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乘人装置标准
架空乘人装置相关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相关规定架空乘人装置第七十八条架空乘人装置安装使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运载索的最大运行速度:采用固定抱索器时不得超过1.2米/秒; 采用活动抱索器时不得超过2.5米/秒(坡度大于16°时不应超过1.6m/s)。
2.架空乘人装置配套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九章相关条款的规定。
3.架空乘人装置应采用软启动装置,实现主电机低速启动,减少启动对牵引钢丝绳的冲击。
驱动轮直径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45倍,尾轮装置的导轮直径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8倍。
架空乘人装置应有可靠的制动系统,制动闸块为阻燃材料。
4.架空乘人装置安装要求:(1)架空乘人装置的传动装置、机尾回头轮,采用落地式安装时,应采用砼基础;采用架空式安装时,应采用钢梁框架结构,其尺寸和质量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7米,乘坐间距不得小于5米。
(3)运载索与巷道底板之间的距离:无载荷时,大于1.9米(在上、下人地点除外);有载荷时,大于 1.8米(在上、下人地点除外)。
(4)运载索的中心距不小于900mm,乘坐者侧面空间、吊椅下部脚撑的净长度不均小于300mm。
(5)光照充足,电缆、灯具吊挂整齐。
第七十九条架空乘人装置的维护:1.整机运行平稳,传动装置和轴承不应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2.所有紧固件连接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减速器不得有渗、漏油现象。
3.外露旋转部件和张紧装置上的移动部件,应安装防护栏(罩)。
4.电动机、减速机、电液制动闸均应有标志牌,并标明参数。
5.系统各旋转部件(托绳导向轮、张紧装置导轮、回头轮、压绳轮、改向轮)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
6.制动闸(兼作工作闸)应为失效安全型,灵活可靠,制动力应为绞车额定牵引力的1.5--2倍;施闸时的空动时间不大于0.7s;运行速度超过额定速度10%或欠速20%时能自动施闸停车。
制动器的制动带(块)接触面积不得小于80%。
第八十条架空乘人装置的钢丝绳:1.钢丝绳采用插接方式联结。
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为了减轻入井人员的劳动负荷,保证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和乘座人员的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乘人装置安全运行基本要求
1.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7m;运行速度不得超时1.2m/s;乘座间距为得小于10.0m。
2.驱动装置的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3.吊杆和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不得自行脱扣。
4.在下人地点的前方,必须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
5.在上、下人员地点10m之内应有照明。
梯步必须规范,其长度满足人员上、下的要求,最短不低于5m。
6.检修或紧急停车后,第一次起动,检修人员或上车人员必须用手在传感器下晃动几下(机头处可以按控制台上猴车启动按钮),先是三声铃声响后,人车开始起动运行。
人员上车后,经过红外线传感器下方,传感器将信号传到控制系统,实现自动控制;若传感器未检测到(无人)信号,则7分钟后自动停车或下完人后自动停车。
7.各种保护装置动作停车。
如:掉绳脱槽、越位、人车欠速、过速保护等动作,沿线异常时的拉点停车,必须查明原因,解除故障后,先要按下控制台上的复位按钮,系统复位后,才能重新正常启动。
严禁使用检修按钮强行启动人车运行(特殊情况下,确保系统无机械故障或检修过程中可使用检修按钮强行启动人车运行)。
8.紧急停车,如遇意外情况时可以拉动沿线的拉点停车线(或控制台上的急停按钮),使整个系统断电紧急停车。
二、人员乘座规定
1.正确的乘车标准:上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椅的直线(或弯曲)杆,跨上吊椅坐下,双脚置于脚踏杆上,双腿并拢,双手握牢椅杆,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下车时先双脚着地,臀部离座,然后双手松开吊杆。
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系统安全质量标准
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系统安全质量标准(试行)机电处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前言本标准全文为强制性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中平能化集团所属原煤生产单位一、本标准适用范围1、适用于安装专用煤矿架空乘人装置运输的巷道,即专用煤矿架空乘人装置双侧循环运输的巷道。
