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特别严重的将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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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联考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模拟题2020年(369)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全国联考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模拟题2020年(369)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全国联考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模拟题2020年(369)(总分100, 做题时间60分钟)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根据属人管辖原则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SSS_SINGLE_SELA中国公民甲在行驶于公海的中国船舶上失手致另一中国公民落水身亡B外国公民乙在行驶于公海的中国船舶上向中国船员兜售毒品C外国公民丙在其本国境内实施爆炸致两名中国公民身亡D中国公民丁被某国有公司派往国外工作,因严重失职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该题您未回答:х该问题分值: 4答案:D在确立刑法空间效力方面,我国刑法采取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其他原则为补充的综合性原则。

在确定选择何种原则行使管辖权时,应按照属地主义原则、属人主义原则、保护主义原则、普遍管辖原则的顺序来确定管辖原则,如果可以适用在前的原则管辖,则不能适用在后的原则。

属地管辖权是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中国船舶、飞机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中国刑法。

AB选项都是在中国船舶上犯罪,根据旗国主义,这应视为中国领域的延伸,应根据属地原则适用中国刑法,因此不选。

属人管辖原则是指,凡是中国公民,即使在中国领域外犯罪,原则上也适用我国刑法。

C选项是外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针对我国公民犯罪,如这种犯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的话,我国可根据保护主义原则行使管辖权。

因此C选项错误。

《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丁是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在我国领域外犯罪,我国可以根据属人主义原则行使管辖权,D选项正确。

2.《刑法》第94条关于“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的规定属于( )。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62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62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62(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30,分数:60.00)1.某日,李某发现张某开的汽车好像是自己前一段时间丢的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仍可认出),遂去暗中调查,果然是自己丢的车。

于是前去询问张某,张某却突然将车开走。

李某遂向公安机关报告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张某的法律责任。

李某的这一行为是( )。

(分数:2.00)A.控告√B.报案C.扭送D.举报解析:解析:报案是指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揭露和报告的行为。

举报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

控告是指被害人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揭露与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

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于报案不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在于控告是由受所控罪行直接侵害的人提出,举报则绝大多数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因此B、D两项不是正确选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

显然,李某的行为并非扭送,排除C。

故本题应选A。

2.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构成( )。

(分数:2.00)A.非法运输罪B.非法过关罪C.走私物品罪D.走私废物罪√解析:解析:《刑法》第152条第2款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是《刑法》对走私废物罪的规定。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我国走私废物罪的构成分析及立法建议_周珂

我国走私废物罪的构成分析及立法建议_周珂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总第115期)我国走私废物罪的构成分析及立法建议周 珂1 尹 兵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摘 要:走私废物罪是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废物运输进境的故意犯罪,其主体主要由那些因其经济行为产生废物以及那些利用和清除废物的企业所构成,主要侵害的是国家有关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制度,应将其归类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之中。

走私废物罪与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和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存在牵连或者具有相似的特征,定性处理时需特别注意。

根据犯罪对象的不同,走私废物罪可以分解为两个罪名。

走私废物罪需要设立一个相应的后续罪名与之相衔接。

走私废物的重要部分都是以有组织的形式实施的,应当将其列为有组织犯罪。

关键词:走私废物罪;构成分析;界限中图分类号:D9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951(2009)04-0015-05 随着世界人口的大幅度增长以及不断加快的工业化进程,各国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特别是固体废物越来越多。

因废物的不当处置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危害人类健康的问题为各国所普遍关注。

对环保要求严格的发达国家和地区通过立法控制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其中不少国家采用了刑事手段来惩治有关废物的犯罪。

一些发达国家的不法商人为了规避本国的法律和节省处置废物所需的巨额费用,把垃圾非法转移出境就成了他们的不二选择。

20世纪90年代以来,废物越境转移的主要接受地区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纷纷立法禁止废物入境,我国因没有相应的有效措施而成为发达国家转移废物的主要目标。

国内的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受利益驱使主动去购买、走私境外废物(俗称“洋垃圾”)。

因为,走私这些“洋垃圾”不仅可以低价获得塑料、电子垃圾中的“有效成分”,有的还能从国外拿到一笔“补贴”。

大量涌入的“洋垃圾”已经对我国环境和人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危害。

中国在制造业快速发展,成为“世界工厂”的同时,也有变成“世界垃圾场”的危险。

事业单位管理岗竞聘上岗考试试卷

事业单位管理岗竞聘上岗考试试卷

.XX局事业人员管理岗竞聘上岗考试试卷一、单项选择题(从下面各题选项中选出一个最符合题意的答案,并将相应字母填入括号内。

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下列关于此次会议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B.《中国共产党党章》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C.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D.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下列上古神话中没有反映出人类主观能动性这一哲学道理的是()。

