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乘人装置检修管理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若干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前言为了确保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架空乘人装置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1.架空乘人装置指用以支撑、悬挂或者牵引的方式,在空中或者地面以上提供人员运输服务的运输装置,包括但不限于空中索道、空中缆车、旋转式观光茶杯、云霄飞车等。
2.管理人员指负责架空乘人装置日常管理、维修、保养以及风险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运营管理1.运营资质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营资质,相关证书和执照应当齐备。
2.安全检查1.每日开放运营前,应当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2.定期进行机械、电气、结构等方面的专项检查,保证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营。
3.风险管理1.加强旅客安全提示和监管措施,保证旅客和救援队伍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安全地撤离装置。
2.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别是针对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的应急措施。
第四条:日常维修1.管理人员负责架空乘人装置日常维护和保养,监督设备维修、更换和更新等。
2.设备检修1.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
检查建筑构件、设施、机电设备、电器设备、通讯装置等设备的状态,及时更换和维修存在问题的设备。
2.保证设备及时更新,升级重要部件,更新技术和配置,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五条:经营行为1. 清晰标识运营单位应当在架空乘人装置的显著位置设置标识,规范运营单位名称、属地单位等信息。
2. 安全保障1.运营单位应当设置专业保障队伍,保障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营。
2.运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安全和消防规定,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体系。
3. 服务质量运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规,确保旅客的安全、舒适和合理权益。
第六条:监管措施1. 监管机构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监管和管理工作,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
2.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若干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其运行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架空乘人装置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管理与维护1.架空乘人装置的管理和维护应由专业人士负责,确保其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2.每日运行前,应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不得有任何安全隐患。
3.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维护时,应使用专业工具、设备和材料,确保维护质量。
4.处理设备故障应按照相关规定,并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5.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提高管理和维护人员的技能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条安全与应急处理1.架空乘人装置应严格管理,禁止未经授权或未经训练的人员使用。
2.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期间,应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架空乘人装置使用期间,如遇风雨、地震等天气自然灾害,应立即停止使用,确保人员安全。
4.如遇事故或紧急情况,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环境保护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和运行时,着重保护环境。
在运行过程中,应注意减少噪声、减少废气、废水排放,保护周边环境。
第六条法律责任1.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因管理不当、维护不到位导致的事故,管理人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附则本规定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如对本规定内容有疑问或建议,可以向管理部门反映。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关于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若干规定的条款和内容,希望能够引起广大管理和维护人员的重视,确保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营,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架空乘人装置检修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检修制度一、概述:1.维护、检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悬挂醒目的停电警示标志;检修各电控箱时要注意保护各防爆面,防止液体及其它杂物进入。
2.不得随意更换电气防爆元件、本安元件及安标配套件。
3.架空乘人装置执行日检、周检、月检的检修制度。
4.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对无法处理的问题,必须向调度室或机电领导汇报,另外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二、日检:日检由当班司机和维护工进行,时间必须安排在上班人员进出班时间之外,不少于2小时,日检内容:1、检查各螺栓是否松动。
2、联轴器螺栓有无松动,失效现象。
3、各润滑油润滑状态是否正常,油量是否正常。
4、制动系统是否完好,闸带磨损是否超限。
5、保护显示是否正常,有无失效现象。
6、供电开关,电气设备有无失爆现象。
7、钢丝绳磨损是否超限,并检查钢丝锈蚀,断丝损伤、打结,绳头有无毛刺和松动,钢丝绳是否脱轮等。
8、检查吊椅状况,吊椅有无变形、断裂、开焊现象、橡胶有无脱皮,联接螺栓是否松动。
9、检查完毕全面试运转一圈,确认无误后,填写好记录。
三、周检:司机、维护工在每个星期五进行,时间必须安排在上班人员进出班时间之外,不少于3小时,周检内容包括:1、包括日检全部内容。
2、处理日检遗留问题。
3、检查尾轮转动是否正常,润滑情况。
4、检查出绳轮、压绳轮运转情况,及时调整。
5、检查语音信号,限位保护,机尾涨紧小绞车保护是否完好有效。
6、检查控制台。
四、月检:由司机、维护工每月26日进行,时间必须安排在上班人员进出班时间之外,不少于4小时,检查内容如下:1、包括周检内容。
2、处理周检遗留问题。
3、检查减速机运转情况。
4、检查电动机的运转情况,测试电机、电缆的绝缘状况。
5、全面检查设备及供电线路、开关状况,并进行性能测试,处理遗留问题。
6、检查机尾及涨紧装置,保证钢丝绳张力。
7、检查上下站点状况。
8、全面检查吊椅状况,检修损坏吊椅。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
某某公司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煤矿。
第三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有专项设计,并经矿井组织审核。
第四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产品合格证。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前,必须经所属矿井联合验收符合运行条件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第五条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按照《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lO38-2007)和本规定要求执行, 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检验。