2、适用于胶带输送机与煤矿架空乘人装置运输(皮机合一)的共用巷道,即胶带输送机与架空乘人双侧循环运输的共用巷道。
3、适用于绞车运输与煤矿架空乘人装置运输(机轨合一)的共用巷道,即绞车运输与架空乘人双侧循环运输的共用巷道。
二、附件:煤矿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系统安全质量标准(试行)三、煤矿煤矿架空乘人装置运输的巷道布置图1、专用煤矿架空乘人装置运输的巷道布置图。
2、胶带输送机与煤矿架空乘人装置运输(皮机合一)的共用巷道布置图。
3、绞车运输与煤矿架空乘人装置运输(机轨合一)的共用巷道布置图。
附件一二、本标准适用范围:1、适用专用架空乘人运输的巷道,即专用煤矿架空乘人装置双侧循环运输的巷道:(见图一)图一备注:1)低速运行的猴车:机头机尾处巷帮距吊椅中心线不得小于1米,机身处巷帮距吊椅中心线不得小于0.7米。
2)高速运行的猴车:机头机尾处巷帮距吊椅中心线不得小于1.5米,机身处巷帮距吊椅中心线不得小于0.7米。
2、适用胶带输送机与架空乘人装置运输(皮机合一)的共用巷道,即胶带输送机与架空乘人装置双侧循环运输的共用巷道;(见图二)图二备注:安全距离1)低速运行的猴车:机头机尾处巷帮(隔离网)距吊椅中心线不得小于1米,机身处巷帮(隔离网)距吊椅中心线不得小于0.7米。
2)高速运行的猴车:机头机尾处巷帮(隔离网)距吊椅中心线不得小于1.5米,机身处巷帮(隔离网)距吊椅中心线不得小于0.7米。
3、适用绞车运输与架空乘人运输(机轨合一)的共用巷道,即绞车运输与架空乘人双侧循环运输的共用巷道。
(见图三)备注:安全距离1)低速运行的猴车:机头机尾处巷帮距吊椅中心线不得小于1米,机身处巷帮距吊椅中心线不得小于0.7米。
架空乘人装置现场检查标准
架空乘人装置现场检查标准
架空乘人装置被广泛应用于城市交通、游乐场、景区等地方,因其具备运行平稳、运输效率高等特点,深受群众欢迎。
为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现场检查是非常必要的,下面将介绍架空乘人装置现场检查标准。
一、安全设施检查
1.上下站台安全门:检查安全门是否能够自动关闭,并且关上后是否严密。
2.紧急停车装置:测试紧急停车装置能否正常启动,是否能够迅速地将架空乘人装置停止。
3.救援器具:检查救援梯、担架等救援器具是否正常运行,并且位置是否明显。
4.消防设备:检查消防设备,确保消防水源供应充足,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使用是否方便。
二、操作设备检查
1.运转状态:检查架空乘人装置是否在正常运转中,是否有异常情况和噪音等问题。
2.电气设备:检查电气设备、开关是否正常运作,线路是否损坏、烧毁等。
3.制动系统:检查制动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制动电机等是否有异常加热等现象。
4.轨道状态:检查轨道、架梁是否有腐蚀、变形等问题。
三、客运设施检查
1.车厢:检查车厢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味,车厢门的自动关闭
功能是否正常。
2.安全带:检查座位的安全带是否完好无损,能否正确固定乘客。
3.客运数量:检查每次运送的客运数量是否超出了规定的范围,以及是否有超载现象。
4.通风设施:检查车厢内的通风设施是否正常运作。
以上是架空乘人装置现场检查标准,希望相关管理人员能够认
真执行,保证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架空乘人装置检查标准
⑵制动系统油压符合设计,液压系统不漏油。 6.工作闸 安全闸 ⑶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敏可靠,销轴不松旷、不缺油。闸轮表面无 油迹。 ⑷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不大于2mm。制动时,闸瓦与闸轮紧密接触, 有效接触面积不小于设计的60%,制动可靠。 ⑸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闸轮表面沟痕深度不大于 1.5mm,沟宽总计不超过闸轮有效宽度的10%。 ⑴底座无变形损坏。 7.基础架 ⑵砼基础规格和螺栓符合设计, 紧固可靠。 ⑶钢架结构无变形扭曲,螺丝紧固有效。 8.信号 信号齐全、灵敏可靠,巷道长度大于500m的系统,装备泄漏通讯机, 以方便对设备、系统检查和维修。各乘人地点和沿途每100~150m设1 处对讲声光信号。
架 空 乘 人 装 置 检查 标 准
项目 标准及要求 ⑴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的1/3。 1.尾轮 ⑵轮缘、辐条无开焊、裂纹或变形,键不松动。 ⑶定期注油,转动灵活,无异响,无异常摆动,不脱绳。 三、 回绳站 2.涨紧 装置 ⑴坠砣基础架符合设计,螺栓紧固有效,焊接部分无开焊 ⑵活动滑轮上下移动灵活,不卡轮轴不歪斜。 ⑶坠砣上下活动灵活,不卡不挤不碰支撑架;配重安设稳固可靠。 ⑷滑动架距滑道的极限位置不小于100mm。 ⑸收绳装置灵活可靠 四、 吊椅 1.各部件齐全完整,紧固有效,无开焊、裂纹或变形。 2.摩擦衬垫固定可靠,无缺损;锁紧装置齐全有效,无变形。 1.转动灵活,无异响。 2.托(压)绳轮衬圈磨损余厚不小于5mm,贴合紧密无脱离现象。 3.固定梁(架)稳固,无弯曲变形。 4.各部接螺栓紧固有效,焊接不开焊。 六、 钢丝绳 七、 开关 断丝不超过10%,磨损锈蚀不超限。 符合完好标准。 存在问题
二 驱动部