A.大禹治水B.后羿射日C.精卫填海D.刑天舞干戚3.鲁迅曾这样评价过曹操,“曹操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至少是一个英雄。

我虽不是曹操一党,但无论如何,总是非常佩服他”。

下列典故中的主人公不是曹操的一项是()。

A.望梅止渴B.割发代首C.乐不思蜀D.分香卖履4.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的是()。

A.各级党政机关秘书处B.各级党政机关人事科C.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D.各级党政机关组织管理部5.下列关于公文知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附注是用以说明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B.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无密级公文保管C.涉密公文公开发布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机关的上级机关确定D.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撤销之日起失效6.京剧脸谱,是一种具有汉族文化特色的特殊化妆方法。

下列选项中,脸谱颜色与其所代表的含义不相对应的是()。

A.蓝色——有心计B.白色——阴险C.绿色——暴躁D.黄色——尊贵7.省份简称是中国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的简称。

下列省级行政区与其简称相对应的一项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释义: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释义:第七十八条

第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华⼈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进⼝属于禁⽌进⼝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进⼝属于限制进⼝的固体废物⽤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万元以上⼀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者不明的,由承运⼈承担退运该固体废物的责任,或者承担该固体废物的处置费⽤。

逃避海关监管将中华⼈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运输进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释义】本条是关于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或者违法进⼝固体废物应当承担的⾏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

⼀、本条在这次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时作了修改。

主要是根据本法对进⼝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所作的修改将本条的违法⾏为作了相应调整,并增加了对违法进⼝固体废物的刑事责任和进⼝者不明时固体废物处理责任的规定。

⼆、由于处置固体废物的费⽤⾼昂,因此,⼀些国家宁肯花钱将本国的固体废物运⾄其他国家倾倒、堆放、处置,转嫁污染危害。

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可能是中国⼈,也可能是外国⼈。

因此,本法第⼆⼗四条规定:“禁⽌中华⼈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但是固体废物⼜具有可利⽤的特点,可以“变废为宝”,因此,本法对其进⼝实⾏了分类管理的体制。

本法第⼆⼗五条第⼀款、第⼆款、第三款规定:“禁⽌进⼝不能⽤作原料或者不能以⽆害化⽅式利⽤的固体废物;对可以⽤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限制进⼝和⾃动许可进⼝分类管理。

”“国务院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海关总署、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进⼝、限制进⼝和⾃动许可进⼝的固体废物⽬录。

”“禁⽌进⼝列⼊禁⽌进⼝⽬录的固体废物。

进⼝列⼊限制进⼝⽬录的固体废物,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审查许可。

进⼝列⼊⾃动许可进⼝⽬录的固体废物,应当依法办理⾃动许可⼿续。

海油发展2016年第1期安全警示 —— 违法倾倒危险废弃物导致四人死亡

海油发展2016年第1期安全警示 —— 违法倾倒危险废弃物导致四人死亡

违法倾倒危险废弃物导致四人死亡一、发生了什么?2015年10月21日清晨6时许,一车辆信息显示为淄博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章丘普集镇上皋村三号废弃煤井,往废坑内排放“废水”时,现场操作的4名人员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查明四名死者的身份信息,同时通过对死者通话记录和车辆轨迹分析研判,初步查明趁夜偷排废碱液中毒身亡的事实,并将案件源头锁定在淄博。

21日当夜,专案组民警奔赴淄博调查取证。

经调查,该废液来源于山东金诚石化集团重油有限公司,企业位于淄博市桓台县,涉事车辆隶属淄博安航物流有限公司。

经进一步侦查,10月20日,滨州市山东金诚石化集团重油有限公司业务员王海洋联系殷珂珂(男,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后金村人)处理一车危险废物,殷珂珂联系淄博佳远物流公司老板郭泗滨(男,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人),郭泗滨通过发布网上配货信息找到该罐车车主路某(男,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西陈村人)运输。

21日凌晨,案发场所使用人陈某、中介人张某、驾驶员窦某及路某在偷排废液过程中中毒身亡。

章丘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普集10·21污染环境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周彩霞、王海洋、殷珂珂、郭泗滨以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