矿井每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架空乘人装置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六条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无人值守的必须制定无人值守运行管理规定并做好监督落实。
第二章基础管理第七条使用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八条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吊椅中心至巷道一侧突出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O . 7 m,双向同时运送人员时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O. 8 m,固定抱索器的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 1.Om o乘人吊椅距底板的高度不得小于0.2m,在上下人站处不大于0. 5m o乘坐间距不应小于牵引钢丝绳5s的运行距离,且不得小于6m。
除采用固定抱索器的架空乘人装置外,应当设置乘人间距提示或者保护装置。
(二)固定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得超过2 8。
,可摘挂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得超过25。
,运行速度应当满足表6的规定。
运行速度超过1. 2m∕s时,不得采用固定抱索器; 运行速度超过1.4m∕s时,应当设置调速装置,并实现静止状态上下人员,严禁人员在非乘人站上下。
(三)驱动系统必须设置失效安全型工作制动装置和安全制动装置,安全制动装置必须设置在驱动轮上。
(四)各乘人站设上下人平台,乘人平台处钢丝绳距巷道壁不小于1m,路面应当进行防滑处理。
(五)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装设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越位等保护,安全保护装置发生保护动作后,需经人工复位,方可重新启动。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随着航空业的进展,乘客数量不断加添,安全问题也变得越来越紧要。
为了确保乘客的安全,航空公司和政府已经开始实施强制性的乘人装置检查规定。
以下是一份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目的是确保航空乘客的安全和健康。
一、检查时间和范畴1.1 全部航空公司的乘客装置都必需在每个航班前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并适合使用。
1.2 检查应当包括仪表、安全带、头枕和其他紧要部件,确保其正常工作和不显现明显的损坏。
1.3 包括可调整座位、脚凳、折叠托盘等装置,必需符合相关规定。
二、检查标准2.1 客舱将会由专业人员检查,以确保全部乘客装置与相关标准的要求一致。
2.2 乘客装置应符合以下标准:a. 安全性:最大负荷和最小强度等要求;b. 耐久性:材料和工艺保证乘客装置使用寿命;c. 舒适性:设计应即使长时间使用也不会影响乘客舒适度。
2.3 乘客装置应符合以下标准:a. 靠背:布局、高度、软硬度匹配;b. 座位安全带、肩带等:材料、寿命、强度符合标准,安全带长度应当充足,肩带的长度和位置调整合适;c. 调整功能:座椅、头枕等应当能够轻松调整;d. 标示:每个座位的标识必需清楚、明显,便利乘客和工作人员查看。
2.4 假如乘客装置不符合检查标准,航空公司应适时在检查后更换或维护和修理乘客装置,并确保乘客使用的装置达到了安全要求。
三、检查程序3.1 客舱内的设备必需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关的检查表格。
3.2 检查程序应包括:a. 认真检查全部乘客装置的外观;b. 将座椅移动到最前或最后的位置,检查座椅的外观,并确保座位能够轻松地调整;c. 认真检查座椅的安全带;d. 确保全部座位的标示清楚可见。
3.3 每次乘客装置检查完成后,检查人员应将检查表格留在乘客机上,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给航空公司相关部门。
四、检查记录和维护4.1 航空公司应记录每个飞机的乘客装置检查结果,并在其使用过程中保持维护记录。
4.2 维护记录应包括维护和修理日期、维护和修理人员的姓名、维护和修理部位等,以确保乘客装置在保养过程中维护得当。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管理架空乘人装置,完善矿井管理,特制度以下管理制度:
一、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时间段
早班:06:00—10:00
中班:14:00—18:00
夜班: 22:00—02:00
其余时间段架空乘人装置处于停运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启动时,与调度联系,经调度通知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后方可启动,在未接到调度的通知时,架空乘人装置司机有权拒绝启动。
二、架空乘人装置管理
1、乘员乘坐时必须坐端正,不能故意左右摇摆,如有发现罚款50元/人/次,连续发现三次以上者取消其乘坐资格。
2、乘员不得携带超重超长物品(重超过10kg,长超过1.5m),如有发现罚款50元/人/次,连续发现三次以上者取消其乘坐资格。
3、乘员在中途相遇时不得嬉闹、握手等,如有发现罚款100元/人/次,连续发现三次以上者取消其乘坐资格。
4、乘员不得随意拆卸架空乘人装置所有零部件,如有
发现罚款100元/人/次,并损坏的部分由拆卸者付全额维修费用。
5、乘员不得随意拉急停钢丝,如有发现罚款50元/人/次,连续发现三次以上者取消其乘坐资格。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背景介绍架空乘人装置通常指的是城市轨道交通、索道、空中桥梁等基础设施上的垂直/水平运输设施。
由于它们直接与人员安全相关,一旦出现故障或事故,将对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因此,强化架空乘人装置的检测与维护必不可少。
强检要求1. 设备与材料架空乘人装置的设计、制造、维修及检验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工程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并能按照国家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生产、使用和维护设备。
材料方面应当符合使用规定国家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
设备应当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2. 设备检测架空乘人装置在日常运营前、日常维护中、大修、重大变更后或出现重大故障时,均应进行设备检测。
按照国家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下列检测:2.1 安全检查对架空乘人装置每个部分逐一进行外观检查、润滑部位检查、气密检查等,对问题逐一进行处理。
2.2 质量检测对架空乘人装置各自部件、构件进行材料、尺寸、强度等检测,检查与国家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是否相符。
2.3 试验检测架空乘人装置在行车道上运行前进行试验检测,主要包括:•静载分析:在标准荷载条件下进行载荷、挠度等检测;•动载分析:在实际运行情况下进行运行测试,包括临界速度、减速、紧急停车等检测;•安全系统测试:检查自动控制系统、故障保护装置、报警装置等是否正常工作。
3. 文件管理架空乘人装置检测报告应当署名、归档、建立检测档案,保存期限为整个安装使用寿命期间,方便后续对设备的跟踪和后期管理。
总结架空乘人装置强制检测旨在保障设备的安全性和保障设备的周全性,避免因此产生意外事故。
因此,架空乘人装置的检测与维护对于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至关重要的作用,应当得到充分的重视。
在执行检测规定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同时在制定规定时,也应公开透明,开发技术标准,确保相关检测能够得到统一行业管理。
架空乘人装置各种管理规定流程
架空乘人装置无人值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证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规范架空乘人装置无人值守设备操作管理及日常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无人值守管理架空乘人装置采取机头、机尾各设置一个操作手柄,过往行人可通过操作该手柄启动架空乘人装置,当架空乘人装置运行一圈后,无人操作该手柄,自动停机.三、运行管理1、每天由专人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检查、试验,具体检查及试验内容如下:1检查架空乘人装置各类保护是否良好;2检查驱动部是否完好,检查架空乘人装置托绳轮是否完好;3检查钢丝绳有无脱槽、检查操作手柄是否灵敏、可靠.以上各种检查及试验任何一项出现问题都不得启动架空乘人装置,待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运行.2、运行中的检查:1巡检工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巡回检查;2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巡检工可直接就地停止架空乘人装置;待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启动;3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试验记录.