1、牵引电动机功率超过50KW时,需装备安全闸,宜采用钳形闸。安全 闸起动时间应先于工作闸2~4s动作。2、沿线设紧急停车开关装置。3 、系统设有超速保护、打滑保护、防乘人越位装置、变坡点防掉绳 (机械和电气)保护、坠砣(或张紧缸)位置检测保护。4、设尾轮保 险绳。5、与轨道合一的巷道,提升绞车和架空乘人装置设电气闭锁装 置。减速机设置油温、油位检测和保护装置。6、巷道坡度大于13°, 9.安全保护 长度大于150m,使用非固定式抱锁器的系统,上行钢丝绳每隔32m设一 组防逆行器,同时具有防脱绳功能。下行钢丝绳必须每隔50m设一组防 脱绳装置;下行钢丝绳必须设防飞车保护装置,间距不大于32m,在架 空乘人装置运行区段内的任何位置都能够手动或自动控制防飞车装置 工作,在飞车时该装置必须能够有效阻止吊椅快速下滑,确保乘坐人 员安全。7、无岗位工时,设延时停车装置和多点控制装置。
架空乘人装置完好的标准
架空乘人装置完好的标准一、架空乘人装置完好标准第一条机座和基础:1、机座无变形损坏。
2、砼基础规格和螺栓符合设计,紧固可靠。
第二条架空乘人装置驱动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1、混凝土基础牢固可靠,未出现开裂现象。
2、钢架结构无扭曲变形,螺丝紧固有效。
第三条架空乘人装置的驱动轮和尾轮的最小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值,围抱角大于900的不得小于60,围抱角小于900的不得小于40。
驱动轮和尾轮转动灵活、无异常摆动和异常响声。
第四条必须安装工作闸和安全闸。
工作闸和安全闸动作灵敏、可靠,不松旷、不缺油,闸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
制动装置的最大制动力应为额定牵引力的1.5,2倍。
安全闸起动时间应先于工作闸2,4s。
盘式制动闸的闸瓦与制动盘之间的间隙松闸状态下应不大于2?。
制动时,闸瓦与闸轮紧密接触,有效面积不小于设计的60%。
闸带无断裂现象,余厚不小于5mm,闸轮表面沟痕深度不大于1.5mm,沟宽总计不超过闸轮有效面积10%;轮缘、辐条无裂纹、变形,键不松动,紧固螺母不松动。
第五条架空乘人装置的托梁固定牢固,轮系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固定托轮架的横梁长度应根据各安装处巷道尺寸确定,横梁两端埋人巷道的深度应不小于横梁厚度的3倍。
2、架空乘人装置的托轮架稳固无变形,无位置偏移等现象,托梁、设备等防腐良好;托梁应编号管理;巷道内线缆整齐,并应悬挂里程牌。
3、所有的托轮、压轮转动灵活、平稳、不晃动、没有卡阻现象,不磨损抱索器、吊椅及巷道设施。
轮衬贴合紧密、无脱离,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的1/3。
托轮架稳固无变形、无位置偏移等现象。
各部件连接螺栓紧固有效,焊缝无开裂现象。
第六条张紧装置符合以下要求:1、能够随时灵活调节运载钢丝绳在运行过程中的张力,活动部位移动灵活、不卡阻,转轴不歪斜。
2、各部件连接螺栓紧固有效,焊缝无开裂现象。
3、各种轮衬符合阻燃、抗静电要求。
4、滑动尾轮架距滑动导轨的极限位置不小于500mm,否则停止运行,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架空乘人装置规范AQ1038-2007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1038-20070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以下简称“乘人装置”)的产品分类、检验要求、检验内容、检验方认、检验规则。
本本准适用于煤矿井下和露天煤矿中使用的乘人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略)3 术语和定义3.1驱动轮直径驱动轮缠绳表面的径向尺寸称为驱动轮直径。
3.2 钢丝绳最大静张力与摩擦轮相切处的钢丝绳所允许承受的最大静载荷。
3.3 钢丝绳最大静张力差钢丝绳的上升侧与下放侧静载荷的最大差值。
3.4 制动力矩由闸块与制动盘或制动轮产生的摩擦阻力矩。
3.5 固定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35°)与牵引钢丝绳紧固连接的抱索器。
吊椅随牵引钢丝绳绕驱动轮和尾轮运动,乘员无法取下吊椅和抱索器。
3.6活动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18°)直接搭载在钢丝上的抱索器。
抱索器滑行进出钢丝绳,吊椅和抱索器不绕过驱动轮和尾轮。
3.7可摘挂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35°)抱索器与钢丝绳间夹紧力产生的摩擦力带动吊椅和乘员随钢丝绳运动,吊椅和抱器不绕过驱动轮和层轮,乘员须自行摘、挂的抱索器。
4产品分类4. 1型式4. 1. 1结构型式乘人装置的结构型式为摩擦轮式,由电动机、减速箱或液压系统、驱动装置(包括驱动轮和机座等)、制动器、绳轮组(包括托绳轮、压绳轮、收绳轮和导向轮等)、乘人组(包括抱索器、吊椅等)、尾轮装置(包括尾轮、机座、张紧装置和导绳轮等)、牵引钢丝绳、安全保护装置、声光信号装置和电气控制系统等组成。
4.1.2乘人装置按运行方式分为:a)双侧运行;b)单侧运行。
4.1.3乘人装置按抱索器结构分为:a)固定抱索器;b)活动抱索器;c)可摘挂抱索器。
4.1.4乘人装置按制动方式分为:a)电液制动器制动;b)液压站制动;c)气动制动。
4.1.5乘人装置按张紧方式分为:a)液压张紧;b)重锤张紧。
4.1.6乘人装置按调速方式分为:a)变频调速;b)直流调速;c)液压调速;d)交流屯机;e)开关磁阻。
架空乘人装置(猴车)安装标准、技术要求
架空乘人装置(猴车)安装标准、技术要求1、巷道倾角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
2、横梁及预埋件:(1)每根横梁安装应符合图纸要求:距离地面高度一致;横梁与巷道中心线垂直;横梁安装应水平。
(2)横梁安装与巷道壁砌固应牢固,表面整齐,确保横梁负重不晃动、窜动。
