防伤人。

4.架空乘人装置在运行时,任何人不得在中途随意上下;中途相遇时不得嬉闹、握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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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乘人装置乘坐人员管理规定一、必须遵守安全规程,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擅自启动乘人装置运行。

二、听到开车预警铃声后,乘人装置即将启动运行,待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平稳后方可乘坐。

三、上车时,双手握住吊杆,跨坐在吊椅座板上,然后双足置于脚踏杆上,坐稳;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下车时,先双足触地站立保持平衡迅速摘下吊椅。

四、乘车人员必须在指定的上下车区域内上下架空乘人装置,上下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按先后次序,顺序上下车,严禁抢车、抢座、越位乘车,严禁两人共用一个吊椅。

五、乘坐过程中,不得左右摆动吊椅,上下乘车人员途中相遇时,不得相互寒暄、打闹、打瞌睡,集中精力向前看以免发生危险。

到达下车点听到语音提示(“到站了请下车”)后必须及时下车,下车后不得在下车区逗留,不得在机头,机尾导绳轮下经过或在下方逗留.以免发生意外。

若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及时下车,人员运行到越位开关处时,身体触动越位保护开关后系统自动停止运行。

六、乘坐过程中,要注意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平稳,若途中发现紧急情况需要停车时,则及时拉动沿线设置的钢丝绳拉线急停开关,使架空乘人装置停止运行下车,待故障排除后方可乘
坐。

七、架空乘人装置装有各种安全开关,在设备正常运行时禁止触动各种安全开关(如:随意拉动沿线拉线开关绳索,碰撞越位保护等),否则会造成人为的保护停机,影响架空乘人装置的正常运行。

八、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米,重量不得超过10公斤,且必须顺前进方向放置,携带物品不得拖地运行,乘坐人员严禁携带雷管、炸药等易燃易爆物品及携带钢丝绳、铁丝、电缆、链条等不符合规定物体的乘车。

九、乘坐中严禁将脚触及地面。

十、正常行车期间,不得在中途上下车,若中途突然停车,不得随便下车,要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十一、所有人员严禁用手触摸运行中的钢丝绳和绳轮。

十二、牵引钢丝绳及所有与牵引钢丝绳接触的零件表面不得粘敷任何油脂。

十三、架空乘人装置系统的运行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十四、乘车人员候车期间,严禁站在乘人装置上、下导绳轮处或吊椅运行路线上,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十五、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前要确保运行区域内无任何车辆及闲杂人员逗留(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区域:乘人装置上、下导绳轮外沿正下方3米范围内)。

十六、对于违反以上人员乘坐管理规定的每人次罚款100元,情
节严重者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

十七、井口工每班做好架空乘人装置开停时间记录,遇到如上情况需延长运行时间时,井口工提前向调度室请示,说明延时原因,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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