架空乘人装置司机操作规程一、一般要求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所操作设备的“结构、性能、基本原理”,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会保养、会处理一般性故障”.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二、开车与停车1、开车前的检查1.1检查各项保护是否正常,各指示仪表是否正常,声光信号是否齐全、可靠.各连接和紧固件是否牢固,制动系统是否可靠.1.2传动部分是否正常,一旦发现有异响,要立即停车检查,并向队领导汇报.1.3检查钢丝绳、座椅以及主动轮、托绳轮是否正常.2、开机2.1上平台或下平台打点联系开车;信号为:2点,对方回点.2.2按远方启动按钮,正常启动3、停机3.1上平台或下平台打点联系停车;信号为:1点,对方回点.3.2按远方停止按钮,正常停机.3.3停掉开关电源,闭锁.三、运行及注意事项1、对架空乘人装置设备检查正常,经与下平台司机联系无误后,方可启动.2、架空乘人装置启动过程中如果出现启动困难、启动缓慢、电机或减速箱等设备出现异常声音、气味以及其它异常现象时,立即停车进行检查处理.3、架空乘人装置正常启动后,架空乘人装置司机要维护乘人乘坐秩序,发现违规人员立即制止;发现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情况时,及时停车.4、在运行时要密切注意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情况,发现脱绳、座椅旋转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停车,处理后方可重新启动,并做好记录.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岗位责任制架空乘人装置司机负责在岗期间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检查、维护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1.严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2.拒绝违章指挥,做到不安全不开车,确保运输安全.3.熟悉设备构造,懂得设备安全设施的动作原理,做到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架空乘人装置在运行前要认真检查制动闸和各项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操作机构是否灵活,润滑、转动是否正常,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投入工作.5.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的一切情况.顶帮支护应安全可靠,无杂乱异物,以便于操作.6.如遇设备运行中突然停车,司机不得随意立即开车;要立即全面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车.7.架空乘人装置在运行期间司机精力要高度集中,并观察乘坐人员的乘坐情况.严禁携带超长、超重物料的人员乘坐架空乘人装置,确保安全运转.8.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架空乘人装置司机负责及时提供设备的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并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经常保持室内外的设备整齐清洁.9.妥善保存工具、配件,做好设备文明卫生,正确填写各种记录.10.发生事故时,积极配合调查并参与救援,接受相应的处罚.架空乘人装置司机交接班制度1、接班人员应对所有设备运转情况及卫生做全面检查,认真查阅运转日志,询问当班人员的设备运转情况.2、交接者应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和台账,做好文明卫生打扫工作,主动向接班者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否则发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担.3、接班者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交班者处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处理,可接班后继续处理,一时处理不好的应在交接记录本上作详细说明,并报告队值班.4、以下情况不得交接班:1饮酒后的接班人员;2事故处理或正在进行的重要操作中;3非当班人员操作工交待情况可不接班.5、接班者因故未按时到岗,交班者不得擅离岗位,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经同意后做好善后处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架空乘人装置巡回检查制度1、架空乘人装置运转期间,应巡回检查以下内容:1各部位紧固件及联接件应齐全,无松动;2检查设备润滑情况,设备运行温度不超限;3电动机、减速箱运转正常,无异状,异响或异震;4驱动轮、回绳轮转动灵活,无异常现象,胶衬完好、齐全;5液压制动装置动作正常,无异常现象;6钢丝绳及绳头,乘人装置运转良好,连接牢固,安全、完好;7托绳轮运转灵活,无卡阻现象,齐全、完好;8机尾配重或拉紧装置及钢丝绳、配重绳、跑道连接良好,齐全、可靠;9照明、信号及各项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2、发现设备缺陷,若不停车可消除的应立即组织消除,需停车消除的,及时向工区值班人员反映,并报机电设备管理员列入设备检修计划消除之.设备缺陷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时,应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3、做好当天的设备运行及检查、维修等各项记录.4、定期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若发现润滑油液位低于最低限度时要及时补充,发现润滑油变质或乳化时,应立即换油.架空乘人装置包机管理制度为减少机电设备事故率,确保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对机电设备实行包机制,特制定如下制度.1、包机组要做到“三定”“五包”,“三定”:定设备、定人员、定岗位;“五包”:包使用、包管理、包维修、包排除故障、包使用更换,每台设备挂牌留名.2、架空乘人装置检修实行定人包机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3、检修架空乘人装置时,必须停机闭锁,确保安全.4、在检修期间,维护工必须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减速机、电机等,必须定期保养,发现异常,必须查找原因,采区措施,尽快解决.6、保证架空乘人装置不带病运转,发现托绳轮及轮衬等损坏,必须在当日检修时间内更换.7、各种保护必须齐全有效,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通知检修工处理.8、保证巷道文明生产,对设备的检修,必须认真填写点检记录.架空乘人装置周期检修制度一、维修人员对所辖设备按照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长期运行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二、按规定做好巡回检查,发现故障和隐患及时排除,不能及时排除的应汇报本单位,做好记录.三、按时查看所辖设备的交接班记录和运行日志,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四、日常检修保养1、检查所有固定件是否松动,特别是驱动部连接螺丝、各种U型螺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检查各绳轮转动灵活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3、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钢丝绳的检查、试验、更换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钢丝绳的规定执行.五、定期维护保养1、所有绳轮轴承及驱动部主轴轴承每月加注一次润滑脂、电机、减速机轴承至少每两个月加注一次润滑脂.2、定期清理电机、减速机外壳的尘土和杂物,但不得用水冲洗.3、定期检查吊椅抱索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定期检查电气系统和制动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架空乘人装置安全保护试验制度1、架空乘人装置的保护装置每天必须进行一次完好情况检查.2、架空乘人装置保护试验由司机和维修工每天进行试验一次,严禁其他人员擅自触动保护装置,架空乘人装置正常运行期间严禁试验.3、保护装置试验时严禁人员乘坐,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4、架空乘人装置的各种保护试验完毕后,必须填写试验记录并签字.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严禁甩掉或拆除各类保护装置.5、试验人员必须定期对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整改.6、试验人员应尽心尽责,认真对待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认真做好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工作.7、试验人员进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试验时,严格按照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确保试验过程中提升设备及人员的安全.8、试验方法应根据生产实际不断改进,尽可能的反映现场情况.