(3)机头地面安装预埋件高低位置应符合图纸要求,水平误差不大于1/1000。
3、机头部分:(1)机头传动部分安装符合图纸要求:中心位误差不大于2mm;高低误差不大于2mm;水平误差不大于1/1000。
(2)机头各部分完整无缺少零件,护罩齐全。
各处表面及油漆面应色泽一致、美观、整洁。
(3)手动转动各部件灵活可靠。
(4)机头各部分润滑油情况符合说明书要求。
(5)驱动电机与减速器之间,必须安装工作制动器,驱动轮处应安装安全制动器,且制动器工作可靠,符合制动力矩要求。
4、托、压绳轮:(1)安装位置正确,无歪斜,不垂直等现象,并紧固牢固可靠。
(2)手动转动灵活可靠,无卡阻现象。
5、钢丝绳的编结质量:(1)钢丝绳编结接头长度不少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2)钢丝绳编结后接头应整齐、均匀、无扭曲叠股等现象6、尾轮部分:(1)尾轮安装符合图纸要求:中心误差不大于2mm;水平误差不大于1/1000;高低误差不大于2mm。
(2)尾轮必须有护罩,转动应灵活可靠,无异响。
(3)尾轮滑道安装合理,尾轮总成在滑道内运行平稳,无卡阻现象。
(4)重锤部分安装合理,重锤升降自如,无卡阻现象;重锤在最低位时,低部距深坑底距离符合设备使用要求。
7、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电气设备安装通用技术标准》。
8、从部件到组件人工盘动试车,检查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和全部电气部分,一切正常并符合有关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后,进行运载索和张紧索的安装。
9、空索试运行时间总和不得少于4h。
空索试运行时,应对所有设备进行观察和监测,没有问题或处理后,再进行下一步吊椅安装工作。
10、空载试运行:从上站和下站各安装一个空吊椅进行空载试运行,运转正常后,以1/8、1/4、1/2均匀安装吊椅,直至全部安装完毕。
AQ1038-2007架空乘人装置规范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1038-20070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架空乘为装置(以下简称“乘为装置”)的产品分类、检验要求、检验内容、检验方认、检验规则。
本本准适用于煤矿井下和露天煤矿中使用的乘为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略)3 术语和定义3.1驱动轮直径驱动轮缠绳表面的径向尺寸称为驱动轮直径。
3.2 钢丝绳最大静张力与摩擦轮相切处的钢丝绳所允许承受的最大静载荷。
3.3 钢丝绳最大静张力差钢丝绳的上升侧与下放侧静载荷的最大差值。
3.4 制动力矩由闸块与制动盘或制动轮产生的摩擦阻力矩。
3.5 固定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35°)与牵引钢丝绳紧固连接的抱索器。
吊椅随牵引钢丝绳绕驱动轮和尾轮运动,乘员无法取下吊椅和抱索器。
3.6活动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18°)直接搭载在钢丝上的抱索器。
抱索器滑行进出钢丝绳,吊椅和抱索器不绕过驱动轮和尾轮。
3.7可摘挂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35°)抱索器与钢丝绳间夹紧力产生的摩擦力带动吊椅和乘员随钢丝绳运动,吊椅和抱器不绕过驱动轮和层轮,乘员须自行摘、挂的抱索器。
4产品分类4. 1型式4. 1. 1结构型式乘人装置的结构型式为摩擦轮式,由电动机、减速箱或液压系统、驱动装置(包括驱动轮和机座等)、制动器、绳轮组(包括托绳轮、压绳轮、收绳轮和导向轮等)、乘人组(包括抱索器、吊椅等)、尾轮装置(包括尾轮、机座、张紧装置和导绳轮等)、牵引钢丝绳、安全保护装置、声光信号装置和电气控制系统等组成。
4.1.2乘人装置按运行方式分为:a)双侧运行;b)单侧运行。
4.1.3乘人装置按抱索器结构分为:a)固定抱索器;b)活动抱索器;c)可摘挂抱索器。
4.1.4乘人装置按制动方式分为:a)电液制动器制动;b)液压站制动;c)气动制动。
4.1.5乘人装置按张紧方式分为:a)液压张紧;b)重锤张紧。
4.1.6乘人装置按调速方式分为:a)变频调速;b)直流调速;c)液压调速;d)交流屯机;e)开关磁阻。
架空乘人装置安装标准
架空乘人装置要求某煤业集团公司质量标准化要求一、运行架空乘人装置的巷道必须满足下列要求:1、沿线非上下人地点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不得小于0.7米,在人员上下的地点(站台)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不得小于1.2米,且不得因巷道有风门、管道等设施而缩减。
2、乘坐人员时脚蹬与巷道底板间隙不小于0.1米,钢丝绳与底板不小于1.8米;无人乘坐时脚蹬与巷道底板间隙不小于0.2米,钢丝绳与底板不小于1.9米;在站台:乘坐人员时脚蹬与巷道底板间隙不大于0.2米,无人乘坐时脚蹬与巷道底板间隙不大于0.3米。
3、两股钢丝绳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人员乘坐间距不得小于5米。
4、架空乘人装置巷道断面的净高,从巷道底板(轨道面)起到托绳轮下沿的高度,必须达到2m。
二、站台的设置应避免人流和车流的交叉和相互干扰,机头、机尾处的站台必须设计在水平巷道中。
所有站台,地面必须要防滑,无障碍物。
三、站台的长度不小于两吊椅间距。
四、驱动装置必须有制动器。
五、站台内必须有充足的照明,沿线应设适度的照明。
六、车房、站台及巷道内每100米设信号装置,要求声光俱全,集中上板。