经调查,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规定,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委托他人处置危险废物,导致20余吨危险废物被非法倾倒,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

二、违法倾倒危险废弃物会受到什么刑事处罚?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3年6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界定了严重污染环境的十四项认定标准:(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四)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五)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六)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七)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八)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九)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十)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十一)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十二)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十三)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十四)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刑法重点法条解读—分则

刑法重点法条解读—分则

刑法重点法条解读—分则「重点法条」第一百三十五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条」《刑法》第138~139条。

「意思分解」1 本条规定的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为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等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主观方面对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是过失,但对事故隐患则是明知的。

2 本罪的构成特征与第138条的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9条的消防责任事故罪基本相同,都为特定的企事业单位存在着某种危险隐患,并经他人指出(提醒),而不采取积极措施,结果导致事故的发生,被处罚的都是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重点法条」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法条」《刑法》第149~150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 1年4月9日《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 9~11条。

「意思分解」1 本条规定的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这一节的一个一般性的罪名,与本节特定种类的其他罪名的区别主要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但在法律适用方面又不同于一般的法条竞合,《刑法》第149条对他们之间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构成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构成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构成
走私固体废物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走私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以及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行为。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L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L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三款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一百五十五条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环境资源法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

环境资源法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

环境资源法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环境资源法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复制链接]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一、刑事责任的概念1、刑事责任的定义环境保护法中的刑事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因违反环境保护法,严重污染或者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所应负的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就是指严重污染或者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可独立适用)有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还可处以驱逐出境。

2、犯罪构成的定义及其要件?犯罪构成指《刑法》所规定的,为确定某一具体行为是犯罪所必需的客观、主观要件组成的具有特定社会危害性的有机整体。

从定义可知,只有违反《刑法》行为才是犯罪行为,也才能负刑事责任并处以刑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而所谓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就是指具备了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诸要件的行为。

?因此,确定某一行为是否违反刑法构成犯罪,就是确定该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诸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刑法所规定的组成犯罪构成有机整体的必要条件。

这些要件是任何一种犯罪都必须具备的。

它们是:?⑴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达到法定年龄并具有责任能力。

⑵犯罪主观方面。

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者主观上有罪过,即故意或者过失犯罪。

故意是任何一种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危害结果。

但不是由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类的各具体犯罪,其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

但环境破坏的犯罪多为直接故意,而环境污染方面的犯罪则表现为间接故意的罪过形式,过失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

罪名 名词解释

罪名 名词解释

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客体是国家安全。

所谓国家安全,是指我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安全。

主体一般和特殊(背叛国家罪和叛逃罪,对应中国公民和国家公务人员)。

主观故意。

是指勾结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

本罪的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而且一般是窃据党政军较高职位,握有实权的阴谋家、野心家和社会上有一定政治影响的人。

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目的。

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统一;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16周岁,包括我国公民、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和无国籍人。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只能是直接故意。

为。

本罪客体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武装叛乱,是指使用武器装备进行反叛国家和政府的行为;武装暴乱,是指使用武器装备制造暴力事件从而引起动乱。

主观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武装暴乱、叛乱而故意实施的。

义制度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同上,主观故意。

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国家工作人员。

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只是轰炸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客体是国家安全。

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对象是敌人,即敌对的营垒或敌对的武装力量。

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的行为。

决水,是指一切足以使水流横溢、泛滥成灾的行为。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62_真题-无答案(881)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62_真题-无答案(881)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62(总分60,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项选择题1. 某日,李某发现张某开的汽车好像是自己前一段时间丢的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仍可认出),遂去暗中调查,果然是自己丢的车。

于是前去询问张某,张某却突然将车开走。

李某遂向公安机关报告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张某的法律责任。

李某的这一行为是( )。

A. 控告B. 报案C. 扭送D. 举报2.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构成( )。

A. 非法运输罪B. 非法过关罪C. 走私物品罪D. 走私废物罪3. 李某在微博上谎称某大百货市场有炸弹,公安机关立即组织人力进行了全面搜索,但是在大百货市场内根本就没有发现炸弹。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李某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B. 李某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C. 李某只是在微博上这么一说,并没有实际行动,不构成犯罪D. 李某不构成犯罪,但必须对李某进行行政处罚4. 下列哪种情形构成交通肇事罪?( )A.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B.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C.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D. 火车司机违章驾驶旅客列车造成重大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的5. 下列关于我国缓刑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B.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C. 适用于被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D.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的,需要报经考察机关批准6. 下列关于犯罪形态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故意犯罪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B. 过失犯罪也可能存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形态C. 故意犯罪形态只能存在于犯罪过程中,在犯罪过程以外出现的某种状态,不是故意犯罪形态D. 同一犯罪行为,只有一种犯罪形态7. 对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理解正确的是( )。