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检查制度1、每天由专职人员对钢丝绳检查一次:用游标卡尺测试一次钢丝绳的直径,并检查是否有断丝、锈蚀或变形等.2、钢丝绳断丝的检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必须更换.3、钢丝绳磨损的检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少量达到10%时,必须更换.4、在钢丝绳使用后期断丝数或伸长发展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5、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6、钢丝绳应使用表面无油的镀锌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7、钢丝绳检查人员必须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并处理.8、张紧钢丝绳可用绳卡连接,但卡接必须可靠.架空乘人装置乘人须知1、乘坐人员必须学习乘坐猴车的基本常识,服从司机的指挥,熟知乘坐注意事项.2、乘坐人员必须安装指定路线出入猴车巷,首次乘坐的职工须在有经验者的看护下乘坐猴车.3、乘坐人员必须在指定的上下车区域上下猴车,上下猴车必须按先后顺序上下车,不得抢车、抢座,乘坐人员不得拥挤、扎堆或两人共用一个吊椅.4、乘坐人员上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椅杆,跨上吊椅座上,然后双脚置于脚踏杆上,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力注意前方.5、下车时先双足触地,臀部离开座位,然后双手松开吊杆.6、乘坐中严禁将脚触及地面.7、乘车人员到达下车地点时必须及时下车,不得越位乘车,以免发生危险造成事故.8、乘车人员要做到自主保安,乘坐时发现座椅有隐患或设备出现异常不得乘坐,并及时通知责任单位.9、乘坐途中发现脱绳或其它紧急情况,随机拉停沿线设置的急停开关,并通知责任单位.10、架空乘人装置出现故障停运时,乘车人员途中行走时必须按指定路线行走,以防架空乘人装置突然启动,造成事故.11、乘车人员不得随机破坏乘车实施,非紧急情况下严禁触碰保护设备.12、乘车人员所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米,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1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物品乘坐猴车.供电系统图及设备技术参数根据各队实际情况充填供电系统图和猴车技术参数一、供电系统图:二、架空乘人装置技术特征卡新庄煤矿大型设备技术特征卡片干部上岗检查制度为加强要害场所及重要部位的管理,建立健全干部上岗、查岗制度,特制定以下制度:一、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是确保各要害场所岗位责任制得到贯彻执行的一项保证措施,各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二、上岗查岗的机电干部包括机电矿长、机电科长、分管机电副科长、机电队队长书记、副队长、技术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上岗查岗.三、各级干部上岗、查岗不得少于如下规定: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分管副科长每月查岗不少于一次,区队队长书记每旬不少于1次,区队技术员、副队长每周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明确落实到责任人,限期整改.四、干部上岗查岗应对员工的在岗、设备运转、标准化、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对各项记录进行审查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当面交待值班人员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安排处理.五、发现值班人员有违章,违反操作规程现象时,应立即制止,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按规定进行处罚.六、查看设备运转情况,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保证设备安全运转.七、查看各种消防器材及绝缘用具等是否齐全、可靠,对不齐全、不可靠者,应及时更换.八、检查卫生情况,机房或硐室应干净整洁,设备无积尘油垢,零部件、工具存放整齐,地上无杂物.九、认真检查规章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各种记录应认真填写,记录无误.十、干部上岗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处理果断认真严肃,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背景介绍架空乘人装置是指关于飞行器上悬挂或固定的供乘客使用的设备,如座椅、安全带、扶手等。
这些装置对于飞行安全至关紧要,故需要进行强检以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本规章制度旨在明确架空乘人装置强检的范围、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以保证飞行安全和乘客的舒适度。
一、定义架空乘人装置强检是指对飞行器上的座椅、安全带、扶手等乘客使用的装置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的过程,以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舒适性要求。
二、强检范围1.架空乘人装置强检适用于全部运营飞行器上的座椅、安全带、扶手等乘客使用的装置。
2.强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座椅的结构完整性和稳固性检查;–安全带的牢靠性和使用便捷性检查;–扶手的安装状态和舒适性检查;–其他与乘客使用相关的装置的检查。
三、管理标准1.强检计划:企业应建立强检计划,明确强检周期和频率,并将计划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2.强检人员:企业应指定专门的强检人员负责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检查和评估,保证其具备专业素养和相应的资质。
3.强检流程:强检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准备工作:强检人员应谙习强检范围,准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检查和评估:强检人员依照标准操作程序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检查和评估,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检查等;–记录和报告:强检人员应记录检查结果和评估看法,并适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整改和复检:如发觉问题,应适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检,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4.强检记录和报告:强检人员应认真记录强检过程、结果和评估看法,并适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建立强检档案以备查阅。
5.设备维护:企业应确保架空乘人装置得到适当的维护和保养,保证其使用状态良好。
6.强检标准:强检应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厂家要求,确保架空乘人装置符合安全和舒适性要求。
四、考核标准1.强检内容:企业应依据强检标准订立考核内容,确保对架空乘人装置的强检全面而精准。
2.考核方式:强检考核应实行定期抽查和不定期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结果的客观精准性。
架空乘人装置检修管理规定
1-1架空乘人司机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架空乘人司机的操作。
二、上岗条件第1条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2条上班前严禁喝酒,接班后严禁睡觉、看书、打闹、打手机。
坚守工作岗位,着装符合工作要求,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3条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2人(不包括实习期内的司机)。
实习司机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方准进行操作。
三、安全规定第4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应进行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5条非紧急情况运行中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第6条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各项试验。