安全规程要求第三百六十八条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巷道倾角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
(二)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7m,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2m/s,乘坐间距不得小于5m。
(三)驱动装置必须有制动器。
(四)吊杆和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不得自动脱扣。
(五)在下人地点的前方,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
(六)在运行中人员要坐稳,不得引起吊杆摆动,不得手扶牵引钢丝绳,不得触及邻近的任何物体。
(七)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
(八)每日必须对整个装置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架空乘人装置安设标准
架空乘人装置安设标准(一)架空乘人装置安装标准1、架空乘人装置机头、机尾混凝土基础牢固可靠,不得出现开裂现象;驱动轮转动灵活、无异常摆动和异常响声。
主运行钢丝绳应使用表面无油的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重锤上下活动灵活,不卡、不挤、不碰支撑架,配重安全设施稳固可靠,重锤地坑内无积水。
2、吊椅中心至巷道一侧突出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7m,双向同时运送人员时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0.8m,固定抱索器的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1.0m。
乘人吊椅距底板的高度不得小于0.2m,在上下人站处不大于0.5m。
乘坐间距不应小于牵引钢丝绳5s的运行距离,且不得小于6m。
除采用固定抱索器的架空乘人装置外,应设置乘人间距提示或保护装置。
3、固定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得超过28°,可摘挂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得超过25°。
运行速度超过1.2m/s时,不得采用固定抱索器;运行速度超过1.4m/s 时,应当设置调速装置,并实现静止状态上下人员,严禁人员在非乘人站上下。
4、架空乘人装置横梁严格按照设计距离进行安装,横梁需进行防腐,横梁应编号管理。
5、各乘人站设上下人平台应设置信号通信装置,且钢丝绳距巷道壁不小于1m,路面进行防滑处理。
6、架空乘人装置回风巷照明灯安装在机头机尾横梁上,机头为4盏照明灯,机尾为2盏照明灯;进风巷道可全线安装照明灯具。
7、架空乘人装置机头位置悬挂岗位责任制、司机操作规程牌板(1000mm×800mm)。
(二)架空乘人装置具备保护1、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越位等保护,安全保护装置发生保护动作后,需经人工复位,方可重新启动。
应有断轴的保护措施。
2、减速器应设置油温检测装置,减速机运行时,温升不得超过35°,外壳温度不得超过75°,当油温异常时能发出报警信号。
3、驱动系统必须设置失效安全型工作制动装置和安全制动装置,安全制动装置必须设置在驱动轮上。
新架空乘人装置技术要求
新架空乘人装置技术要求1、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产品合格证。
电气设备有防爆合格证。
2、钢丝绳选用无油、镀锌钢丝绳,安全系数不于6。
3、架空乘人装置必需装备工作闸、安全闸(钳形闸),工作闸和安全闸的制动力都不得小于额定牵引力的1.5~2倍。
安全闸制动系统设双电磁阀回油,并设有手动回油阀,确保制动可靠。
4、减速机选型不得采用蜗轮蜗杆传动方式,额定扭矩不小于实际扭矩的1.5~2倍,输出功率与电动机功率相匹配。
5、巷道参数:运人巷道总长度1100米,+1038水平至+920水平长度355米,倾角19°;+920水平至+650水平长度745米,倾角23°;两段巷道夹角169°。
6、设备电气控制具备软启动,运人时速度不大于1.2m/s。
运人效率:300人/h。
7、驱动轮、尾轮的直径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0倍。
8、驱动轮直径不小于钢丝绳最粗钢丝直径的900倍。
9、乘人间距8~10m。
10、乘人吊椅采用固定式抱锁器。
抱锁器承重100公斤重量不变形,强度满足要求,不得自行脱扣滑行。
抱锁器必须确保能通过托压绳轮不变形,无损伤。
11、每隔50m设一组防脱绳装置。
12、具有自动防飞车保护装置。
防飞车装置设在下行钢丝绳上,间距不大于30m设一道处,在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区段内的任何位置都能够手动或自动控制防飞车装置的工作,在飞车时该装置能有效阻止吊椅快速下滑,确保乘坐人员安全。
13、减速机设置油温、油位检测和保护装置。
14、装备泄漏通讯机,15、每100米设置一处对讲声光信号。
16、系统设有超速保护、打滑保护、全程急停保护便于操作、防乘人越位装置、变坡点防掉绳(机械和电气)保护、坠砣(或张紧缸)位置检测保护。
捕绳保护,发生断绳后,能够抓捕住钢丝绳;防脱绳保护,能够防止钢丝绳从绳轮上脱落,防止人员跌伤;吊椅防摇摆保护,能够防止吊椅发生摇摆造成摔伤人。
17、托绳轮、压绳轮具有能够上下、左右调节功能。
架空乘人装置规范AQ1038-2007