2017年新刑法司法解释全文二:走私罪

2017年新刑法司法解释全文二:走私罪

2017年新刑法司法解释全文二:走私罪第二节走私罪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五十二条【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102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102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102(总分58, 做题时间90分钟)1. 单项选择题1.下列语句与其蕴含的刑罚理念对应正确的是( )。

SSS_SINGLE_SELA 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原则B 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

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老年人犯罪减免刑罚原则C 刑罚世轻世重——宽严适中原则D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因地、因时制宜原则分值: 2答案:A解析:B项错误,“八十、九十日耄;七年日悼。

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体现的刑罚理念是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原则。

C项错误,“刑罚世轻世重”体现的刑罚理念是因地、因时制宜的原则。

D项错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体现的刑罚理念是特权原则。

故选A。

2.下列法律谚语与其蕴含的法学理念对应正确的是( )。

SSS_SINGLE_SELA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法律对怠于主张权利的人冷漠无情B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惩罚——人的思想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C 法院不能主动寻找案件——司法能动主义D 任何权利,如果不受法庭之保障,实际上便形同虚设一一权利源于法庭保障分值: 2答案:B解析:A项错误,“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意思是法律只帮助积极主张权利的人,而不帮助怠于主张权利的人,并不是说法律对权利上的睡眠者冷漠无情。

B项正确,“任何人不因思想受惩罚”是古罗马法谚,意思是思想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法律调整的只是行为,为了保护人类的思想自由,国家对人的思想只能进行引导,而不能进行强制。

C项错误,法院对于大多数案件秉持“不告不理”的原则,是说法律始终保持被动性和中立性,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对没有向其提出起诉的案件不得审理,对权利人没有请求过问的事项不得审查,更不得在法律文书中评头论足或予以处理。

D项错误,“任何权利,如果不受法庭之保障,实际上便形同虚设”是指法院能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切实解决各类涉诉纷争,为个人的各项自由、权利提供切实有力的保障而不能说“权利源于法庭保障”。

我国环境刑事立法政策的回顾与前瞻

我国环境刑事立法政策的回顾与前瞻
刑, 并处罚金 。 增 加 了“ ” 国家 禁 止进 出 口的其 他 货 物 、 物 品” 的概括性规定 。将刑法第 3 7条“ 3 逃避动植 物检疫罪 ” 修改为 “ 逃避动植物 防疫 、 检疫 罪 ” 规定 : 违反 有关 动植 , “ 物防疫 、 检疫的 国家规定 , 引起 重大 动植物 疫情 的 , 者有 或 引起重 大动植 物 疫情 危 险 , 节严 重 的 , 三年 以下 有期 情 处 徒刑或者 拘役 , 并处或 者单 处罚 金 。 将 “ 避动植 物 检疫 ” 逃
关键词 : 环境犯 罪; 宽严相 济 ; 刑事政策 ; 环境 刑事立法政策
中图分类号 : 9 4 3 D 2 .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 :07— 1 1 2 1 )7— 0 1— 3 10 7 1 (0 10 0 3 0 口的文物 、 贵动物 及其 制 品的犯 罪 。在 附属 刑法 方 面 , 珍
别以类推立法方式设定大气 污染 罪 , 收集 、 储存 、 处置 危险 废 物罪和水污染罪 3个新罪名。
故需进一步具体化 。那 么 , 来一个 时期我 国 的环 境刑事 未
政策应该怎样 选 择呢 ?这 需要 在对 我 国环 境刑 事立 法政 策进行 回顾 的基础上 的前瞻。

19 9 7修订《 刑法》 在 统一吸收上述有关环境犯罪 的基 ,
回顾
( )9 9年 至 19 一 17 9 7年
输、 出售 珍贵 、 濒危野 生动物 , 贵 、 危野生 动物制 品罪 ; 珍 濒 重大环境污染 事故 罪 ; 非法 处 置进 口固体 废 物罪 ; 自进 擅 口固体废物罪 ; 非法 占用耕 地罪 ; 非法采 矿罪 ; 破坏性 采矿 罪; 非法 收购 盗伐 、 滥发 的林 木罪 。与此 同时 ,97 刑法 》 19 《 还在第二章 “ 害公 共安全 罪 ” 第 三章 “ 坏社 会主 义市 危 、 破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构成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走私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以及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行为。