第7条司机操作时应精神集中,严禁与他人闲谈,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第8条操作间禁止吸烟,不得离开操作台及做其他与操作无关的事,操作台上不得放与操作无关的物品。
第9条司机应密切注视监控视频,发现问题及时停车,并通知巡查工和维护工处理。
第10条对监护司机的示警性喊话,禁止对答。
四、操作准备第11条司机接班后应作下列检查:1、启动“架空乘人远程监控系统”主程序。
2、检查远程急停等保护功能是否正常。
3、开车预警:在启动乘人装置之前,必须按此按钮进行开车预警,且在此按钮弹回的30秒内按启动按钮有效。
五、操作顺序启动主程序→开车预警→选择程控/脱机转换→选择连续/断续/检修转换→选择运行时间→停止。
六、正常操作第12条远程控制状态:1、开车预警:在启动乘人装置之前,必须按此按钮进行开车预警,且在此按钮弹回的30秒内按启动按钮有效。
2、程控/脱机转换开关的选择:此转换开关在远程监控显示器上无效。
3、连续/断续/检修转换开关的选择:左击转换开关,可以选择“连续运行”和“间断运行”,检修方式在远程监控显示器上无效。
4、时间选择转换开关:左击此转换开关,可以选择在连续运行方式下的连续运行时间。
架空乘人装置定期检修维护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定期检修维护管理制度架空乘人装置定期检修维护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架空人车装置的运行安全可靠,执行计划检修、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设备健康水平,确保架空乘人装置充分发挥设备性能,高效的服务于生产,现特制订架空乘人装置的管理制度如下:一、检修维护的目的及意义:架空乘人装置运行一段时间后,各机械连接部分可能会出现松动(特别是新安装的部件)及易损件磨损严重等现象,因此需要定期对相关部位及相关部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磨损部位的易损件及时进行更换。
要求每天对易松动部位和易损件进行一次检查,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并且做好记录。
二、定期检修的规定及时间1、班检班检由各岗位司机进行,当班司机在每班接班后,应与上一班相对应的岗位司机对所属设备进行一次检查,交清接明后,上一班司机方可离开。
2、日检日常检修在每天早班进行,由人车组组长监督执行,班前会给予检修人员下发《检修任务单》,并跟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检修完毕后对检修结果进行验收。
各小组检修负责人将检修记录及时填写在《日检记录表》上,出井后上报队部备案,对不能当日处理的项目由人车组组长汇报队长,然后由队长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协调相关部门在适当的时间安排处理。
3、检修时间日检:09:00-11:00(如遇有特殊情况,由调度室负责调整,但检修时间不得小于2小时)。
4、需要停电检修、工程量大以及存在交叉检修作业或影响到其他队组的检修项目,必须提前一天向调度室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具体确定检修计划及时间。
5、检修项目结束后,检修负责人要组织清理检修现场,清点工具、对检修质量进行全面检查,使设备具备运行条件,检查无误后,汇报调度室,组织试运转工作。
三、检修项目:(一)、基础及钢架结构1、混凝土基础牢固可靠,未出现开裂现象;2、钢架结构无扭曲变形,螺丝紧固有效。
(二)、减速器1、减速器正常运行时,应从油表观察窗看到油,否则减速器应立即加油到适当油位。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I. 引言乘人装置作为现代城市交通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乘人装置的正常运行,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被制定。
本文将对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进行详细阐述,以确保乘人装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得到有效保障。
II. 装置外观检查1. 检查装置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没有明显的裂痕或破损。
2. 检查装置外观颜色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并进行必要的喷漆修补。
3. 检查装置外观是否有杂物附着或堆积,必要时进行清理。
III. 电气系统检查1. 检查电气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包括电源供应、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等。
2. 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接地良好,消除潜在的电气故障隐患。
3.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其安全可靠性。
IV. 运行系统检查1. 检查装置的运行系统是否正常,包括轨道、传动系统和制动系统等。
2. 检查轨道是否平整无凹陷或凸起,确保乘人装置在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性。
3. 检查传动系统和制动系统的调试是否合理,以确保乘人装置在启动、运行和停止时的安全性。
V. 紧急救援系统检查1. 检查装置的紧急救援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包括安全门、报警装置和紧急制动系统等。
2. 检查安全门的闭合和打开是否灵活可靠,确保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上下乘人装置。
3. 检查报警装置和紧急制动系统的响应速度是否符合规定标准,确保乘人装置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停止运行。
VI. 火灾安全系统检查1. 检查装置的火灾安全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包括火灾报警装置、灭火系统和逃生通道等。
2. 检查火灾报警装置的敏感性和覆盖范围是否满足需求,确保及时探测到火灾隐患。
3. 检查灭火系统的可靠性和灭火效果,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扑灭。
VII. 其他检查事项1. 检查装置的噪音和振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避免对乘客的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2. 检查装置的地震安全性,确保在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保护乘客的生命安全。
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管理制度(4篇)
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保障乘客和员工的安全,提高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性能,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架空乘人装置的设计、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架空乘人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修、保养、维修、改造、验收和监督管理等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架空乘人装置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进行管理。
第五条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行和维护应具有演练计划,定期进行紧急情况模拟演练,加强人员应急反应和处置措施的训练。
第二章设计与建造第六条架空乘人装置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品质标准,设计单位应有相关资质,并承担设计过程的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责任。
第七条架空乘人装置的建造施工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第八条架空乘人装置在使用前应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和验收,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三章运行与维护第九条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行和维护应按照操作手册进行,由专职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
第十条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行和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和维护培训证书,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行和维护应建立健全的日常例行检查制度,包括设备状态、安全装置、电气设备、液压系统等检查内容。