架空乘人装置规范AQ1038-2007在检验要求方面,隔爆型乘人装置工作时,周围空气中的瓦斯、煤尘等不应超过《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的浓度。
6.1.4 锻件在生产过程中应避免出现裂纹、夹层、氧化层、折叠等影响其强度的缺陷。
6.1.5 焊接件在生产过程中应避免出现裂纹、夹渣、间断、烧穿等缺陷。
6.1.6 设计锐边、尖角和凸出部分时应符合GB/T.2的要求。
6.1.7 乘人装置的控制系统安全部分应符合GB/T.1的要求。
6.1.8 驱动轮轮衬与牵引钢丝绳的摩擦系数不应小于0.2。
6.1.9 机座应具有足够的刚度,能够承受频繁的起动和制动。
6.1.10 乘人装置各零件表面的毛刺、切削、油污等应当清洗干净,零件配合表面不得有损伤。
6.1.11 托轮应使用高弹性且耐磨、阻燃材料制造的可更换的软质轮衬。
6.1.12 托轮的轮衬内径应小于轮体,在压装后靠自身紧缩力固定在轮体上,轮衬与轮体的配合应符合设计要求。
6.1.13 主轴应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不应有影响机械性能和使用性能的缺陷。
6.1.14 驱动轮和尾轮不应有影响机械性能和使用性能的缺陷。
6.2 使用性能6.2.1 当乘人装置运行时,通过钢丝绳导向装置时,轮系各部不得出现干涉现象,各绳轮转动应灵活,无卡阻现象。
6.2.2 操纵台各控制按钮和指示应准确、可靠。
6.2.3 制动应当安全、可靠。
6.2.4 当乘人装置负载运行时,通过钢丝绳导向装置时,各部运行应平稳,不应有异常现象。
6.2.5 操纵室司机头部位置噪声值不得大于85dB(A)。
6.2.6 驱动装置运行中,减速箱内油温温升应不超过35℃,各主要部件壳体的最高温度应不超过75℃。
6.3 钢丝绳的导向装置6.3.1 在钢丝绳导向支承时,应避免卡绳、磨损抱索器、吊椅及巷道设施。
6.3.2 压轮应当运转灵活,导向可靠。
6.4 制动装置性能6.4.1 制动装置应为失效安全型。
6.4.2 制动器的最大制动力应为额定牵引力的1.5-2倍。
架空乘人装置
一、产品标准介绍1、矿业标准大纲:《地下矿用索道安全要求》标准GB21008-2007,是煤矿和非煤矿的通用标准,对煤矿猴车的安全要求专业性较低。
2、煤矿行业通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3、煤矿专业标准:①《固定抱索器架空乘人装置技术条件》MT873-2000,此标准仅适用于固定抱索器,且制订标准较早,安全保护的项目少、技术要求较低。
②《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MT/T1117-2011,此标准安全保护项目较少,技术要求不够全面。
③ 取安标证的唯一标准AQ1038-2007《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是由国家安标办牵头,我公司参与制订的煤矿用专业标准替代 MT873-2000 标准。
4、煤矿用猴车企业标准:《煤矿架空乘人装置企业标准》Q/DNGF001-2010,其标准高于任何猴车标准,是猴车加工、检验、供货标准。
二、各种标准规定的安全保护项目比较表序号保护项目煤矿安全规程《MT873-2000》《GB21008-2007》《AQ1038-2007》《MT/T1117-2011》《Q/DNGF001-2010》1机头机尾越位保护★★★★★★2全线紧急停车保护★★★★★★3过速保护★★★★★4欠速保护★★★★★5重锤下限位保护★★★★6乘人间距控制保护★7驱动装置二级制动保护★★★8吊椅防过摆保护★★9上变坡点掉绳捕绳停车保护★★1 0减速机油温保护★1 1制动器动作失效保护★1 2入绳口安全防护装置★1系统防静电保护★31 4机头机尾信号中断保护★★ 是表示有此项目以上安全保护项目中,企业标准Q/DBFW001-2011要求最高,AQ1038-2007标准其次,也是目前国内评审猴车安全标志证的唯一依据。
三、强制认证1、猴车产品必须全系统强制认证,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但至目前为止,因国家产品目录上没有猴车,故无法取得“生产许可证”),而猴车系统中的电气产品必须具备防爆合格证、安标证和生产许可证。
架空乘人装置规范AQ1038 2021
架空乘人装置规范AQ1038 2021架空乘人装置规范aq1038-2021煤矿架空客运设备安全检验规程aq1038-202109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以下简称“乘人装置”)的产品分类、检验要求、检验内容、检验方认、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地下煤矿和露天煤矿使用的乘客设备。
2规范性参考文件(略)3术语和定义3.1驱动轮直径驱动轮缠绳表面的径向尺寸称为驱动轮直径。
3.2钢丝绳最大静张力与摩擦轮相切的钢丝绳允许承受的最大静载荷。
3.3钢丝绳最大静张力差钢丝绳的上升侧与下放侧静载荷的最大差值。
3.4制动力矩制动片与制动盘或制动轮产生的摩擦阻力力矩。
3.5固定式电缆支架(最大自适应倾角)≤ 35 °)与牵引钢丝绳紧固连接的抱索器。
吊椅随牵引钢丝绳绕驱动轮和尾轮运动,乘员无法取下吊椅和抱索器。
3.6可移动电缆支架(最大自适应倾角)≤ 18 °)直接搭载在钢丝上的抱索器。
抱索器滑行进出钢丝绳,吊椅和抱索器不绕过驱动轮和尾轮。
3.7可摘挂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35°)缆绳夹持器与钢丝绳之间的夹紧力产生的摩擦力驱动吊椅和乘客随钢丝绳移动。
吊椅和缆索架不得绕过驱动轮和层轮,乘客必须自行取下并悬挂缆索架。
4产品分类4.1型式4.1.1结构类型乘人装置的结构型式为摩擦轮式,由电动机、减速箱或液压系统、驱动装置(包括驱动轮和机座等)、制动器、绳轮组(包括托绳轮、压绳轮、收绳轮和导向轮等)、乘人组(包括抱索器、吊椅等)、尾轮装置(包括尾轮、机座、张紧装置和导绳轮等)、牵引钢丝绳、安全保护装置、声光信号装置和电气控制系统等组成。