1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固体废物,所谓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所谓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交通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所谓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所谓危险废物,是指列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最近一段时间,非法从国外、境外进口有害废物,危害我国环境,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时有发生。

本条将之规定为走私罪予以处罚,有利于打击该行为。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境外固体废物进入国(边)境的行为。

所谓逃避海关监管,是指采用各种方法,躲避海关的监督、检查、企图将固体废物通过国(边)境。

有的绕过关口,在没有海关或边卡检查站的地万,非法携带、运输固体废物进人境;有的虽通过关口,但企图以隐匿、伪装、假报等手段,以欺骗海关、蒙混过关等。

这些行为都是走私固体废物的典型行为,此外,走私固体废物还有一些非典型行机根据本法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下列情形:(1)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固体废物的:(2)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固体废物的;(3)与走私固体废物的犯罪分子进行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为其提供运输、保管或者其他方便条件的;等等。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构成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构成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构成走私废物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走私废物罪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三十九条【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走私固体废物罪】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或者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一吨以上不满五吨的;(二)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吨以上不满二十五吨的;(三)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的;(四)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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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或 者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
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认定
认定
(一)本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 两者在犯罪主体和犯罪的同类客体上都是相同的。两者主要区别是: 1、犯罪直接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而后罪的客体为国家对 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要件不同。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 为,犯罪对象仅限于进口的固体废物;而后罪在客观上则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 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犯罪对象为危险废物,包含了本罪对象的内容。 3、犯罪主观要件不同。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而后罪主观上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二)本罪与走私固体废物罪的界限 两者的主体是相同的,区别主要在于: 1、主观要件均为故意,只是故意的内容不同,本罪的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 堆放、处置的行为违反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和管理制度,并有可能污染环境而为之。而后罪的 故意表现为明知运输进境的固体废物是国家禁止进口的,仍逃避海关的监管将其运输进境的。
特征

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扰乱了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具体行为有: 1、违反国家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关于有关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规定; 2、倾倒、堆放、处置的是国外和台湾地区的固体废物; 3、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公民及中国的企业、事业和组织及外国的 组织、机构等,只要实施了倾倒、堆放、处置境外固体废物的行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在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形下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造成重大环 境污染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构成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构成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构成为了牟取取高额利润,不法分子竟然罔顾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从国外违法进口各种城市垃圾。

4月9日上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该省最大一起走私“洋垃圾“洋垃圾”是怎样被走私入境的?不法分子又如何从走私的各个分开获利?应该如何预防这种犯罪行为再次发生?1个触目惊心进口“旧报纸”是生活垃圾4月9日上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张家港公开开庭审理崔某,合肥图腾公司和高某,加拿大高旭公司涉嫌走私废物一案。

据了解,图腾公司走私进口“洋垃圾”,事发于南京海关侦私部门侦办的系列境外垃圾走私案。

2011年12月29日,“新非洲”号货轮抵达张家港口岸,一份申报品称为“废旧报纸”,总计为30个集装箱的进口报关单交付到张家港海关通关。

而在不久前,南京海关缉私局接连称重,进入城市垃圾,废纸及其他废物的10个集装箱已从荷兰发出,即将运抵中国张家港口岸。

南京海关马上着手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根据前期的调查核证,线索中所指的10个集装箱很有可能就在这艘刚刚停靠的“新非洲”号货轮上。

张家港海关和缉私分局的执法人员立即对到港货物开箱查验。

打开集装箱后发现,门口堆放的几排废纸品质较好,乍一看似乎并无异常。

难道是线索有误?执法人员没有就此放弃,继续进行深入查看。

当堵在集装箱门口的废纸被移出后,“目标”出现了——大量压缩捆扎的生活垃圾。

据现场查验的海关缉私警察回忆,当时的场景触目惊心,整个集装箱如同一个打翻的巨大垃圾桶,发霉变质的废纸、碎玻璃、饮料瓶、抹布、纸尿裤、塑料袋、旧衣服甚至动物粪便等各种生活垃圾堆积其中。

第二天,有些参加查验的海关工作人员甚至出现了呼吸道感染、表皮感染等症状。

南京海关缉私局随即邀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专家专门赶赴现场进行鉴别。

经鉴定,30个集装箱中的货物共计750余吨,除去用于伪装的近100吨废纸质量合格,剩余多达650余吨的货物都是城市垃圾,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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