第十二条架空乘人装置应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架空乘人装置的故障应及时修复,修复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乘客和员工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和经验。
第十六条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
第十七条对于架空乘人装置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排查和处理,确保乘客和员工的安全。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若干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架空乘人装置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空中索道、滑车、缆车、空中游乐设施等。
第二条安全管理1.架空乘人装置经营者应订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操作和管理。
2.架空乘人装置应当配备充分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限速器、安全防护网等。
3.架空乘人装置的乘客应当佩戴安全带,并经过操作员确认和检查。
第三条设备维护1.架空乘人装置的经营者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保证设备完好无损。
2.如发觉设备故障或者已达到使用寿命,应适时更换或修理设备。
3.经营者应当订立设备维护记录,并定期检查工作效果。
第四条乘客安全教育1.操作员应当向乘客供给认真的安全须知和操作规程,并确保乘客正确佩戴安全带。
2.架空乘人装置的经营者应当对乘客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第五条乘客身体情形限制1.架空乘人装置经营者应当订立乘客身体情形限制规定,并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予以公示。
2.身体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晕车或者其他不适合参加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加架空乘人装置活动。
3.孕妇、年幼儿童等特别人群应得到家长或者监护人允许并督促下才可参加架空乘人活动。
第六条营业场所安全要求1.架空乘人装置的营业场所应当具备良好的地形条件和环境,充足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完备的设施设备。
2.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营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消防设备等。
3.运营期间必需配备专业监管队伍,保证现场秩序,防止事故发生。
第七条事故处置1.如遇事故事件,经营者应当适时报警,搭配相关机关进行处置和调查处理,并向当地有关部门提交安全事故报告。
2.架空乘人装置经营者应当搭配调查,积极实行措施除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惩罚规定1.经营者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将受到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惩罚。
2.因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经营者还将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乘坐架空乘人装置的管理,切实保证人员及时上、下,特制订本规定,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装置运行期间,严禁任何人员在行人斜巷行走或做其它工作。
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人员必须在规定候车区域等候,按上、下乘人道,分道上、下乘坐,不得在绳下穿越。
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人员中途相遇时,不得嬉戏、握手等,以免发生危险。
上、下架空乘人装置时,在规定地点上、下,要站稳、站牢,不得随意摆动吊椅。
乘坐时,双手抱杆,脚蹬踏杆,不得用手触摸钢丝绳的托轮,以防出现事故,不得触及临近的任何物体。
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米,且必须顺着前进方向,沿途严禁碰两帮、地板、钢丝绳等,携带工具及其它物品不得超过20kg。
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人员携带的工具等必须装袋或系牢,防止中途掉下,发生危险。
在乘坐架空乘人装置运行途中,乘坐人员不得随意下车,因故临时停车时,所有乘坐人员不得下车,须在吊椅上等候(特殊情况除外)。
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注视前方,途中不得打盹睡
觉,当快到下车地点时,要做好下车准备,下车后,严禁触动过乘保护开关。
所有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人员必须爱护乘人设施,如有损坏者,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如发现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者,一律按一般“三违”论处。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范文(3篇)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架空乘人装置的检查,确保乘客的人身安全和航空运输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航空运输领域使用的各类架空乘人装置的制造、安装、使用、维护等环节。
第三条架空乘人装置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和测试,取得相关检查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条本规定的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置的结构、材料、安全性能等方面,同时还应考虑到装置在各种气候和环境条件下的适应性。
第五条所有的架空乘人装置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及时记录检查情况和维护措施。
第六条架空乘人装置的制造和使用单位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七条架空乘人装置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装置进行检测,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检测报告。
第八条使用单位发现装置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乘客的安全,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第九条对于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责令停产、罚款、责令整改等措施将一并采取。
第二章检查要求第十条架空乘人装置的制造单位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详细的制造工艺和流程,并配备必要的质量检测设备和人员。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在使用架空乘人装置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确保装置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对于架空乘人装置的检查,应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检查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检查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十四条检查工作应注重现场实地检查,重视装置的使用情况和操作流程,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可信。
第十五条检查结果应及时向使用单位和相关部门反馈,必要时应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检查结果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报告,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安全管理制度之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若干规定