4.1.2根据运行模式,乘客设备分为:a)双边运行;b)单侧手术。
4.1.3乘人装置按抱索器结构分为:a)固定抱索器;b)活动抱索器;c)可摘挂抱索器。
4.1.4根据制动方式,乘客设备分为:a)电液制动器制动;b)液压站制动;c)气动制动。
4.1.5根据张紧方式,乘客装置分为:a)液压张紧;b)重锤张拉。
煤矿架空乘人装置各部位完好标准
尾轮及张紧装置部分
尾轮轮衬磨损余厚度不得超过原厚度的三分之一。
尾轮轮缘、辐条无断裂、变形,紧固螺母无松动。
尾轮运转无异常响声。
张紧装置能够随时灵活调节运载钢丝绳在运行过程中的张力,活动部位灵活、不卡阻,转轴不得歪斜。
重锤上下活动灵活,无卡、挤、碰支撑架现象,配重安全设施稳固牢靠。
架空乘人装置各部位完好标准
驱动部分
基础牢固可靠,无开裂现象。
钢架结构无扭曲变形,螺丝紧固有效。
驱动轮轮衬磨损余厚度不得超过原厚度三分之一。
轮缘、辐条无裂纹、变形,紧固螺母无松动。
驱动轮转动灵活,无异常摆动和异常响声。
工作闸和安全闸动作灵敏、可靠,不得松旷、缺油,闸轮表面不得有油迹。
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不得大于2mm。制动时,闸瓦接触面积不得小于设计的60%。
两导轨无变形,导轨宽度正常,螺丝无松动,滑动稳轮架距滑动导轨的极限位置不得大于50mm。
扩绳装置灵活可靠。
吊椅部分
各部件齐全完整,无开焊、变形或裂纹。
锁紧装置齐全、有效、无变形。
抱索器小推块无磨损变形。
轮系部分
托轮、压轮转动灵活、平稳,无晃动。
轮衬贴合紧密、无脱离,轮衬磨损余厚不得小于原厚度的三分之一。托轮架稳固无变形、位置偏移等现象。
各部件连接螺栓紧固有效,焊缝无开裂现象。
钢丝绳部分
钢丝绳必须完好,无断股、冒头现象,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张紧钢丝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连接可靠。
控制部分
声光信号完好齐全、灵敏可靠。
主控台各按钮、开关灵活可靠。
电气设备完好,无失爆。
闸带无断裂现象,余厚不得小于3mm,闸轮表面沟痕深度不得大于1.5mm,沟宽总计不得超过闸轮有效面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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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乘人装置标准
一、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备以下保护,且动作灵敏可靠。
1、过速保护。
2、欠速保护。
3、重锤限位保护。
4、上下变坡点掉绳保护。
5、全程急停保护。
6、断绳保护。
7、机头、机尾下车点乘人越位保护。
8、液压驱动式架空乘人装置还应具有驱动油压过压保护、驱动油压欠压保护和液压油温超温保护。
减速器设油位、油温自动检测报警保护。
9、在离机头、机尾下车点前15m处应安装语音提示器。
10、机头、机尾及转弯处设防偏摆保护。
二、架空乘人装置机头硐室必须悬挂以下制度:
1、司机岗位责任制。
2、司机操作规程。
3、司机交接班制度。
4、巡回检查制度。
5、设备包机制度。
6、设备周期检修制度。
7、安全保护试验制度。
8、钢丝绳检查制度。
9、乘人须知。
三、架空乘人装置机头硐室内必须有以下记录:
1、设备运行记录。
2、司机交接班记录。
3、钢丝绳检查记录。
4、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
5、设备检修记录。
6、干部巡检记录。
四、架空乘人装置驱动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基础及钢架结构
a.混凝土基础牢固可靠,无开裂现象。
b.钢架结构无扭曲变形,螺丝紧固有效。
2、驱动轮
a.驱动轮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三分之一,否则应及时更换轮衬。
b.轮缘、辐条无裂纹、变形,键不松动,紧固螺母不松动。
c.驱动轮转动灵活、无异常摆动和异常响声。
3、工作闸和安全闸
a.工作闸和安全闸动作灵敏、可靠,不松旷、不缺油,闸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
统不漏油。
b.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不大于2mm。
制动时,闸瓦接触面积不小于设计的最小值。
c.闸带无断裂,余厚不小于3mm,闸轮表面沟痕深度不大于1.5mm,沟宽不超过闸轮有效面积10%。
五、架空乘人装置的迂回轮及张紧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迂回轮
a.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的三分之一。
b.轮缘辐条无裂纹、变形,轴不松动,紧固螺母无松动。
c.运转无异常声响。
2、张紧装置
a.能随时灵活调节运载钢丝绳在运行过程中的张力,活动部位移动灵活、不卡阻,转轴不歪斜。
b.重锤上下活动灵活,不卡、不挤、不碰支撑架,配重安全设施稳固可靠,重锤地坑内无积水。
c.滑动尾轮架距滑动导轨的极限位置不小于500mm。
d.收绳装置灵活可靠。
六、架空乘人装置的吊椅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各部件齐全完整,螺栓紧固有效,无开焊、裂纹或变形。
2、锁紧装置齐全、有效、无变形。
3、摩擦衬垫固定可靠。