安全管理制度之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若干规定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目的和范围•架空乘人装置运行规定•架空乘人装置安全保障规定•架空乘人装置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安全管理制度之架空乘人装置管理监督与考核规定01目的和范围1目的2 3确保架空乘人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可靠、高效地运行,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规范架空乘人装置的维护、保养、使用和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防止因操作不当、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降低事故风险。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矿井架空乘人装置、地面架空乘人装置等。
本规定不适用于非公司所有且未得到公司允许使用的架空乘人装置。
适用范围02架空乘人装置运行规定03每月检查每月对架空乘人装置的电气部分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电源、电机、控制柜等,确保电气系统运行安全。
设备检查与维护规定01每日检查每天上班前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例行检查,包括驱动装置、牵引钢丝绳、抱索器、安全保护装置等关键部位。
02每周维护每周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包括润滑、清洗、调整等,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操作架空乘人装置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证书。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操作规程在启动设备前,必须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设备启动前检查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操作规程遵守设备故障处理规定故障报告当架空乘人装置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给上级领导,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要点一要点二故障处理根据故障性质和影响范围,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停机检修、更换部件等。
故障记录对每次故障的原因、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以便日后总结经验教训。
要点三03架空乘人装置安全保障规定定期检查对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定期检查,包括其有效性、完整性、灵敏度和可靠性等,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维修与更换如发现安全防护装置存在故障或损坏,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不得带病运行。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若干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架空乘人装置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业务保安,坚持预防为主,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有序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2022-0507)和相关标准,特制定本项规定。
第二条本项规定适用于我矿的架空乘人装置。
第二章基础管理第三条矿每季度组织专业人员对架空乘人装置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新建架空乘人装置投运前,必须经机电处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转。
第四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设备还必须要有防爆合格证书。
第五条新安装架空乘人装置应具备自动化控制及上传接口,满足远程控制需要。
推广应用架空乘人装置集中控制,并在机头、机尾、中间上下人平台等重点部位设置视频监控,确保无人值守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转。
第六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检测检验报告,检测周期为1年。
第七条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八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备以下保护,且动作灵敏可靠。
(一)超速保护。
(二)打滑保护。
(三)全程急停保护。
(四)防脱绳保护。
(五)变坡点防掉绳保护。
(六)张紧力下降保护。
(七)越位保护。
(八)制动器失效保护。
(九)机头机尾通讯中断保护。
(十)液压驱动应有驱动油压过压、欠压、超温和液压马达超速等保护。
(十一)机械驱动应有减速机油温异常报警装置。
(十二)系统防静电保护。
(十三)断轴保护措施。
(十四)使用可摘挂抱索器,应当设置乘人间距提示或者保护装置,静态上下车时有放行装置。
(十五)系统延时启车预警信号。
(十六)机头、机尾下车点语音提示装置。
(十七)机轨合一布置时,必须要有与绞车电气闭锁保护。
(十八)固定式和卡钳式抱索器,应有防过摆装置。
(十九)驱动轮和迂回轮的入绳口处应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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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条 巡查迂回轮及张紧装置应符合如下标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迂回轮 (1)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的三分之一,否则应及时更换轮衬。 (2)轮缘、辐条无裂纹、变形,轴不松动,紧固螺母无松动。 (3)迂回轮转动无异常声响。 2、张紧装置 (1)能够随时灵活调节运载钢丝绳在运行过程中的张力,活动部位移动灵 活,活动滑轮上下移动灵活,不卡轮轴不歪斜。 (2)重锤上下活动灵活,不卡不挤不碰支撑架,配重安全设施稳固可靠。 (3)滑动尾轮架距滑动导轨的极限位置不小于 500mm,否则要考虑更换钢 丝绳。 (4)收绳装置灵活可靠。 第 14 条 巡查吊椅部分应符合如下标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各部件齐全完整,螺丝紧固有效,无开焊、裂纹或变形。 2、锁紧装置齐全、有效、无变形。 3、摩擦衬垫固定可靠。 4、抱索器在钢丝绳上的安装位置,应每隔一段时间向后移动不小于一个抱 索器距离(一般为 400mm)的位置,以便减小抱索器在过驱动轮、迂回轮时对钢 丝绳产生的扭曲应力而造成对钢丝绳的疲劳磨损时间,从而延长钢丝绳的使用 寿命。 第 15 条 巡查轮系部分应符合如下标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所有的托、压轮应转动灵活、平稳、不晃动。 2、轮衬贴合紧密无脱离现象,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 5mm。
七、收尾工作 第 14 条 在检修及处理事故后,司机会同检修工认真检查验收,并作好记 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 15 条 搞好设备及机房内外环境卫生。 第 16 条 安有关规定,认真填好各种记录。
1-2 架空乘人巡护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架空乘人巡护工的操作。 二、上岗条件 第 1 条 巡护工必须熟悉所巡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 能独立工作。 第 2 条 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巡护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 的正式巡护工指导下从事有关巡护实习操作。 三、安全规定 第 3 条 巡护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 4 条 架空乘人器装置运行一段时间后,各机械联接部分可能会出现松 动及易损部件磨损严重等现象,因此需要定期对相关部位及相关部件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磨损到位的易损件及时更换。每天对易松动部位和易损 件进行一次检查,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修。 第 5 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 6 条 对设备维护检修后,应接受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 7 条 巡护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 2 人。 第 8 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四、操作准备 第 9 条 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 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及安全操作。 第 10 条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并挂“有人作业”警告
1-1 架空乘人司机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架空乘人司机的操作。 二、上岗条件 第 1 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 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 持证上岗。 第 2 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接班后严禁睡觉、看书、打闹、打手机。坚守 工作岗位,着装符合工作要求,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 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 3 条 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 2 人(不包括实习期内的司机)。 实习司机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方准进行操作。 三、安全规定 第 4 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应进行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并做好交 接班记录。 第 5 条 非紧急情况运行中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第 6 条 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各项试验。 第 7 条 司机操作时应精神集中,严禁与他人闲谈,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第 8 条 操作间禁止吸烟,不得离开操作台及做其他与操作无关的事,操 作台上不得放与操作无关的物品。 第 9 条 司机应密切注视监控视频,发现问题及时停车,并通知巡查工和 维护工处理。 第 10 条 对监护司机的示警性喊话,禁止对答。
12、操作台上的四个按钮与监控显示屏内的四个相应的按钮有相同的功能。 第 13 条 监控窗设置: 1、视频控制:左击视频控制按钮,显示屏出现一个“视频控制”对话框, 在此对话框中可分别设置机头、机尾的亮度和对比度,按确定按钮,关闭此对 话框。 2、音乐设置:左击音乐设置按钮,显示屏出现一个“音乐播放设置”对话 框,上班播放歌曲设定,在窗口下方有 4 个按钮: ①“删除”按钮②“选曲”按钮③“播放”按钮④“停止”按钮 3、“喊话话筒”按钮:左击“喊话话筒”按钮,在此按钮的右边会出现一 个动态的话筒图形,这时喊话的声音将覆盖音乐声。
牌。 第 11 条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作业人
员和设备的安全。 五、正常操作 第 12 条 巡查驱动部分应符合如下标准,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基础及钢架结构 (1)混凝土基础牢固可靠,未出现开裂现象。 (2)钢架结构无扭曲变形,螺丝紧固有效。 2、驱动轮 (1)驱动轮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的三分之一,否则应及时更换轮衬。 (2)轮缘、辐条无裂纹、变形,键不松动,紧固螺母无松动。 (3)驱动轮转动灵活,无异常摆动和异常声响。 3、工作闸和安全闸 (1)工作闸和安全闸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敏可靠,销轴不松旷,不缺油;
齐,同时还要有保证乘人间距的措施及装置;
架空乘人装置巷道无严重变形、无片帮掉顶,底板平整, 8
上无淋水、下无积水;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进行选型与设计,并绘制架空乘人装置 9
1-3 架空乘人系统巡护工岗位责任制
1、工作人员负责系统巡回检查和维护,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并佩戴袖标。 2、接班后,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传达领导指示,详细介绍当班设备运转 情况、有无隐患及班中检修情况。 3、巡查工作中应及时向集控室通报设备运行情况和位置。 4、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处理不完不得通知集控室开车,处理时间较长的应 向队值班干部汇报。 5、及时制止违章乘坐人员。 6、严格按规定标准维护设备,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9、停止:在现场控制状态下运行和在远程监控状态下运行的任何时间,左 击“停止”按钮,乘人装置将停止运行。
10、故障复位:当故障位置的故障处理后,左击此按钮,将程控机内的故 障闭锁清除,系统回到待机状态。
11、报警复位: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发出的报警声,只在左击此按钮,警声 消除,但窗口显示故障内容不会消除。
3、托轮架稳固,无弯曲变形及位置偏移等现象。 4、各部件联接螺栓紧固有效,焊缝无开裂现象。 第 16 条 钢丝绳断丝不超过 10%,磨损锈蚀不超过其使用寿命极限,否则 应及时更换钢丝绳。 第 17 条 由于井下环境湿度大,对电气设备有较大影响,因此要经常检查 电气开关,确保电气开关动作可靠。远程监控器应安装在环境温度不得超过 30℃, 环境湿度不得大于 35%,空气中应无腐蚀气体、灰尘和无强光直照的室内。机 壳及外露表面做好接地处理。 第 18 条 维护人员每班对照检查表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第 19 条 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 意遮盖好,严防落入杂物、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结合面,以免 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 或落入机器内。 第 20 条 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等起 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要求。 第 21 条 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井下烧焊安全技术措施。 第 22 条 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 试车。 六、收尾工作 第 23 条 巡护工会同相关负责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维修记 录。 第 24 条 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并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新安装的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备智能化控制系统、具有无 4 人值守功能,必须留有自动化控制及上传接口,满足远程
控制需要;
架空乘人装置的机头、机尾应安装在水平巷道内并有专用 5
的设备硐室;
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值小于 6
2Ω;
使用可摘挂摩擦(卡钳)式抱索器吊椅的架空乘人装置的 7 机头、机尾应设置足够的空间存放吊椅,做到吊椅摆放整
四、操作准备 第 11 条 司机接班后应作下列检查: 1、启动“架空乘人远程监控系统”主程序。 2、检查远程急停等保护功能是否正常。 3、开车预警:在启动乘人装置之前,必须按此按钮进行开车预警,且在此 按钮弹回的 30 秒内按启动按钮有效。 五、操作顺序 启动主程序→开车预警→选择程控/脱机转换→选择连续/断续/检修转换 →选择运行时间→停止。 六、正常操作 第 12 条 远程控制状态: 1、开车预警:在启动乘人装置之前,必须按此按钮进行开车预警,且在此 按钮弹回的 30 秒内按启动按钮有效。 2、程控/脱机转换开关的选择:此转换开关在远程监控显示器上无效。 3、连续/断续/检修转换开关的选择:左击转换开关,可以选择“连续运行” 和“间断运行”,检修方式在远程监控显示器上无效。 4、时间选择转换开关:左击此转换开关,可以选择在连续运行方式下的连 续运行时间。 5、强制解锁:左击此按钮,可以解除因速度传感器的故障而造成的欠速保 护停机。 6、急停、禁启按钮:在乘人装置未运行时,左击此按钮,按钮按下后操作 台上的启动按钮将不能启动乘人装置,即系统处于“禁启”状态,同时,显示 窗显示“急停、禁启”并伴有警报声,再次左击此按钮,按钮弹出,禁启解除。
4、“远程控制”/“现场控制”按钮,左击此按钮可以进行“远程控制” 和“现场控制”的切换。
5、“远程监控关闭”按钮,左击此按钮,弹出一个“退出”对话框,在对 话框中有一行红色的警示语“退出后现场设备停止运行”,如果你不准备退出 远程监控系统,那么按下取消即可:如果你确定要退出远程监控系统,那么你 必须要根据“监控”功能显示窗内的警告语所提出的要求去做,然后再按下确 定按钮退出远程监控系统。
6、该系统具有机头,机尾越位保护、过速、欠速保护、重锤下限位保护、 掉绳保护、钢丝绳寿命极限保护、远程急停保护等功能。在任意一种保护动作 发生后系统都将停止运行,同时程控系统因故障而将电控系统闭锁并发出警报 声。在出现故障报警时,可以按下“报警复位”来消除报警声,但切勿按“故 障复位”按钮,只有在维修人员到现场查清故障原因且解除故障,并确保设备 正常后才能按下“故障复位”,再重新启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