4、抱索器在钢丝绳上安装位置,应每月移动不小于一个抱索器距离(一般为400mm)的位置,以减小抱索器在驱动轮、迂回轮处对钢丝绳产生的扭曲应力,避免造成对钢丝绳的疲劳磨损,延长钢丝绳的使用寿命。
七、架空乘人装置的轮系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托轮、压轮应转动灵活,平稳、不晃动。
2、轮衬贴合紧密、无脱离,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5mm。
托轮架稳固无变形、无位置偏移等现象。
3、各部件连接螺栓紧固有效,焊缝无开裂现象。
4、各种轮衬符合阻燃、抗静电要求。
八、架空乘人装置的钢丝绳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钢丝绳的检验与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9~402条有关规定。
2、钢丝绳断丝的检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05条有关规定。
3、钢丝绳磨损的检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06条有关规定。
4、主运行钢丝绳应使用表面无油的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5、钢丝绳每天至少检查一次。
检查项目主要是断丝、磨损、锈蚀和变形等,若发现有断股、打结或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6、张紧钢丝绳可用绳卡连接,但卡接必须可靠。
7、新购进的钢丝绳在出厂前必须做消除内部应力的拉力试验,以防止钢丝绳在运行时旋转。
九、架空乘人装置的控制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控台各按钮、开关灵活可靠。
2、指示灯指示正确。
3、电气设备完好、无失爆。
4、启动装置应实现软启动。
十、架空乘人装置托梁、设备等防腐良好;托梁编号管理;巷道内缆线整齐,并应悬挂里程牌。
十一、架空乘人装置应配备1~2套救护病床(救护担架)。
十二、架空乘人装置运行规定
1、司机开车前应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检查。
检查各部位螺栓是否紧固;减速器或液压站油量是否充足;制动闸是否灵活可靠;各项保护是否动作灵敏;张紧装置是否符合要求;详细检查钢丝绳及接头状况;检查巷道是否存在影响运行的因素。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危及运行安全,严禁开车,并立即向矿有关部门和负责同志报告。
2、架空乘人装置司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操作。
3、在架空乘人装置运行过程中,司机要随时注意设备运行状况,发现运行状态突然不稳定或其它意外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查明原因并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启动架空乘人装置运行。
4、操作人员因查找故障必须离开岗位时,必须按下控制台上的“急停禁启”按钮,并挂上“故障检修、禁止启动”警示牌,并向矿有关部门报告。
当对系统全面检修时,必须断开总电源开关,挂上“设备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
5、除配备的专用货物吊篮外,严禁使用架空乘人装置的吊椅吊挂运送物品。
6、乘车人员必须一人一座,不得超员。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物品的人员乘坐。
8、严禁携带超长物品的人员乘坐。
乘车时所带物品必须顺巷道方向携带,不得横放,以免碰撞逆向人员,并且前后均应留出至少一个座位不乘人,避免上、下人时伤及他人。
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
9、在设备运行中,乘车人员要坐稳,脚蹬稳,手扶吊杆,不得手扶牵引钢丝绳和触摸绳轮及邻近的任何物体。
乘车人员不得嬉戏打闹,不得引起吊椅左右摆动,不得超过警戒线。
10、乘坐人员严禁中途下车,严禁来回乘坐和频繁改乘座位,严禁乘坐中睡觉,不准将灯带、衣物等挂在吊座位上。
11、上下车场人员集中时,不得拥挤,应按顺序上下,所有乘车人员必须听从司机指挥。
12、停运期间上下人严禁走在钢丝绳下方,应走人行道。
13、架空乘人装置每天检修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十三、其它规定
14、一侧布置带式输送机,一侧布置架空乘人装置的巷道,除安全距离符合规定外,还必须设置安全防护隔离网,隔离网须经有资质的相关部门进行设计,隔离网必须牢固可靠。
15、对于斜巷轨道同时布置架空乘人装置的巷道,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架空乘人装置机头、机尾最低点与轨道所运送的最高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mm。
b架空乘人装置的吊椅不得影响轨道运输。
c架空乘人装置与轨道绞车不得同时运行,两者之间须有可靠的电气闭锁。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时,其运行区间内不得停放任何车辆。
16、使用可摘挂吊椅架空乘人装置的,应设置足够空间的吊椅存放点,做到吊椅存放整齐;同时应有保证乘人间距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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